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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九岁题诗四座惊(15)

杭州,吴越王钱氏的故都!杭州,南宋小朝廷的半壁江山!如今达官贵人的游览场所,郁达夫又可以经常地在此出现了!嘉兴府中的离愁孤雁,在这里并没有多少改变,反而加深了。未来的诗人,一扫他人那种奔放的激情,一任在内心筑起了自身的营垒,自我固守,他是一只离群索居的孤雁,他不愿意与同伴双宿双飞。他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乡下佬。他与诗文交了朋友,与故纸堆建立了交情,深深地埋了进去。他爱好国文,国文老师对他大加青睐,那是一个桐城派的王老先生,他注意上了这只丑小鸭。这只丑小鸭衣着简朴,不善交际,他只有一支才情的笔。他的涂鸦之笔,令他刮目相看,自叹弗如。谁也没料到这小小年纪的丑小鸭居然一鸣惊人,做起非常优美的格律诗来。他在无意间,暴露了一个终生的弱点,卖弄才情。在他进校才一个多月的光景,几次作文下来,同班的同学给他起了个“怪物”的绰号,在他们的眼中,这个不善于交际,衣服朴素,连话也不太会说的乡下蠢才,做起文章来居然会压倒同学,当然是大大的怪事。

一支不知名的野花或者野草,含苞初放,无疑会招来物议,也引人注目。在荒芜的土地上,这也许是一棵美丽的罂粟花吧——

地球在旋转着,关闭的小心灵没有向任何人开放,就像闭关自守的大清国一样,他不肯门户开放。虽然那是一颗诗人的脑袋,生就了一副聪明才智的神经系统,思维敏捷,在众多的同学之中,他目光特别的亮,搜索人家的长处和短处。他极像一个哑巴,口中不说,心中有数。他冷眼旁观,像达尔文考察生物,哥白尼观察天象。郁达夫冷眼观察一切,而且他真的观察到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

杭州终究是一个省会——一个大都会,同学之中,大都是锦衣玉食的乡宦人家的子弟。在郁达夫的眼中,大多是衣饰美好,肉色细白,举止娴雅,谈吐温存的同学,不知有多少,而这样的同学背后总有一个比他年长一点的同学附随在一道,而郁达夫由于年龄少小,又是刚刚从嘉兴府中转学过来,又得了个怪物的绰号,他是一个游离分子。他很少与别人一起玩儿,他显得形单影只,没有同伴。

这一次到杭州府中求学,时间太短,这是一个非常时期,正是辛亥革命的前夜,不过一年光景,八月中(即公历10月10日)就爆发了著名的武昌起义,推翻了大清帝国——

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郁达夫认识了一个终生的朋友,他就是后来名震文坛的大诗人徐志摩。当然,那也是一个孩子,与郁达夫大不相同,那是一个淘气、讨人喜爱的孩子,他与达夫同年,标准地说,他比郁达夫大,大几个月,可他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都比他优越,徐志摩是天生的宠儿,而郁达夫是命运的遗弃者。

郁达夫永远忘不了徐志摩的最初形象:头大,尾巴小,天生的近视眼上永远戴着一副金边的近视眼镜。“这顽皮的孩子,样子生得好生奇特!”乡下来的郁达夫心里这样说。其实他们都还是孩子,但他们的家底不一样,秉赋也不相同,性格迥异。富阳来的少年,突然闯进杭州——省都会的中心,对周围的一切都觉得新异、好奇、怕人,在课堂、在宿舍,他像一只蜗牛似地蜷伏着,连头也不肯出壳,成天战战兢兢,诚惶诚恐,小心翼翼;硖石来的少年,资格比富阳来的少年老,多了半年的府中学龄,加上是富家子弟,校之骄子,一切都觉得极为随便,仿佛他是班级的中心,地球的地轴。他跳跃,高声嘻笑,旁若无人,和这个闹闹,和那个开开玩笑,轻松活泼。

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爱好:看书,读小说。光凭这一点,两颗星不能互相吸引,一静一动两个少年还不能有更多的心灵撞击。他们并没有看到对方的光焰,看到的只有玉石表面的斑点,他们都不能掩饰自己的弱点,正所谓瑕瑜互见。然而像响鼓轻轻一点,他们都知道了对方的名字:海宁硖石来的少年为徐志摩,而富阳县城来的少年叫郁达夫。

他们每天见面,同一座宿舍,同一个班级,靠得那么近!然而他们如两个星系里的两颗恒星,始终不能谈上一些什么。徐志摩觉得郁达夫太怪,是一个怪物;而郁达夫呢?始终觉得徐志摩太奇,一个奇人,是一个畸人。两个相近又相远的人又都有一个共同点,手不释卷,一个翻动诗书词画,仿佛他天生就是一个诗人;一个总是翻动那些制作精良的细字的小本子——小说。他们互相窥视对方,仿佛怀着探究对方秘密的目的,而他们都是道貌岸然的君子,谁也不揭开谁的底细,相互之间,都从眼角中偷窥对方,而当面并不把对方当成一回事。

其实他们都并不很理解对方,郁达夫的家庭是艰辛中成长的。而徐志摩的家境要比他好得多,徐家经营着酱园业,又与人合股开办钱庄、丝厂、绸缎店、火力发电厂,在沪杭两地都有他的工商业务,生意越做越大,钱财越聚越多,成了当地屈指可数的富户,他的父亲是硖石商会会长。徐志摩一家根本用不着像达夫那样为一双皮鞋的赊购跑遍富阳的上下街。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当地人称“七老爷”,附庸风雅,广交社会名士,攀附社会名流,徐氏家庭是一个由封建工商业向新兴资产阶级过渡的家庭。徐志摩庶出,他的父亲娶了两房太太,才得了这么一个儿子,可见其在父亲与家族中的分量……

徐志摩自幼生得聪明乖巧,白嫩可爱,全家上下没有一个不爱他。

他深受从祖母到父母、下人的宠爱,自小好说,好思,好动,是一匹没有笼头的野马,他有一般富家儿常有的任性、好玩,锦衣玉食,没有什么忧愁,但他与一般的富家子弟不同的是他好交往,为人非常善良,自小门门功课优异,并且由于他的父亲交游颇广,进入杭州府中还得益于他人的介绍,这与家无余资的郁家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他们之间的距离还不小呢。长期的沉默是不可能的,恶作剧是硖石少年的天性和喜好,至于人家的心情他可不管。班级里老大的学生常常遭受他的捉弄,郁达夫把这带点无聊的天真看成是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的无聊冲动,很不以为然。

郁达夫喜好买书,有一次,他到梅花碑的旧书铺中去买了几册旧书,那是他的经常项目,读书之余,再学他的诗书,他买了几本心爱的书,瘦长的乡下佬高兴得了不得,津津有味地边走边瞧,默诵着他喜爱的佳句,从校园刚刚跨进宿舍,只见那斜躺在床上的大脑袋郑重地说:

“达夫,你到哪儿去了,刚才,有个军人来找过你!”

“二哥?”神经质的郁达夫火急地冲出校园到军营中找到二兄时,他方知上了这促狭鬼的当了。

可不,徐志摩心中直觉好笑,眼看着这没头羊跨出校门,马上拿起他的两本书,悠哉游哉在那里翻阅,打心里有一种满足的快感,过后这两颗“星”,依然没事一样。

郁达夫相信徐志摩那孩子的大脑袋,一个平日里漫不经心的样子,却老是与他一样写出优美的作文,考试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他对他平日的恶作剧没有什么好感,但又不尽然,有时他对他那些“滑稽戏”抱有好感。而那个大脑袋也常常惊异于郁达夫的才气,另眼相看,彼此留下深刻的形象。两颗求知的心,彼此心照不宣。

只有当郁达夫得到大哥的书信,或者与他相依为命的二兄在一起的时候。他那颗孤独的心才得到真正的安慰。两个兄长,面貌相近,性格迥异,都是他的楷模。老大曼陀,长兄为父,刚烈,斩钉截铁,他是最优秀的男子汉,作为长子,自幼聪明才智,带领两幼弟刻苦攻读,年二十考取官费留学日本,先毕业于日本早稻田大学,继而进法政大学专修法律。郁达夫知道,他的长兄负籍日本,能诗,善画,因官费停止,即以写稿所得充作学费,文字犀利。毕业后被派在外交部。郁达夫很以大哥为荣,后他被派大清国法部的法官,他适宜于他的行业,言谈举止,俨然是法官一个。二哥养吾,一名军人陆军小学的毕业生,面慈心善。他们都爱着这个聪敏、略显忧伤的小弟。长兄恨铁不成钢,希望能够以自己的意志取代小弟的秉性,老二却是顺其自然,一点也不愿伤害那有些神经质的小弟的心。他们出身于儒医世家,书香门第,读书的造就一脉相承。小法官是南社的社员。也是日本汉诗随鸥吟社和思古吟社的社员,早在早稻田大学,他所写的格律诗就深受日本一些汉诗人的喜爱,备受青睐,是当之无愧的诗人。身着戎装的养吾在礼拜天与未来的诗人几乎走遍了杭州市的山水,有时他们一起吟诗联句,心里非常快乐,风雅之举毕现,只要兄弟俩在一起,就充满欢乐。

没有大哥的书信,没有二兄在一起,苦闷也就来到他的身边。他钻进书堆,与诗书结成了真正的朋友,心里萌动,一次又一次地进行了模仿,希望发表自己的涂鸦之作,渐渐地滋长了一种发表欲。他像梦中人一样,蠢蠢欲动,自己以为已经进人了艺术的堂奥,他自己已成了最年轻的诗人,艺术王子,世界上仿佛只有他一人。他是常常看报的,那些报纸上常常有一些五言、七言的旧体新诗发表,在他看来,其实也不怎么样,他也能写出同样的东西来。他所有的友好的钟情的人士如兄长、死去了的阿千、嫁人了的翠花、思念中的小姑娘莲仙、还有金家的那两个女孩子、那个相知不多的“大脑袋”,统统都从他的大脑中退避三舍。

在他的笔下流出的是一连串的名字:屈原、项羽、司马迁、刘邦、李太白、杜工部、温飞卿、吴梅村、黄仲则……一半是英雄,一半是诗人,特别是不得志的文人,都是小诗人仰慕的对象,也许是他太相信古人的诗话了,“诗穷而后工”。咏史、怀古、遣兴、离情,是他诗歌中严肃、认真、庄重的主题和形式,同时也使他更加收获多愁善感的果子。他时常跑到学校的阅览室去,在那里度过自己的课余与黄昏,他发觉《申报》、《全浙公报》、《之江日报》等一系列的报纸常登着一些诗句。他用严沧浪、吴梅村他们的诗话去衡量人家的作品,给他们一律以三种评判分类:佳作;马马虎虎的绝律;狗屁不通的诗句。他发觉自己的某些诗作并不比报上那些老朽们的应酬之作差,他的心在跳了,脑袋里蹦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联想片断,他要像曼兄那样,成为一个南社的诗人,他捧出了自己的一迭诗稿,他不知道,在这一些诗稿中,不知与前人重合了多少,那些咏史、怀古的诗句是老而又老的主题。他也不计较这些诗人的题材为什么经久不衰,他有时觉得这与家国的弱小有关,只有国家衰微时才想起前人的业绩,才仰慕英雄;有时他又觉得那是好玩,他大部分时间是认为创作纯粹就是游戏,不吐不快。他主要的经历是读书,翻阅二十四史,史书上提供的是无穷无尽的诗的源泉。在他的小脑袋中,一个奋斗的人.,一个“不平凡的天才”,与艺术殿堂只有一步之遥。

郁达夫的做法也许永远是对的,欧洲文学史上的上古“摹仿说”,从特定的意义上说是真理。幼稚的年龄的摹仿,正是天才的发轫。丑陋无比的丑小鸭与美丽绝伦的美天鹅只不过需要时间来甄别,一旦春天来临,丑小鸭也就长出漂亮的天鹅翅膀。

怀着好奇心,怀着激烈的心跳,一颗想入非非的芳心,有时竞像脱缰的野马。这个“怪物”仿佛干着不可告人的勾当,背着同学偷偷地把自己的习作、仿作——那些仿唐仿宋的五古、绝句、七言、律诗,用假名寄给《全浙公报》、寄给《之江日报》、寄给《神州日报》。他很自信,然而有时不能说他没有一种心虚,心猿意马,他等着自己的诗作发表;自己处女作的问世。

那心里绝不亚于是恋人渴望情书,也接近于亲人寻找失散在战火中的儿子,上课时他有些神思恍惚,一下课便溜到阅览室。

终于有一天,他看到了《全浙公报》的末版登着他一首二十个字的仿古诗,那上面一点破绽没有,用的是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假名。他的心突突地跳个不停,血涌上了脑袋,苍白的脸上马上翻起一阵红潮,耳朵也“轰”地一声叫起来,来了一阵“地震”,激动过去了,他平静地看了一遍又一遍,他要抚摸自己这个初生的婴儿。然而他又是一阵紧张,突然丧失了自信,非常沮丧,他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的产品。“这也许是一个巧合”,他这么想,他又反复地读了几遍,其实,他不用眼睛去阅读,而是用心去阅读,那首诗确确实实是出于十六年前出生在富春江边的婴儿的稚嫩的手。他跑到操场,又跑到阅报室,拿着那张报纸,恨不得一下子塞进心窝里,他更想在操场上或者在无人空旷之处痛快地大叫一声。

月换星移,转眼就是公元一千九百十一年的秋天,这是一个不寻常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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