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288800000055

第55章 司法实践与理论探讨(42)

四、销毁侵权物的适用

由于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中的侵权物是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且大多数繁殖材料具有自我繁殖的特性,一旦占有侵权物,就可以很容易地实施侵犯品种权的育种行为。所以,销毁侵权物在品种权侵权责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

(一)销毁侵权物的性质

关于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中的销毁侵权物问题,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没有规定,只是在2007年植物新品种司法解释第七条中有所涉及。该条解释源自《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和商标法第五十三条也有关于收缴侵权工具、销毁侵权产品的规定。但是,销毁侵权物是否属于民事责任方式,颇有争议。关于民事侵权案件中销毁侵权物的性质,目前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销毁侵权物实际上不是民事责任,而是行政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销毁侵权物是一种民事制裁措施;第三种观点认为,销毁侵权物是民事责任。本文认为,民事侵权案件中的销毁侵权物具有民事责任的性质,但不是独立的责任承担方式,而是属于排除妨碍的一种具体实现手段。

首先,侵权物本身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侵权物的存在是侵权行为所造成损害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不销毁或者控制侵权物,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就无从体现和保证。狭义的停止侵权,针对侵权行为(生产、销售等)本身。广义的停止侵权,不仅仅表现为对生产、销售行为的禁止,还包括对侵权后果的清除。即使侵权行为停止了,但库存的或者已售出的侵权物仍有可能流入市场,对知识产权独占性造成妨碍。所以,侵权物的存在就是对独占权的妨碍,从这个意义上讲,销毁侵权物是排除妨碍的应有之义,是恢复权利圆满状态的一种手段,是有效、彻底制止侵权的内在要求,因此也可以认为属于广义的停止侵权的范畴。

其次,关于侵权物的处理,民事侵权诉讼中的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协商的。例如,原告许可被告实施或使用其相关的知识产权,或者在不侵害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原告通过追认的方式将侵权物变成非侵权物。这种对侵权物合意处分的做法,正是民事责任私法性质的体现,而行政执法的目的是停止侵权行为,恢复市场秩序,销毁侵权物是行政执法的一项内容。行政责任的受害人不能主张放弃或者由双方和解加以改变。著作权法和商标法规定行政部门对有关侵权纠纷处理时,可以没收、销毁侵权商品或侵权复制品。这是从行政救济的角度,规定行政机关的执法手段。虽然与民事侵权案件中的销毁侵权物都表现为对侵权物的销毁,但是这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公权力的体现,不得和解和放弃,与可合意处分的销毁侵权物有性质上的区别,并不影响侵权案件中销毁侵权物的民事责任性质。

再次,TRIPS协议第四十六条规定,为有效制止侵权,司法机关有权在不给予任何补偿的情况下,责令将已发现侵权的货物清除出商业渠道,以避免对权利持有人造成任何损害;或下令将其销毁,除非此点会违反现行的宪法规定的必要条件。可见,国际条约也是将销毁侵权物作为民事责任来规定的。

(二)销毁侵权物的适用限制

1.义务主体范围的限缩

品种权人对授权品种有使用、收益等排他性权能,属于绝对权。若以概念法学解释销毁侵权物的义务主体,则是侵权人及侵权物的持有人,不论其善意或恶意。但是,鉴于从市场上购买种苗者,通常不知道其所购买物是侵犯品种权的种苗。如果其购买物必须被销毁,将导致善意第三人蒙受无谓的损失,严重影响交易安全。所以,为了平衡品种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保证交易安全,销毁侵权物的义务主体范围应限定在侵权行为人和恶意第三人,以防止过度保护品种权人,造成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受损。这里的恶意第三人,一般是指明知是侵权物仍进行销售的种苗经销商。

2.销毁方式的变通

销毁侵权品种的目的,无非是不能将种苗再作为繁殖材料使用。但是有些繁殖材料本身即可作为粮食,所以,不能简单地套用销毁侵权物的一般处理方法。只能本着既避免资源浪费、维护农村稳定,又防止侵权物再扩散的处理原则,当事人可以合意将侵权物折抵品种权人的受损,这是2007年植物新品种司法解释(第七条第一款)针对品种特点确立的一种变通方式。如果侵权物尚处于生长期,是否只要侵权物持有人同意折抵,法院就可以准许?本文认为,这种情况下,应受到第七条第二款的限制,即“侵权物正处于生长期或者销毁侵权物将导致重大不利后果的,人民法院一般不责令销毁侵权物。”旨在避免铲除青苗等销毁侵权物的做法可能产生伤害农民感情、影响农村稳定等负面影响。此处的“重大不利后果”,应认为包括因已过播种期仍销毁侵权物导致的撂荒、销毁侵权物可能引起农村不稳定等情形。但是,如果侵权物的存在可能危及生态安全,则仍然可以销毁侵权物。如果当事人对于侵权物折抵损失不能形成合意,为防止侵权物的再扩散,人民法院应责令侵权人将侵权物作适当处理,比如,消灭活性、混入粮食等。

五、诉中禁令的具体执行

禁令针对被申请人的行为,即在禁令裁定送达之后直至裁定被撤销或案件终结,被申请人必须停止被控的侵权行为。与专利侵权纠纷不同的是,侵犯品种权纠纷中的被控侵权行为是对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生产或销售等,而事实上繁殖材料的生产大多由农民在农田中大规模进行。如果侵犯品种权纠纷中的诉中禁令申请被准予,理论上讲,正处在生长期的田间种植的作物即不能继续种植,这与销毁侵权物中铲除青苗的实际后果并无区别。更为重要的是,与停止生产工业产品不同的是,植物种苗生长的季节性强,如果生长途中停止栽培,而最后认定被控行为不构成侵权,则会出现农作物因错过生长期而颗粒无收又田地撂荒的后果,这比工业产品停产带来的市场损失可能更为严重。而且,这个后果是难以通过赔偿损失之诉所能补救的。

因此,本文认为,诉中禁令的执行对象只能针对正处于田间种植的种苗(青苗)之外的事项。比如,种子公司对已收获的种子等繁殖材料的销售等。青苗的生产行为即使构成了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侵犯,也只能等到种苗成熟后,通过权利人回购折抵损失,或者其他消灭其繁殖特性等方式变通处理。问题是,自禁令裁定生效之日至田间种植的繁殖材料的收获,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由于大田的开放性,不可能采用查封工业侵权品那样简单的方法,如何在确保侵权物不进一步扩散的前提下,尽量避免造成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过多的负面影响,是侵犯品种权纠纷诉中禁令执行中的新问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同类推荐
  • 危险犯与风险社会刑事法治

    危险犯与风险社会刑事法治

    本书以我国刑法危险犯作为研究的起点,探讨了我国危险犯的立法现状、立法特点。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危险犯立法无法适应预防犯罪的要求。对制度风险,立法应完善制度以预防风险,不应盲目地将造成风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对民众主观扩大化认识的风险,立法及司法应通过民主协商化解民众的风险性认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抚按宣誓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抚按宣誓本)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2018年3月将迎来第五次修订。我社以大开本、大字、精装的形式出版。是公务员宪法宣誓用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释解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释解及实用指南

    本书作者均为参加立法工的专家、学者。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为蓝本,逐一对法条进行了释解。本书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条文释解;第二部分,立法文件;第三部分,相关法律、司法解释。
  • 著作权权利配置研究:以权利人和利益相关者为视角

    著作权权利配置研究:以权利人和利益相关者为视角

    随着复制和传播技术的不断发展,著作权领域不断催生出新的经济利益,在印刷时代和模拟技术时代尚能维持的著作权权利配置的平衡格局在数字时代遇到重大挑战,产业投资者取代自然人作者成为主要的权利主体,并推动著作权在范围和权能方面不断扩张,著作权权利配置的天枰向权利人的方向严重倾斜。本书采用比较的研究方法,以著作权的诞生地英国和当今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强国美国为比较蓝本,同时借助法律经济学的分析思路,提出了我国应建立以知识信息共享为模式的著作权权利配置格局,解决我国作为知识产权的后发国家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
  • 欧盟与德国资本市场法研究(谷臻小简·AI导读版)

    欧盟与德国资本市场法研究(谷臻小简·AI导读版)

    为了加强欧盟金融监管的功能,欧盟在资本市场立法方面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条例和指令,加强了欧盟层面对资本市场的干预和监管,加强了欧盟和成员国两个层面的金融市场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提高了欧盟资本市场监管的力度与透明度。
热门推荐
  • 有一天,老爸成了小孩

    有一天,老爸成了小孩

    他曾经是“我”的依靠,是为了女儿不肯再婚,努力工作,不断付出的父亲。后来他身患烟雾症,智力衰退,甚至记不清自己的女儿到底是谁,变成了需要“我”来照顾的老小孩儿。作者用温馨可爱的文字记述着与患病父亲的这段时光,有苦有乐,有温暖有心酸,但是因为爱,温暖与欢乐往往战胜病痛和生活的心酸。而关于这段爱,正如文中所讲:所谓父母与孩子,不过一场目送的轮回。
  • 岭上一号

    岭上一号

    城与人都在时代的催促下向前奔去。老城、老厂、老人,都试图在这湍急的洪流里占领新位置,夺取新生活。而这份被定制和推送到每个老人面前的天伦之乐,又真的是他们想要的吗?商梅红是从绿化隔离带的零碎空间里看见他的。她刚刚从一场朋友的葬礼中脱身而来,满负行囊、气喘吁吁,不过这不妨碍她慧眼识珠。商梅红对自己的判断一向深信不疑。
  • 我的青春你的城

    我的青春你的城

    卓燕是个粗线条的女生。面对着外冷内热的张一迪和对她流露出特殊好感的江山,她陷入了青春的迷局。青春年少的时光,那最美好的年华里,你有没有过一个心爱的人?你把ta藏在心底,为ta欢笑,为ta流泪,为ta改变自己,为ta做各种傻事。也许最终,你和ta并没有在一起。到了多年以后,再回首时,你,是不是还一样的爱着ta?每个女人都在寻找一座叫做“张一迪”的城……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你该知道的中国历史(下)

    你该知道的中国历史(下)

    《你该知道的中国历史(下)》讲述了中国的近代历史,主要内容包括:晚清七十年——侵略、反抗与近代化探索相互交织;民主共和与专制复辟博弈的十年;国共两“兄弟”的合作与内战三部分,能让读者了解到历史中的重大事件、经典典故、著名人物乃至文化内涵。本书中源远流长的历史,博大精深的文化,是中华民族永远的骄傲,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动力,作为中华儿女,了解中国过去所发生的大事,体味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传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
  • 终结的炽天使之你是我的唯一

    终结的炽天使之你是我的唯一

    非穿越,单女主,和原作有出入,主要以动漫的剧情为主,在文中是费娘的妹妹,属第八始祖,男主待定(费娘or克罗里),此文纯属突发奇想,勿喷
  • 原来你也爱过我

    原来你也爱过我

    即将订婚的未婚妻消失不见,他把她当成凶手狠狠折磨了五年。“告诉我,你把馨儿藏哪了?”他日日夜夜掐着她的脖子质问。“叶馨然的失踪跟我没有关系,你为什么不信?”他不信,不但不信,还厉声对她说:“黎沐笙,你去死吧!”当有一天她真的一动不动躺在病床上,他才发现,原来自己真正爱的人,是她……--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天津时间晚七点

    天津时间晚七点

    寅子是一名来自天津的主机游戏主播,直播时间为晚上七点开始。因为直播时太过于投入,经常出现将自己完全代入到游戏里的情况。欢迎进来骂作者的群号:782660683(作者是个话痨,加群须谨慎!)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妃常妖娆:冥妃倾天下

    妃常妖娆:冥妃倾天下

    当世人都以为那是一段金玉良缘,只有她知道,相伴相守不过利益的交易,她不爱他,他也不爱她,他爱上另一个女人,她微笑促成。当大功将成,世人却要把她步步送往死地,他冷眼观之,那一瞬她明白,即使是一缕魂魄,也有选择人生的权力,而他,是否真的绝情如此,又或许,这两人既骗了他人,又骗了自己当生命只剩下只言片语,你还记得谁的片刻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