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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白夜祭(1)

打有记忆的时候,我便无处可去,只能在这里等待一个人带我走出这平安镇。

这是世间慈悲的人最绝望的时候才会见到的地方,三界轮回的死角,只要你愿意以命抵命,便可以真真实实地回到你最想回去的时候,求一个灰飞烟灭。我只求客人灰飞烟灭后的残余茶水,浇灌开茶台上的曼陀罗花。曼陀罗花开,便会有一个人给我重来的机会,带我去看那外头的世界。

世人为果,我偏偏想求一个因。

我经营着一座楼,在人间的传说里,它被称作——慈悲客栈。

庄九抬起浑浊的眼睛看着我的时候,我着实是有些失望的。这样的醉鬼为什么能见着慈悲客栈?他怎会有慈悲心?

抬手往壶里注水,空气中有袅袅热气,透过热气我与醉鬼庄九对视了一眼。人的眼睛里能折射出内心的许多欲望,而庄九的眼神里,除了无尽的悲伤外,已读不出其他。

壶盖下溢出热气,我在他面前依次放下三只手心大小的白瓷杯。

“慈悲饮,一饮放下江湖恩怨。”

“懂。”醉鬼点头。

“慈悲饮,二饮忘却红尘疾苦。”

“懂。”

“慈悲饮,三饮不负人间慈悲。”

“懂。”

清水中的几许茶叶缓缓舒展开来,这醉鬼的眼神随之精神起来,他看着面前注了七分满的第一杯茶道:“喝下……喝下三杯茶,真的能回……回到过去吗?”

我低头往自己的杯子里添了些茶水,抬头对他道:“能。”

醉鬼松了一口气。

“以命换命,是慈悲客栈的买卖。”这茶是雨前的龙井,我执着茶盏冲他停了停,他若后悔,此刻还是来得及的。

醉鬼笑了笑,道:“拜……拜托你了。”

顷刻,盏中茶便泼在了乌金石的茶台上,庄九的前半生,可见一斑。

庄九原本并不结巴。相反,他是长安城里最出色的说书先生。所有听客们对他的评价都是一致的:只有庄先生这样的好口才,才能把这样那样的故事讲得如此引人入胜。

庄九说的书很特别,既不是前朝历史中的豪杰演义,也非书生小姐的花前月下。他讲的,都是京城里真实发生的离奇案件。有趣的是,每每讲完,都能引领起京城百姓茶余饭后的八卦娱乐新潮流。

从前京城里每有重大的命案发生,百姓们总会无限猜测遐想,但屡屡因无法得知内幕,而导致众说纷纭。那些案子在百姓看来总是不了了之,于是大家议论的焦点都集中在了对官府捕快的无能和世道险恶的不满上,人心惶惶不说,还弄得朝廷名声不好。

庄九讲法的新意在于,他总是从杀手的视角开讲,开场白总是类似“三月初三的那天下午,在下来到王富豪家门外,准备杀掉他”这样的劲爆言辞,听众立即精神抖擞,很快就能身临其境,屏住呼吸听他一路讲述那些跌宕情节。

明明是官府都束手无策的悬案,庄先生总能从大家想不到的角度还原当时的情景。听的时候,来不及去猜想,散场后回味起来,起初觉得匪夷所思,再一想又觉得合情合理,每每回味起来,都不由得为庄先生的想象力拍案叫绝。

同行中很多人眼红庄先生的炙手可热,有些冷嘲热讽,说庄九这是邪路子,用命案来吸引眼球,简直是败坏社会风气。而更多的说书人则干脆自己尝试着模仿他,可总少了两分真实,多了几分浮夸,没有那个味道。这一来二去,庄先生说书的风格便是独一无二、无人能比了。

日子不长,说书人庄九便有了一个响彻京城的外号——“杀手庄先生”。

庄九是很满意这个称呼的,因为他本来就是个杀手,专门为朝廷处理一些见不得人的事,他见不得光,简称朝廷鹰犬。这一类人的存在,自然是得不到官方认可的,但是朝廷对他们的待遇着实不错,除了每月发放俸禄外,还有车马、服侍补贴的费用,比通过科举获取一官半职的读书人的待遇要好得多。

这样的一类人,通常都会有个其他职业作为掩护,可同类中没有人像庄九这样,把第二职业做得这么高调的。

作为直接听命于皇帝的杀手,庄九的杀人技术登峰造极,在同类中出类拔萃,得到了一致的认可。因此他接手的都是大案,而大案的酬劳自然也是最高的,庄九从未失手过。从技术层面上来说,庄九着实算得上朝廷最好用的一把杀人利刃。

但他也让朝廷很头疼,头疼在两个地方:第一是他的第二职业。朝廷自然晓得,庄九说的那些故事都是他娘的真的。一个杀手,把自己杀人的来龙去脉编成书,堂而皇之地讲给全城的人听,这种奇怪的爱好让他们多了很多麻烦。

第二头疼的才是上司最担忧甚至隐隐恐惧的,因为庄九是一个没有任何原则的杀手。

杀手这两个字本身就带着天然的神秘、阴暗的气息,正如它与生俱来的气质一样,做这一行的人,杀人时再镇定自若,做久了心理总会产生些变化,于是他们或多或少地给自己制订一些规则,以防止自己的心在黑暗的杀戮中彻底沉沦。这些规则千奇百怪,有的很正常,比如不杀忠臣、不杀女人;有的则不太正常,比如不在月圆之夜动手,或者动手前一定要先吃只烤鸭之类。

朝廷在这方面通情达理得让人意外,也许他们认为恰恰是内心有准则的杀手才是好控制的机器,况且那么多的杀手,这个是你的原则,未必是别人的原则,你不杀,可以找别人去杀嘛。

但是,庄九没有任何原则。

亲王高官?可以杀。

清廉之臣?可以杀。

妇孺弱小?可以杀。

热血书生?可以杀。

无论给出什么任务,只要价格够高,他总是嘴角挂笑,点头应下,然后完成,从来没有婆婆妈妈地讨价还价过。上头一度觉得庄九是不是沉沦于杀人本身了,经观察,没有任务的时候,他悠闲自若,每天晃晃悠悠地去繁苍楼说书,仿佛那才是他真正的身份一样。

无欲则刚。一个没有原则、没有追求的人,是很难被看透的,特别是当这种性格出现在一个顶尖杀手的身上,会让他的上司对他产生不可控的不安全感。

当年朝廷忍不住找他谈心:“你当真没有一点自己在意的吗?”

庄九想了半天,认真地答道:“我喜欢在白天杀人。”

“为什么?”官员问完之后,又自问自答道,“噢,白天杀人难度更高,因此更能显示你的剑术高超,对不对?”

庄九摇摇头。

“莫非因为晚上要说书?”

庄九笑道:“说对了一半。”他的笑中有些逗弄上司的意味。

“下午也可以说书啊。”官员分析道。

“那不行,那不行……”庄九立即摆摆手,不同于传说中的杀手冷漠无情,不杀人的庄九十分随和,“晚上杀人只能穿黑色的衣服。但是白天就不一样了,白天可以穿不同颜色的衣服。”庄九一本正经地答道,看了看对方的反应,担心对方不明白,很体贴地一本正经地补充了一句,“杀手,也应当爱美。”

官员呆滞了一瞬,然后用手将自己的下巴合上,眨了两下眼睛,咽了咽口水,不可思议地摇了摇头后,他的背后泛起一层寒气。他决定再也不去探究庄九的内心世界了,只要他能杀掉要杀的人,说书就说书吧,他加快了离开的步伐,决定离这个疯子远一点。

庄九微笑地目送官员离开,自此以后,他白天杀人,晚上就变成长安城最豪华最热闹的繁苍楼里的头牌说书人——庄先生,再没人找他谈心说事。

京城里的老百姓只晓得,听庄先生的书是难得的好乐子,这已成了京城一绝,外地人来了京城,倘若没能听上一场庄先生的书,跟没能远远地瞅一眼皇宫一样,那都是莫大的遗憾。

繁苍楼的生意也越来越好,逢庄先生出场的日子,更是一座难求。这听书的人爱看热闹,而说书的人更爱这样人声鼎沸的热闹,两全其美得很。

庄九和他的苏叶叶的第一次见面,自然是在这繁苍楼。

很久以后,庄九仍能清楚地记得,遇见苏叶叶的那晚,他说的书,讲的是魏国来使自杀一事。

魏国和华夏相邻,从前朝起边境之间一直纷争不断,反正谁一时也灭不了谁,打一打,歇一歇,谈一谈,再打一打,百姓早已习惯。

只是前几个月魏国难得地小胜一场,让华夏吃了不大不小的亏,接着就大张旗鼓地派遣使者前来,据流传出来的消息说,魏国要借这个机会让华夏割让三座城池!

消息一传出,以长安书院为首的各家书院里的热血学子们集体逃课,在使者到来的当天堵在城门抗议,倘若真要割地赔款,那可是一国的耻辱了。一时间,两国议谈之事成为全城百姓每天讨论的焦点。

本朝的苏丞相与魏国使者相见磋商,连续三天毫无进展。小道消息却不断流出:据说魏国使者倨傲无礼,据说对方口口声声称三座城池只是底线,据说来使要求华夏公主和亲……传出来的消息一个比一个更让人义愤填膺,华夏百姓莫不咬牙切齿,恨不得生吞活剥了此人。

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到了第四天早上,魏国大使被发现吊于使馆房梁之上,并留下遗言说因为谈判进行得不顺利,愧对国家,所以干脆自我了断了。

这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大家莫不目瞪口呆,猝不及防。不过大家的第二反应也颇为一致:赶紧去订繁苍楼的座,听庄先生怎么讲!

繁苍楼果然第二天就在门口贴出了大幅通告,黄底黑字写着庄先生于三日后,会开讲这个案子。门口的木板上那巨大的告示上赫然写着——魏国大使悬案:死,是态度,还是让人添堵?!

这三天的等待里,无论是学子官员,还是小贩商人,茶余饭后都就“态度”还是“添堵”讨论得热火朝天,不可开交。

三日后,繁苍楼所在的西关街车马均不许进入,只许行人走进去。尽管如此,街道上的人还是摩肩接踵,繁苍楼门口有小贩高价倒卖着座位的号,那价格自然是比直接从繁苍楼买贵了好几倍的。

这晚的庄九挑了件月牙白色长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眼神很是凌厉,在白皙的皮肤衬托下,格外深邃。他右手掂着扇子,漫不经心地一抬脚,刚刚迈入大堂,喝彩声几欲掀翻屋顶。庄九心情大好,这样人声鼎沸的场面他心里头是喜欢的,只是面上依然一副平静。

登台后,庄九照例先拱了拱手,众人都鼓起掌来,这掌声、喝彩声隔了半条街仍能听见。但是等庄九缓缓展开了扇面,楼内众人便默契地安静了下来,大家都知道,这个动作意味着庄九要开讲了。大家都目不转睛,不愿意放过庄先生的每一个动作。

只一瞬间,场里的气氛便从极闹变成了极静,京城的说书人里,也只有庄先生有这样的掌控力了。

庄九将扇子轻轻放在身前的台上,随意卷起袖子,犀利的眼神横扫了一遍场内,道:“魏国来使并非自杀,而是他杀。”这是他今天开场的第一句话,掷地有声。

众人目瞪口呆之余,纷纷点头,一脸期待,显然对这个开场白十分满意,心想果然没白花这许多银子买这头场票,若是自杀,还来听个大头鬼?

“这十数年来,魏国在边境没有占到分毫便宜,此次借我国江南水灾之际,使出了阴损的招数,暂时小胜几分,就已飘飘然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谁了,不过蛮夷之地,少些自知之明,也是可以理解的。”庄九冷笑一声,言语表面客观,实则立场分明,众人对魏国的不屑也都表露无遗,庄九满意地看着听客们脸上的表情变化,自然而然地问道,“魏国派来大使,我们作为东道主,热忱接待,是怕他们吗?”

众人皆摇头。

“是我们缺兵少将,打不赢吗?”庄九又问道。

众人又摇头。

庄九拿起扇子,展了一半:“那我们泱泱大国,礼仪之邦,这样做,是为什么?”

众人先是点头,又赶紧摇了摇头,脸上写满茫然。

“是给他们脸!”庄九将扇面都展了开来,扇了两下。

众人顿悟,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

庄九迅速将扇子合上,“啪”的一声放在面前的几案上,道:“但是他们不要脸!”

“他们不要脸!”庄九那话音刚落,一个稚嫩的声音在安静的堂内响了起来,庄九一眼就找到了这个声音的来源。第一排最佳视角的位置上,一个穿着桃粉色蜀锦小衫的小丫头爬到了自己的椅子上,挥着粉拳举过头顶,一脸正经地附和道,那激动模样,颇有些像为了屁大点儿事便成天在城门口抗议的热血学子。

庄九说书的习惯,这里的常客都很熟悉,在没有得到他的示意下就议论开来,会影响他的节奏,庄先生可是很不喜欢被人打乱节奏的。从三天前魏国大使之死一直到刚刚,所有的节奏都是庄九在掌控着,听书的人也乐于被他这样掌控着,这个小妮子如此突兀地附和,如同行云流水的曲子里弹错的音符,十分惹眼。

庄九扫了这个眼神清澈明亮的小丫头一眼,十二三岁的模样,从她听书的位置和衣衫的料子来看,家境已超出了殷实的范围,该是有权有势了,这肯定是头一回出来听书,还不熟悉庄九的规矩。

这小丫头边上一位二十多岁的男子不满地对她低声吼道:“小姑娘,你懂不懂规矩,你家大人呢?吵死了!”

庄九没有发话,端起茶杯不慌不忙地喝了一口润了润嗓子,似笑非笑地盯着这个小妮子,并不打算为她解围。安静的场中顿时有些尴尬,听众们刚被开头吸引,忽然有人将庄先生的节奏打乱,万一惹得庄先生拂袖而去,这头场票的银子白花了不说,回头还怎么将故事里的情节作为谈资讲给周围人显摆?

一时间,所有人都将不满集中在了这个不懂事的小姑娘身上。她也发现场面不对,胖嘟嘟的脸蛋上浮起了红晕,本来小拳头激情昂扬地举在空中,这时候只能尴尬地松了开来,在空中晃了晃,缓缓放了下来,经过后脑勺儿的时候还挠了挠。接着她偷偷地瞥了一眼边上说她的男子,噘着嘴巴哼了一声,慢慢地坐下去,整了整衣衫,坐直了身子,将目光投到庄九身上,带着跃跃欲试又极力掩饰的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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