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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向世界敞开爱的怀抱(1)

世间最能打动人的是什么,生命中最珍贵的是什么?

是爱!爱意味着不由自主地为对方着想,让对方快乐和幸福。从伟大、无私的亲情,到惺惺相惜的友情,再到陌生人之间的帮助。爱像太阳一样温暖,照耀着每一个熟悉或陌生,柔弱或坚强。稚嫩或苍老的心灵。只要你有一颗爱的心灵,你向这个世界微笑,这个世界也会向你展开幸福的拥抱。

六个馒头

女孩子的脸上渐渐有了笑容,她默默接受了同学们不着痕迹的馈赠,默默地享受着这份单纯却丰厚的友谊。

高一那年,年级组织去千岛湖春游。

那时候,我们年轻的班主任新婚度假,于是更为年轻的实习老师成了我们班的带队老师。实习老师一宣布这个令人兴奋的消息,教室马上为大家的喧闹声所炸响。同学们纷纷问一些关于春游要注意的事项和所交的费用等问题,接着实习老师又问了一句:“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吗?”

很长的时间,没有人举手也没有人站起来,谁也没有注意到角落里来自山区的那个女孩子,她微举着手,手指却颤抖着没有张开来,颤巍巍的嘴唇一张一合却没有声音。很久很久,女孩子站了起来,用极低的声音问:“老师,我可以带馒头吗?”一阵其实并没有恶意的笑声刺激着女孩子,她的脸通红通红的,低着头默默地坐下,眼泪无声地沿着脸颊流了下来。漂亮的女实习老师走过去,抚摸着她的头说:“你放心,可以带馒头的,没事的。”

出发的前一天,女孩子拿着饭票买了六个馒头,然后低着头好像做贼似地跑回宿舍。宿舍里几个女同学正在收拾春游要带的零食,一边唧唧喳喳地讨论着什么。女孩子直奔自己的床,迅速地用一个塑料袋把馒头装了进去,女同学的讨论声似乎小了下来,女孩子的眼眶红了。

出发的那天下着雨,淅淅沥沥地洗刷着女孩子的心情,在她的背包里有六个馒头。女孩子没有带伞,只好和别的同学挤在一把伞下,为了不因为自己而使同学淋湿,女孩子不停地把伞往同学那边移,等到了目的地千岛湖时,女孩子的一半身子湿漉漉的,身上的背包也湿漉漉的。大家纷纷冲向饭馆吃饭去了,女孩子一个人呆在招待所里,等大家都走完以后才从背包里取出馒头。可是,由于塑料袋破了一个洞,湿透背包的雨水将馒头泡透了,女孩子就这样一边流泪一边嚼着被雨水浸泡过的馒头。

女孩子还没有吃完一个馒头,同学们就回来了。她没有料到她们会回来得这么快,来不及藏起湿透了的馒头,只好匆忙地往还没有干的背包里塞。

班长妍突然说:“哎呀,我还没有吃饱呢,能给我吃一个馒头吗?”女孩子不好意思摇头也没有点头,妍已经打开她的背包啃起馒头来。其他几个同学也纷纷走过来拿起馒头一边嚼一边说“其实还是学校食堂做的馒头好吃”。转眼,女孩子带来的六个馒头都被同学们吃完了,女孩子看着空了的背包只有无声地落泪。

第二天,到了大家该吃早饭的时候,女孩子偷偷一个人走了出去。雨已经停了,女孩子的心却在落泪,如果不是自己央求父亲借钱交了车费原本就可以不来的,可是山水是那么秀美,女孩子怎能不心动?女孩子在招待所附近的一座矮山上一边后悔一边默默地落泪。是班长妍最先找到女孩子的,妍拉起她的手就走,说:“我们吃了你带来的馒头,你这几天的饭当然要我们解决呀!”女孩子喝着热腾腾的粥吃着软软的馒头,眼圈红红的。

后来总有人以吃了女孩子的馒头为理由请她吃饭,使她不再嚼着干涩难咽的馒头,使她可以和所有其他同学一样吃着炒菜和米饭。女孩子的脸上渐渐有了笑容,她默默接受了同学们不着痕迹的馈赠,默默地享受着这份单纯却丰厚的友谊。女孩子没有什么可用来感谢她的同学,只有用更努力的学习,更积极地去帮助别人和总是抢先打扫宿舍卫生来表示她的感激。后来,这个女孩子不仅是班里学习最好的一个,也是人缘最好的一个。

因为女孩子知道,同学们给她的是财富所不能买到的善良和真诚。他们的友谊就像春天里最明媚的那一缕阳光照射在她以后的人生道路上。

(忆馨)

自己开门

我以为门没有开,所以我等待,我彷徨,我甘愿在这里耗尽时间做一个等待者,却不愿推一下近在咫尺的而又未上锁的门。

数学成绩出来了,我没有取上名次,这让我很懊恼,很失望我有点自责,并不是因为我是数学课代表,而是由于马虎导致成绩没有及格。

老师在讲台上滔滔不绝地讲着,似乎在讲评试卷,但是,我一个字也没有听清,根本就是没有听进去,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一个空旷的声音在耳畔想起:数学不及格,数学不及格……我竭力捂住耳朵,但又不能不听,我感到深深的自责与愧疚,为那可怜的分数,为那不堪回首的半学期。我感到自己好压抑,就象危险的炸药包已被点燃了导火索,我试图忍耐,想找到一个发泄的机会。正巧,前排的阿媛转过了身“借我看一下你的试卷。”我还未来得及做任何的反应,试卷已被她拿走了,我多么希望那可怜的分数能够长腿跑掉,但是奇迹终究没有发生,我从她惊讶的神情上看出了我自己的影子:矛盾、后悔,但又无可奈何。“真烂,对吧。”我轻蔑地对她说,我故做潇洒地对这成绩显出不屑一顾的样子,于是我努力地撇了一下嘴,希望和以前一样放肆地大笑一场,但我笑不出来,我想,我的表情比哭还难看。阿嫒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我很清楚那意味着什么:她一定是在向我炫耀,她取得了数学一等奖,还有对我的委靡不振的嘲笑……我在不振与振作的边缘一次又一次的徘徊之中过了一上午。

下午的物理课做实验,来得太早,门关着,空荡荡的走廊里只有我一个人,我的头很疼,乱哄哄的,我的头象炸了一样,我轻轻把头靠在墙角,一直到走廊里响起一阵子脚步声,会是谁呢?这脚步声很熟悉,应该是阿嫒。

我转过身去,果然是她:“为什么不进去呀?”她问到,“来得太早,门还没有开。”我懒懒地答到。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把门轻轻地推了一下,门居然开了,天呀,这门,这门……居然一直都开着,我想我的表情一定是很惊讶,阿媛平静地看着我说:“其实,实验室的门已经坏了,所以门一直也没有上锁,不要这副痛不欲生的样子,又不是世界的末日到了,何必呢?这扇门我已经替你打开了,但有一扇门你必须自己开,所以我等待着,明白吗?”我重重地点了点头,我以为门没有开,所以我等待,我彷徨,我甘愿在这里耗尽时间做一个等待者,却不愿推一下近在咫尺的而又未上锁的门,天呀,我什么时候变得如此没有信心了呢?我不能在这样沉沦下去了,我终于做了最后的选择,开始振作起来。

于是,我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微笑地对阿媛说:“谢谢你。我明白了,让我们一起进去吧。”

“你不再等了吗?”

“不了,我知道,还有许多扇门等着我自己去开。”我说到,阿媛会意地笑了,于是我两个手拉手一起进了门里的那个世界。

在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告诉我自己,我不会再为成长道路上的那一道道坎坷而等待、彷徨。因为我知道,有很多的门在等着我亲自开启。

(佚名)

因为爱,所以逐花而居

她含着笑的眼睛湿润了,透过晶莹的泪光,我看到柔弱的她眼睛里有着坚强的光芒。

他们被称做“中国的吉普赛人”。

在我的印象中,他们大都在四十岁左右。因为,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是耐不住这份寂寞的,也受不了这份苦。每年的三四月份,他们带着自己的蜜蜂出发,选择一片鲜花盛开的地方,然后搭下帐篷,一住就是两三个月,直到附近的鲜花开尽,他们才朝着下一处花丛出发。他们就是养蜂人。

我曾有幸认识了他们当中的一员。她算是比较年轻的一位。

那是一个杨柳拂堤的季节,我沿着一条小河到一个农场采访。那里是一片金黄色的油菜花丛,足足绵延30余里,蔚为壮观。她,一个年近30岁的女子,头戴一顶挂纱的斗笠,一袭红裙,忙碌在花间,与这样的花丛相映成趣。

我完全为眼前的一切陶醉了,连忙取出照相机打算记录这美丽的瞬间。

哪知道,就在我刚刚聚焦的当口儿,一只蜜蜂落在我的手上,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蜇了我一下,然后飞走了!

我的喊叫声惊动了她,只见她连忙跑进帐篷,拿了一个小瓶子出来,边说对不起,边从瓶子里倒出苏打水给我抹上,然后,在歇脚的当口儿,我们聊了起来。

原来,她18岁就结了婚,丈夫是一个养蜂人,她就跟随着丈夫到处走动。虽说有些辛苦,但是两个人的生活过得还算甜蜜。3年后,他们的蜜蜂由当初的3箱发展到8箱,还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但是,就在这时候,一场意外夺走了丈夫年轻的生命,从此就只留下她带着儿子和蜜蜂到处走动。

当时,许多人都劝她安定下来,再找个男人嫁了,但是她死活不肯。她说,那8箱蜜蜂是她丈夫留下来的,她要像照顾自己的儿子一样照顾它们。她又说,那蜂箱里有她丈夫的灵魂,她不能撒手不管,否则,丈夫会不安的。

于是,她就把丈夫的“事业”接管下来,且一管就是七八年。在这些年里,她一边照顾蜜蜂,一边教儿子识字算算术。她从不担心儿子的学习,因为,她相信自己的教育能力,她唯一担心的就是蜂群。

有一次,她刚在一个花丛旁扎下帐篷放好蜂箱,几个调皮的孩子就在附近的茅草丛中点着了火。她连忙扯了条毯子向着火的茅草丛奔去,先是用力拍打,后来实在不起作用,她就索性把毯子裹在身上,向火苗滚去。火最终被扑灭了,她也多处受伤。

她说,每当看到蜜蜂在自己眼前嗡嗡地飞,就想起了她的丈夫,因为,蜜蜂的翅膀上会栖着他的灵魂。所以,谁也不能伤害蜜蜂,否则就等于伤害了她的丈夫。说这话的时候,她含着笑的眼睛湿润了,透过晶莹的泪光,我看到柔弱的她眼睛里有着坚强的光芒。这是丈夫带给她的,伤感而又积极。

她还告诉我,曾经有人给她出主意,让她开一家小厂,雇几个小工帮她的忙。但是,她也拒绝了。我惊讶地看着她,她知道我在询问,却没有立刻作答,沉默良久,才说了这样一句话:不要小瞧了这些小东西,它们可会撒娇了,不是十分细心的人是不能养的……

那天的阳光格外明媚,一如她的笑容。我买了2瓶蜂蜜回去,不为食用,只为纪念她,纪念这份美好。也正是这个逐花而居的养蜂女子,让我相信了,在这个世界上,已然离去的人照样可以存在于活着的人的生活中。

因为这样一段痴,这样一片情,时空再邈远,依然足以放牧爱的灵魂!

(李丹崖)

赝品真情

他眼睛有些湿湿的,翻出那张全家福的底片,茶嫂一家笑得很甜很幸福,他觉得,这是自己从事摄影以来最好的一幅作品。

他是搞摄影的,但更痴迷民间收藏,他去过很多地方,读过很多古籍,也结交了许多的业内人,对收藏很有一番见地。

这天他在大山里采风,口渴得要命,看见青翠掩映下一个小村,村头有个小茶棚,他疾步向前,要了一碗茶,正欲喝时,忽然看见茶嫂一手端着一只碗,另一只手拿着梳子,蘸着碗里的皂水梳头。直觉告诉他,那碗不是等闲之物,走近一看,果然是一件古物,一件很珍奇的瓷器。

茶嫂有些嗔怪,女人梳头,有什么好看的?他忙说,你怎么用皂水梳头呢?茶嫂笑了,滔滔不绝地说起皂水梳头的种种好处,他是没心思听的,只为搭个讪而已,就说想看看这皂水,茶嫂把碗递给他,他端起碗,上下左右看个仔细,断定这是无价之宝,便问这碗的来历,茶嫂很疑惑,你是看皂水呢,还是看碗?他说,自家也有这样的碗,原来是一对的。不小心摔了一只,所以看着熟悉。茶嫂说是这样啊,这碗是丈夫捡的,就当了盛皂水梳头的用具。

他开始动了心,说想买下这碗,他说,那对碗是妻子娘家的陪嫁,两个人都很喜欢,摔了一只不成双了,妻子心里老别扭。茶嫂开玩笑说,你想买?这碗可贵着呢。他说你开个价吧。茶嫂眼睛转转,说,一百块。他快速从钱包里掏出一张钞票递过去。茶嫂莫名其妙地看了看他,然后把碗递过来,说,开玩笑的,一只破碗怎么能收你钱呢?

一番推让之后,茶嫂说,如果你不想白要,就给我们全家照张相吧。这现成啊,他怀着喜悦的心情等茶嫂的丈夫和儿子下田放学回家。快晌午时,一家人坐在茅屋前端端正正地摆好了姿势,照完相,一家人欢喜,执意留他吃饭,茶嫂还对丈夫夸他是个有情有义的人,为了妻子高兴,宁肯花一百块钱买一只碗。他有些愧疚,就偷偷往饭桌下放了一千块钱。

他知道,一千块钱远远不够买这只碗的,回家后又查看了书籍,仔细端量这碗,认定这是出自明朝宣德年间官窑的雪花蓝碗,乃是世上少有的珍品,身值数万元。他洗好照片,给茶嫂家寄了过去,顺便提了那一千块钱的事,希望能帮一家人改善一下生活。

然后,他信心十足地把碗拿到古玩店鉴定,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行家说这只碗是后人仿造的,赝品,并给他指出了仿造的痕迹,他的心一下子凉了下去,不是为美梦成空,也不是为施舍出去的钱,而是为看走了眼,行内人都知道,收物件看走眼是很没面子的事。他想,为什么自己会看走眼呢,怪知识浅薄,还是学艺欠缺?好像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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