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吉尼亚·伍尔夫
钟姗 译
他们结婚了。婚礼的队伍在阵阵钟声中行进。白鸽扑着翅膀飞起。穿着伊顿公学短上衣的小男孩们冲他们撒米粒;一只猎狐梗[1]从前面晃过;厄内斯特·索伯恩带着他的新娘,穿过一小群好奇的观礼者,向婚车走去。这些人他全都不认识,在伦敦就是这样,总有人时刻准备着围观他人的幸福或不幸。新郎自然是英俊无比,新娘很害羞。更多的米抛向他们,婚车缓缓启动了。
那是星期二的事。现在星期六了。罗莎琳德还在努力适应成为厄内斯特·索伯恩太太这一现实。自己或许永远也无法习惯,她心想,无论当谁的“厄内斯特太太”。她正坐在酒店凸窗旁,眺望着山脚下的湖,等她丈夫下楼来吃早餐。厄内斯特这个名字很难接受,不是她会选的那种。她还是更喜欢蒂莫西、安东尼,或者皮特。丈夫看起来也并不像一个“厄内斯特”:这名字让人想起阿尔伯特纪念塔[2],桃花心木的餐柜,亲王一家的钢质版画——简言之,就是她位于波切斯特的婆婆家餐厅里的一切。
现在他来了。谢天谢地,他完全不像叫厄内斯特的——一点也不。那他像什么呢?她瞥了眼他的侧面。嗯,正在吃烤面包片的他,很像只兔子。世界上绝不会有人觉得这鼻梁挺直、嘴唇紧绷、衣冠楚楚的结实的蓝眼睛青年,跟那种怯生生的小动物有任何相似之处,所以这想法才格外好玩。他吃东西时,鼻子会微微皱起。她的宠物兔子也是如此。她坐着一动不动,注视着他鼻子的抽动。他发现了,她得解释一下为什么自己会看着他笑。
“因为你像只兔子,厄内斯特。”她说。“一只野兔。”她望着他,补充道。“一只会打猎的野兔,兔子王;给别的兔子立规矩。”
如果是那样的兔子,厄内斯特倒也没意见,而且既然她喜欢看他皱鼻子——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吃东西时鼻子还会皱——他故意起劲抽了起来。她笑个不停,他也笑了,女仆、渔夫,还有穿油腻黑外套的瑞士侍者都猜对了:这对夫妻很幸福。但这幸福能维持多久?他们在心中自问,也由各自的经历给出答案。
午饭时分,坐在湖边的一片石楠上,罗莎林德举起一颗配煮鸡蛋吃的生菜:“来点生菜,兔子?”她又加上句:“快来,从我手里吃。”他探过身,小口啃着叶子,边啃边皱鼻子。
“好兔子,乖兔子。”她轻拍他的头,就像以前在家里拍她那只温顺的兔子一样。但这样叫总有点怪。不管他是什么,他也不是只温顺的兔子。她换成法语的“兔子”,“拉平”,她唤道。但不管他是什么,他也不是只法国兔子。他只是个波切斯特出生的英国青年,在拉格比学院[3]上学,现在是一名女王的公务员。她又试了试“兔兔”,不过这更糟。“兔兔”是圆滚滚的,软呼呼,滑稽可爱,而他又瘦又硬朗又严肃。他的鼻子还在抽动。“拉宾!”她心里忽然宣布,不由小小叫出了声,终于找到了最正确的那个词。
“拉宾,拉宾,国王拉宾。”她不断重复。太适合他了:他不是厄内斯特,他是国王拉宾。为什么?她也不知道。
两个人漫长的散步已经无话可说的时候——而且,像大家提醒过的,路上下起了雨;或寒冷的夜里坐在壁炉边时——女仆和渔夫已经走了,侍者只有听到按铃才会过来——她都在幻想国王拉宾的部落故事。在她手下(她在做针线,他在读报纸),他们变得越来越真实、生动,非常有趣。厄内斯特放下报纸过来帮她。有黑兔子,有红兔子;有敌对部族,也有友好的。他们住在树林里,还有偏僻的大草原和沼泽地。最重要的是,那儿有国王拉宾,他可不是只有一个本事——他皱了皱鼻子——一天天过去,他变成了很厉害的家伙:罗莎林德每天都能在他身上找到新优点。而且他首先是一个出色的猎手。
“说说看,”罗莎林德问,这是蜜月的最后一天,“国王今天都做什么了?”
他们爬了一天山,她的脚后跟磨起泡了;当然她不是想说这个。
“今——天,”厄内斯特皱皱鼻子,他刚咬开一根雪茄,“他追了一只野兔。”他顿一顿,擦燃火柴,又抽了下鼻子。
“一只母兔子。”他补充。
“是白色的!”罗莎林德欢呼,仿佛她一直在期待这个。“小小的,银灰色,眼睛又亮又大?”
“是的,”厄内斯特端详着她,她也正望着他,“一个小家伙,眼睛鼓出来,举着两只小前爪。”这正是她现在坐着的样子,缝补的衣物从手里垂下;她大而明亮的眼珠,自然是微微突起的。
“啊,拉宾诺娃。”罗莎林德喃喃道。
“这是她的名字吗?”厄内斯特问,“真实的罗莎林德?”他凝视着她,满怀爱意。
“对,这就是她的名字,”罗莎林德说,“拉宾诺娃。”那晚就寝前,一切都安排好了。他是国王拉宾,她是女王拉宾诺娃。他们两人正好相反:他勇敢,意志坚定;她谨小慎微又善变。他统治着繁忙的兔子王国,她则拥有一片荒凉神秘的领地,大多在月夜巡视。尽管如此,他们的国土接壤,他们是国王和女王。
蜜月归来,他们已经拥有了一个只属于两人的世界,里面全是野兔,还有一只是白色的。没人知道这个天地的存在,这让它愈发有意思。他们比其他年轻的新婚夫妇更加深信,自己二人是在携手对抗外面的一切。每当人们提到兔子、树林、陷阱和打猎,他们就会意地看向彼此;或是当玛丽姑妈说她决不能接受菜里有野兔时——因为那看起来活像个小宝宝——他们就隔着桌子,悄悄挤下眼睛。厄内斯特那个爱好运动的兄弟约翰给他们讲着,今年秋天在威尔特郡,兔子卖到了多高的价钱,皮毛什么的,他们也是如此交换眼色。有时,他们的故事里需要一个猎场看守人,一个偷猎者,或是一个领主,他们就兴致勃勃地在亲友里分配这些角色。比如说,厄内斯特的母亲,雷金纳德·索伯恩夫人,就是扮演大地主的绝佳人选。但这些都是秘密进行的——这才是意义所在。除了他们自己,再没别人知道。
要不是有这个秘密世界相伴,罗莎林德心想,她都不知道怎么熬过这个冬天。就像那次金婚庆典。所有索伯恩家的人都相聚在波切斯特,庆祝父母结婚五十周年。多美好的婚姻——不就是它带来了厄内斯特·索伯恩?多硕果累累——不就是它也带来了他的其他九个兄弟姐妹,其中很多也已婚、并且同样儿女成堆?她害怕这聚会。但无法回避。走上楼梯的时候,她苦涩地发觉自己像是这大家庭中唯一的孤儿:堂皇的客厅里光泽的缎子壁布,墙上挂着发亮的家族肖像,她是满屋的索伯恩们中,单独外来的一滴。活着的索伯恩们和画里的祖先长得很像,只是他们有活生生的嘴巴,不是画出来的。这些嘴里冒出许多笑话:关于教室,他们是如何把椅子从家庭女教师屁股底下抽掉;关于青蛙,他们把它放进女仆新换的床单中间。而她连一次“苹果派”[4]都没做过。她把礼物握在手里,朝身穿华贵黄绸裙的婆婆,和扣眼里别着支金色康乃馨的公公走去。他们身旁的桌椅上,堆满了金灿灿的贺礼,有的躺在雪白的棉花衬垫里,有的华丽地铺展开来:烛台,雪茄盒,表链,上面都打着金匠的标记,证明是足金,纯度保证,真实可靠。她的礼物,只是一个带很多孔眼的小仿金盒子。这是个旧沙罐,十八世纪的老古董,用来给纸上撒沙,吸干墨水。真是无用的礼物,她想,在现在这个有吸墨纸的年代。呈上礼物时,她眼前浮现出婆婆在他们订婚那天写给她的字条,粗短的黑色笔迹写着她的祝愿,“我儿子会令你幸福的”。不,她并不幸福。一点也不。她看向厄内斯特,他像根枪通条般站得笔直,鼻子和那些祖先肖像上的鼻子一模一样,好似从不会皱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