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之前,法院方面曾问陈独秀是否请律师,陈独秀答以无钱可请,并表示可自己为自己辩护。但章士钊愿义务为陈独秀出庭辩护。章氏其时是名闻全国的大律师,寻常案件,即以高酬奉请,也难得应允。章与陈虽是留日时代的好友,但后来在政治观念和文化观念上都属于敌对阵营,且都是各自阵营的代表性人物,相互也打过笔仗。章氏此次挺身而出,时人称之为“有古义士之风”。但对章士钊力图为陈独秀开脱“罪责”而发表的辩护词,陈独秀却并不全部认可,并当场反驳章士钊。任卓宣在《陈独秀先生的生平与我的评论》中说:“他(陈独秀)无钱请律师,亦不愿请律师。章士钊当时愿意为他任义务律师。他作的辩护,说陈先生是站在三民主义立场上的,言行均于三民主义符合,并不违法。陈先生即刻声明:章之意见,是他从法理上说的,与他本人的政治观点不符。论之者说:这‘不但表示陈氏政治风骨嶙峋,亦为法庭审讯史上的新记录’。”濮清泉在《我所知道的陈独秀》中叙此事更详。章士钊在辩护词中说:“本法庭总理遗像高悬,国人奉为国父,所著三民主义,党人奉为宝典,总理有云:‘三民主义即是社会主义’,亦即共产主义。为何总理宣传共产,奉为国父,而陈独秀宣传共产主义即为危害民国耶?于法于理能服人乎?……为保存读书种子,余意不惟不应治罪,且宜使深入学术研究,国家民族实利赖焉……总上理由,本律师要求法院宣判独秀无罪。”听到章士钊把自己的政治信念与国民党的三民主义挂上钩,陈独秀急了,“陈独秀当庭发出声明:‘章律师辩护词,只代表他的意见,我的政治主张,要以我的辩护状为准。’旁听席上有‘革命家’‘革命家’的赞声。”陈独秀也在法庭上宣读了自撰的辩诉状。从作文之道上说,这篇辩诉状可谓典范之作,逻辑严密却又大气磅礴。陈独秀以这样一段话开始自己的辩诉:“予行年五十有五矣。弱冠以来,反抗清帝,反抗北洋军阀,反抗封建思想,反抗帝国主义,奔走呼号,以谋改造中国者,于今三十余年。前半期,即五四以前的运动,专在知识分子方面;后半期,乃转向工、农劳苦人民方面。盖以大战后,世界革命大势及国内状况所昭示,使予不得不有此转变也。”辩诉状大体以文白夹杂的语言写成,陈独秀说非如此不足以表达自己的心情。陈独秀的辩诉状和章士钊为陈独秀所作的辩护词,在当时是轰动全国的名文,各大报纸都想刊载,但遭到国民党当局的禁止,只有天津的《益世报》在当时刊载了全文。上海的沪江大学、苏州的东吴大学还将陈、章的辩诉状作为法学系的教材。这两所学校因为是教会学校,才敢如此“放肆”。
审理结果,陈独秀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后经上诉,改判为八年。在狱中,陈独秀潜心研究文字学。这并非是为了消磨时光,也是与他的社会理想紧密相关的。濮清泉在《我所知道的陈独秀》中说到陈独秀的狱中生活时,写道:“他对文字学最有兴趣,成天埋头研究《说文》。据他说从文字的形成和发展,可以看到社会和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在狱中陪同在陈独秀左右的濮清泉还写下过这样一件趣事:“关于研究文字学,有一段笑话,江苏南通有一位姓程的老先生也是小学家,因慕陈独秀之名,来到监狱里看他,两人一见如故,初期互道钦佩,中期交换著作,也互称对方有卓见,后期争论起来,闹到面红耳赤,互斥浅薄,两人都高声大叫,拍桌对骂,幸而没有动武。原因是,为了一个‘父’字,陈独秀说父字明明画着一个人,以手执杖,指挥家人行事。而那位程先生说,父字明明是捧着一盆火,教人炊饭。陈说你不通,程说你不通;陈说你浅薄,程也说你浅薄。我好不容易把他俩劝开,说学术讨论应心平气和,不应发火,我诌了几句打油诗嘲讽他俩:‘一曰执杖一曰火,二翁不该动肝火。你不通来我不通,究竟谁人是浅薄。若非有我小濮在,遭殃不只是板桌。异日争论平心气,幸勿动怒敲脑壳。’程老先生笑了,陈独秀骂我‘你这小鬼浅薄’,‘我要敲你脑壳’。”然而,“隔了一会,陈独秀又和程老先生和好了。他写了一封信给罗家伦(时任中央大学校长),推荐程老先生教文史,罗家伦以程老先生迷信鬼神而拒绝了”。
西安事变爆发后,陈独秀在狱中闻讯大喜,以为蒋介石此番定“难逃活命”。然而,十多天后,陈独秀等在梦中被爆竹声惊醒,这一夜,南京城爆竹声通宵达旦,原来是市民庆祝蒋介石平安归来。有人告诉他,这爆竹可能是警察下令放的,陈独秀则说:“下命令放的,最多放个把小时,昨天放了一夜,能说是命令的作用吗?”①
①见濮清泉《我所知道的陈独秀》。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日寇开始全面侵华。8月15日,日军飞机开始对南京进行大规模轰炸。有一天,炸弹落到了囚禁陈独秀的老虎桥监狱,陈独秀及时躲到床底才免受伤害。也就在这一天,原北京大学学生、时任金陵女子大学中文系主任的陈中凡先生来探望陈独秀,见此情景,陈中凡回去后即与正在南京参加会议的胡适和张伯苓(时任南开大学校长)相商,谋求当局提前释放陈独秀。据陈中凡在《陈仲甫先生印象记》中说,当时国民党方面暗示陈独秀“只要本人具悔过书,立即释放”,陈独秀则愤怒地表示:“我宁愿炸死狱中,实无过可悔。”并声明“不要人保”,“附有任何条件,皆非所愿”。①但陈独秀的友人们仍积极为其奔走,以胡适最为尽力。胡适其时刚被蒋介石委以重任,即以非官方身份赴欧美访问游说,揭露日军侵华暴行,同时争取各民主国家对中国的同情与支持,可谓受命于危难之时。出国在即的胡适致函其时在国民政府中握有重权的汪精卫,请汪与蒋商量,提前释放陈独秀。汪精卫于8月19日复函胡适,告知“已商蒋先生转司法院设法开释陈独秀先生矣”。8月21日,司法院便向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呈递了“请将陈独秀减刑”的公文,国民政府当即批准。8月23日,陈独秀出狱,先住在傅斯年家,后因傅宅附近也屡遭空袭,又住进了陈中凡家。9月8日,胡适也离开南京,踏上了征程。顺便说一句,从陈独秀第二次被捕起,此后的每次入狱,胡适都积极参与了营救。
①转引自唐宝林等编《陈独秀年谱》。
陈独秀出狱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致函《申报》编辑部,为自己辩诬。原来,司法院在给国民政府的呈文中,有陈独秀“爱国情殷,盖深自悔悟”之语,《申报》发表了此呈文。陈独秀于8月25日致函《申报》道:“鄙人辛苦狱中,于今五载。兹读政府明令,谓我‘爱国情殷,深自悔悟’。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罗织冤狱,悔悟应属他人。鄙人今日固不暇要求冤狱之赔偿,亦希望社会人士,尤其是新闻界勿加以难堪之污蔑也。”
不久,陈独秀离开南京到了武汉,1938年7月又到了四川,最终在四川江津定居。1942年5月27日夜,陈独秀在江津辞世。社会各界闻讯都发表悼念文字。陈独秀卧病和辞世期间,共收到各界人士捐赠的医药费和赙仪费法币33750元。
如今,我常在沪宁线上行走。坐在火车上,我仿佛仍能听到陈独秀当年留下的鼾声。那一夜,在押送陈独秀的火车上,发出鼾声的一定不只陈独秀一人,但其他的声音都随风而去,独有陈独秀的鼾声至今仍清晰可闻。这鼾声告诉我,这个人尽管在政治信念和个人生活上都可挑出或大或小的毛病,但在胸怀坦荡上却少有人可与之相比。这是一个通体透明的人,一个不知阴谋诡计为何物的人,一个喜怒不屑于藏于心的人。这鼾声也在告诉我,什么叫大英雄,什么叫真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