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本是纯洁花朵的象征,十六七岁的她应该是家中的小太阳。而卢嘉的花季岁月却充斥着病态和丑陋,涂满了无知和癫狂。未满十八岁的她却怀有身孕,嗜偷成瘾又行为怪僻。在她成长的道路上没有纯真的气味,也没有美丽的影子。十七岁的如花少女,却要在监狱里度过青春,让人惋惜,让人心疼。作者在听了民警提供的这条信息后,就一心想见见她,了解一下美丽少女是如何踏上犯罪道路的,而这又能给人们哪些警示呢?
家庭背景:我的非正常生活
我叫卢嘉,今年十七岁。我在医院一生下来就被他人抱养,直至一周岁时才由亲生父母带回家抚养。因为,爷爷、奶奶和父母亲都重男轻女。我从小爱玩、好动,不是大人们眼中的乖孩子。小时候,我曾患俗称“羊癫疯”的病,发病时脸色苍白,牙齿紧咬,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抽搐。因为这样的毛病,父母亲没有严格地要求我。他们认为,反正是个女的,孩子已经这样了,只要她能开开心心地生活,其他的都不重要了。于是,我在几乎没有约束和管教的“超自由”的氛围中一点点长大。
七岁以后,我的毛病有了好转,渐渐地不再发病了,我被送入学校读书。习惯了没有约束的我,不适应学校讲文明、树理想、讲纪律、守道德的校园生活。在学校里,我自以为是,上课不专心听讲,爱动,好玩,影响正常的上课;下课更加疯玩,还很野蛮,同学们都不爱和我做游戏。因为,我总是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喜欢怎样就怎样;高兴了去上课,厌烦了则独自玩,时常厌学、旷课,成绩老是拖全班的后腿,是个麻烦的女孩子。
勉强念到了小学四年级,我再也不想去读书了。回到家里,整日在村子里玩,父母亲也很少来管我。事实上从小就开始的纵容已经让我形成了这种肆无忌惮的性格,想要改变的确是件很困难的事。
十二岁那年,父母亲离婚了。他们为什么劳燕分飞?我小小年纪不太清楚。只知道他们经常吵架,好像性格上很合不来的样子。我跟父亲生活,可他经常不在家,我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随风飘荡。
我不做事,又要花钱,开始有了小偷小摸的行为,慢慢地变得有点明目张胆,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有这么一个麻烦女孩子。
就这样,我从小缺少教育,生活在一个破碎的家庭,又缺少温暖,对父母亲很是怨恨。因此,我不想到母亲那边去,也不去找父亲,平时游荡在社会上,像只孤零零的小鸟,飞来飞去,东碰西撞。饿了,就去偷点吃的;钱没有,也去偷点用用。时间一久,我开心地觉得“偷”也能维持自己的生存和生活。
夜幕降临:宾馆惊现“幽灵”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羽翼日渐丰盈,也不再满足于村子里的“小搞小闹”,开始往繁华的城区“发展”。我整天混迹在市区,结交了几个男朋友。没有钱花,没有地方住,我会和男子一起开房间,表现得很是无所谓。当然,我也没有抛下自己的“老本行”,夜幕降临后,我瞄上了富丽堂皇的宾馆,伺机作案。我以住客的身份做掩护,专门盗窃其他住客的钱财。我的惯用手法是谎称自己的房门钥匙落在房间里了,于是,到总台服务员处拿来钥匙(宾馆的钥匙是串在一起的),趁人不备随意地打开一处住客的房门,之后静观其变,适时实施盗窃,屡屡得手,吃穿不用愁。我就像个“幽灵”飘荡在宾馆里,使一些住客的钱财不翼而飞。
春天的一个晚上,我又到一宾馆开房。凌晨3时许,宾馆前台的服务员熟睡了,我马上来到前台拿了宾馆的一串房间钥匙,随意地打开了一扇房门,并将其虚掩,然后又偷偷地把钥匙放回前台。之后,我静观动态,还回到自己开的房间里看了几分钟电视。见没有动静,我再次悄悄地来到虚掩的门外,并蹑手蹑脚地进入房间。只见房内的住客睡得正酣,我便从搭在椅子上的裤袋里偷得一叠钱,正想再翻其衣服口袋,见床上的住客动了一下,我赶忙退出了房间。
回到自己的房间,我数了数偷来的钱,一共有1350元。有了钱,我很是豪爽,又是给小姐妹上街购物,又是陪着男朋友逛街喝酒,十分兴奋。
我还用偷来的钱到另一个宾馆开了个房间,准备把先前宾馆的房间退了之后,再另起“炉灶”。可没有想到,当我拎着大包小包回宾馆退房时,一进门就被失主和宾馆的工作人员人赃俱获,随即被他们扭送到当地派出所。
原来,失主裘先生早上醒来发现裤袋里的一千多元钱不见了,忙找到宾馆的工作人员要讨个说法。工作人员赶紧调出了当晚的监控录像一探究竟。这一看果然发现了行窃的我,并将我如何拿钥匙、如何开门、如何返回实施盗窃以及如何离开的全过程都记录了下来。证据在手,裘先生和工作人员便将恰好返回宾馆的我逮个正着。
在审讯过程中,我爽快地交代了多次以类似手法盗窃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把我羁押在看守所。其间,我不是经常尿床,就是随地大小便,不守监规。我这种异于常人的“变态”行为,引起了管教民警的注意。为尊重事实和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根据我的一系列怪异症状,公安机关为我进行了精神病等方面的鉴定。结果是,我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管教的女民警还发现我已经有两个多月的身孕,我也不知道是哪个男朋友种下的孽种。
由于我怀有身孕,公安机关给我取保候审。可我没有家呀,到哪里去?面对和蔼可亲的管教民警,我执意要留在看守所,死活不肯走出监室。于是,我就得到了一份特殊的照顾,留在看守所吃起了“小灶”。
后来,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被亲友取保候审。
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个“问题少女”的产生?经过对卢嘉犯罪案件的分析,发现呈现出以下几个共性:一是家庭教育的缺失。父母亲以她有病从小没有严格地要求,在行为上给予放纵,一定程度上对其放任自流,让她过早地踏上社会。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都未成熟的女孩子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的侵蚀,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二是亲情的缺失。卢嘉小时候被他人收养,回家后由于父母亲的重男轻女思想,她在家里没有被父母亲所重视,且经历了父母亲离异的波折。父母离异使她更加放纵自己,心理上存有阴影,精神上遭受创伤,容易形成人格上的缺陷,从而为她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埋下隐患。三是被监护权的缺失。她在监护期、义务教育期过早地流失到社会上“闯荡江湖”,游离在社会的灰色地带,失去亲人和学校的监管,和一些不三不四的男女交往,导致这个心智还不成熟的女孩子受到不良的影响,过多摄入错误的思想信息,期望尝试成人间的非正常游戏,又往往容易失去理智和道德的约束。盗窃、挥霍、享乐、再盗窃的恶性循环,就是她近几年来的生活写照。她用这样非正常的手段来麻痹自己,也控诉着对家庭、对父母亲的不满。然而,生活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
少女是未来的母亲,她们能否健康地成长关系到整个民族的未来。让少女们健康地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家长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