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08300000055

第55章 附 录 (5)

(二)申请人或国际注册所有人可以依照施行细则的规定做出一项声明,宣称他在某一些指定国享有同一个商标的国家注册并加以证实。此项声明可以包含在国际申请或后续指定登记申请中或者单独提出;须依照施行细则的规定附有声明中所指的每件国家注册的经签证的副本。国际局应将此项声明登记、公告并依照施行细则的规定通知有关指定国的主管机关。这些主管机关应在他们各自的商标国家注册簿上注上关于上述国家注册的声明。

(三)(1)如第(二)款所说的声明已被通知指定国主管机关并且符合第(一)款所指的条件,则在符合这些条件的限度内,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效力,不能依照第十二条予以拒绝,但须遵守第(2)项的规定。

(2)如任一指定国的商标国家注册簿不只一个,或国家注册簿分几部分,而第(一)款所指的国家注册系在那个不是给予最高保护的国家注册簿或注册簿部分中,则第(1)项仅在依照第(二)款的声明是指该国家的同一注册簿或注册簿同一部分中的注册时才能适用。

(四)如第(一)款所指的国家注册满期,则仅在不迟于自该国家注册满期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第(二)款所指的声明的情况下,根据本条约的权利才视为继续包括根据国家注册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通过根据马德里协定的国际注册取得的权利的保留〕

(一)如在国际注册日或后续指定登记日,根据本条约的商标国际注册所有人,已就该商标取得对任一指定国适用的根据马德里协定的国际注册(“马德里注册”),则他根据本条约的权利视为包括对该国适用的该马德里注册的一切权利,特别是优先权,即使该马德里注册后来满期,仍然继续包括这些权利,但须遵守第(四)款的规定。上述规定在根据本条约的国际注册对该国适用的商品、服务项目实际上包括在对该国适用的马德里注册中这个限度内适用。

(二)要求取得根据本条约的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人,或者根据本条约的商标国际注册所有人,可以依照施行细则的规定做出一项声明,宣称他在某一些指定国享有同一个商标的马德里注册,并加以证实。此项声明可以包含在国际申请或后续指定登记申请中或者单独提出。国际局应将此项声明登记、公告,并依照施行细则的规定在相应的马德里注册上加注。

(三)如第(二)款所说的声明已被通知指定国主管机关,并且符合第(一)款所指的条件,则在符合这些条件的限度内,第十一条所规定的效力,不得根据第十二条予以拒绝,但根据马德里协定的保护已被拒绝,或者只要根据该协定拒绝仍有可能时除外。

(四)如第(一)款所指的马德里注册满期,则仅在不迟于自该马德里注册满期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第(二)款所指的声明的情况下,根据本条约的权利才视为继续包括根据该马德里注册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利用马德里协定的权利的保留〕

如自然人或法人根据马德里规定取得或续展国际注册,此种权利在任何参加了马德里协定的本条约缔约国不因本条约而受影响。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际注册的国家注册〕

(一)在任一缔约国具有第十一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效力的商标国际注册的所有人,可以在任何时间根据该国际注册,就同一商标向该国申请国家注册。只要符合该国本国法的要求,该国就应给予注册。该所有人根据此种国家注册的权利视为包括根据该国际注册存在于该国的一切权利,特别是优先权,即使该国际注册对该国的效力后来满期时,仍然如此。上述规定,在上述申请中所列的商品、服务与该国际注册所列对该国适用的商品、服务相同的范围内适用。

(二)直到第(一)款所指的效力满期为止,第二十条第(一)、(二)两款也对依照该款给予的国家注册适用。

第二十五条 〔区域商标〕

(一)(1)在各缔约国的居民或国民有权通过本条约享有根据一个规定区域商标注册的条约(“区域条约”)申请和取得该区域条约下的注册时,任何参加该区域条约的国家可以按施行细则的规定声明,它根据本条约被指定等于该商标已被作为在该国适用的区域商标提出申请。

(2)如国际申请的对象是区域商标,而根据区域条约,申请人不能将其申请仅限于某一或某些该条约的参加国,所以对某一或某些这类国家的指定应视为对所有这类国家的指定,对任一这类国家的指定、指定的撤回、指定登记的取消,或基于任何其他原因撤销指定,等于将对所有这类国家的指定都撤回、取消或撤销。

(二)如适用本条约影响到一个区域条约,则第十八条第(二)至第(五)款应加以必要的变更,并遵守以下规定:

(1)第十八条第(二)款所指的费用享有者为管理该区域条约的政府间机构;

(2)第十八条第(二)款所指的选择由管理该区域条约的政府间机构行使;

(3)如根据区域条约,费用按照区域注册适用国家的数目有所不同,则个别费用金额可以不仅按照第十八条第(三)款第(3)项,而且按照参加该区域条约的指定国的数目有所不同,但第十八条第(三)款第(5)项所指的总金额和第十八条第(三)款第(6)项所指的续展费用金额应为区域条约就那些作为指定国的国家所规定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 〔与国际局联系的代理人〕

(一)国际注册申请人和所有人可以依照施行细则的规定,委托任一自然人或法人作为替他们与国际局联系的代理人(下称“正当指定代理人”)。

(二)国际局将其任何要求、通知或其他信件送达正当指定代理人,与送达国际注册申请人或所有人有同等效力。在同国际局联系的程序中须由国际注册申请人或所有人签字的申请、请求、声明或其他信件,除指定或撤销代理人的信件外,都可由他的正当指定代理人签字。任何信件由正当指定代理人送达国际局,与由国际注册申请人或所有人送达有同等效力。

(三)(1)如一件国际申请有几个申请人,他们应指定一个共同代理人。否则该国际申请上名居第一的申请人视为各申请人的正当指定代理人。

(2)如一件国际注册有几个所有人,他们应指定一个共同代理人。否则商标国际注册簿上名居第一的所有人视为各所有人的正当指定代理人。

(3)前项在国际注册所有人的国际注册是用于不同的指定国或(与)不同的商品服务时不适用。

第二十七条 〔国际申请或后续指定登记申请所含优先权主张的效力和条件〕

国际申请或后续指定登记申请中,所主张的优先权的条件和效力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一九六七年斯德哥尔摩议定书第四条关于商标所规定者相同。

第二十八条 〔作为优先权主张的可能根据的国际申请〕

(一)正规的国际申请,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一九六七年斯德哥尔摩议定书第四条所指的正规国家申请有同等效力,并应被承认为该议定书所规定的优先权主张的根据。

(二)在前款规定中,国际申请如能据以确定其提交国际局的日期,即视为正规的国际申请。

第二十九条 〔超过期限〕

(一)除第(三)款规定的情况外,任一缔约国可以根据其本国法所认可的理由,容许本条约或施行细则所规定的任何期限在该国可以超过。

(二)除第三款规定的情况外,任一缔约国可以根据其本国法所认可的理由以外的理由,容许本条约或施行细则所规定的任何期限在该国可以超过。

(三)第(一)、(二)两款对第十二条第(二)款第(1)项所规定的期限不适用。

(四)国际局不得容许国际注册申请人、所有人或国家主管机关超过本条约和施行细则所规定的任何期限。

第三十条 〔国际局错误的改正〕

(一)除第九条规定的情况外,如国际注册申请人或所有人认为国际局适用本条约和施行细则的规定有错误,以致影响到他在任一指定国的利益,该国际注册申请人或所有人可以在施行细则规定的期限内向该国国家主管机关提出请求书,要它转请国际局予以改正。

(二)如上述国家主管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发现国际局确有请求书中所指的错误,该国家主管机关应要求国际局改正,国际局应予照办。

(三)按照第(一)款提出请求书的申请人或国际注册所有人应同时将该请求书副本一份送交国际局,如该请求书与已在商标国际注册簿上注册的商标有关,国际局应依照施行细则的规定将它收到该请求书副本的事实登记和公告,否则就将该副本存档。

(四)如这项改正需在商标国际注册簿上作相应的修改,国际局应照办。此外,如这项改正涉及国际局已经公告的事项,该局还应将这项改正公告。

第三十一条 〔对国际注册所有人的通知〕

国际局应将所登记的任何有关国际注册的事项,通知国际注册所有人。具体办法可在施行细则中规定。

第二章 行政规定

第三十二条 〔大会〕

(一)(1)大会由各缔约国组成。

(2)每一缔约国政府有一名代表,由数名副代表、顾问和专家协助。

(二)(1)大会的职责如下:

1处理一切有关维持和发展本同盟及贯彻执行本条约的事项;

2按照本条约的规定或根据本条约的分配行使权利和执行任务;

3指导总干事对修订会议进行筹备;

4审查和批准总干事关于本同盟的报告和活动,并就本同盟职权范围内的事给总干事一切必要的指示;

5决定本同盟的计划,通过预算和批准决算;

6通过本同盟的财务规则;

7建立大会认为适定的委员会和工作组以利本同盟及其所属机构的工作;

8决定邀请哪些缔约国以外的国家和哪些政府间的、非政府性的国际组织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会议;

9决定在日内瓦以外的任何地方建立国际局代理机构,以接受本条约和施行细则规定的文件和款项;其效力与国际局的接受相同;

10采取旨在促进本同盟宗旨的其他适宜活动和履行适合于本条约的其他职责。

(2)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其他同盟有关的事项,大会应在听取该组织协调委员会的意见后做出决定。

(三)一名代表只能代表一个国家,并且只能以这个国家的名义投票。

(四)每个缔约国有一票。

(五)(1)全体缔约国的半数构成开会的法定人数。

(2)在不足半数时,大会可以作决议,但是,所有这些决议,除了关于大会程序的决议以外,只有在按照施行细则的规定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得到法定人数和必须的多数时才能生效。

(六)(1)除第三十四条第(五)款第(6)项、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2)项和第(3)项及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2)项所规定者外,大会必须经多数票通过。

(2)弃权不算投票。

(七)(1)大会每年举行例会一次,由总干事召集,最好是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协调委员会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召开。

(2)大会临时会议可以由总干事依其本人倡议或应四分之一的缔约国要求,召集之。

(八)大会自行通过其议事规则。

第三十三条 〔国际局〕

(一)国际局的职责如下:

(1)办理本同盟的行政工作,特别是根据本条约或由大会专门交给它的任务;

(2)为修订会议、大会及其设立的委员会和工作组以及由总干事召集的处理与本同盟有关事项的其他任何会议提供秘书处;

(二)总干事是本同盟的行政负责人并代表本同盟。

(三)总干事可召集由大会设立的任何委员会和工作组以及处理与本同盟有关的一切事项的其他会议。

(四)(1)总干事和由他指定的任何一名职员可参加大会、大会设立的委员会和工作组的一切会议以及由总干事召集的处理与本同盟有关事项的其他会议,但无表决权。

(2)总干事或由他指定的一名职员,是大会、委员会、工作组以及前项中提到的其他会议的当然秘书。

(五)(1)总干事按照大会的指示筹备修订会议。

(2)总干事可以同政府间的和非政府性的国际组织商量上述筹备工作。

(3)总干事和他指定的人员可参加修订会议的讨论,但无表决权。

(4)总干事或由他指定的一名职员,是任何修订会议的当然秘书。

(六)施行细则可明确规定各国主管机关为协助国际局执行贯彻本条约的任务应提供的服务。

第三十四条 〔财务〕

(一)(1)本同盟应有预算。

同类推荐
  • 经典管理寓言(全集)

    经典管理寓言(全集)

    本书在寓言故事的基础之上阐述了现代公司的众多管理理论,并把管理喻意化,有效解决了管理学艰深枯燥、难以为大众接受的问题。西游的故事告诉你目标的重要性、石子变钻石的奇遇讲述了机会的稍纵即逝、福特的经历让你体会细节的重要、独木桥试验说明态度决定一切、大师为你展现领导的艺术……本书包含了管理中的许多重要领域,这些理论相辅相成,诠释了现代公司里经常出现的各种不同的问题,你完全可以将这本书看作是一本讲述管理学原理的通俗化著作。
  • 赢在领导力:在突发事件中发现你的领导力优势

    赢在领导力:在突发事件中发现你的领导力优势

    挣脱平庸的枷锁,了解领导力的核心品质,成为一流的领导者。批量复制干将,成为高潜力领导者,实现稳健晋升《赢在领导力——在突发事件中发现你的领导力优势》这本书就是为你而写的。无论你是普通职员、中层还是高层,也无论你是母亲、父亲还是配偶,这本书总会让你有所收获。不管是在工作中还是个人生活中,你都会用到它。
  • 北大清华最佳CEO讲座:最有价值的十堂管理课

    北大清华最佳CEO讲座:最有价值的十堂管理课

    执行就是一切,公司中最强大的执行力是克服一切管理困难的利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厉以宁教授细节决定成败,不注重小节,任何一家公司都不会取得最佳的管理效益。
  • 给你一个公司,你能赚到钱吗

    给你一个公司,你能赚到钱吗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有志于投身商海的人,都将拥有自己的公司当作人生的一大追求。然而,把公司开起来并不难,但如何让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生存下去并赚钱,却不是一件容易事。这不仅需要胆识、资金和人才,还需要有完善的创业战略和经商技法。现实情况是,茫茫商海,大小公司林立,真正的赢家却寥寥无几。市场风云变幻莫测,商海浪涛此起彼伏,适者生存、优胜劣汰是商场中永恒的竞争法则。每一天,都有大批的新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大家的面前;同样,每一天,也都有大批企业突然间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中。有统计显示,在中国,集团公司的平均寿命为7~8岁,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9岁。由于中国90%以上的企业是中小企业,据此推算,中国企业的平均寿命约为3.5岁。或许这些消失的企业各有缘由,但无法赢利这个病症却是其中的首要因素。
  • 成功人士99个销售细节

    成功人士99个销售细节

    阿基米德说:“给我一个支点。我就能撬起整个地球。”销售员要培养阿基米德这种巧干的“销售技巧”和“销售心态”。重视细节是成功销售的支点,作为一名销售员,应该从多方面进行细节修炼。
热门推荐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鬼幽毒医:拐妻四小姐

    鬼幽毒医:拐妻四小姐

    死,有何可惧?活着,也许才最是卑微。身处末世,强大如你,却也俱焚。老......(衲)……
  • 魔法小公主8:探秘能量水

    魔法小公主8:探秘能量水

    沫沫接到泡泡鱼新的魔法任务——寻找能量水。正一筹莫展之际,舅妈看病的钱被骗子骗了。沫沫决定和小伙伴们一起将骗子绳之于法,于是变身为农村姑娘,深入虎穴,竟发现能量水就是人类后悔的泪水!沫沫和棉花糖本想让他也尝尝有病无钱治的恶果,但是舅舅却带骗子去治病了。骗子终于被舅舅的善良感动了,流出了悔恨的泪水。可是这个骗子却不是骗舅舅钱的骗子,侦探小组还是得继续开展侦破行动……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偷星记

    偷星记

    一少年因意外误落世间纷争,却因此发现一件惊天秘密,为寻求答案,一路奋勇向前,开山劈海,不断修炼强大自我的故事……
  • 涅灵

    涅灵

    自古尘世之中,如若怨气岁淤积,就会有不甘于死亡的魂魄四处游荡,女娲留下的一盏七星筒灯,又会给执掌它的女子带来怎样的命数?……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荒唐不负你

    荒唐不负你

    为什么离散了很多年的人,还会重逢,大概是上帝也觉得,不复相见的结局会让人遗憾吧。毕业六年后,中二少女与校园男神再度相见,时隔漫长的成长轨迹,还能走到一起吗?一个毒舌的设计师,一个有强迫症的处女座总监,凑在一起简直足以毁天灭地。
  • 无敌从神帝重生开始

    无敌从神帝重生开始

    亘古纪元,法则未定,天心难测,亿万生灵皆受雷山火海之苦,后有圣者体悟天心,开辟法则,证道神帝,化解众生苦难。此后千万载,无数生灵效仿先辈,开辟法则,庇佑众生。然法则愈多,后人修行之路便愈艰险,近古以来,少有生灵成就神帝果位。十万年后,万祖神帝秦问天,为化解巨大危机,重回少年,自此开启一段新纪元......
  • 霸宠萌妻:高冷男神太邪魅

    霸宠萌妻:高冷男神太邪魅

    路漫漫天真地以为,司徒修远会是一个最完美的姐夫,她偷偷地爱着他,献上纯真的初吻。谁知,姐姐犯下的罪,父亲欠下的债,却将她推入痛苦的深渊。姐姐死于非命,父亲锒铛入狱,路漫漫被迫为钱卖身,一掷千金的买主却是曾经的姐夫!司徒修远的脸俊美而残酷,这不是记忆中优雅的豪门少爷,而是被仇恨蒙蔽了神志的恶魔。司徒修远要她难堪,要她明白她只是个玩物。折磨,羞辱,狂怒,缠爱……他要囚禁她的身体和灵魂。绝望席卷,她躺在血泊中,只留下一句:“对不起,我爱你。”他无法原谅她的决绝:“你宁愿死,也不愿做我的女人?”情路漫漫,修远无边,一场宿命的虐爱,如何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