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丈夫从身后拥着女人,两个叠嶂起伏的身体,紧紧贴在一起。窗外,夕阳西下,将天空染得彤红。良久,她轻轻擦掉脸上的泪,如释负重的叹息,花朵般落下。原来,丈夫也出了轨。她和他,终于扯平了,以后,谁也不欠谁。想到这里,她的内心,竟生出些微欢喜。生活依旧平淡琐碎。仍是那个枕边人,如今再看,竟有了不一样的风景。周末,两人坐在餐桌前,一起喝他煲好的甜水。他深情的目光,落到她身上。她的心,泊满了一种叫幸福的东西。闲暇时,她为他织毛裤,给儿子织纯白围巾。冬天的阳光,暖暖地洒下来,罩着甜蜜的三口人。
只是,她永远不会知道,那封信,是丈夫请人代写的。那张照片,也是他托电脑高手精心PS而成。他宁可舍弃自己的清白,也要给爱一条回家的路。他只希望,风雨过后,她与他,依然能够,平等地站在窗前,没有丝毫负担地,共享花好月圆时。因为,他爱她,他希望她快乐,他要永远与她在一起……迟到的玫瑰
他们是同事。他比她早来两年。从她进入他视线的第一天,他就认定她是自己今生要娶的人。她是那样欢乐的女子。眉清目秀,明眸皓齿,笑容甜美。原来死气沉沉的办公室,因了她的存在,犹如花香弥漫,焕发一片生机。她并不十分的漂亮,但在他眼中,她安静的气质却在环肥燕瘦中炫目极了。他给她写了纸条:请问,有男朋友吗?她调皮地回复:现在没有,但肯定会有。众人面前,他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起来。以为是梦,被主任狠狠地盯了一眼,方知不是。一颗心更加欣喜。一路狂追。一年后两人喜结连理。与心爱的人走上婚姻的红地毯。相亲相爱,白头偕老,做神仙羡慕的好伴侣。以后的日子,每每想到那幸福的时刻,他都会甜蜜地笑出声来。婚后的生活平淡而具体。从白手起家,共同创造并拥有了现在的一切。如今,他们有了自己的公司、房子、车子,还拥有了聪明漂亮的宝贝女儿。时光的河,催人老。他们也不例外。转眼年近不惑,女儿也上了初中。也许由于年纪渐长,或是生意上的疲累,原来的激情与浪漫渐次随云流去。
如同大多数的夫妻一样,生活在雷同中日复一日地平淡下来。但她似乎一直没有成长起来。仍一如既往地渴望生机,如年少时。她的生日,他因为忘记买玫瑰,她会娇嗔怨忿。结婚纪念日,他因忘了回家与她共进晚餐,她会默默流泪。甚至有时在晚上,她静静地躺在他的身边,怅然地说:“老公,你有好久没有吻我了,我们的激情与心有灵犀去哪里了呢?”这样的时刻,他总是懒懒地,倦意浓浓地嘟囔一句:“都老夫老妻了,没有必要了吧。明天还有事情,快睡吧。”
没有开灯,他看不到她一脸的失落,感觉不到她满心的欲言又止。她的脸,如同一朵开过的花,慢慢地萎谢下去。况且,即使有时他看到了,亦认为她在无病呻吟。他认为,只要心里爱着,把对方看成最重要的人,就足矣。
生活不动声色地继续着,表面上十分平静。
那天,他们一起出去办事。是早春,乍暖还寒天气。由于气温骤降,两人都不禁打了寒战。她说:“你去开车。我回去给你拿件衣服。”如平常一样淡淡的言语。他的心里有一丝犹疑,抬眼时她已远去。
这一去,就再不复回。她拿上衣服走出小区大门时,一辆卡车疾速开过,她当即停止了呼吸。生命如幻。一记九天惊雷,让沉睡的人惊醒。他看到她倒在血泊中,手里拿着自己常穿的那件外衣。他终于明白,她是多么地爱他!仅仅为了怕他着凉,她甘心情愿地送上了自己的生命。他的心被轰然掏空,感到自己的一切都随她而去。殡葬时,他给她穿衣,是她平时最喜爱的素色衣裤。他把她的头发细细地一遍遍地梳理,直至不乱一丝。最后,他给她擦了胭脂和粉,还有口红。她看上去仍是那样年轻美丽。这个追求激情与完美的女子,终于没有让旁人看到她的老去。
他的泪落在她脸上,成串的,啪答啪答。她的身体僵硬而冰凉,再无温度。
他握着她的手,长久地吻着。他们从此阴阳两隔,永远站成了彼岸。只能憧憬与幻想,却始终无法泅渡。从此,本来两人共舞的人生,只剩下他一人,独自落寞。
他想起她对他说过的话。每一句,都记忆犹新。
他买了大量的玫瑰,各式各色,应有尽有,插满屋子的每个角落,亦摆满了她的墓地。一直以来,不等凋谢他就会换上新的,从无间断。
内心的悔恨无以复加。他明白自己的玫瑰送得太迟了,一切都已来不及。
但他还是会一直送下去。用自己的余生。以后他要做的,就是好好培养他们的女儿,好好孝顺他们的父母,好好管理他们的生意。
等到走到人生的尽头时,与她葬在一起。
最爱的那种爱
英国某网站曾举行过一次“你认为世界上最浪漫的一对”的投票,共有六对情侣入选。最终,加拿大女歌手席琳·迪翁和丈夫雷内·安格利尔一举夺得77%的超高选票,遥遥领先成为第一名。
席琳·迪翁出生于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由于家境困难,母亲在生了十三个孩子发现又怀孕之后,曾跑到教堂神甫那里要求堕胎。但在神甫耐心地劝说下,母亲还是将这个孩子带到了人世,她就是迪翁。
迪翁自小就彰显出与众不同的音乐天赋。十二岁时,一次偶然的机会,她被雷内·安格利尔发现。作为音乐制作人和天才经理人,雷内被迪翁天籁的声音深深打动。自此,他鼎力扶持她走向音乐之路,并义无反顾地拿自己的房屋做抵押资助迪翁发行了第一张专辑。
刚出道时的迪翁,除了嗓子很好外,身上几乎没有明星所具备的任何风采。她的模样和打扮看起来都非常土气,特别是那颗大虎牙,甚至连嘴唇都挤歪了。由于内心的自卑与胆怯,她的每次演出都显得青涩而拘谨。雷内一边尽全力培养她唱歌,一边带着她去做箍牙美容。流年里,他一点一滴将这个丑小鸭塑造成一只高贵的白天鹅,并最终使她一步步走向歌坛巅峰。
朝夕相处中,两颗心越走越近。这对年龄相差悬殊的情侣很自然地遭到了众人的猜测和迪翁母亲的反对。母亲说,我的女儿应该嫁给白马王子,而不是雷内这个离过两次婚且比她大整整二十六岁的男人。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之间没有爱情,有的不过是金钱驱使下的商业利益。面对媒体的狂轰滥炸,他们付以淡淡一笑。迪翁说,我们知道彼此是真心相爱,这就足够了,其他都不是问题。在她的坚持下,母亲终于让步了。1994年12月17日,迪翁与雷内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此后的几年,席琳·迪翁的歌唱事业可谓扶摇直上,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为止,她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卖出近一亿张专辑,并且赢得了唱片界的一系列奖项。在许多国家,她的专辑一直在音乐排行榜名列顶峰位置。她与雷内一直非常恩爱。她的每场演出,雷内都会伴随左右,护驾随行。他经常在她走过的路上,撒上鲜花,以表明自己的爱意。迪翁无疑是幸运的,同时也是幸福的。她收获了爱情与事业的双丰收,令娱乐圈众多女星久久仰望并始终无法企及。
变故发生在1999年3月30日。这天是她三十一岁生日,与丈夫一起庆祝时,细心的她发现雷内脖颈右边有一个类似擦伤的硬块。她陪着丈夫去医院检查,雷内被确诊为皮肤癌,且已转移至喉部。晴天霹雳的打击,使迪翁觉得整个世界都要崩溃了。为了全心照顾身患绝症的丈夫,她放弃了如日中天的歌唱事业,返身家中,成为雷内病床前全天二十四小时的守护天使。
结婚后,迪翁与雷内一直想生个孩子。雷内患了癌症后,两人都感到这个愿望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为了预防各种治疗对精液的影响,他们要求医生把雷内的精子冷冻了起来。
接下来的几个月,雷内在迪翁的精心照顾下专心治病。在成功的手术和三十八次折磨人的化学和放射线治疗后,雷内的病情日渐好转。他们满怀希望地将注意力转向生育小孩。医生给席琳·迪翁注射了荷尔蒙以增加卵子制造量,然后取出她的卵子并使其受精,接着再放三个受精卵在她的子宫中。两周后,她和雷内听到两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一个是,人工授精的成功率只有25%,而他们仅仅一次就受孕了。另外,雷内的体内已没有任何癌细胞。一年后,这对恩爱夫妻终于美梦成真,顺利生下了小雷内。为了纪念失而复得的幸福,在迪翁复出前他们又举行了第二场盛大的婚礼。
因演唱影片《泰坦尼克号》主题歌和亚特兰大奥运会会歌而红极全球的世界顶级歌后席琳·迪翁曾有三大梦想:成为著名歌星、找到真爱和拥有一个孩子。如今,她的三个梦想都已成为现实。
浪漫不是花前月下,也不是999朵玫瑰。真正的浪漫,是当灾难出现时,两个相爱的人始终不离不弃。它往往拥有持久的力量和席卷一切黑暗的温暖。
真正的浪漫,来自心与心的重叠,是最爱的那种爱,是彼此扶携,相守一生。
唯不忘相思
羞怯的眼波,醉人的发香,樱润的红唇,凝白的纤指,那个花朵般绽放的女孩,他一直记得。
推开记忆的门,时光刷刷倒退到六十年前。当时,中国刚刚解放,酷爱文学的他,被聘请到文化部,从事向往已久的古籍整理工作。
是谁说过,一个人的出生,只是为了与另一个人的相遇。有些缘分,是天意,是躲也躲不开的宿命。
如同他与她,遇到了,就是一生。
灿烂的阳光,笼罩在她娇小青春的身体上,如同天使顶上的圆晕,朗耀晶明。一袭如雪白衣,衬着她粉嫩的脸,颊上两个很深的酒窝,甜得像蘸了蜜。浓黑的长发,在脑后挽成优雅的家常髻。
在他眼中,这个冰清玉洁的女孩,从头到脚都是良辰美景。她红扑扑的脸蛋,像只熟透的苹果。那时,他日日朝思暮想的事,就是在那只苹果上香喷喷地咬上一口。
而他的风流倜傥、才华横溢,亦深深将她吸引。站在他面前,她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声。这样的心跳,自记事起从未有过。情心初萌,醉意荡漾。她对他的爱,像春天的蒲公英,微风轻轻一吹,便飞得满世界都是。
就这样爱上了。爱得投入,爱得痴迷。只是,上天总是喜欢捉弄人。很多时候,美好的爱,却未必能美好地继续。当她一脸幸福地,把自己的爱情分享给父母,却遭到了家人的强烈反对。她家境富裕,父亲是大学校长。而当时的他,充其量只是一个穷困潦倒的文艺青年而已。他们之间,在世俗的眼中,有着无法超越的距离。
她的姨妈,一心希望外甥女能做自己的儿媳。她在英国学习助产科,一直寡居,膝下只有表哥一个儿子。然而,这桩本来不合伦理的近亲联姻,她的父母却觉得是亲上加亲。他们勒令她割断与文艺青年的一切联系,接下来便兴高采烈地为她与表哥准备婚事。
她认为,真正的爱,是一生一世的事。弱水三千,她只取一瓢饮。那天,她偷偷去找他。两个相爱的人,在狭小的屋子里,紧紧地拥抱。她整个人贴在他温暖的怀里,咸咸的泪,洇湿了他的衬衣。她问,怎么办?他用力拥紧她,似要将她揉到自己的骨头里。他说,一定会有办法的。他疯狂地索着她的吻,他们的唇,像火一样燃在一起。那晚,她住在他这里,没有回去。
那晚,从始至终,他们的关系,只停留在拥抱和接吻上,并未冲破最后的防线。他觉得,那个美好的云端,一定要等到洞房花烛夜才可以上去。等到女孩真正成为自己的妻子,才可以。第二天回到家,她身上的烟味,却暴露了她昨晚的去向。父亲愁眉紧锁,母亲哭天喊地。还有姨妈,他们全都认为,她肯定失身了。
那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昨晚一定占够了她的便宜。任凭她如何解释,他们始终不信。他们骂他流氓,诅咒他不得善终,不得好死。然后,他们疯了般将她捆起来。那个学助产的姨妈,在母亲的帮助下,趴在她的隐私处,迫不及待地给她做妇科检查。她的处女膜理所当然地完好着。她听到,母亲和姨妈长长舒了口气。她哭了。泪雨滂沱。怎么劝都劝不住。她的心,长出了漫长的忧伤,再也看不到光明。她写信给他,信纸上散落的泪水,一片一片,力透纸背。她写道:母亲和姨妈对你很不敬,她们污辱你的语言,像刀子,一下下剜痛了我的心。你不过是穷一点,你还有什么别的缺点呢?我活着不能保护你的尊严,就让我用死来捍卫你吧!记住,你是我一生最爱的人。他接到信时,她已把剧毒的氰化钾吃到了嘴里。那一天,是三月三日。她的离开,几乎将他的精神彻底摧垮。从此以后的六十多年间,每年的三月三,他都要斋戒一日。不吃不喝,不外出,不娱乐。以此来纪念这位为他舍弃生命的心上人。他就是国学大师文怀沙。如今,文老已经九十四岁。他对妻子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只能给你三百六十四天。妻子很理解。
她一直说,怀沙是个忠贞而多情的男人,他从不薄情。为了寄托对女孩的相思,文老常常吟诵一首他自己写的诗:
长恨语言浅,不如人意深。 今朝两相视,默默万重心。 老来多健忘,唯不忘相思。
那一刻,他的眼角,会缓缓渗出晶莹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