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广家庭养老,日本政府还推出了在家福利对策作为配套。推行“老年人家访看护制度”,派遣家庭服务员, 以增强家庭养老的社会服务功能。1989 年12 制定了“高年龄者保健福利十年战略”,其中主要内容之一就是推进在家老人的福利服务事业,完善老人的综合服务。1992 年《老人保健法》修改后,实施了“老年人家访看护制度”。这样形成了住在家庭、养靠社会,具日本特色的养老模式。为住在家中的60 岁以上老人服务, 服务内容有家庭帮助服务,疾病防护,精神陪护等,从老年人的健康防护到衣食住行,从物质生活到精神需要,都在他们的服务范围之内(孙烈礼,1988)。这样就大大减轻了老人子女的家务负担,也保证了老人的健康生活,安度晚年。在推行“老年人家访看护”制度的同时,也大力兴办各种“老人之家”,让在家生活有困难的老人进入特殊老人公寓生活。还有其他设在市、町、村的老人活动中心—“托老所”,老人福利服务中心等设施。
现代家庭的特质表现是家庭领域和公共领域的分离,必然导致尊重个人隐私、政策不宜与介入私生活领域等社会意识形态的产生,把家庭看作人们基本生活保障单位的“家庭自助原则”则被广为提倡。日本型社会福利从将家庭治愈福利政策基本方针中极为重要位置的理念,在亚洲强调家庭对个人责任为重的文化体系里有着其特殊的参考价值。
四、巴西的城市贫困家庭以及对社会发展的挑战
巴西是南美大国,是西半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居南美各国首位,居于世界经济前十位。二战结束后,巴西历届政府通过推行“进口替代战略”、“高增长战略”和“综合平衡战略”,顺利地实现了经济的起飞,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已由一个传统的农业国转变为一个现代工业化国家。1967-1974年,巴西国民生产总值连续八年平均以10.1%的速度递增,创造了“巴西奇迹”。在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巴西十分注重推动城市化进程,目前是发展中国家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但快速的城市化带来了城市贫困的问题,2003年巴西全国贫困人口为5390万,占总人口的31.7%,赤贫人口2190万,占总人口的12.9%●25◇,14%的人口尚未解决温饱问题。
1.巴西的财富两极分化
在巴西的城市贫困问题中最为突出的是财富分配两极分化的现象。社会财富占有上的两极分化,系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各社会阶层的收入差距过大,走向两个极端,也就是社会的二元化。巴西两极分化问题的提出由来已久。早在本世纪30年代,巴西著名作家吉尔贝托·弗莱雷在其发表的《华屋与茅棚》(1933年)和《富人与陋室》(1936年)两部名著中,就提出了巴西社会的二元化问题,指出了农村中大庄园主与无地少地农民之间的两极分化问题(吕银春,1996)。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巴西著名经济学家雅克斯·兰贝特又提出“两个巴西”的观点,即在巴西存在一个繁荣的巴西(城市)和一个殖民地、贫困的巴西(农村),前者在与美国看齐,后者在向印度的方向发展,剖析了城市与农村之间发展的差异●26◇。
巴西在推行工业化进程中,乃至在初步实现工业化之后,由于国民收入和财富的分配极其不均,社会两极分化不断加剧,以至“巴西收入分配之悬殊在世界上名列前茅”●27◇。世界银行的一份资料表明,20世纪90年代中期,巴西1%的最富有阶层拥有的总收入甚至超过了最贫困的50%人口的总收入;10%的最富有阶层的平均收入相当于占人口40%的最贫困阶层平均收入的30倍。●28◇。
国际上一般采用基尼系数来衡量收入的贫富差距,该系数处于0~1之间,0表示绝对平均,1表示绝对不平均;按照通常标准,基尼系数在0.3以下为“最佳平均状态”,在0.3~0.4之间为“正常状态”,以0.4为“警戒线”,超过0.4就算“警戒状态”,达到0.6则属社会动乱随时发生的“危险状态”。1960~1980年巴西基尼系数的变化情况是:1960年为0.5,1970年为0.608,1980年为0.5883;而且在1960到1980这30年间每十年的基尼平均系数分别为0.53,0.60和0.574(史楠,2005)。可见,巴西的基尼系数从一开始就超过了“警戒线”,而且从总体而言,一直呈缓慢增长趋势,而同期,巴西经济一直在增长,尤其是1968~1974年间还出现过令人瞩目的发展“奇迹”(年均经济增长率超过10%)(刘金源,2002)。这充分表明,随着巴西经济的发展,社会两极分化的趋势也在加剧,无论是经济高速增长时期,还是经济低迷的20世纪80年代都是如此。巴西全国主教会议的一份文件指出:“1960年,5%最富有的人的中等(平均)收入相当于50%最贫穷的人的17倍,而在1976年是33倍。”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巴西社会两极分化进一步加剧。相关统计数据显示:1980年,巴西10%最富有人口占有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为47.9%,1981年降至45.3%,1982年升至46.2%;同期40%最贫困人口所占有的比重依次为9.8%、9.3%和8.1%●29◇。从中可以发现,尽管同1980年相比,10%最富有人口占有国民总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但降幅甚;而40%最贫困人口占有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并没有相应提高,反而下降,原有的贫富差距继续维持,甚至还拉大了,社会财富仍然流向了高收入阶层。世界银行对不同收入阶层占有国民总收入的统计,更清晰地反映出最近10多年来巴西的收入分配状况。1989年,巴西收入最低阶层的10%人口占有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为0.7%,收入最低阶层的20%人口所占有比重为2.1%,第2个阶层的20%占有4.9%,第3个阶层的20%占有819%,第4个阶层的20%占有16.8%,收入最高阶层的20%占有67.5%,如果以收入最高的10%的人口计算,其占有率达51.3%;到1995年,相应阶层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依次为:0.8%、2.5%、5.7%、9.9%、17.7%、64.2%和47.9%●30◇。可见,收入最高的20%的富有人口占有的国民收入远远超过了其他80%人口所拥有的总收入;而其中收入最高的10%的富豪们的收入,更是与全国其他90%人口所拥有的总收入大体相当。在社会财富集中、收入分配不公方面,巴西堪称世界之首(刘金源,2002)。一位巴西学者甚至为此评论道:“巴西实际上可以划分为两个世界——不仅是富裕与贫困的两个世界,而且是内部的第一世界和第三世界”●31◇。
2. 城市贫困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①贫民窟现象
联合国人类居住规划署将贫民窟(slum)定义为以低标准和贫穷为基本特征的高密度人口聚居区。在发展中国家,贫民窟泛指非正式的居住地,城市贫困在这些地区体现得极为明显●32◇。根据巴西地理统计局的界定,贫民窟是指50户以上的人家汇住一起,房屋建筑无序,占用他人或公共土地、缺乏主要卫生等服务设施的生活区。1987年,巴西全国约有2500万人居住在贫民窟。1991年,贫民窟有3188个,2000年增加到3905个,分布遍及巴西所有的大城市,现在已发展到中等城市。圣保罗州是贫民窟最多的州,有1548个(李瑞林,2006)。里约热内卢市是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和世界十大著名旅游城市之一,城区人口有550万人,其中就有150多万人住在贫民窟里。4万人以上的贫民窟20多个,一个大的贫民窟占地139万平方米,有贫民15万多人,是拉美最大的贫民窟。
②对社会稳定的困扰
除了“贫民窟”正在成为巴西奇特的社会景观,城市化所带来的城市贫困还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增加。现代化的顺利推进必须要求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的政府及适当的政策。政府的政策更应该是惠及广大群众,但巴西在现代化过程中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贫富分化,而且还不断加剧。这就使极少数人享用了社会绝大部分的财富,必然导致多数人的而且是社会最底层劳动者的反对。黑社会、枪战、毒品、犯罪不仅仅出现在电影中,现实中,巴西的“贫民窟”也大都为黑社会所掌控,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政府无法进入该区进行正常管理,有些区连水电费也无法收缴,政府公务人员不能进入该区,因而成为城市犯罪的窝点。在巴西,以里约热内卢为例,据悉,全城共拥有6000多支枪,其中1500多支是先进装备甚至是重武器;每天平均有20人死于非命,仅1994年就有8408人死于暴力事件;整个巴西的在押犯中有95%是穷人(乔一博,2010)。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巴西的社会治安就不断恶化。进入80年代随着恶性通货膨胀的加剧,以及债务危机和经济衰退,失业率高居不下,工人为提高工资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斗争不断发生。1989年巴西共发生3708次罢工,参加罢工的工人达1281万人次,到1990年共发生2029次罢工,卷入罢工的人达931.6万(吴红英,2001)。因失业率的增加,贫富悬殊的加剧和社会不公导致暴力活动频繁发生,并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其中圣保罗和里约热内卢被列为世界上暴力最严重的城市。据巴西司法部统计:1999年与1998年相比较,人身伤害和财产伤害罪分别上升14.8%和28.4%,死亡人数增长了200%,达到41916人(吕银春,2003)。因暴力而死亡的人数不断上升,恶化了巴西的投资环境,也损害了巴西的国际形象。贫富差距是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原因之一,严重影响了巴西的现代化发展。
③影响经济可持续发展
财富集中、贫富悬殊造成了社会大量贫困人口的存在,而贫困人口的增加又会造成社会需求不足、国内市场狭小、购买力下降等一系列问题。根据资料:在1981到1995年巴西的东南部地区是比较富裕的地区,然而在1995年东南部人口占全国总人的44%其中就有33%的穷人,相应的南部为15.4%和8.2%,中南部为6.8%和5.2%;相反比较穷的地区人口总数在国家人口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小,而穷人比例反而更高,中部地区所占的全国人口比例为4.6%。其中穷人所占的比例为9.3%,中东部为29.4%和44.3%,成为巴西最贫穷的地区●33◇。越是经济落后的地区,穷人的比例就越高,收入也就越低,购买力随之更低。这就使地区间的差距长期存在,并不断恶化;在经济较发达的东南部地区穷人总数占全国的1/3,这又足以说明经济的发展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穷人的处境,也没有缩小贫富差距。消费是拉动经济发展的动力,那么消费下降必然影响投资,而投资缩减又进一步影响一个国家的国内、国际贸易,甚至是经济政策的实施。在巴西所存在的大量贫困人口,导致国民整体购买力下降,经济发展缺乏广阔的空间,因此严重制约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香港家庭减贫政策
香港政府经过多年建设已经成功地建立起社会保障的基本架构,确立了一套适合自身特点,有效、科学的社会保障体制。香港社会保障制度受英国社会保障模式的影响较大,强调公平、保障,它所追求的最基本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社会上需要经济或物质援助的人士,应付基本及特别需要,保障香港公民人人都能享受到最低水平的保险待遇,扩大社会福利,实现收入均等化。因为香港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远远落后于经济的发展水平,因此香港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就一直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1.香港社会福利政策
香港的社会福利包括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公共福利金计划、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和紧急救援服务。后三项也可统称为“意外事故赔偿计划”,由专门机构负责,各地区的社会保障办事处只管理前两项计划。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简称“综援”,1993年7月1日前为公共援助计划)。是政府提供的向经济上有困难、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个人或家庭提供经济援助,使他们的收入达到一定水平,维持基本生活开支的社会援助项目。综援旨在提供最基本生活的保障,属于“最后的安全网”。。综援无须供款,主要由税收和政府收入资助。所有需要经济援助的人包括低收入工人都可以是该项目的受助者,但申请综援的需要接受经济状况调查。根据经济状况调查,申请人必须证明他们的家庭月收入不足以满足他们的需要并且资产总价值不超过规定限额。香港的综援计划类似于国内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目前很多国家都在以各种不同形式普遍推行的社会救助制度,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共同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综援计划为各种各样的人们提供现金补助,救助对象不分性别、年龄、残障或疾病,涵盖收入低于一定水平的各类贫困群体,包括高龄人士、伤残人士、健康欠佳人士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的经济有困难的人士,例如疾病、失业、收入较低等。高龄和严重伤残者可获得相对较高的援助,然而有三个以上身体健康正常的成人或儿童的家庭,个人获得的援助相对较低。综援金额包括三个部分:标准金额、补助金和特别津贴。标准金额主要用于满足基本生活所需,不同类别的受助人群均可享受。补助金主要面向高龄、伤残人士和单亲家庭,它分为长期个案补助金、单亲补助金和社区生活补助金。特别津贴主要用于应付个人和家庭的特别需要。
公共福利金计划(1993年7月1日前为特别需要津贴计划)。为严重残疾或年龄在65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提供津贴,为这两种人群提供每月一次,以现金津贴的形式支付,以应付他们的特别需要。公共福利金计划包括以下四类津贴:(1)普通高龄津贴:发给收入和资产没有超出规定限额的65—69岁老人。(2)高额高龄津贴:这个不受收入和资产限制,无须收入审查,统一发给全港70岁或以上的老人。(3)普通伤残津贴:发给丧失全部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士,无须收入审查,但需要经医生证明为严重残疾。(4)高额伤残津贴:发给严重残疾人士,让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有人不断照顾,无须收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