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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蓝调小镇(1)

—献给安安

夕阳将落,给人一种莫名的悲伤。山梁像一个倒卧的人,它弯曲的弧线有些重叠和交错。小镇依傍在饶北河边,让一个远游归来的人获得慰藉。夕阳在铁炉里作最后的焚烧,赤色的光彼此交织,向大地投射。在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夕阳是一个时间的奔赴者,热烈,不知疲倦,要吐尽体内最后的血,才能得以安息。是的,夕阳落下的地方就是每一个人的投奔之处。我站在小镇的石拱桥上,看到山峦是匍匐的,绵绵的青蓝给我淹没感,恍若强大的气流。在我离开小镇之前,我经常一个人在河边上看夕阳,天空铺满桃花色,山梁像一群小兽,慢悠悠地走,炊烟起伏,暮归的人群隐没在林荫小路,稀薄的人声在水面扩散,细密的波纹般荡开。渐渐地,仿佛有黑色的液体被倒入空气中,一桶,两桶,三桶,直至视野炭黑,小镇四周的原野被浓缩成一滴露水,夜晚就这样在眉宇间降临。确实是这样,我曾经迷恋过小镇的黄昏,山岚游弋,霞光飞泻,饶北河曲折地弯过屋舍,在镇头,与古城河汇流,形成一个怀抱状的半弧。

镇头有一个三角形的小广场,来来往往的人聚集在这里,等候南来北往的车辆。车站是一栋小楼房,青灰色的砖墙散发出南方柔绵的忧郁气息。售票窗口的上方,贴着法院的布告和寻人启事。布告上用红线圈起来的名字,作为一种令人警醒的符号,已不属于罪犯本人。那些年,罪犯大多是两类,一类是强奸犯,一类是抢劫犯。小镇里,最常见的案犯是小偷。车站的门口是一条小街,街面上搭着油毛毡的黑蓬,黑蓬用竹篾隔成一个个房间,杂货店和清汤店就开在这里。小偷一只手拿报纸,另一只手拿夹子,跟在人的后面走路。我知道小镇里最负盛名的小偷,叫乌铁钉。关于他行窃的故事,广为传播,当然传播的不是他侠义偷盗,像楚留香,而是他高超的偷盗技艺。但我并不认同。有一次,在车站对面的饮食店里,我在吃清汤。坐在我对面的是一个外地人,在吃饭。乌铁钉进来了,拿出五毛钱给老板娘,说,来一碗清汤吧,葱花多放一些。他一边说话,一边转到外地人的身后。乌铁钉穿一件短袖白衬衫,头发油亮亮地往两边梳,皮肤像淤泥。乌铁钉用夹子伸进外地人的裤兜,夹出一个折叠的蓝布包。外地人吃得津津有味,满头大汗,没有丝毫的察觉。我们坐的是八仙桌,我用脚一踢凳脚,外地人身子往后一倒,把乌铁钉撞在墙上,蓝布包撒出一地的角票。乌铁钉撒腿就跑。

近邻车站的是卫生院。卫生院有一个空大的院子,院子里种满了石榴和菊花。它馥丽香薰的气息被河面送来的风吹远。屋廊悠长,给人空寂的错觉。庞对卫生院深恶痛绝—他在这里做过难以启齿的手术。他说,我总有一天会把卫生院炸掉。庞是从县城来小镇工作的,有费玉清般的歌喉,才艺超凡。在小镇里,我没有见过比他更讲究仪表的,即使是夏天,他也穿一件白衬衫,打黑色的蝴蝶结。每天傍晚,他要在他的单身宿舍里练声。宿舍不足二十平方米,光线黯淡,他坐在窗户下,一边弹脚风琴一边练声。“咿,咿,咿。呀,呀,呀。咪,咪,咪。吗,吗,吗……”似乎约好了一般,镇里几个体态丰腴的少妇就坐到他的房间里,脸上露出仰慕的神色。窗口则趴着一群小孩,我是其中之一。练了半个小时的声,他从琴架上取下手风琴,站到屋外的梧桐树下,开始唱歌。他一天只唱三首歌。那是一些民歌,有《茉莉花》《蓝花花》《这么好的妹妹见不上面》《在那遥远的地方》《半个月亮爬上来》《敖包相会》。少妇们听完了歌,还不愿离开,围着他叽叽喳喳。我至今记得一个小学女代课老师,喜欢穿一件睡袍一样的桃红色连衣裙,趿拉蓝色的凉鞋,手里拿着《歌曲》杂志,每到华灯初上,就去庞的房间。庞一直是作为偶像而存在的。他清俊硬朗,气质优雅,为人谦和。他每天早上要去河边吹笛子。他穿一套米色的运动服,在河滩练半个小时的武术,再坐在柳树下吹笛子。直到我参加工作之后,我才知道,庞当年是因离婚而被贬到小镇。

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会和庞有兄弟般的友谊。我回到小镇工作时,庞已再婚,女儿四岁。因庞爱写诗歌,我们日益密切。我们骑自行车到各个村子里探访山水,寻觅美食。有一次,我们骑车去钱墩村看秋色,金色的田野漫溢而来。钱墩有许多柿子树,柿子已完全绛红,霜后的树叶不但没有给人萧瑟的感觉,反而有席卷而来的热烈。饶北河岸边的秋天就是这样,驳杂,斑斓,迷乱,让一个不经意穿行于田畴山间的人,有些恍惚。庞说,秋天虽然奔放,但不免悒郁。那时我尚年轻,像一枚青涩的柿子,还没有经历生活的波折,自然对庞的了解是肤浅的。他的变化是从仪表开始的,他不再打蝴蝶结,就连冬天也不打领带,甚至声也不练了。虽然他当年的仪表略显夸张,与小镇拙朴、简陋、略带萧瑟的风格不相符,但我更认同于前者。他那时还没有三十岁,即使是单身,仍然没有颓废之感。

小镇有一条古朴的明清建筑老街,约有两华里长,像一条盘结的肠道。街面上摆满了琳琅满目的货担和货摊。货担是竹丝编织的,有箩筐、笸箩,货物则是大蒜、核桃、木炭和毛茸茸的小鸡小鸭。货摊则是用门板搭在高脚凳上,码着一板板的棉布,或者皮凉鞋、肥皂等生活用品。最繁华的地带是小学门口。门口有一棵高大的洋槐树,树下有一片开阔的水泥地。补鞋的,打锡壶的,包清汤的,煎饺子的,拉二胡卖唱的,耍蛇的,卖狗皮膏药的,都聚集在这里。穿桃红色连衣裙的代课老师,就在这个小学里上班。据说她嫁给了一个百里外的工人。小镇里有许多关于她的桃色新闻。在我整个青少年时代,女代课老师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人。记忆中,她总爱穿殷红的灯笼裤,束腰圆领短袖碎花白底衬衣,高跟的银色凉皮鞋走过小街的石板,有“嗒嗒嗒”的回声。高挑,丰腴,白皙。她的脸饱满而不浑圆。她喜欢仰起脸说话,鼻子黏吸着细汗,嘴唇菱角分明,会含羞花一样颤动,仿佛准备随时和人接吻。有一次我在洋槐树下补鞋(我在小镇工作时),她也在补鞋。补鞋师傅还是十年前的那个,酱瓜一样的脸,只吃蒜头和豆酱下饭,他说他肚子里有寄生虫,蒜能杀虫。我对女代课老师说,你以前真美。“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你是哪里人,怎么记得我啊?”她说。我说,我以前在中学读书时经常看见你,你爱唱歌,也爱听歌。她眼帘低垂下来,哎哎地说,因为那时还有期盼,想找到一条通往镇外的路。她坐在凳子上,身子显得有些臃肿,脸上爆出芝麻一样的斑点。我突然觉得她像个麻布袋,里面装满了棉花,看起来圆滚滚的,但并不重。有一次(我离开小镇二十年),我的一个音乐老师说起她,语气轻佻,说,她做爱喜欢“啊啊啊”,叫得满屋子人都听见,我和她在阁楼上做爱,我们一边做爱,我一边用手捂住她的嘴巴,不然满屋子的人都知道我们在做爱。我的音乐老师在当民办老师时,和她相爱过。

在小镇的街中段,有一栋两层木质结构的民国初年的建筑,中间有一个大天井,阳光迷迷蒙蒙地在天井中悬浮,像尘埃。在我二十岁那年的秋天,每天傍晚,我从教书的学校骑十华里的单车,拐过一条幽暗的弄堂,穿过一个侧门,把车放在天井里,“咚咚咚”,爬上木板楼梯,到了二楼一个狭长临街的房间里。庞做了生殖系统手术后,一直住在这里疗养。

“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呢?”庞不止一次对我说这句话。我想,一个人完全理解另一个人是十分困难的,即使彼此的关系亲密无间。我和庞就是这样的。我觉得庞是十分幸福的,虽然他曾有过两次婚史。我不知道他第一次婚姻是怎样结束的。他的第二任妻子,是个娇美的知识分子,年龄比我大不了几岁。夫妻之间的秘密也许只有夫妻之间才能解密。在那段时间,庞和妻子经常吵架,吵架的原因都是因为一些生活琐事。有一次,我去看庞,他躺在床上,下腹裹着纱布。他妻子说:“晚上吃鸭子吧,鸭子是从一个老表手上买的,鲜活的。”庞说:“想吃稀饭,稀饭好,人会清爽一些。”他妻子有些不高兴,说,你死了,我都不管。坐在凳子上,她“呜呜呜”地哭了起来。我说:“这有什么好哭的呢?烧一些稀饭,也把鸭子烧了。”她说:“他就是要和我唱反调,对我不满意。”庞说:“她就是想我早些死,天天吃荤的,我身子受得了吗?”他们开始激烈地争吵。每次争吵之后,他们又显得异样的恩爱,手牵着手,一起到街上散步。

在那个木质结构的房子里,我认识了许多小镇上的“奇人异士”。有一个沉迷武功的江湖游医对庞很友好,姓名我忘记了。他的身子像干枯的松树,手像藤条。他每次来,都要和庞在天井里比试武术。有一次,庞对我说,我教你武术吧,这是个十分有用的东西,有了武术,别人不敢欺负你。我对运动的东西,没有一样是喜爱的,体育课都不愿上,更别说叫我现在习武了。我说,那你和老婆打架,每次都是你老婆赢,脸上脖子上都被抓了一道道血痕,你练了十多年的武,还不如你老婆呢。庞被我说笑了,说,女人要发威就让她发发威,我要打她,一拳下去就把她肋骨打断了。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有一次庞从市里回小镇,在班车上遇到小偷,庞一把扭住小偷的手,小偷就蹲下了身子。小偷是团伙的,有七八个,有的拿刀,有的拿棍,一拥而上。庞脱下上衣,卷在手臂上,把七八个人全打趴下去,其中有两个人手腕骨都断了。

我已经很少看到庞拉手风琴了,甚至他连歌都不唱了。他的女儿还是五六岁,整天拽着他的衣角,跟他去河里游泳,去街上买菜。庞已经和小镇里的人没有什么两样了。我不知道是小镇同化了他,还是他放弃了独树一帜的想法。他和我一样,天热了,穿一双拖鞋,大赤膊,在街上混来混去,到了冬天,穿笨拙的大棉袄,躬着身子,双手插进袖子里。其实我知道他们夫妻不和的主要原因是庞的生殖系统手术给庞的自尊带来毁灭性的伤害。

与我们在一起玩的,还有一个叫氓的人。他是一个小学老师,和我一样,刚从院校毕业。氓似乎懂事得特别早,像一条猎狗,四处寻找猎物。我们有使不完的精力,和小镇边上的峡口水库差不多,只要下几场雨,要不了两天就涨满。氓比我大两岁,而我的青春期到来的要慢一些,我对男女之情还不知道体会与回味。我们在一起吃饭,氓就说起女人。他说,昨天我在粮站,看见一个女人,一定是新分来的毕业生,我要把她搞到手,不能让她给跑了。整个小镇,达到婚龄的女子,没有氓不熟悉的。放了学,他骑一辆永久牌自行车,到各个村里穿梭。他有着惊人的记忆力,女孩子的年龄、学历、文化程度,他如数家珍。他喜欢吃红烧肉,巴掌一般大,牙齿咬下去,“吱”的一声,肉油从嘴角飙射出来。他用手摸一下嘴巴,说,没有肉吃就浑身难受,没有女人也浑身难受。不知道是氓求女心切,还是线索太多,他始终两手空空。“看你猴急的样子,我帮你介绍一个吧。”庞说。庞把表妹介绍给他。表妹是个裁缝师傅,在邻近的小镇里开了一家裁缝店。其实,我们都认识庞的表妹,圆脸,皮肤油黑,发胖,像一棵柚子树。庞的表妹在当地口碑不好,私生活饱受非议。庞私下对我说,缺口的锅配缺口的灶,他们是很般配的。我却表示怀疑,一个是文质彬彬戴青丝眼镜的老师,一个是初中没有毕业的乡村女裁缝,坐在一起,一个是黄瓜,一个是南瓜,共同之处太少。但氓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三番五次催促庞快点去牵线搭桥。一天傍晚,我们三人骑着自行车,讨论着相亲可能出现的问题,往庞的表妹家骑去。

庞的表妹张罗着饭菜,我说:“氓,你带表妹到街上走走吧。”表妹“咯咯咯”地笑起来,嘴角露出两个大酒窝,眼睛斜瞄着氓。氓“嘿嘿嘿”干笑,一副有些不好意思又有点急不可耐的样子。我、庞、庞的舅舅舅妈,一直等他们回来吃饭,菜热了几次,都等不到他们,派人到街上找遍了也不见踪影。事后我们才知道,氓和表妹散步不到十分钟,就到镇招待所开房间过夜了。相亲原本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庞那天喝醉了,醉了就哭。我第一次看见庞肆无忌惮地哭,双手抱住自己的脸,肩膀颤抖。他的喉咙里,仿佛有磅礴的山洪,汹涌而出。我们很是惊讶。我突然感觉到我和他之间有着崇山峻岭的距离。是的,他活得并不幸福,而这种压抑,并不是我所能了悟的。那天晚上,他一直抱住我的肩膀,坐在屋檐下的竹床上。我们都没有睡。他反反复复地说:“你是我的兄弟,我在家休养一个月,你每天都陪护我,一到放学时间,我就站在走廊上,看着你穿过弄堂,拐进我的天井里。我远远地就能听出你自行车摩擦过街面的声音,‘嘶嘶嘶’,是那种旧唱片旋转的声音。”我说,我从来没有想象过,也不敢想象你是我的兄弟,你的指缝和眉宇之间,“哗哗哗”地流淌着音乐,我在孩童时期就仰慕你的才华。我说,一个人无论遇到多少的不幸,世事可以剥夺人的名望,可以剥夺人的肌体,但才华是无可剥夺的,才华就是尊严。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个夜晚那样真切地交流。是的,庞从来没有满意过小镇的生活—在一个简陋的办公室里,他负责写整个单位的文字材料,对他而言,没有任何意义和快感,甚至是一种耻辱。但他又不得不天天面对。他没有别的路可以走,也没有路可以选择。即使他对小镇的生活有所满意,也只是暂时的。小镇像一个池塘,而他是长江里的江豚,会搁浅窒息而死。

疏朗俊秀的古城山,绵密矮小的峰峦,山下种满瓜果的沙滩,春天水汪汪、油绿的禾苗,在记忆中,它们从来没有给人温暖的感觉。它们是那样生涩,略带南方潮湿的伤感。天空有半弧形,夤夜瓦檐潺潺的雨声会让人突然想起一个人。

我站在车站的小广场上,拎着简单的行李等班车去县城。这是我二十一岁那年的正月初七早晨。我将去县城上班。小镇离县城有五十公里。一条简易的土公路沿着饶北河蜿蜒。我十五岁离开小镇去县城上学,十九岁回到小镇教书。班车像毛驴车,一路颠簸。我熟悉这种感觉—孤身上路,独自生活,就是如此的。雨后山上的松树油淋淋的,河两边的村舍掩映在洋槐林中,稀稀的炊烟与薄雾融为一体,萦绕在树梢。

此前的晚上,庞夫妇在家里为我饯行,氓作陪。氓是新婚,庞的表妹有了五个月的喜孕。庞和氓说着祝福的话。可以想象,这样的晚宴对庞而言,会撩起伤痛。县城,他比我更熟悉,也比我更向往。他原本属于县城,或更大的城市,他的才华不能不让他有十万八千里的抱负,只是他从来不曾流露。

小镇就像一个鸟巢,每到临飞的季节,小鸟就群飞了。之后不久,氓去了深圳,闯荡江湖;庞去了厦门,在乐队里当歌手。庞穿着蓝色的西服,像个骑士。分别的时候,我拥抱了他,我说,做真正的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很多年里,我都没有看过他如此的神采奕奕。他似乎一直在冬眠之中,大地回暖,他也苏醒,得到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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