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楼下一直把我背到六楼。我清晰地记得他的喘气声。他已经老了……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爱他。原来我这么爱他……我从没做过那样的事,直到遇见你一整个周日窝在家里没有出门。翻开最近朋友送的一本讲“揭穿人生真相”的书来看。其中有一个小情节我特别喜欢:
我的一个朋友讨厌一切带毛的东西,讨厌的程度是家里人连件裘皮大衣都没有,可他女朋友就是爱狗,这样的相爱让他必须接受身上有毛的狗和身上有狗毛的女朋友。
有一天,我看到他带着狗出来遛弯儿,目光淡定从容,我说“你……”
他点头,说:“这有什么办法。”他顺手还把狗身上粘的树叶摘下去。
这真的是一件特别可爱的事儿,“他顺手还把狗身上粘的树叶摘下去”,我不自觉地脑补了他的淡定表情和狗的懵懂无知面孔,真是太好玩儿了。
这本儿书其实讲了好多“揭穿真相”的道理,还是挺适合姑娘小伙儿们看看学习一下的。
可我通篇看下来,还是最喜欢他那淡定的朋友和呆呆等着被摘掉身上粘着的树叶的狗。
二
然后就在微信平台上问了个问题:“有哪件事情是你在遇到他之前从来没做过的?”
于是就收到了许多可爱的回答:
回答一:
小昭,你的微信好及时。
小时候听说那些女孩子不远千里赶去看自己的爱人,就觉得她们没脑子太痴情。
直到我遇到了我的男朋友,他在澳洲念书。他只是个普通人,各方面,可我喜欢他。
澳洲不是苏州,坐飞机都要十个多小时,可我前几天刚刚订完机票,这个月的25号,我就要像那些我从前无比鄙视的姑娘们一样,飞去看他了。
机票酒店不便宜,我才23岁,觉得这花销挺大的。我想,这应该是我做过的,最勇敢的事。如果恋爱是发昏,那异地恋就是发疯,像我这样的异国恋应该算是神经病中的战斗机。当初我陪一个闺蜜买火车票,因为她要坐五个小时的火车去外地看她男朋友。我心里想这姑娘真是太没架子了。结果现在我得坐十小时的飞机漂洋过海去看一个男生。
我妈说:“你一直很聪明,怎么这次这么糊涂,你图什么啊?”我说我明白我在犯糊涂,哪怕我和他最终成不了,但是等我老了,我可以倍儿自豪地跟孙子孙女儿们说,奶奶当初漂洋过海地去看自己心爱的男孩子,多牛,一般人做得了这事儿吗?什么也不图,我就图个不留遗憾。
回答二:
有!我前男友爱看《动物世界》,但是我不爱看。为了他,我决定爱上看《动物世界》。
但还没等我给他通报结果,我们就因为在金庸小说里喜欢不同的人而分手了……价值观真是个可怕的东西!怎么会有人喜欢的是王语嫣呢?而且还是最喜欢!所以我没有尝试去喜欢王语嫣,直接分手了……回答三:
我在内蒙古包头上大学今年大三。昨天去看了五月天长沙演唱会,从包头到北京坐了11小时的火车然后又从北京到长沙坐了14小时,昨天看完演唱会又马不停蹄地坐凌晨两点多的车回来,现在在车站等回学校的车。
过程好累,可是心里真的从来不觉得后悔,因为遇见五月天,能看到阿信在微博里说“长沙见”的时候,我可以回复给他“我也在现场”,我觉得好幸福。
有很多人听歌总会想起ex或者暗恋的人,但是我听他们的歌想的都是他们五个人,五个人的搞笑五个人的伤情。
三
我本来以为会收到很多哀伤酸楚撕心裂肺山盟海誓的故事,可几百条看下来,大多数都是很好玩儿的。
比如之前不吃青椒的,因为女朋友喜欢而开始吃;比如为了男朋友喜欢上篮球的;比如两个人都不喜欢吃葱,结果出去吃饭的时候上来两份有一份师傅不小心给放了葱,男生就特别自然地拿过来有葱的那份。
我是一个很容易被小事打动的人。因为常常觉着人活一世,真正的大事并不会经历很多,往往是那些小事构成了我们日常琐碎的生活。如果我能多多感受体察这些小事,就有种比别人的日子过得更“有深度”的错觉。原谅我找不到更贴切的形容词。总之就是,好像这些不起眼的小事儿会让我活得更起劲儿。
感谢这些小事儿。
最后的最后,我只对你掏心掏肺
一
《行尸走肉》第三季里的一个小情节:一直致力于拯救每一个人,不让任何一个人掉队的瑞克在第三季也变得疲惫不堪。
有天他在开车去镇上找补给的途中,有个背着大包的男子冲着他的车跑过来,大喊:“救救我,我没有被咬!救救我!”
如果是在之前,瑞克一定是会停车的吧?可他只是犹豫了一下,还是毅然地开走了。途中经过一个车祸现场,几辆相撞的车堵住了公路,需要从旁边草地绕行,瑞克的车陷在了泥地里,一行人一边对付着车祸现场死者变成的僵尸,一边想办法把车开出来。
正当问题快要解决的时候,那个背包男又锲而不舍气喘吁吁地从远处追来,大叫着求救。
瑞克的表情不变,冷冷地狠踩油门开走了。
取完补给回来,再次经过那个车祸现场。路边拖了一地新鲜的血液和内脏,和一个孤零零的背包。不用说,那个求救的背包男已经被僵尸分食了。
此时已经接近一集的结束,片尾舒缓的音乐响起,镜头从路的另一侧静静地拍着。
瑞克的车匀速开过那片区域,过了会儿又倒回来,从路的这边看不到另一侧的情况,只听到车门打开的声音,然后就开走了。
镜头还是安静地对着那片区域,不同的只是,孤零零的背包没有了。
这个例子太极端,我想表达的其实是:人在生死面前的选择最真实。当一切杂质剔除,我们还是会选择那些对我们重要的人。
无关高尚。
二
讲个不那么恐怖的故事。权当小说看吧。职场里常见的权力斗争,老上司A因为一着失算大意轻敌被觊觎他位置很久的另一部门负责人赶走了。欢送会和新领导的欢迎会是一起的,这边起高楼,那边楼塌了,对比之鲜明让人心酸。
老上司本来拿了瓶酒,心想这个时候如果只和单个人喝酒容易让人误会,连累了别人。
可他想多了,大家都在忙着敬新上任的老板,没几个人来理会他。
看着两鬓已见白发的老上司的落魄模样,他原本的一个女下属B眼泪一下子就掉出来了。
旁边另外一个女同事C看见,不动神色地把她拉进了洗手间。
“你这样对所有人都不好,人都要走了,哭有什么用。”C一边对着镜子补妆,一边语调平和地说。
B瞪大了眼睛看着C,同属于一个部门,A对C一直以来甚至可以算是有偏爱的。
C是那种干干净净的姑娘,聪明有分寸,清清秀秀的和谁都不过分亲近,男上司很难不喜欢这样的下属,所以有升职加薪也有意无意地偏向着她。
可就是这么一个一直以来受到照顾的姑娘,在这样的时候却表现得这样冷静,何止冷静,简直冷漠。
仿佛感觉到B的质疑,C笑笑说:“不过就是一份工作而已,卖力就好了,何苦掏心掏肺地卖命呢?
能让你动心动肺的,永远是你的家人朋友,和你坐在一个格子间的人,他们又是谁呢,明天,明年,什么样的变化,谁知道。”
说罢用小指一扫有些糊了的眼妆,又神清气爽地走出去了。
三
很多年前看到一则国外新闻,讲的是在某次大的自然灾害到来的时候,当地居民哄抢救灾物资。
我和当时的男朋友抱着薯片在沙发上盘着腿看到这篇,新闻暗指是当地教育程度低下导致此现象。
我问出身书香门第总是自诩素质甚高的他:“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你肯定不会去抢吧?”
他白我一眼,从我怀里抱得紧紧的薯片筒里拿了一片,一边嚼一边说:“怎么不会,我得保证你跟我妈能吃饱饭啊。”
这篇并不温暖,更没有正能量,可如果永远沉浸在“这个世界真美好”的故事中,我们永远没办法长大,不是么?
世界没有那么好,也并不是那么糟,我们要做的,只不过是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善意地对所有人。
在环境不允许的情况下,保护好自己真正在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