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变更职工协商代表的工作岗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未经本人同意变更行为无效。
③劳动合同期限保护。职工协商代表在担任代表期间劳动合同期满时,只要协商代表本人要求顺延劳动合同期限的,用人单位就必须续签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
④劳动关系保护。职工协商代表在履行职责期间,除具备三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这三种情形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平等协商程序
(1)要约。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建立定期协商机制的用人单位,提出要约一方的首席代表,在协商前可将拟定的协商事项通知对方。属于不定期协商的事项,提出要约的一方应与对方共同商定平等协商的内容、时间和地点等。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北京市集体合同规定》对于“就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裁减人员等事项要求集体协商的,另一方不得拒绝或拖延”。
(2)协商。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首先,宣布会议议题和会议纪律;然后由提出议题一方的代表,就议题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作出说明;协商双方就协商事项开展讨论;最后由双方首席代表归纳讨论意见并在集体协商会议记录上签字。协商视具体情况和需要,可进行一轮或多轮。经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协商中止期间,双方对不能确定的问题,可以向企业主管部门、上级工会或劳动行政部门咨询,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采取过激行为。集体协商过程中的临时提议,取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列入协商程序。
(3)平等协商的成果。平等协商成果可以有下面几种形式:
①双方代表,就集体合同文本草案达成一致意见。
②虽暂不能签订集体合同,但协商代表可就涉及劳动关系的其他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性协议。
③协商双方代表就一些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磋商、交流和沟通。
平等协商的准备、策略与技巧
(1)准备工作。协商前协商代表应进行下列准备:
①拟定协商议题。协商议题可由提出协商的一方起草,也可由双方指派的代表共同起草。
②协商确定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
③了解与集体协商内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以及企业外部的相关经济数据和劳动力市场状况的背景资料和企业内部的生产经营状况。
④收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协商议题的意见。
⑤协商确定一名非协商代表担任集体协商记录员。
(2)确定策略。在正式进入协商之前,协商代表应确定协商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希望达成的意向和议题协商的优先顺序。明确协商代表的分工,分析预测对方的基本态度,并找出避免和解决陷于僵局的积极方法。并可根据分析预测,制定相应的策略和实施方案。
(3)掌握技巧。实践中,协商技巧的运用十分灵活,具体可通过下列原则得以体现。
①双赢原则。即在协商过程中,不仅应考虑职工方面的利益目标,同时也应兼顾企业行政方面的利益目标,从而通过有效的协商达成共识,使双方利益目标趋向接近,进而使双方通过协商共同受益。
②4P原则(政策、预测、准备、陈述)。即在协商过程中,不仅能够坚守工会的基本政策和主张,同时又能够预测企业行政方面可能做出的反应并适时采取相应的对策;不仅协商资料准备充分,而且能够充分陈述自己的立场和基本主张。
③2C原则(控制、协调)。即在协商过程中,不仅能够有效控制协商过程并使其逐渐靠近所期望达到的目标,同时又能够有效协调内部成员之间的分工以形成默契配合。
④ZM原则(优势、力量)。即在协商过程中,工会和职工一方的代表不仅应审时度势,力求主动,而且应通过内部团结显示团队的整体力量。
⑤L和A的原则(听取和休会)。即在协商过程中,不仅能够倾听和甄别对方的观点,而且能够在出现重大分歧或发生争执时,积极建议休会,以便做出新的对策选择。
5.集体合同的签订方法
集体合同的内容
集体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实体性规定和程序性规定两个方面,实体性规定主要是劳动条件、劳动标准,程序性规定主要是与劳动管理、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有关的规定。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以及《北京市集体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体合同的内容主要为:
(1)有关企业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方面的内容。劳动条件和标准是集体合同内容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定额标准;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保险和福利;职业技能培训等。集体合同中劳动条件和标准的内容,应根据企业的实际,由职工与企业双方依法进行平等协商加以确定,并签订集体合同,共同遵守执行。集体合同中确定的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应当明确具体,不得低于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2)有关劳动管理的内容。劳动管理是集体合同内容的重要方面。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裁员和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奖惩。
①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
②用人单位裁员主要包括裁员方案,裁员程序,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
③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奖惩主要包括劳动纪律,考核奖惩制度,奖惩程序等。
(3)有关集体合同本身程序性的内容。有关集体合同本身的程序性规定是集体合同的必备内容。主要包括集体合同期限,以及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4)集体合同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双方可以从实际出发,通过平等协商,共同约定其他内容。例如: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职工民主管理以及工会工作等。
集体合同的签订程序
(1)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在经过集体协商程序,双方达成一致并形成集体合同草案的基础上,将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审议。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先由工会或行政首席代表宣读《集体合同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就合同内容做出必要的解释。然后由职工代表组分组对《草案》逐条讨论审议。审议内容包括:是否体现了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及企业规章的有关规定。对于职工(代表)所提意见,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进行归纳整理,做出说明,最后由代表审议通过。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未获通过的《草案》,应由双方协商代表进一步协商,修改有关条款内容,并将修改结果向职工(代表)大会做出说明和解释,并再次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2)集体合同签字。集体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签字仪式一般安排在职工(代表)大会上,以示集体合同的庄重严肃。
(3)集体合同备案。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报送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用人单位报送集体合同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①首席代表和协商代表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居民身份证号码。
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集体合同的决议。
③集体合同正式文本。
④注册登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