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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歪唇男人(3)

“在天鹅闸巷您看到他时是不是非常吃惊?”

“极其吃惊。”

“也就是说,他或许还远远地喊您了?”

“是这样的。”

“可我只知道,他只是发了几声不太清楚的喊声。”

“没错。”

“您觉得那声音是呼救吗?”

“应该是,他还不停挥动了双手。”

“可是,那也许只是一声吃惊的叫喊罢了。因为意料之外地发现您他也可能惊奇地举起双手,有可能吗?”

“确有可能。”

“您觉得他当时是被人硬拉回去的,是吗?”

“他突然一下子就消失了。”

“他也可能是自己跳回去的。您没在房里看到别人吗?”

“没看到,但那个恐怖的人承认他就在那里待过,那个印度阿三也确实在楼梯脚下。”

“确实如此。以您所看到的为准,您丈夫穿的衣服和平常一样吗?”

“只是缺少了硬领和领带。但我清楚地看到他的脖子在外面露着。”

“他曾经和你提起过天鹅闸巷没有?”

“从未提起过。”

“你有没有看见过他流露出抽鸦片烟的某些迹象?”

“没有。”

“很感谢您,圣克莱尔太太。我要弄清的要点就这些。还是让我们吃点晚饭吧,然后早点就寝,也许明天我们一整天都会十分繁忙。”

对于我们来说,一间宽敞明亮的屋子,两张床铺就足够了。我很快就把自己裹进被窝里了,这一整夜的奔波已经让我筋疲力尽了。但歇洛克·福尔摩斯却和我截然相反:只要他心中的问题还未解决,他可能就会连续很多天,思考得废寝忘食,一遍遍地梳理所掌握的事实,然后从不同的角度不断审查问题,直到水落石出,或者觉得自己收集的材料并不充分时为止。我不久就知道,他正是要整夜坐着。他把上衣和背心脱下,套上一件肥大的蓝色睡衣,随后开始在屋子中乱找,他收集了他床上的枕头和沙发及扶手椅上的靠垫。有了这些东西,他铺成一个东方风格的沙发。他在上面盘腿坐着,面前就放着一盎司强味的板烟丝及一盒火柴。灯光幽暗,他端坐原地,一只欧石南根雕成的旧烟斗叼在嘴角,两只眼睛有些茫然地盯着天花板的一角。他嘴边不时盘旋缭绕出蓝色的烟雾,冉冉上升。他默不作声,纹丝不动。灯光偶尔的闪耀就照在他那如山鹰般的坚定面容上。我渐渐睡着,而他一直这样坐着。有时我在噩梦中惊醒,看到他还端坐原地。最后,我双眼睁开时,房中已经照进了夏日的煦阳。他的嘴里还叼着那根烟斗,轻烟像昨晚一般缭绕盘旋,冉冉上升。整个屋子都弥漫着浓重的烟味,昨夜他身前的一堆板烟丝,此时已经消失无踪。

“你醒了,华生?”他问道。

“嗯。”

“我们趁着清早赶车出去透透气如何?”

“好啊!”

“那就快些穿上衣服吧。大家都没起,但我知道那小马童睡在哪里,我们很快就能把马车给弄出来。”他说着就“咯咯”笑了起来,两眼中有光芒闪烁,似乎我面前的这个人根本没经过昨夜的苦思冥想。

我一边看着表,一边穿衣服。无怪乎没有人起床,这时才四点二十五分。我才穿好衣服,福尔摩斯就和我说马童已经在套车了。

“这次我要验证一下自己的理论,”他说着,把靴子拉上,“华生,我觉得站在你面前的就是现在全欧洲最笨的糊涂虫!人们真该把我一脚从这里踢到查林克罗斯去!但我想我这时已经发现了那把开启整个案子的锁的钥匙了。”

“在哪儿?”我笑着问道。

“就在盥洗室里,”他回答说,“真的,我没有开玩笑。”他看到我有些疑惑的神色,就继续说道,“我刚刚就到那里去了,它已经被我拿出来了,就放在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中。快走,伙计,咱们得试试这把钥匙能否对得上锁。”

我们尽可能地放轻脚步,沿着楼梯走下去,出去之后,明媚的晨曦一下子笼罩了我们。马车已经套好,在路边停着,等在马头一旁的马童尚未穿好衣服。我们两人马上跳上车,沿着伦敦大道飞驰而去。路上走动着几辆农村的大车,它们正往城里运蔬菜。路两侧有着一排排的别墅,但却寂静无声,死气沉沉,恍似梦中的城市。

“在某些方面看来这似乎是桩奇案,”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用力催马向前奔驰,“我承认我一度像鼹鼠一样瞎。但学聪明虽然晚点,总要好于不学。”

在我们的马车经过萨里附近的街道时,即使是城里起床最早的人也还在睡眼惺忪地看着窗外的曙光。飞速驶过滑铁卢桥,马车走上了威灵顿大街,然后急转向右,来到了布街。我的朋友为警务人员所熟识,因此门旁的两个巡捕都向他敬礼。一个巡捕把马头牵住,另一个就把我们带进去。

“现在谁值班?”福尔摩斯问道。

“是布雷兹特里特巡官,先生。”

“哈!布雷兹特里特,你好啊!”一位身体强壮,体形魁伟的巡官正走在石板坡的甬道上,他头上戴了顶鸭舌便帽,身着盘花纽扣夹克衫。“我想和你私下谈谈,布雷兹特里特。”

“没问题,福尔摩斯先生。请来我的屋子。”

这间房子类似于一个小小的办公室,一大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就在桌上放着,墙上的一架电话凸出着。巡官在桌前坐下。

“我能为您做点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我来的目的是乞丐休·布恩。这个人是李镇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的嫌疑人。”

“没错,这里关押的人中是有这么个人。”

“这我都知道。他现在就在这儿吗?”

“应该在单人牢房。”

“他很规矩吗?”

“还不错,一点都不捣乱。只是这坏蛋太脏了。”

“脏?”

“是的,我们仅仅能让他洗洗手。他那张脸简直像个补锅匠一样黑。哼,等到他的案子确定,一定要让他按监狱规定洗澡。我想,要是您见了他,也会同意我让他洗澡的建议。”

“我这就想见见他。”

“您真的要见他吗?那不难。跟我一起来。您的提包就撂在这里吧。”

“不用,我还是拿着它比较好。”

“那好吧,请这边走!”他带着我们穿过一条甬道,把一道上闩的门打开,走下一条盘旋着的楼梯,一直引我们到了一处有着刷白灰的墙的走廊,一排牢房就在墙的两侧。

“他的牢房在右手的第三个门。”巡官一边往里瞧着,一边说道。

“他好像睡着了,”他说,“你在外面就能看清楚。”

我们两人透过隔栅望去,那个囚犯躺着,脸向外,正在酣睡,呼吸既缓慢又深沉。他身材中等,身着与他的行当相称的粗料子衣服,破烂上衣的裂缝处露出了他贴身的一件染过色的衬衫。正如巡官所说,他的污秽肮脏的确让人难以忍耐。但他脸上的污垢仍然无法掩盖他面容的可憎:一道宽宽的旧伤疤一直从眼边连到下巴,伤疤收缩时上唇的一边就会被向上吊起,三颗牙就露在外面,保持着嗥叫的样子,两眼和前额都被一头蓬松光亮的红发遮盖着。

“可真是个美人儿,是吧?”巡官说。

“他确实需要洗洗,”福尔摩斯说,“我已经想好了让他洗洗的主意,而且自作主张地带来了些洗澡用具。”他说着,就把那个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打开,像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块相当大的洗澡海绵,这让我很是吃惊。

“哈哈!您可真是爱开玩笑啊!”巡官笑着说道。

“嗯,要是您愿意做件大好事,就请悄悄打开牢门,我们马上就能看到他更体面的一面。”

“可以,我早就想这样干了。”巡官说,“他这样子是配不上布街看守所的,是吗?”他说着把钥匙插进了门锁,接着我们都轻声地进了牢房。睡熟的家伙侧了下身子,马上又进入梦乡。福尔摩斯弯下腰用水罐把海绵蘸湿,用力地在囚犯的脸上上下左右擦了几下。

“现在就让我为你们介绍一下,”他喊道,“他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之前从未见到过这样的场面。像剥树皮一样,这人的脸上掉下了一层皮。粗糙的棕色瞬间消失!那些横亘在脸上的可怕伤疤以及那副保持着可憎冷笑的歪唇全都消失了。一堆又脏又乱的红头发也被一下子揪掉。这时床上坐着的成了一个面色很白、愁眉不展、模样英俊的人,他有着一头黑发,皮肤光亮。他揉着双眼,开始打量着四周,因为刚睡醒而不知所以。但他马上就明白了事情的败露,突然尖叫了一声倒在床上,脸深埋进枕头里。

“我的天!”巡官叫道,“这是真的,那个失踪的人就是他。我在相片上见过他。”

囚犯马上又转过身来,脸上现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神色,“尽管如此,”他说,“我想知道,你们能控告我什么罪?”

“就控告你杀死了内维尔·圣——哦,如果自杀未遂也算案件,否则他们倒是没法控告你犯了什么罪。”巡官笑着说道,“嘿嘿,我做警察都二十七年了,看着这次可要得奖了。”

“倘若我就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很显然我什么罪都没犯。所以说,我受到的是非法的拘留。”

“确实不犯罪,但你却犯了个相当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你应该相信你妻子的话,那样或许你能干得更好点。”

“我担心的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孩子,”囚犯呻吟着说道,“上帝保佑,我可不想让他们因为我的所作所为而感到羞耻。我的天!说出去该多么难堪啊!我能怎么做呢?”

福尔摩斯就坐在他的身边,正和蔼地拍着他的肩膀。

“倘若法庭最终查清了这件事,”他说,“那么宣扬出去在所难免。但是,倘若你能让警务当局认定这是一件不足以提出指控的事件,那么他们也没什么理由非要把这件案子的详情在报纸公布。我相信谨慎的布雷兹特里特巡官一定会记下你对我们说的话然后把它提交给相关当局的。这样的话,这案子也许就不会再出现在法庭上。”

“愿上帝保佑您!”那囚犯重新热情洋溢起来,“我宁可独自忍受拘禁,甚至处决都行,只要不让我那令人感到耻辱的秘密成为家庭的污点,影响孩子们。

“你们就是唯一知道我身世的人。我的父亲曾做过切斯特菲尔德小学的校长,我在那儿曾接受过良好的教育。青年时期的我很爱旅行,也热爱演戏,后来我成了伦敦一家晚报的记者。一天,总编想拿到一组和大城市的乞讨生活有关的报道,我就自荐提供和这有关的稿件。我一生的历险就发端于此。要想收集写文章需要的一些直接材料我只能扮作乞丐。我曾做过演员,对于一些化装技巧了如指掌,甚至还曾因化装技巧而驰名于剧场后台。这时,我的这套本领得到运用。我先在脸上涂了油色,然后尽量做出一份惹人怜悯的样子,接着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就成了我脸上的一个完美的伤疤,嘴唇的一边也扭卷起来,再加上一头红发,以及合适的衣服,然后在市商业区选一个地方,看起来是火柴小贩,实际上则是乞丐。就这样仅仅几个小时,等到晚上回家时,我竟然得到了二十六个先令零四个便士,这让我很是吃惊。

“等我写完报道,就不再关心这些事了。直到过了段日子,我帮一位朋友签字担保了一张票据,结果不久就接到了一张要我赔偿二十五镑的传票,我当时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心急如焚的我忽然计上心来。我请求债主缓期半月,以便我筹款,然后又向雇主请了几天假。计划制订好后我就化好装,去城里乞讨了。十天之后,我就把钱凑够了,还了这笔债。

“唉,这次过后,你们都能想到,我就知道:只要我抹一点油彩在脸上,放顶帽子在身边,静坐着,每天都能得到两英镑,既然如此我何必再安心去做我那拼命干一星期才挣这么点钱的工作呢?一边是自尊心,一边是钱,我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终于金钱占据了上风,我和记者生活说了再见,后来的每一天我都坐在我选好的那条街的拐角,凭借着我那副可怕的面容招致的恻隐之心,我的口袋总是塞满了铜板儿。知道我隐秘的只有一个人,就是我的寄宿之地天鹅闸巷那个下等烟馆的老板。在那儿,我每天早上都是个邋遢乞丐的面目,而晚上我又能变回一个衣冠光鲜的浪荡公子。印度阿三收了很高的房租,因此才会替我保密。

“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自己积攒起了大笔钱财。你们都想得到,没有哪个乞丐能在伦敦的街头一年挣上七百英镑,而这仅是我的平均收入罢了,我的化装技术和应付才能帮助了我,而且在这两方面我越练越精,很快我就成了这城里令人赏识的人物之一。每天我的口袋里都会飞入各种各样的银币,要是哪天我的收入不到两英镑,那就真是时运不济了。

“我发财了,可是野心越来越大。我去郊区购置了房子,然后结婚成家。谁都没有怀疑我的真正职业是什么。我爱妻所知的也仅仅是我在城里做生意,却不知我到底干些什么。

“上星期一的时候,我一天的营生刚刚结束,正躲在烟馆楼上的房间中更衣,偶尔向外一望,竟见到我站在街心的妻子,她的眼睛正瞧着我,这让我惶恐极了。我大叫一声,赶忙用手臂把脸遮住,然后跑着去通知我的知交——那个印度阿三,要他阻止上来找我的任何人。我听到她在楼下吵闹着,但知道她应该无法上来。我快速地把衣服脱下,换上那身乞丐的装束,涂上油彩,套上假发。这样,即便面对着妻子的眼睛也没有被识破。但随即我就想到可能对这间屋子里的搜查,我的秘密一定会被那些衣服泄露。我赶紧打开窗户,但因为用力太猛,我早上在卧室里割破的伤口再次裂开。我平时都把要来的钱放进一个皮袋中,这时我把其中的铜板都掏出来塞进上衣口袋里。接着我抓着装满铜板的沉甸甸的衣服,一下扔出窗外。衣服掉进泰晤士河很快就不见了。我本想把其他衣服都扔进河里,但几乎在转瞬之间,一些警察就冲上了楼。我承认,当时我很感欣慰,我没在当场被认出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虽然我被当成是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疑犯被逮捕起来。

“我还不清楚是否需要我解释些什么。当时我就下定决心准备长期保持我这副化装的模样,即使我的脸上很脏也并无关系。我也知道我的妻子一定非常焦急,所以我就把戒指取下,趁警察不注意时,把它托付给那个印度阿三,并且匆匆写了几个字,以安慰我的妻子。”

“直到昨天她才收到那封信。”福尔摩斯说。

“天哪!她已经为此煎熬一个星期了啊!”

“警察把那个印度阿三看死了,”布雷兹特里特巡官插话说,“据我所知,他一定想到如果把信寄出但不被警察发觉并不简单。因此他大概是把信又托付给某个当海员的顾客,结果那家伙又把这件事忘了几天。”

“应该就是这样吧,”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点头表示肯定,“我相信事情就是如此。可是难道你从未因为行骗而遭到控告吗?”

“不止一次了,不过,我倒不怎么在乎那么一丁点儿的罚款。”

“好了,我不希望这种事情还会继续,”布雷兹特里特说,“你要是想让警察局不泄露这个秘密,就必须让休·布恩消失掉。”

“我会的,我已经很严肃地发过誓了。”

“既然如此,我们也不用再继续深究下去了。但是,倘若你再干这种事,那我们一定会全盘托出。福尔摩斯先生,我们真的十分感谢您帮我们把这个案件弄清了!我很想知道您又是如何把这个答案推理出来的呢?”

“这个答案嘛,”福尔摩斯说,“都要靠我端坐在五个枕头上,把一盎司板烟丝抽完才能得来。我觉得,华生,倘若我们这就坐车回到贝克街,应该还能赶上吃早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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