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着经营三人新生的公孙瑶很快就遭遇了名为“安逸死”的挫折。
古人翻墙走避,大多是用轻功之类,虽然公孙瑶没有所谓武功,却有现代人的灵魂,自然也有现代人才有的头脑,凭借着在镜宫之中准备的简易滑轮和绳子,再加上乐笙乐堇的轻功,三人可谓是逃得顺利。
再则,轩辕无伤有个怪癖,或者说是一种讲究,一般来说穿过的衣裳就不再穿第二次,公孙瑶叫乐笙去浣衣司寻几件颜色不大抢眼的男装,回来照着三个人的身量尺寸改一改,又十分细心地去除了代表皇帝的龙绣。便有了他们三人现在穿着的男装。
原是为了以备不时之需而想出来的主意,不成想还挺成功。因为轩辕无伤只穿一次便束之高阁,看上去八九成新。
是以,接二连三的顺利和成功之后,公孙瑶觉得自己的智商很对得起自己,于是准备叫它们休息几天,便减轻了对其他敌对因素的提防。
第二天一早,在乐笙颇有些焦虑的呼唤声中,公孙瑶悠悠转醒。
“公子,公子你快醒醒!官府来人了!”
“什么!?”听说人刚被吵醒时的智商为零,此时的公孙瑶也不例外,听得乐笙所言,猛地坐了起来,亦是衣衫凌乱,蓬头垢面。
“公子,阿生,你们小声一些,若是吓到了隔壁房客可如何是好。”好在乐堇算是不叫沉着的一个人,当即一面使眼色一面提醒道。面上虽是说小心吵到隔壁房客,实际意思公孙瑶和乐笙二人十分门清。
虽是将将转醒,公孙瑶的反应也向来是快,立刻抓着乐笙的手问道,“阿生,你可看清了官府来人几何,知不知道他们这次主要是为何而来?”
如若官府的人来一品楼是为了别的,一切尚且好说,倘若是轩辕无伤发现她这个落魄皇后逃出了宫,那她们兴许只有翻窗而逃这一招能用了。
“奴才看得不很分明,似乎是来了四五个人,领头之人腰间挎着大刀,可吓人了!”乐笙说着,似乎是真的被吓到了一般,身体还有些发抖。
现在可没有时间给她害怕,公孙瑶当即道,“快说他们是来干什么的!”
“奴才也没看清,只道他们挨个把一品楼的房间搜了一遍,似乎快要搜到咱们这间房了!”
乐笙这回办事叫公孙瑶十分不爽,她揉了揉眉心,“那你看他们像是再搜东西还是搜人,有没有拿类似画像的东西对比查看?”
“这倒没有……那些人行事有些野蛮,似乎没有细致对照查看的意思。”
听得这话,公孙瑶方才松了口气——看来官府此番来人,只不过是哪里丢了东西,好巧不巧这个偷了东西的人又像一品楼这个方向跑了来,这才来个所谓的搜查,想来与她没什么关系。
她毕竟得宠一时,轩辕无伤必定对她留有余情,断断不可能派些个野蛮人像搜物件似的搜她。
是以,方才最大的担忧虽然可以排除了,但却仍然不能掉以轻心,公孙瑶看看从镜宫里搜罗来的金银细软,一时间有些头痛——昨天一天过得太过轻松安逸,叫她也不免有些沉溺。
一品楼的房费一晚五十枚大钱,比其他小旅馆贵上许多,一般人也只会住上一两夜尝尝鲜。她们三个却带了如此之多的金银细软,一副要常驻于此的派头,加上公孙瑶并未在镜宫拿的东西上做什么手脚,若是官府的人对此起疑……
想到这里,公孙瑶不敢考量太多,立即起身,三下五除二收拾好了仪表。
“阿生阿念,快将那些金银细软好生包裹一下,一会儿我说什么你们就附和什么!”说着,公孙瑶又放低了嗓音,“你们二人今早都不曾……涂脂抹粉吧?”
“是,公子,奴才们……的胭脂水粉一个也不曾带出来。”乐笙乐堇当即说道。
“甚好。”公孙瑶赞许地一笑——扮成男儿的好处显而易见,不用花钱买花戴,又省脂粉和玉珠。
况且宫中用度与宫外差距不小,脂粉之类最容易让人露馅。
脚步声在门外不远处响起,几名骂骂咧咧的官兵似乎是进了隔壁的客房,不一会儿便传来了摔瓶子砸桌椅的声音。
“公子……奴才害怕!”
“怕什么,一个大男人……”
公孙瑶话音未落,雕花的檀木门便被一脚踹开,身穿官服的人二话不说便闯了进来,赫然是乐笙方才所说的手拿大刀之人。
见此情形,乐笙又是一抖。
公孙瑶则是秀眉一皱——轩辕无伤啊轩辕无伤,瞧你那粮饷养的官兵,这都是什么狗屁德行!
“启禀官爷,这是最后一间了……”一品楼的掌柜畏畏缩缩地跟在官兵身边,官兵前来,不亚于土匪扫荡,每次除了些个家具以外,他们还得准备不少银钱孝敬他们,是以,城里做生意的都对这些官兵成见甚深。
“老子管你是第几间!”官兵说着,一脚踢翻了屋内的红木矮桌。
君主专制,皇权至上,官府的人给皇上办事,自然底气也十足,搜起房间来也毫不手软。
“你们几个都不许懈怠,保不准朝锐明珠就在这房间里!”
公孙瑶暗暗撇嘴,还朝锐明珠呢,若这房间里真有,还不被你一脚踢碎?
想虽这么想,面子上却必须过得去,最好还要给这些官兵一种你在奉承巴结他的错觉,公孙瑶瞬间堆了一脸的笑。“小人从甘州逃荒而来,一直想见见在京城为官之人究竟有多勇武,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是了,奴才也觉得几位大人甚是英武。”乐堇也跟着附和道。
这些所谓官爷,其实都是为官者中最次的一等人,仅仅比普通百姓多了些权利,如此这般才对老百姓一个劲儿的打压,加上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也不懂得什么叫官逼民反,向来没有分寸,是最叫百姓们讨厌的一类人。
然而公孙瑶却十分喜欢应付这样的人——只需要猛灌一些迷魂汤给他们,他们就把尾巴翘上天去了,自然会在工作方面有所懈怠。
果不其然,那领头的官兵脸上满是沾沾自喜,却仍旧板了板脸,“你这小民,倒是个会拍马屁的,不过你拍马屁也没用,我等可是朝廷的人,工作方面从来一丝不苟。”
“那是自然,那是自然。”如是说着,公孙瑶心底冷笑。
“咳咳,我看你和你的两个小厮穿的……是比不过我等,却也还算不错,甘州那穷地方也有人穿得起好衣服?”
皇帝的衣裳,自然“还算”不错。
真是粗鄙之人,没见过世面不说,还满不在乎地数落别人的家乡,幸好她不是真正的甘州人。公孙瑶如是想着,却道,“官爷有所不知,小人家里在甘州也算是富裕,来到京城才知道自己实在是井底之蛙。”
你想要优越感,我就给你优越感。
“这是什么,包裹的倒是整齐。”挎着大刀的官兵陡然注意到了方才被乐笙和乐堇仔细包裹好的金银细软。
“甘州这几年闹饥荒,小人从甘州逃难而来,临走时从家里卷带了些个金银细软,如今小人已经落魄了,打算将这些卖钱过活。”公孙瑶信口胡诹,反正这官兵根本没什么见识,也一定认不出来宫里的东西。
“倒是些个好东西。”带刀的官兵脸上浮现一丝贪欲。
“官爷若是喜欢就拿些去。”公孙瑶立刻奉承道,“只是……烦请官爷也给小人留一些家底子,莫要叫小人太过难堪。”
这一番话进退得当,即表示了自己的巴结奉承之心,又不至于大方到惹人怀疑。
“这些细软倒是不错,张三,你拿着。”
“是。”
几名官兵一番搜刮之后,正打算扬长而去,却听乐笙一声惊呼,将要离去的几个人齐齐转过头来,只见乐笙脚下,赫然是一条女儿家采用的粉色丝帕。
“......”
“这是什么!”领头的官兵最先走向乐笙,表情有些凝重——一个大男人,怎么会用女人家家的丝帕?
公孙瑶一下子慌了神,千算万算都没算到古时候的女子好用个手帕之类的劳什子,她自己虽然不怎么用,可乐笙乐堇都是土生土长的古代人啊……
比起公孙瑶的惊慌,乐笙倒一下子定了神,随即眼里染了些许悲伤,随即又沁了一些眼泪。
“官爷有所不知,小的在甘州有个相好的,奈何主人与她家主子有些梁子,一直不允许小的和那姑娘见面,可是人有七情六欲,此次一分别,小的,小的还是按捺不住情绪,问她要了这方帕子留作纪念……”
字字窝心,声声断肠,乐笙抱着那方帕子,仿佛是抱着那位姑娘一般,一脸的凄苦。
忽的,她像是反应过来一般,当即跪在地上,“公子,奴才不是故意隐瞒公子的,奴才这是太喜欢她了,奴才对公子的忠心天地可表,日月可鉴……奴才自知犯了主人大忌,还请公子责罚!”
反应难得慢了半拍的公孙瑶嘴角一抽,只好无奈道,“原来你与那姑娘竟是如此深情不减,倒是我做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