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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随感十三则

丰子恺

据我推想,牛也许是恋慕着野生时代在山中的自由,所以不肯改去它的习惯的。

花台里生出三枝扁豆秧来。我把它们移种到一块空地上,并且用竹竿搭一个棚,以持植它们。每天清晨为它们整理枝叶,看它们欣欣向荣,自然发生一种兴味。

那蔓好像一个触手,具有可惊的攀缘力。但究竟因为不生眼睛,只管盲目地向上发展,有时会钻进竹竿的裂缝里,回不出来,看了令人发笑。有时一根长条独自脱离了棚,颤袅地向空中伸展,好像一个摸不着壁的盲子,看了又很可怜。这等时候便需我去扶助。扶助了一个月之后,满棚枝叶婆娑,棚下已堪纳凉闲话。

有一天清晨,我发见豆棚上忽然有了大批的枯叶和许多软垂的蔓,惊奇得很。仔细检查,原来近地面处一支总干,被不知什么东西伤害了。未曾全断,但不绝如缕。根上的养分通不上去,凡属这总干的枝叶就全部枯萎,眼见得这一族快灭亡了。

这状态非常凄惨,使我联想起世间种种的不幸。

有一种椅子,使我不易忘记:那坐的地方,雕着一只屁股的模子,中间还有一条凸起,坐时可把屁股精密地装进模子中,好像浇塑石膏模型一般。

大抵中国式的器物,以形式为主,而用身体去迁就形式。故椅子的靠背与坐板成九十度角,衣服的袖子长过手指。西洋式的器物,则以身体的实用为主,形式即由实用产生。故缝西装须量身体,剪刀柄上的两个洞,也完全依照手指的横断面的形状而制造。那种有屁股模子的椅子,显然是西洋风的产物。

但这已走到西洋风的极端,而且过分了。凡物过分必有流弊。像这种椅子,究竟不合实用,又不雅观。我每次看见,常误认它为一种刑具。

散步中,在静僻的路旁的杂草间拾得一个很大的钥匙。制造非常精致而坚牢,似是巩固的大洋箱上的原配。不知从何人的手中因何缘而落在这杂草中的?我未被“路不拾遗”之化,又不耐坐在路旁等候失主的来寻;但也不愿把这个东西藏进自己的袋里去,就擎在手中走路,好像采得了一朵野花。

我因此想起《水浒》中五台山上挑酒担者所唱的歌:“九里山前作战场,牧童拾得旧刀枪…

。”这两句怪有意味。假如我做了那个牧童,拾得旧刀枪时定有无限的感慨:不知那刀枪的柄曾经受过谁人的驱使?那刀枪的尖曾经吃过谁人的血肉?又不知在它们的活动之下,曾经害死了多少人之性命。

也许我现在就同“牧童拾得旧刀枪”一样。在这个大钥匙塞在大洋箱的键孔中时的活动之下,也曾经害死过不少人的性命,亦未可知。

打开10年前堆塞着的一箱旧物来,一一检视,每一件东西都告诉我一段旧事。

我仿佛看了一幕自己为主角的影戏。

结果从这里面取出一把油画用的调色板刀,把其余的照旧封闭了,塞在床底下。但我取出这调色板刀,并非想描油画。是利用它来切芋艿,削萝卜吃。

这原是十余年前我在东京的旧货摊上买来的。它也许曾经跟随名贵的画家,指挥高价的油画颜料,制作出帝展一等奖的作品来博得沸腾的荣誉。现在叫它切芋艿,削萝卜,真是委屈了它。但芋艿,萝卜中所含的人生的滋味,也许比油画中更为丰富,让它尝尝吧。

十余年前有一个时期流行用紫色的水写字。买三五个铜板洋青莲,可泡一大瓶紫水,随时注入墨匣,有好久可用。我也用过一会,觉得这固然比磨墨简便。但我用了不久就不用,我嫌它颜色不好,看久了令人厌倦。

后来大家渐渐不用,不久此风便熄。用不厌的,毕竟只有黑和蓝两色:东洋人写字用黑。黑由红黄蓝三原色等量混和而成,三原色具足时,使人起安定圆满之感。因为世间一切色彩皆由三原色产生,故黑色中包含着世间一切色彩了。西洋人写字用蓝,蓝色在三原色中为寒色,少刺激而沉静,最可亲近。故用以写字,使人看了也不会厌倦。

紫色为红蓝两色合成。三原色既不具足,而性又刺激,宜其不堪常用。但这正是提倡白话文的初期,紫色是一种蓬勃的象征,并非偶然的。

孩子们对于生活的兴味都浓。而这个孩子特甚。

当他热中于一种游戏的时候,吃饭要叫到五六遍才来,吃了两三口就走,游戏中不得已出去小便,常常先放了半场,勒住裤腰,走回来参加一歇游戏,再去放出后半场。看书发见一个疑问,立刻捧了书来找我,茅坑间里也会找寻过来。得了解答,拔脚便走,常常把一只拖鞋遗剩在我面前的地上而去。直到走了七八步方才觉察,独脚跳回来取鞋。他有几个星期热中于搭火车,几个星期热中于着象棋,又有几个星期热中于查《王云五大词典》,现在正热中于捉蟋蟀。但凡事兴味一过,便置之不问。无可热中的时候,镇日没精打采,度日如年,口里叫着“饿来!饿来!”其实他并不想吃东西。

有一回我画一个人牵两只羊,画了两根绳子。有一位先生教我:“绳子只要画一根。牵了一只羊,后面的都会跟来。”我恍悟自己阅历太少。后来留心观察,看见果然:前头牵了一只羊走,后面数十只羊都会跟去。无论走向屠场,没有一只羊肯离群众而另觅生路的。

后来看见鸭也如此。赶鸭的人把数百只鸭放在河里,不须用绳子系住,群鸭自能互相追随,聚在一块。上岸的时候,赶鸭的人只要赶上一二只,其余的都会跟了上岸。无论在四通八达的港口,没有一只鸭肯离群众而走自己的路的。

牧羊的和赶鸭的就利用它们这模仿性,以完成他们自己的事业。

每逢赎得一剂中国药来,小孩们必然聚拢来看拆药。每逢打开一小包,他们必然惊奇叫喊。有时一齐叫道:“啊!一包瓜子!”有时大家笑起来:“哈哈!四只骰子!”有时惊奇得很:“咦!这是洋囝囝的头发呢?”又有时吓了一跳:“啊唷!许多老蝉!”……病人听了这种叫声,可以转颦为笑。自笑为什么生了病要吃瓜子,骰子,洋囝囝的头发,或老蝉呢?看药方也是病中的一种消遣。药方前面的脉理大都乏味;后面的药名却怪有趣。这回我所服的,有一种叫做“知母”,有一种叫做“女贞”,名称都很别致。还有“银花”,“野蔷薇”,好像新出版的书的名目。

吃外国药没有这种趣味。中国数千年来为世界神秘风雅之国,这特色在一剂药里也很显明地表示着,来华考察的外国人,应该多吃几剂中国药回去。

《项脊轩记》里归熙甫描写自己闭户读书之久,说“能以足音辨人”。我近来卧病之久,也能以足音辨人。房门外就是扶梯,人在扶梯上走上走下,我不但能辨别各人的足音,又能在一人的足音中辨别其所为何来。“这回是徐妈送药来了?”果然。“这回是五官送报纸来了?”果然。

记得从前寓居在嘉兴时,大门终日关闭。房屋进深,敲门不易听见,故在门上装一铃索。来客拉索,里面的铃响了,人便出来开门。但来客极稀,总是这几个人,我听惯了,也能以铃声辨人。有时一种顽童或闲人经过门口,由于手痒或奇妙的心理,无端把铃索拉几下就逃,开门的人白跑了好几回;但以后不再上当了。因为我能辨别他们的铃声中含有仓皇的音调,便置之不理了。

盛夏的某晚,天气大热,而且奇闷。院子里纳凉的人,每人隔开数丈,默默地坐着摇扇。除了扇子的微音和偶发的呻吟声以外,没有别的声响。大家被炎威压迫得动弹不得,而且不知所云了。

这沉闷的静默继续了约半小时之久。墙外的弄里一个嘹亮清脆而有力的叫声,忽然来打破这静默:“今夜好热!啊咦——好热!”

院子里的人不期地跟着他叫:“好热!”接着便有人起来行动,或者起立,或者欠伸,似乎大家出了一口气。炎威也似乎被这喊声喝退了些。

十一

尊客降临,我陪他们吃饭往往失礼。有的尊客吃起饭来慢得很:一粒一粒地数进口去。我则吃两碗饭只消五六分钟,不能奉陪。

我吃饭快速的习惯,是小时在寄宿学校里养成的。那校中功课很忙,饭后的时间要练习弹琴。我每餐连盥洗只限十分钟了事,养成了习惯。现在我早已出学校,可以无须如此了,但这习惯仍是不改。我常自比于牛的反刍:牛在山野中自由觅食,防猛兽迫害,先把草囫囵吞入胃中,回洞后再吐出来细细嚼食,养成了习惯。现在牛已被人关在家喂养,可以无须如此了,但这习惯仍是不改。

据我推想,牛也许是恋慕着野生时代在山中的自由,所以不肯改去它的习惯的。

十二

新点着一支香烟,吸了三四口,拿到痰盂上去敲烟灰。敲得重了些,雪白而长长的一支大美丽香烟翻落在痰盂中,“吱”地一声叫,溺死在污水里了。

我向痰盂怅望,嗟叹了两声,似有“一失足成千古恨”之感。我觉得这比丢弃两个铜板肉痛得多。因为香烟经过人工的制造,且直接有惠于我的生活。故我对于这东西本身自有感情,与价钱无关。两角钱可买20包火柴。照理,丢掉两角钱同焚去20包火柴一样。但丢掉两角钱不足深惜,而焚去20包火柴人都不忍心做。做了即使别人不说暴殄天物,自己也对不起火柴。

十三

一位开羊行的朋友为我谈羊的话。据说他们行里有一只不杀的老羊,为它颇有功劳:他们在乡下收罗了一群羊,要装进船里,运往上海去屠杀的时候,群羊往往不肯走上船去。他们便牵这老羊出来。老羊向群羊叫了几声,奋勇地走到河岸上,蹲身一跳,首先跳入船中。群羊看见老羊上船了,便大家模仿起来,争先恐后地跳进船里去。等到一群羊全部上船之后,他们便把老羊牵上岸来,仍旧送回棚里。每次装羊,必须央这老羊引导。老羊因有这点功劳,得保全自己的性命。

我想,这不杀的老羊,原来是该死的“羊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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