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姆需要十七口酒来唤起自己的勇气。十七口酒一下肚,他便敢接近女性,当众演讲,成为派对上的亮点,能在早上醒来时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他睁开迷蒙的双眼,用力拍下平息闹钟的按钮。脑中嗡嗡直响。蒂姆跌跌撞撞地走进浴室,布满血丝的双眼盯着镜中的自己。在处理一天的工作前,他需要更多的勇气。只要十七口酒,他便能精神饱满。
二十分钟后他来到办公室。周围的人温暖而亲切的早安问候,犹如新鲜的甜甜圈。电脑屏幕上贴着一张粉色便条,蒂姆眯眼看了看,上面说让他下午1点去温斯顿先生的办公室。
午饭时分,蒂姆感觉到自我怀疑的气息在他的食道内伸展。他所需要的只是一点点勇气。吞下十七口酒,四十五分钟后,他来到温斯顿先生的办公室,被告知说他需要清理自己的办公桌并且离开,去寻找下家。
下午1点30分,走在回家的路上,他意识到自己的前途一片渺茫,只有令人提心吊胆的混沌。蒂姆走进了一家脏兮兮的酒吧,小憩片刻以唤起勇气,他是那里唯一的顾客。之后他又去了另外一家店,最终才摸索着进了家门。
他坐在沙发上,把半打听装啤酒丢在茶几上。他掏出一把闪着亮光的手枪,放在酒罐边。
他呆坐了一个半小时,纹丝未动。
闪着亮光的酒罐和闪着亮光的手枪,都没能给出他任何答案。
蒂姆起身把那半打啤酒提到厨房,统统倒进了水槽。他叹了口气,打开报纸,翻到了招聘广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