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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那天你不在

43

因为我和七七分手的这一天,是我的生日。

所以,我再也不喜欢过生日了。

这一天,我流着泪走在大街上,流着泪坐地铁,等眼泪干了,才回到家。

那时,已经天黑了。

我妈给我做了很多好吃的,但是我一点胃口都没有。

我没有问她关于我失忆的事,我不想让她为我担心。

其实失忆,对一个人的影响并不大。

只要他足够坚强或足够冷漠,那他就可以继续很好地生活下去。

我扪心自问,其实我是一个很冷漠的人。

我的朋友很少,现在我记得的,只有尉迟、尉迟第二和李小离。

而我喜欢的女孩,一直都只有一个,那就是张妍妍。

可是,我现在明确地知道了,她不喜欢我。

她只是不再讨厌我了而已,仅仅是这一点,已经可以让我平静地面对过去。

我决定过一种无比充实的生活。

我开始有计划地学英语。

这是一门即使我失忆了也很讨厌的语言,我一直都没有想明白,为什么要学英语?

当我要过一种充实生活的时候,我觉得,为什么要学英语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

我需要做的只是天天学它。

我把我家里所有的英语书都翻出来,带到学校去。

我还买了一个MP3,里面录的全是李阳的疯狂英语。

每天早上六点,我都准时从被窝里爬出来,然后穿上一件很厚的衣服,来到操场上。

我一边走,一边跟着MP3里的人大声朗读英语。

我连续早起一周,就被一个校报的同学发现了。

他决定给我做一个专访,宣传一下我刻苦学习的精神。

可是,我不想让他宣传。

我对他的采访没有任何兴趣。

我的淡泊名利更加地激起了这个同学宣传我的决心,他一定要采访我。

我坚决不让他采访。

他就每天跟着我。

天越来越冷,有的时候,操场上只有两个人。

一个是我,一个就是那默默跟着我的校报记者。

后来在快期末的时候,我终于被他感动了。

他跟着我都快有一个月了。

听说我答应接受他的采访,他激动地说了一个简单的英语单词,FUCK。

这给我以灵感,我说,咱们做个英语专访吧。

他说,好。

几天之后,那个哥们给我做的专访在校报上发出来,他就马上被校报开除了。

这主要是因为,他给我做的采访,连英语系的老师,也无法全部读懂。

我每天都按时上课,再也不逃课。

我开始认真地记笔记,有的时候,还会举手问老师一些问题。

有一些问题,连老师也回答不上来。

随着期末的临近,开始有一些同学向我借笔记,还有一些同学开始无聊地和我搭话,请我喝酒,故意输钱给我。

他们都想和我搞好关系,希望在考试的时候,我能拉他们一把。

对于这些同学,我全部实行批评教育,我告诉他们,不要瞎想,要把主要的精力都用到复习上来。抄袭是可耻的。

我的批评教育让很多人都悄悄地恨我。

他们不再理我。

可是这对于我,根本就构不成伤害。

我一个人,就可以过一种充实的生活。

每天傍晚,我几乎都会来到围墙下,然后跳出去。

在外面的公路上,我会遇见很多我们学校的学生,大家都是跳墙出来的。

他们有的跳出来,是为了买一盒香烟。

有的跳出来,是为了吃一顿烧烤。

当然也有像我这样,跳出来,只为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

这些人几乎都是从最偏僻的那段红色围墙跳出来的。

这段围墙在放寒假之前,终于被大家跳塌了。

学校迅速作出反应,不但把墙修好,还在墙下,安排了两个保安。

从围墙跳回来之后,回到寝室。

睡觉之前,我会做俯卧撑。

我每天做三百个。

做完三百个,我的精力就被消耗得差不多了,除了睡觉,别无选择。

尉迟第二在我的带动下,也开始做,他每天做三个。

做完就问我,我是不是看上去瘦了?

我每次都说,是的。

这使他很高兴。

44

我还参加了一个合唱团体。

这个合唱团体大约有六十人。

据我观察,都是唱歌跑调的人。

大家聚在一起,只能合唱。

大家都是不在意别人眼光的人,来到这里,都尽情地歌唱。

我参加这个合唱团体的第一天,就被迫换了三个地方。

听到我们的合唱,没有人想把教室借给我们。

我们最后来到的地方,是大操场。

这是公共场合,应该不会有人赶我们走了吧?

可是我们只唱了一首歌的前两句,就被一个保安制止了。

他问我们,为什么唱得这么难听?还要唱?这到底是为了什么?

我们不理他,接着唱。

他就飞奔回校保卫部,对保卫科长说,我们的合唱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他值班时候的心情,如果我们还唱,他就辞职。

保卫科长跟着他来到操场上,听了一会儿就脸色铁青地走了。

回去后他就以我们的合唱影响了他下属的心情,伤害了他个人对艺术的感情为由向学校相关部门进行了控诉。

第二天,我们这个合唱团体就被强行解散了。

在吃饭方面,我一般都和李小离一起吃。

我们一般都在二食堂吃饭,这个食堂很偏僻,每天做八道菜左右,没有任何一道菜能让一个脑袋清醒的学生发自肺腑地说好吃。

这恰恰是我选择在这里吃饭的原因,在这里,我从来就没有遇见过七七。

而李小离之所以在这里吃饭,完全是出于友情。

有一天,我去洗衣店送衣服。

交完钱,拿到收据,我就准备推门离开。

这时,透过洗衣店的玻璃门,我看见七七正从远处走过来。

她就要经过洗衣店的门口。

为了避免擦肩而过的尴尬,我只好在洗衣店里多待一会儿。

洗衣店里有一只猫,我不可能毫无理由地待在洗衣店里不走,我只好逗猫,并做出一副很喜欢它的样子。

这个样子被洗衣店老板娘看见了,她也很喜欢猫。

于是她就从洗衣店的柜台后面走出来,和我一起探讨一些关于猫的话题。

这次谈话,我无意中给老板娘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从此,我只要去洗衣服,老板娘就会迅速地认出我,并要求我多待一会儿,谈一谈猫。

后来,在谈完猫和狗,猫和老鼠,甚至猫和大象的区别之后,我就没什么可谈的了。

我再也不好意思去洗衣店了,我只好自己洗衣服。

在校园中,我已经尽力避免遇见七七了,但是我们还是遇见了一次。

那是一个晚上,我去超市挑选一袋睡前喝的牛奶。

我抬头的时候,看见了七七。

我们离得很近,她很自然地冲我笑了一下。

我只好也冲她笑了一下,但是不够自然。

我觉得我应该再说一句话,弥补一下这种不自然。

于是我问她,买东西啊?

她说,嗯,买东西。

我觉得这回可以了,够自然了,就要走。

这时候,七七对我说,我们好像很长时间没有说话了。

我说,是吗?

她笑着说,是啊,算上今天已经有32天了。

对于她说的这个数字,我无法判断是否正确。

现在是几月我都不太肯定,我正在过一种充实的生活。

我想了想,说,我们应该时常说话。

七七笑着说,我也这么觉得。

我说,晚安。

她说,晚安。

45

事实证明,我是一个虚伪的人。

那天晚上之后,如果我再去超市,我一般都选择在它快关门的时候,跑进去。

我不想遇见七七,我也不想和她说话。

后来,就下雪了。

雪从早上下到晚上,我躺在床上特别想看一场电影,于是我就穿着羽绒服走出了寝室楼。

路过篮球场的时候,突然停电了。

整个校园陷入一片漆黑。

看来,电影是看不成了。

我站在原地,听见很多人在篮球场里兴奋地怪叫,我看了一会儿,发现很多人在篮球场里打雪仗。

我想了几秒,就走了进去。

我弯下腰团了一个很大的雪团,我直起腰,发现一个女孩站得离我很近,她正在大笑。

我一声不响地走过去,把雪团塞到她的脖子里,然后,她就不笑了。

她弯腰低头试图把雪从脖子里抖落出来,在她这么干的时候,我已经团好了第二个雪团,无聊地站在她旁边,看着她。

当她长舒了一口气,直起腰的时候,我又迅速地把第二个雪团塞到了她的脖子里。

这一回,她发火了,她不管自己脖子里的雪了。

她蹲下团了一个雪团就要打我。

可是我已经跑到了十米开外的地方。

她拿着雪团,胳膊做出投掷的动作,就向我冲了过来。

我选择跑。

我在篮球场里跑了一会儿,她一直追我。

我觉得这样跑,太没有新意了。

于是我跑出了篮球场,她还在后面追我。

我一直朝前跑,她一直在后面追我。

我们两个人在雪后的校园中一前一后地奔跑,突然,我停了下来,回头安静地看那个女孩。她正在向我跑过来,离我越来越近。

最后,她跑到我的面前,气喘吁吁地问我,你怎么不跑了?

我说,我突然想到了我以前的女朋友。

她说,为什么会想到她?

我说,她也是那种打雪仗会一直追着我,追不到就不罢休的女孩。

她说,是吗?

我说,应该是的。

她说,为什么应该是?

我说,因为我们没有等到打雪仗就分手了。

她说,哦。

她说完之后,就把雪抹到了我的脸上。

一边抹,一边呵呵地笑。

那种黑暗中冰凉的感觉径直渗透到了我的心里,连同她模糊的面孔和清晰的笑,都被我当做与七七有关的记忆永远地记住了。

46

平安夜,我收到了七七的短信。

她说,平安夜快乐。

我也给她回了一条,平安夜快乐。

当时我正和尉迟还有尉迟第二走在校园中,我们要去大食堂喝酒。

尉迟已经出院了,如果他再不出院,他就赶不上考试了,只能休学。

在他得知我因为一次失恋而变成了炙手可热的好学生之后,他就迫不及待地出院了。

他觉得自己太有眼光了,只认识我这么一个朋友,就可以帮助他顺利地通过考试,这不是眼光是什么?

当我走在两个胖子中间的时候,我觉得我的眼光也不错。

无论走到哪里,别人都对我很客气。

仔细想一想,任何一个人好像都会认识一个胖子,如果你恰巧认识了两个,那你就很容易赢得别人的尊重。

谁都能感觉到,两个胖子所带来的压力。

平安夜,我喝多了。

我喝得什么都不知道了。

据第二天尉迟和我说,我跑到了操场上,大喊大叫。

见到有一对情侣在放烟花,就跑过去要揍人家。说不许人家放烟花。

尉迟和尉迟第二两个胖子拦着我,我怎么也无法摆脱他们,后来我就哭了。

一边哭一边说,妈的,为什么要放烟花?

告诉完我这些之后,尉迟问我,为什么看见人家放烟花你会哭?

我想了想,然后说,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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