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州,冥云城。
城内喊杀声震天,正是一群马盗在袭城屠杀。
肯定是假马盗,因为狗三从来没有听说过附近有哪一家马盗势力能与一城相抗衡。
此时一个乞丐模样的少年正趴在城主府一间房屋的屋顶,一双机灵的大眼睛正仔细的观察着府内的一举一动。
他叫狗三,是冥云城的名人,噢,乞丐中的名人。
三年前他来到冥云城,只是个不起眼的小乞儿,可就在一年前,狗三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似得,震惊了冥云城整个乞丐界,而狗三,则是众乞丐们给他起的绰号。
一狗乃是狗屎运,香满楼的雪花猪蹄,妙酒坊的醉梦馋,客云来的葱香酥饼...每次狗三都能在贵人们酒足饭饱之后第一个赶到,然后据为己有,哪怕这些东西只是残羹冷炙,可对于乞丐们来说也是珍馐美味啊。又或者是他随便刨个乱葬岗死尸,也能刨出些银钱首饰来,总之就是一一狗三出马,永不落空!
二狗乃是赛狗腿,狗三这种福星体质,当然引起了城中乞丐头子的注意,于是便想招揽他,结果狗三这小子不愿意,乞丐头子便派人抓他,百十来人的乞丐,愣是没有抓住过他,不过好在这小子倒也知趣,每次有什么大收获都会给乞丐头子一份孝敬,这事也就渐渐地不了了之了,不过他也得了个“赛狗腿”的美号。
三狗乃是好苟活,你说这小子天生自带狗屎运,又跑得比狗快,如果活得努力上进一点,也能积攒下一份财富,脱离乞丐的身份。可这小子就不,一旦够温饱,就地呼噜睡,根本就是胸无大志的苟活之人。
“哎,要是老子有狗三那样好命,现在早已经是一个小财主了!”这是整个冥云城乞丐说得最多的话。
殊不知,真正的狗三早在一年前就因为意外而死掉了。而现在的狗三是一个死后魂穿的家伙,名叫于天。
前世的于天是一个不择不扣的富二代,从小天资聪颖,在当时最好的大学攻读人类学博士。
不过博士毕业后,人生出了点差错,最终他应了那句俗语:“当你越来越了解人的时候,你会越来越喜欢狗!”
他厌烦了商场中的尔虞我诈,也对虚伪的人情世故感到恶心,最后甚至都不愿意跟周围的人接触。
他沉迷在了自我的世界里。
他喜欢上了金先生书写的侠气,憧憬着长生天道的永恒,但是他知道,现实中这些都是不可能实现的。最终他通过虚拟世界半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还好他不是家里的独子,家里有一个虽不比他优秀,但是却听父母话的哥哥。
哥哥最终继承了家业,而于天只是在家里的公司里随便的挂了个名。
当然,他一天都没去上过班。
家里的长辈最终还是拗不过他,只得放任不管。不过比起飙车赌博吸粉,于天这个宅男已经给家里人省心了不少。
有一年的冬天,于天迷上了一款名叫‘鲲吞吞’的游戏,在于天又肝又氪的恐怖加持下,他迅速地制霸了整个服务器,成为了第一个进化成‘虚鲲’的玩家。
“这游戏还真他喵爽,接下来我要把所有玩家全部吞掉。”于天点了跟烟,准备休息一下再战。
“卧槽!烫死我了,抽反了!”
“砰一一”
他不小心碰倒了手边未合盖的肥宅快乐水。
“哗一一”
肥宅快乐水流进了于天的电拖鞋里面。
“滋一一”
电拖鞋因为进水而漏电。
“啊一一”
于天触电而亡...
然后,他就来到了这个新的世界。
刚睁眼的时候他吓了一跳,因为他正趴在一具黑衣死尸身上。在头疼欲裂几分钟之后,他才明白,原来现在的自己是个小乞丐,因为看到这具死尸,想过来扒拉扒拉,看看有没有吃食银两什么的,结果哪知道这家伙身上还有机关暗器,小乞丐不小心中招,便一起陪了葬。
正当于天准备离去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对那具黑衣死尸竟然产生了一种渴望,想要吞噬他的渴望。
“卧槽!这身体的前主人难道心理变态,有恋尸癖?还是因为饿极了,想吃人?!”于天被自己心里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
那种渴望越来越强烈!于天就快压制不住了!
“好吧,我在精神上满足你,但是行为上绝对不可能!”于天闭上了眼睛,开始顺从心里的渴望...
那种渴望渐渐变得小了,于天睁开了眼睛,看到了他终身难忘的一幕。
只见地上那具黑衣尸体,正慢慢地生成一些蓝色光点飞进他的身体,不一会,尸身上再也没有蓝色光点出现,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我去!这怎么回事?”云天赶紧到处摸了摸自己的身体,并没有什么不良反应。
突然,他觉得自己好像多了些什么,脑海一震,一些东西浮现了出来。
“神偷?轻功?”于天突然就掌握了高超的盗术和一门轻功。
“敢情我获得了这具黑衣尸体的本事?!”于天恍然大悟。
“难道我可以通过这些蓝色光点获得别人的本领?”于天不停地思考着。
他简单的安葬了这具不明身份的黑衣人,怎么说这也算是他的半个师傅了。
......
于是在这一年间,他每时每刻都想弄清自己这古怪的能力,于天不断地尝试,发现活物是无法直接吞噬吸收的,只能吞噬死物,他断断续续的吞噬过一些普通的尸身,还有死猫死老鼠等等,但是却再也没有发生过什么变化。
于天还发现,自己虽然穿越到了一个小乞丐身上,不过这小乞丐竟然识文断字。
之后的尝试中,他还发现自己能吞噬植物,只不过吞噬之后依旧没什么变化。
“难道只有吞噬强者才有效果?”
但于天发现自己想吞噬强者根本就是痴人说梦,除了有轻功,自己几乎没有任何战斗力,而强者哪有那么容易就死掉呢,活蹦乱掉的强者,人家一巴掌就能拍死自己。
所以于天一直在等待机会,前世的他耐心十足,意志卓绝。为了1%掉率的树之精华能无聊地连续手动砍树一个月,整个服务器无人能敌,玩家们都尊称他为‘硬度肾雄肝帝’!
就在近日,机会来了。
一伙不明势力成功的袭击了冥云城,整个城池现在是尸山血海,惨不忍睹。
于天此时就在寻找猎物,那就是绝世强者的尸体,而城主府是高手最多的地方,于天便在此蹲守等待机会。
“铿一一”
“乒一一”
府院中不停传来兵器交戈的声音。
“云傲!识相点赶紧把仙诀交出来!不然你的宝贝女儿可就要不保了!”一道尖细的声音说道,一听便是特意改变了自己的音色。
“老夫从未有过什么仙诀,如果老夫身怀仙诀,此刻还会被你等宵小弄到如此境地?”一道浑厚的声音答道,于天曾经有幸听过城主的声音,这是云城主无疑。
“哼!你天资不堪,当然无法修炼仙诀,不如将其交出,方可保得家人周全。”
“老夫方才已经说过,并无什么仙诀。”
“别装了,老匹夫,我们已知你云家老祖乃是从望仙谷来到这俗世的,望仙谷代表什么,你我心知肚明,既然你冥顽不灵...桀桀桀...老三,叫兄弟们给云家小姐开开荤。”
“爹!救我!爹!不一一!不要!”
“云大小姐,可能会有一些疼噢,哈哈哈!”
“啊一一!”一声凄厉的女子惨叫。
“你们这群畜生,老夫和你们拼了!”
激烈地打斗声、男人的狂笑声、女人的惨叫声交织在一起...
......
“啊一一!你们这群丧尽天良的东西!不是要仙诀吗!它就在老夫身上,有胆就来取!”云城主说罢,轻功一跃,几个腾挪便出了城主府。
“追!”黑衣人一众听到仙诀就在云城主身上,全都追了上去。
而云家小姐,却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