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轩忽略了一件重要的事,没有声波球即使逃脱吸血鬼的魔爪,仍然会遭受蝙蝠的追捕,越来越多的蝙蝠聚集在他身后,看上去就像一团黑云在追着他跑。
“别追我啊!我的血是酸的,不好喝啊!”
“萧凌师兄!唐炮师兄!诺山师兄!小仙女!你们在哪儿啊,再不来救我就真的见不到我了!”
“老头!老头!你在不在,你倒是说说话呀,别说消失就消失,人命关天啊!”
辰轩边跑边喊,不时用木棍向后挥舞两下,虽然起不到任何实质性作用,但从心理上来讲能吓唬吓唬这些蝙蝠也行。
眼瞅着有只蝙蝠快要追上,他脚下生力,硬是把距离拉开。
“不行了,不行了,跑不动了,再这样下去非累死我不可”,即使大口喘着粗气,他也改不了一紧张就满嘴胡话的坏毛病,“如果只有一两只蝙蝠就好了,大不了躺下乖乖让它咬,咬完了用尿消消毒,可是后面这么多蝙蝠,就是尿浴都不管用啊!等等,尿浴得用多大的桶,至少能把人装进去吧,不知道多少泡尿才可以装满这么大的桶,一泡尿大概装半个易拉罐的话,两泡尿刚好装满一个易拉罐,那不是得上百上千个易拉罐才能把桶装满,我哪有这么多尿来装?”
心绪放飞,脚下速度却是慢了下来,蝙蝠越逼越近,辰轩心知跑不过,放弃挣扎的话没被咬死也撒不出这么多尿来,突然想到兜里的大蒜。
他拿出两颗大蒜,头也不回地向后抛去,自言自语:“萧凌师兄说吸血鬼和蝙蝠有莫名联系,吸血鬼可能会怕大蒜,不知道对蝙蝠有用没?”
蝙蝠众多,就是随手一扔也能打中,只见大蒜在蝙蝠身上轻拍一下就掉落在地,对蝙蝠不产生任何阻挡,还不如地上石子威力大。
“这个不行,我还有。”
辰轩边跑边掏衣兜里的中西结合辟邪宝典,随手翻开《金刚经》一页,照本宣科地念:“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如来都镇不住你们!”
他加快脚下频率,脸色涨红,又翻开《圣经》,随便找一段话大声念道:“神说,地要生出活物来,各从其类。牲畜、昆虫、野兽各从其类。事就这样成了。”
“嗷呜~”在辰轩身旁数十米处,一声狼叫传来,接着树林间黑影闪动,已经可以看到野狼正朝他飞奔过来。
“上帝你不帮我就算了还帮倒忙!”
“我怎么这么倒霉,什么倒霉事都遇到了。”辰轩都快哭了,一路被蝙蝠追杀,现在倒好,嫌他死得慢,又窜出来一匹狼。
他跳过一个深坑,回头看了看,自我安慰道:“还好野狼距我比较远,一时半会追不上。”
等回过头他立马傻眼,眼前居然是峭壁,底下就是长江,一时竟被逼上绝路。
“怎么办?怎么办?这是天要亡我啊”,辰轩急得直跺脚,“跳下去被淹死,不跳下去被咬死,我选择...我不想死啊!我还年轻,还没享受过荣华富贵,还没谈过恋爱......好多事情都还没做过。”
眼看蝙蝠和野狼已经逼近,辰轩一步步后退,指着前面大喊:“你们别过来,再过来信不信我死给你们看。”
蝙蝠和野狼哪管这个,它们现在是竞争关系,只关心谁先抢到猎物,见猎物被逼到死角,速度更甚。
辰轩哭丧着脸:“你们再过来,我真敢跳下去!”
“啊!”脚下一滑,辰轩从峭壁摔下。
视线天旋地转,风在耳边疾驰,都说人在死前会想起美好的回忆,他是一片空白,唯一的感受就是好吓人!
“我到地府了?”耳边风声变小,眼睛慢慢睁开,视线清楚起来,长江在脚下,野狼在头顶,他在峭壁上被一棵横长出来的树给挂住。
峭壁上有一个巨大山洞,而这棵树,就是从洞口歪着头长出来的。
“老天终于开眼了!”还没高兴一会儿,他发现野狼是放弃了追捕,但是蝙蝠没有,蝙蝠有翅膀,即使他在峭壁中间也能飞过来。
“挂在树上不就成活靶子了?”辰轩想到了烤串,把肉串在木签上烤熟然后被吃掉,只不过那是木签串肉,这是树枝挂他,都是等待食用。他可不想和肉串的下场一样惨,于是左右扭动,经过不断挣扎才从被挂着的局面变成在树干上趴着的姿势,然后顺着树干慢慢向洞口移动。
“诶诶诶,别咬我,别咬我,那是屁股,排便用的,咬着臭!”蝙蝠靠近,辰轩不得不加快动作,身体一伸一缩,在被咬到之前成功到达洞口。
说来奇怪,蝙蝠追到洞口便不再追进来,只是盘旋两圈就通通飞走。
辰轩一抹额头上的冷汗,向洞内走去,山洞宽敞潮湿,洞壁挂着水珠,就是有些阴暗,视线不好。
他心里打鼓,先不说里面有没有野兽,万一是条死胡同,洞口上不来下不去的,不得被活活饿死。想他英明一世,在吸血鬼手下逃生过,在野兽口中跑掉过,最后要是落得个饿死的下场,是不是太没脸面了。
辰轩慢慢向里摸索,脚下变得粘稠起来,他摸了摸地面放在鼻子上闻,一股腥味传来,手指被地面液体染成红色,他喃喃道:“这颜色看着像血,但是闻起来特别刺鼻。”
“滴答~滴答~”空旷环境在没有杂音的情况下连滴水的声音都隐约可听,滴水声从洞深处传来,听声音可以判别出滴落速度缓慢。
辰轩把手指在裤子上蹭了蹭,顺着声音往滴水处走去,声音越发清晰。他知道自己距离滴水的地方更近了,害怕里面有猛兽吸血鬼之类的,将其惊醒,于是拿出腰间手枪,踮起脚尖,故意放慢脚步,轻声走过去,尽量避免发出声响。
临近声源,眼前的画面让他心头一颤。四五个人都能躺下的偌大石台上睡着一个长相怪异的恐怖生物,蛇一般粗长巨尾在鳞片包裹下盘成一团,上面连接着一个男人的身躯,其身形比诺山还大上一圈,男人处于熟睡状态,即使这样看起来仍然面目狰狞,他身下压着几双残破不堪的翅膀,手指紧扣石面,指甲如虎爪,有些已经陷入石内,胸前伤痕累累,里面不断有血液渗出滴落地面,水滴声就是从这里传出。
辰轩不敢过于靠近,他用手捂嘴,生怕忍不住叫出来,心里暗道:“这...这难不成就是死亡之神萨麦尔?蛇尾人身,背后长翅膀,和萧凌师兄描绘的一摸一样,不过千年魔战已经过去千年万年,他不会就这样流血流了这么多年吧?流了这么多血还能苏醒?换个人早就死透了......”
“得趁他还没苏醒早点溜走。”辰轩慢慢挪动,准备原路返回,他宁愿跳江也不愿意面对眼前这个长相凶狠的生物,光是看一眼就感觉自己有生命危险,即使对方处于沉睡状态。
挪动一段距离,他停下脚步,转念一想:“不对呀,萨麦尔要夺取小若若的身体才能苏醒,我这一走,小若若不就危险了?”
“萨麦尔是很吓人,但现在只是个不能动的植物人,我一个大活人会怕植物人?笑话,我手里还有枪呢!”辰轩握紧手枪给自己壮胆,他不能离开,必须抢在祭祀开始前将他的躯体摧毁。
辰轩颤颤巍巍走到萨麦尔近前,想了一下往旁边挪了两步,担心萨麦尔的尾巴肌肉反射给他一大耳光子怎么办,就这长度宽度,一耳光子能把他头都扇没。
他双手举枪,枪口抵着萨麦尔的头部,口中振振有词:“萨麦尔,你的死期到了,这辈子、下辈子都别想苏醒,接受正义的审判吧,我,血猎公会的辰轩,将会送你下地狱!”
电影中主角杀掉反派的时候是最拉风最热血的时刻,辰轩精心想好这一段话,想像电影男主一样拉风一次,可惜就是没有观众在场记录这史诗一刻。
他狠狠扣下扳机,子弹完美击中萨麦尔头部,只留下一个深深凹下去的血洞,鲜血从里面潺潺流出。
“管你是什么物种,这下应该都死透了吧。”辰轩得意收起手枪,用手指在萨麦尔鼻子上探了探,确认没有气息,心满意足地点头。
“看你这下还怎么害小若若,说起来我这算不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才加入公会不久,单枪匹马解决公会想要除掉却束手无策的魔王,拯救人类于水火之中,堪称英雄中的英雄,王者中的王者!”辰轩感觉一束光打在自己身上,顿时成为世界的聚焦点。
洞口方向不知何时站着一个吸血鬼,看起来四十多岁,对辰轩怒目而视:“你在做什么?”
“你...你是谁?”身边突然多了一个人,吓得辰轩有些结巴,一下没了刚才的气势。
吸血鬼幽幽道:“我,神的亲卫,纳什公爵。”
“纳什公爵?好熟悉的名字”,辰轩如受雷击,“不就是举行祭祀想要复苏萨麦尔的吸血鬼公爵?”
“完了完了,公爵这种等级的吸血鬼都来了,这次真凉了。”辰轩心里苦不堪言,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好不容易装个B还把厉害角色给勾来了,这吸血鬼公爵又不像萨麦尔一样躺着不动让他打。
辰轩谄媚一笑:“小弟早已知晓公爵威名,公爵的事迹传遍大江南北,无数人为之赞美,对你的仰慕之情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都想要成为公爵的追随者,小弟不才,也是这无数仰慕者中的一位。”
见纳什公爵不为所动,辰轩继续拍马屁:“公爵以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在小弟看来公爵人中龙凤,不该居于神下,应自当封神,所以除掉萨麦尔就是为了公爵,算是献给公爵的一个礼物。”
纳什公爵冷笑道:“是么?”
辰轩双腿哆嗦,好在有石台挡住,立即回答:“当然是的,纳什公爵威名盖世,试问血族中还有谁能超越,小弟就想当公爵的小跟班,为公爵效犬马之劳。”
纳什公爵活了多少年,辰轩才活多少年,怎么可能会信这些鬼话,早已将辰轩的小伎俩看穿,他招了招手:“你过来,既然想成为我的追随者,我成全你。”
“让我过去干嘛?我站这边挺好,站这边也可以追随你。”辰轩心道。
他怎么看这纳什公爵都是不怀好意,站在原地不动,轻轻问道:“成全我是什么意思?”
“既然想成为我的追随者,当然要成为血族一员,我的血脉高贵,对你进行血拥后你便拥有强大的实力,这样才能更好地效忠于我。”
“不要啊,我不想变成吸血鬼啊!”辰轩心头大声呼喊。
他绞尽脑汁,缓缓说道:“小弟突然想起家里还有家人没有安顿好,请公爵容许小弟回去两天安顿家人,告别尘世凡俗,再来效忠公爵。”
“不用了,情感只会成为你的软肋,会使你变得弱小,过些日子派个贵公子前去将你家人杀了便是,我不需要弱小的追随者。”
“这什么理念,活久了连三观都是崩的?”辰轩心中惊奇。
他眉头微皱,半天想不出来推辞,嘴型闪动,终于蹦出来几个字:“我还没做好变成吸血鬼的准备,请公爵再给我两天准备时间。”
“无妨,今日有大事筹备,不宜伤神,待今日一过,我便亲自对你进行血拥。”
“萨麦尔已死,就等萧凌师兄他们打上你家门口救出我和小若若,看你还怎么把我变成吸血鬼。”辰轩窃喜。
表面上,他做出一副感恩戴德的样子,郑重道:“公爵大仁大义,小弟必定铭记于心,以效犬马之劳,必不辜负公爵期望。”
纳什公爵原地消失,身影闪现到辰轩背后,辰轩只觉眼前一黑,失去知觉,身影再次闪现,山洞内失去两人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