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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阿拉比

北里士满街的一头是死胡同,街上寂静无声,只有基督教兄弟学校的男孩们放学的时候除外。胡同尽头有一栋无人居住的房子,挺立在一片方地上,与邻舍的房屋分隔开来。这条街上的其他房子心里很清楚屋内主人的体面生活,它们看着彼此,褐色的面孔上浮现出泰然自若的神情。

我们这栋房子之前的房客是个牧师,他在后面的起居室中去世了。因为门窗久闭,空气里有股发霉的味道,飘散在每个房间中。厨房后面的废物间堆满了没用的旧报纸。我从这些废品中淘到几本平装书,书页已潮湿,页面卷起:有沃尔特·司各特写的《修道院院长》《虔诚的信徒》和《维多契回忆录》。我最喜欢最后一本,因为它的书页是黄色的。房屋后面荒芜的花园正中有一棵苹果树,还有一堆野蛮生长的树枝,在其中一丛灌木下我找到已故租客用过的自行车打气筒,它已锈迹斑斑。他是一位宅心仁厚的牧师:他在遗嘱中把所有现金都捐给教会和学校这些机构,还把房子里的家具留给了他妹妹。

冬天来了,白天渐短,还没吃完晚饭,夜幕就降临了。我们在街道碰头时,家家户户的房子都昏暗下来。我们头顶上的一片天是变化多端的紫罗兰色,街灯擎着微弱的灯火迎向它。冷风有些刺骨,我们一直玩耍到浑身发热,叫喊声回荡在街道上。游戏中,我们先穿过房子后面黑暗的泥泞小巷,在那里遭遇住在村舍的野孩子们的攻击,然后来到冒着水汽的黑暗花园后门,那里的炉灰散发出阵阵臭气,最后我们到了又黑又臭的马厩,一个马夫在那里梳理马毛,他扣马具时会发出悦耳的声响。待我们回到街道,厨房窗户里透出的灯光洒满了街面。如果看见我伯父正要从拐角处转弯,我们就躲进阴影里,直到看到他妥妥地进屋了才出来。还有曼根的姐姐走出来站在门口叫她弟弟进去喝茶,我们也躲在阴影里观察她四下张望的样子。我们会等一等,看她是否进屋,如果她仍旧站在外面,我们只好从阴影里钻出来,乖乖地走到曼根家的台阶前。她在等着我们,灯光从半开的门里透出来照着她的身形。她弟弟在服从命令进屋之前总要捉弄她一下,我就站在扶栏边盯着她看。她的裙子随着身体摆动摇曳着,柔软的头绳也来回摆荡。

每天早晨我都躺在前厅的地板上盯着她家大门。我把百叶窗拉到距离窗框不到一英寸的地方,这样就没人能看见我。我看到她出来站到门口,心怦怦直跳。我赶紧跑向门厅,抓起书本,紧跟在她身后。我的眼神没离开过她棕色的身影,当快走到我俩的分叉路口时,我便加紧步伐超越她。这一过程重复了一个又一个早晨。除了偶尔聊一两句,我从来没跟她讲过话,她的名字却像一道命令,召集着我身体里所有愚蠢的血液。

哪怕是在最不浪漫的场合,她的形象也挥之不去。每个星期六的晚上我随婶婶一起去集市采购,帮她拿包。我们走过喧嚣的街道,被醉汉和讨价还价的妇人们推搡来推搡去,周围喧闹不已,劳工们叫骂着,站在一桶桶猪头旁的男伙计们扯着嗓子吆喝,街头卖唱艺人带着浓浓的鼻音唱着奥多诺万·罗萨[11]的《来吧你们》,或是唱着一首我们的祖国在经受苦难的民谣。所有这些声音汇聚到一起,带给我一种独特的生命体验,我想象着自己揣着圣杯从众敌人中间穿行而过。祷告和诵经时,她的名字也会不经意地跑到我嘴边,而我自己都不理解这些祈祷词和赞美词的意思。我常常眼泛泪花(我也说不出原因),有时候我心中那股激情的潮水涌向胸腔,溢满了我整个胸膛,似要喷发出来。我没想过将来。我不知道我会不会跟她说话,如果和她说话,我该如何跟她表达我这迷惘的爱慕之心。我的身体像一架竖琴,她的言谈举止如同在琴弦上来回弹拨的手指。

有天晚上我走进牧师去世的房间,就是后面那间起居室。那是一个漆黑的雨夜,房子里悄无声息。透过一块破了的窗玻璃,我听见雨水击打地面的声音,连绵不断的雨针在湿透的土地上嬉戏。不知是远处的街灯还是亮着光的窗户在我下方闪动。看不清楚倒也好,我全身上下的感官都想被遮蔽起来,我察觉自己就要失去知觉了,于是我双手合十,轻唤了许多次:“哦爱情!哦爱情!”

她终于和我说话了。她开口对我说第一句的时候,我一时有些发懵,竟不知道怎么回应。她问我去不去阿拉比。我不记得我说了去还是不去。那个集市可壮观啦,她说她很想去。

“那你为什么不去呢?”我问。

她说话的时候一直在转动手腕上的银手镯。她不能去,她说,因为那一周她的修道院组织了一次静修活动。她的弟弟在和另外两个男生抢帽子,我独自站在扶栏边。她手抓着其中一支尖铁,头斜到我这边。对门的灯光勾勒出她脖颈白皙的曲线,照亮了垂落下来的头发,头上的灯光则照亮了她放在扶栏上的手。灯光打在裙子的一侧,她站姿松弛的时候可看见衬裙的雪白绲边儿。

“你会喜欢那里的。”她说。

“如果我去,”我说,“我会给你带点东西回来。”

那晚之后,我不论醒着还是睡着都有无数愚蠢的想法!我恨不能抹掉中间那些百无聊赖的日子。我潦草应付学校的功课。白天在学校,她的形象总是出现在我的书页里,搞得我没法看书;到了晚上,她的影像又出现在我的卧室。沉默中我听到“阿拉比”,每一个音节都使我的灵魂充满欢愉,我的头顶蒙上了一层东方魅力。我跟婶婶说星期六晚上想请假去这个集市。婶婶吃了一惊,说希望不是共济会[12]的活动。课堂上我几乎不回答问题。我看着老师的脸从和蔼转向严厉。他希望我没有虚度时光。我没法厘清散漫的思绪。对于人生的严肃问题,我只觉厌烦,现在它横亘在我和我的欲望之间,它在我眼里就是儿戏,又讨厌又单调的儿戏。

星期六早晨,我提醒伯父说当天晚上我要去集市。他正在衣帽架那里翻找刷帽子的刷子,随口回答说:

“好的孩子,我知道了。”

因为他站在门厅,我没法到前厅的地板上躺着。我闷闷不乐地离开了家,慢慢走向学校。空气阴冷,我感到心里一阵忐忑不安。

我到家吃晚饭的时候,伯父还没回来。时间还早。我盯着钟表坐着等,直到钟表滴答作响的声音惹得我心烦,才离开房间。我爬上楼梯来到上面一层。楼上那些高大空旷的房间,清冷阴暗,我感到一阵解脱,开始唱着歌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我从前面的窗户望出去,看到伙伴们在下面的街道上玩。他们的欢呼声传到我这里已变得十分微小,我的额头靠在冷冷的玻璃上,望向她住的那座昏暗的房子。我在那儿站了有一小时之久吧,什么也没看见,除了我想象中的穿棕色衣服的身影,被朦胧灯光照出的脖颈曲线,以及扶栏上的玉手和裙边。

我再次下楼的时候,见着麦瑟夫人坐在壁炉边。她是当铺老板的遗孀,一个爱说闲话的老妇人,有搜集旧邮票的嗜好。我不得不听茶桌边的那些八卦。这顿饭延长了一个多小时,还不见我伯父回来。麦瑟夫人起身要离开,她说很遗憾她不能再等了。已经过了八点,晚上的空气对她不好,不宜待在外面。她一走我就捏着拳头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婶婶说:

“恐怕今天晚上你去不了你的集市了。”

到了九点,我听到伯父用钥匙开门的声音。我听见了他的自言自语,还有他把大衣挂上衣架时衣架摇晃的声音。我知道这些迹象意味着什么。晚餐吃到一半,我跟他要去集市的钱。他把这事儿给忘了。

“这会儿人们都上床睡过一觉了。”他说。

我笑不出来。婶婶极力跟他讲:

“你就不能给他钱让他去?已经让他等到这么晚了!”

伯父这才说非常不好意思忘记了这件事。他说他信一句老话:“只读书不玩耍,聪明的孩子也变傻。”他问我要去的地方在哪儿,我又告诉了他一遍,他问我听没听说过《阿拉伯人告别骏马》这首诗。我走出厨房的时候,他正要给我婶婶背诵诗歌的开头。

我沿着白金汉街走向火车站,手里捏着二先令银币。挤满了购物者和闪烁着耀眼车灯的街道提醒着我这趟旅程的目的。我在乘客稀少的列车三等车厢找到自己的座位。漫长难耐的一番等待之后,火车总算缓缓地离开了车站,朝着零落的房屋和波光粼粼的河面慢悠悠地开着。在韦斯特兰罗车站一群人蜂拥上来挤车门,列车员叫他们退后,告知这是一班专程开往集市的列车。空荡荡的车厢里我独自一人。过了几分钟,列车停靠在一个临时搭建的木站台。我探头到车外看见亮着的时钟显示十点差十分。我面前是一座大楼,上面写着那个充满魔力的名字。

我找不到出售六便士门票的入口,担心集市就要关门,我快速穿过一个旋转栅门,把一先令递给一个神情疲惫的检票员。我发现自己身处一个大厅,周围是一圈半墙高的货廊。差不多所有摊位都做好准备收摊了,大部分集市已经熄灯。我认得这寂静,像做完礼拜后弥漫在教堂里的那种寂静。我胆怯地走到集市中央。那里还开放着几个摊位,摊前聚集了一小撮人。两个人站在卷帘前面数托盘里的钱,他们头上方闪着变色灯打出的字样“音乐咖啡厅”[13]。我听见硬币掉落盘中的声音。

我好不容易想起为什么要来这里,走到一个摊位跟前,仔细看了看上面摆放的陶瓷花瓶和印花茶具。摊位跟前的年轻女孩在跟两个男士大声谈笑。我留意到他们的英式口音,隐约听到他们的对话。

“哦,我可没这么说!”

“你当然说了!”

“我没说!”

“她说了没说?”

“嗯,我听见她说了。”

“啊,你骗人啦!”

年轻女孩注意到我了,走过来问我要买什么。她的语气没有一丝鼓励,似乎跟我说话只是出于义务。我毕恭毕敬地看着摊位两侧的广口瓶,它们像侍卫一样守着货摊漆黑的入口。我喃喃地说:

“谢谢,不用了。”

年轻女孩挪了下其中一个花瓶的位置,又回到那两个男士身旁。他们又开始说前面的话题了。有那么一两次,女孩抬头瞥了我几眼。

我在她摊位前逗留了一会儿,虽然知道这没什么意义,我还是极力表现得真的对她那些瓷器有兴趣。然后我慢慢转身离开,朝集市的中央走。我任口袋里的两分钱和六便士硬币来回撞击作响。我听到回廊尽头有人喊了一声关灯。楼上全黑了。

望着那片黑暗,我看见自己是个被虚荣心驱使又被其嘲弄的生物;愤怒和痛心灼伤了我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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