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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亨利·菲尔丁与《汤姆·琼斯》(2)

我匆匆浏览了一些并不充分的资料,思考起其中讲述的菲尔丁的一生,心中忽然腾起某种特殊的感觉。他是这样一个真实的人。阅读他的小说时会发现,极少有小说家能像他这样把自己的生活融入到作品中,这种亲切的感觉仿佛是与多年至交才会有的感情。他的身上独有一种现代感,这即使在今天的英国人身上也并不常见。你也许能在伦敦和他打个照面,也许在纽马克特,在狩猎季节的莱斯特郡,或八月份的考兹、隆冬时节的戛纳或蒙特卡洛。他是位绅士,风度翩翩。长相英俊,性格和善,很好相处。他并非极有教养,却很尊重那些有教养的人。他喜好女色,经常被当成奸夫惹上官司。他不是一个本分的劳动者,也的确没有必要成为这样的角色。尽管终日无所事事,却绝非游手好闲。他挣的钱足够花销,为人也足够慷慨。倘若战争爆发,他一定义勇参军,这点无须质疑。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攻击性,人人都喜欢他。等年岁增长,韶华逝去后,他的日子开始难过,生活也不再如往常顺心。不能继续驰骋猎场了,但打起高尔夫球仍是一把好手,在俱乐部的棋牌室也能看到他的身影。他与某个阔绰的寡妇旧情复燃,成了婚,在人到中年的时候安定下来,变成了一名模范丈夫。今天的世界已经容不下他这种人,再过几年,他们就要灭绝了。这个活生生的人,我想,就是菲尔丁本人吧。只是恰好他天赋异禀成为一名作家,只要他想,便能辛勤创作。他沉迷于酒色。人们在说到美德的时候,脑子里无非是两性那档子事,而贞操不过是美德的一部分,甚至还不是首要的那部分。菲尔丁有强烈的欲望,并毅然决然地听从欲望驱使。他自是知道如何温柔地爱人。而爱情不是感情,这两者差得很远;爱情植根于性,性的欲望有时却可以脱离爱而存在。否认性欲只是虚伪或无知的表现。性欲是动物的本能,和饥饿口渴一样没什么好羞愧的,也没有理由不去满足它。如果说菲尔丁享受性爱带来的快感,即使他有些放荡,但也并不比大多数男人糟糕到哪去。像我们一样,他也会为罪行忏悔,而一旦再有机会,又一错再错。他脾气急躁,但心地善良慷慨,在最容易堕落的年纪还能保持真诚;他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充满勇气,值得信赖;对朋友仗义,一直到他去世,这些朋友还对他忠心耿耿。尽管他懂得宽容别人的过错,但痛恨心狠手辣、两面三刀的行径。成功没有使他膨胀,只要有一对松鸡、一瓶葡萄酒在手,再大的困境也能顽强渡过。他以高涨的精神和十足的幽默感充分享受着人生。实际上,他正如自己笔下的汤姆·琼斯,和另一个人物比利·布斯也不可谓不相似。他实在是个很好的人。

然而,我必须承认我所描绘的亨利·菲尔丁与彭布鲁克学院院长在菲尔丁传记中所形容的有所出入,从那本不朽的作品中我获得了大量有用的信息。“直到如今,”院长这样写道,“菲尔丁在大众眼中的形象才变成一个杰出的天才,有一副我们所谓的‘好心肠’和其他招人喜欢的品质;过去的他似乎沉迷酒色,不负责任,做尽蠢事,甚至犯下一些更为严重的恶行。”院长极力想让读者相信,菲尔丁曾被世人恶意中伤。

但杜登博士试图反驳这一观点,即使菲尔丁仍在世时,人们普遍相信了这种说法。那些熟悉菲尔丁的人都是这样认为的。在当时那个年代,他被在政坛和文坛树下的敌人剧烈抨击,而一些控诉很可能被过分夸大了;控诉想要生效就必须可信。比如已逝的斯塔夫·克里普斯爵士有很多死敌,他们迫不及待想要搞臭他,说他是个叛徒,背叛了自己的阶层;但绝对不会说他是好色之徒或是酒鬼,因为克里普斯爵士向来以道德崇高、生活检点为人所知。这样造谣只能让造谣者滑天下之大稽。同样地,名人身边的八卦轶事也许并不属实,但至少它们听上去像真的,否则也不会被人相信。

亚瑟·墨菲提到过一件关于菲尔丁的事,有次他为了交税提前给出版商结了稿酬,谁想揣着钱回家的路上撞见一个情况比他还困窘的朋友,他把钱给了朋友,等税收员上门的时候,他留下这么一句话:我的友谊已经早一步把钱收走了,请税收员下次再来吧。杜登博士则认为这个故事并不真实;但如果有人编造出这样的故事,也是因为它的确可信。菲尔丁一直被诟病挥霍无度,他也许真是如此;另外,他对凡事都满不在乎,有着高涨的情绪、爱交朋友的特点、快活开朗的性格以及金钱意识的严重欠缺。他经常惹上一身债务,时不时要和“讨债者和法警”周旋;毫无疑问,在他实在挣钱无门时,如果向朋友求助,朋友一定会慷慨解囊。其中就包括思想高尚的埃德蒙·伯克。作为剧作家,菲尔丁在戏剧圈子里生活了好些年头;而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不管在哪个国家或地区,都不会有人把剧场当作是教育年轻人严于律己的地方。安妮·奥德菲尔德——正是在她的影响下菲尔丁的第一部小说才得以出版——葬于威斯敏斯特教堂;但由于她曾被两位男士包养,还生了两个私生子,所以人们不准树碑纪念她。这样一个女人如果不被当时年轻英俊的菲尔丁吸引才是怪事呢。他那时身无分文,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安妮从“赞助者”那儿拿来的钱。也许让他妥协的是贫穷而不是意志吧。如果他年轻的时候和别的女人有染,这种行为也不过和当时(以及现在)很多有脸蛋儿、有门道的小伙子一样。他“很多个晚上在酒吧喝到酩酊”。不管哲学理论如何断言,我们始终认为年轻人的道德观和上了年纪的人不太一样,社会地位不同,道德观也不尽相同。大家不能原谅一个学院的院长醉酒,但某个还没毕业的大学生喝醉了就是意料之中。

菲尔丁的敌人谴责他甘受政治摆布。的确如此。他愿意以自己的天资才华为罗伯特·沃波尔伯爵卖力,等发现他们不需要自己的时候,又转而投奔到沃波尔对立政党的旗下。这并不要求什么原则上的牺牲,因为在当时执政党与对立党的唯一真正区别是执政党享有俸禄,而对立党没有。腐败是普遍现象,当关系到柴油米面的时候,大贵族们和菲尔丁一样都愿意为能给自己带来好处的一方转变立场。然而值得称颂的是,在沃波尔发现他是号危险人物后,便愿意给他相应的职位,前提是要他叛离对立党,却被他拒绝了。这是个聪明的决定,因为没过多久沃波尔就下台了!菲尔丁有许多居于社会高位的朋友,还有一些是艺术领域的大家,但从他的作品中可以看出,他乐于同身份低下甚至声名狼藉的人交往。这让他饱受谴责,不过在我看来,假如他没有真正融入所谓的低级群体或未曾乐在其中的话,是描绘不出那种生动景象的。在那个时代,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菲尔丁生活放荡、不检点。而其背后的依据也非常可信,不容忽视。如果他真像彭布鲁克院长想让我们相信的那样可敬、忠贞、简朴,那就不太可能写出《汤姆·琼斯》这样的作品。我想杜登博士之所以出于好意想要洗白菲尔丁,大概是因为他从未想过某些自相矛盾甚至互相排斥的品质可以同时存在于一个人身上,而且还莫名其妙地构成了一种和谐的关系。这种疏忽对一个一直生活在象牙塔里,以做学问为生的人来说再正常不过了。鉴于菲尔丁慷慨、善良、积极、和善、活泼和诚实的品质,院长似乎无法想象他还会因为挥霍无度不得不向富有的朋友讨饭吃、讨钱花;因为流连酒馆,饮酒过度毁了自己的身体;甚至逮住机会就拈花惹草。杜登博士曾说,在第一任妻子在世时,菲尔丁对她保持绝对的忠诚。但他又是从哪知道的呢?当然,菲尔丁很爱妻子,对她的爱充满了激情,不过只要条件合适,他绝不会是第一个在外处处留情,在家体贴温柔的丈夫。很可能在结束了一次风流韵事后,他会像布斯上尉[13]那样悔恨一番,但等下次一有机会还是忍不住要犯戒。

在玛丽·沃特利–蒙塔古夫人的一封信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为亨利·菲尔丁的去世感到遗憾,不仅因为以后再读不到他的作品了,还因为我相信他失去的比其他人更多;没有人比他更会享受生活,尽管那些人更应该去享受。菲尔丁最大的爱好是在最下流的场所行最大的恶,相比起来,担任夜间婚礼[14]的组织者可能还是一份高尚且没那么令人厌恶的工作呢。他乐观的性格(即使在后来好不容易自己毁掉了一半)让他只要有一碟野味、一瓶香槟就能忘记一切;我相信世上任何王子都没有像他那样享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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