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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成功并不只属于天才:所以你需要摆正心态

生活不会完全公平,你必须学会适应

生活不会完全公平,每个人的出生也不会完全相同,如果一味地纠结于此,那么很难想象成功会光临你的寒舍。只有学会适应生活的不公,才有可能从内心深处爆发出无限的潜力,让自己更有勇气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成功。

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在抱怨世界不公平,喜欢羡慕别人的生活。世上没有完全公平的事,有的人是因为出身低微,有的人则是明明很有能力却得不到赏识,这类事在生活中比比皆是,几乎每一个人都遇到过,可是仍然有很多人获得了成功,而有的人则恰恰相反,他们落于俗事之中,最终一事无成。可是当我们遇到生活中的不公平该怎么办呢?难道怨天尤人,自怨自艾?事实上,有这样的想法的人,都是错误的。因为他们没有完全正视自己所处的位置,不明白上帝给予每一个人的都不相同,不可能完全公平。

奥巴马出生于一个黑人家庭,他兼具黑白两种肤色,虽然美国处于世界的领先地位,可是种族歧视还是存在的,特别是在学校里,黑人相对白人来说,完全得不到同等的教育,他们仍然过着非常低微的生活。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奥巴马在小时候所面临的不仅是贫穷的生活,还有来自同伴们的歧视,还有小朋友们异样的目光,甚至他都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所以,他只好从小就生活在外公家里。

外公一家竭尽全力保护奥巴马不受种族歧视的伤害。他们努力把奥巴马的父亲塑造成高大光辉的形象,让孩子相信自己是名门之后,出身不凡。每个故事的细节都仔细设计,小心翼翼地回避小孩子满是问题的脑袋。尽管父亲没能陪伴左右,照片和数不胜数的故事却总是让奥巴马觉得他就在自己身边。奥巴马从来不缺乏父亲般的关爱,在保护他不受种族歧视伤害的同时,外公扮演起了代理父亲的角色,可是孩子终究是要长大的,奥巴马的问题一天比一天多,而对于奥巴马一家人来说,最棘手的问题莫过于:“既然爸爸这么伟大,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见过他呢?”

在我们小时候,最喜欢模仿的就是父亲,也只有父亲才能让小奥巴马感受到精神偶像的力量,可是他却是在对父亲的幻想里长大的。这让奥巴马受到了同伴们的嘲笑,即使是在黑人同伴中,也是如此。如果奥巴马纠结于此,并在别人的取笑中丧失对理想的斗志,那么他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成就。因为他面临的不仅仅是不公平的出身,还有来自社会的巨大压力,那种种族不被认同的压力,对很多小孩子来说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但是小奥巴马非常坚强,他从小就拥有了非凡的梦想,并因此有了与众不同的力量。

在奥巴马四岁那年,母亲安与一位来自印度尼西亚的男子罗罗再婚。他和安大学时便认识,交往两年之后决定结婚。婚后不久罗罗回国,奥巴马和母亲随后迁往印度尼西亚。对于母子二人来说,这个国家是崭新的,安借此机会“摆脱”了谨小慎微的父母,打算调整好心情做点能体现自己价值的事情,奥巴马则对印尼数不清的岛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除此之外,巨大的石佛和稀奇古怪的神灵以及儿时玩伴小猴塔塔,这些异域文化深深地印在了奥巴马的记忆中。

奥巴马和母亲安、继父罗罗、同母异父妹妹玛雅在一起,由于家境不是很好,奥巴马没法就读国际学校,只能被安排到本地的普通学校,在那里人们都叫他巴里,但这没能影响奥巴马的远大志向,他在一年级的时候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叫《我想当总统》。这样一个梦想在其他小朋友眼里看来可能是天大的笑话,可是奥巴马却不这么认为,他甚至相信自己可以实现这一点,并把这当作自己的奋斗目标。因为在三年级写的作文《我的梦:长大了想做什么》中,奥巴马再次写到自己的理想是当美国总统。这充分说明了在奥巴马幼小的心灵里,美国总统深深地扎根于此,小奥巴马要做的是,让它生根发芽,并长成一株理想的大树。

奥巴马的梦想就是当上美国的总统,这与其他的小朋友几乎是相同的,可是唯独奥巴马成功了,难道说这是上天的眷顾吗?让他有了一个不错的继父,让他有了实现梦想所需获得的良好教育。事实上,确实如此,他的继父对他就像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并为他制订了全新的教育计划,这是因为奥巴马强烈的求知欲,已经展示出了超乎常人的能力,也正是在这种能力的驱使下,他的继父让他受到了良好教育,特意为他报了一个美国的函授课程,让他像父亲当年那样通过间接的方式获取知识。

诚然,奥巴马因为出身的不同,受到了同伴的歧视,可是他没有放弃自己的目标,反而把这样一种歧视化为了奋斗的动力,因为他要改变的就是美国人现有的症结,让每一个美国人都能得到相同的待遇,不管你是白人,还是黑人。也许正是因为早年上帝对他的不公平,才造就了他非同一般的梦想,也造就了他独特的魅力。

这种不公平的转化让奥巴马变得更有动力,使他的心态变得更加成熟,使他的心智变得更加坚韧。在无数的不公平中,奥巴马把自己的潜力慢慢地释放出来,把隐藏在自己内心深处的那种愤怒完全地转化出来,让他的力量无限壮大,让他拥有了非凡的智慧和力量。

年轻人不应该过多地去强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得不到未尝不是一种缺憾美,它会使人永远拥有希望和信心,从而努力不懈地去追求。而终日停留在抱怨哀叹中,只能是浪费生命,虚度光阴,毫无意义。年轻人很容易去抱怨上天的不公平,而这些抱怨让他们为自己的无所作为找到了借口,所以这些人最终并没有做出什么成绩来。我们要改变这种心态,理性地对待生活中不公平的事,将这种不公平转化为前进的动力,使其成为锻炼自己的最佳方式。

成功没有捷径,需要勤劳的汗水来浇灌

一个人想要成功,就应该为之付出应有的努力,如果他只是坐在原地幻想,那么他永远也不可能获得成功。与之相同,任何一个伟大的人,都不是一下子就伟大起来的,他们为了成功付出了许许多多的努力,用自己的汗水和辛劳浇灌理想之花。唯有付出努力,才能摘得香甜的果实。

做任何一件事,如果你没有为之付出应有的努力,那么这件事很可能就会以失败而告终,成功不可能不劳而获,更不可能是一种幻想。要做好任何一件事,都需要相应的付出,都需要相应的努力,都需要相应的汗水,只有如此,才能把这件事做好,才能得到应有的回报。

如果奥巴马在拥有了总统梦想之后,一直在那里幻想,而不去为自己拉取相应的选票,那么,我们就看不到今天的奥巴马了。相反,奥巴马在总统竞选一开始就处于劣势位置,这就要求他必须比对手付出得更多,才有可能将对手打败,不然他就只有失败这一条路了,那么他的总统梦想也将付诸东流。

奥巴马回到芝加哥后指导了一次选民登记活动,这直接导致该市19个非洲裔选区的选民登记人数第一次超过了19个主要白人选区,黑白选民人数比达到67.6万比52.6万。有50多万在芝加哥的非洲裔选民1992年11月去投票,从而改变了芝加哥的选举形势。奥巴马因此被当地杂志誉为“一颗政治新星”。

从这一件事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奥巴马非凡的领导才能,和对美国现状的深切把握,他将自己非凡的个人魅力转移到工作当中去,做成了许多难以完成的事,而每一件事背后都有着他不屈不挠的努力来做支撑。他能做好一件事,并不只是依靠自己的能力,而是将勤劳与智慧结合在一起,如此才创造出了许多非凡的奇迹。

作为一名公民权利律师、教师、慈善家以及自传作者,奥巴马说自己从政是为了推动社区组织建设。尽管认识还很浅薄,但其在1996年竞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时的竞选方式却很高明。民主党初选时,奥巴马质疑他的三个对手在投票请愿书上签名的有效性,其中包括一名长期的芝加哥活动家,竞选联邦参议员失败后又想坐回原来位置的州参议员,结果他们全都被迫退出,这样奥巴马自动成为民主党选民集中的第13区的提名人。1996年,35岁的奥巴马从芝加哥第13区——海德公园区以大幅的优势被选入伊利诺伊州议会,两年后奥巴马如愿取得连任。

如果奥巴马只满足于他所取得的成绩,并且停下了向未来前进的脚步,那么他就可能永远只在这样的一个平台上,但是他没有如此,他宁可更辛苦,宁可更累,也要进入他所梦想的白宫。所以与其他竞选人相比,他更具备领导的气质,更加适合这样的职位,因为他用自己的劳动做出了许许多多利于美国人民的事迹,他能让更多的伊利诺伊州人获得实质性的利益,所以他的连任理所当然。

但是,此时的奥巴马仍然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州参议员,一个得不到非洲裔群体支持的非洲裔政客,一个芝加哥权力核心的边缘人。

2002年秋,在州议会待了不到六年的奥巴马,找到该州新上任的参议院民主党领袖琼斯,说服后者让他代表伊利诺伊州民主党竞选2004年的联邦参议员。这是个比他两年前落选的国会众议员席位更重要的位置,但琼斯看好奥巴马的潜力,愿意冒这个险。有了琼斯的帮助,奥巴马更是一路顺畅。琼斯利用他的影响力打击党内其他参选人,为奥巴马赢得了关键的竞选空间,还帮奥巴马组织了庞大的非洲裔支持队伍——这些条件都是奥巴马先前所没有的。

奥巴马没有把所有的希望寄托于此,他没有停下自我改造的脚步。他从2000年开始造访区内各个黑人教堂,学习黑人牧师讲话的节奏和夸赞的神态,几乎从不错过每个星期在黑人教堂发言的机会,不断强调自己对于基督教的信仰。

此外,在长期的法律工作经历中,在酒吧里的扑克牌联谊中,奥巴马也得到了很多小镇律师的支持。这种平民化的生活,让奥巴马离底层更近,离美国穷苦人民更近,并且,他获得了他们的支持,这些都是成功的保障。而为了获得竞选经费,奥巴马一家甚至把公寓拿出去抵押了。最终,由于他的对手霍尔卷入家庭虐待,最终奥巴马以52.8%的支持率赢得了伊利诺伊州民主党联邦参议员候选人的资格。

奥巴马作为一名黑人,能够当选联邦议员可以说是一个奇迹,虽然他并不是第一个当选联邦议员的黑人,但是他的这种成就足以让人侧目。而且他的当选完全可以看作是为2008年的总统选举做铺垫,所以说他的当选对他的一生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但是,我们不能忽略了,奥巴马为了消除种族歧视,为了获得更多的选票所做出的努力,他的这种努力才是催化他成功的直接因素,而并非仅仅依靠他非凡的能力。

一个人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为之付出相应的努力,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不劳而获的道理。只有为梦想不停歇地努力,才能让梦想之花开得更加茂盛,才会让梦想在现实中变得可能,如果你只是坐在原地幻想,只是期待大饼有一天从天而降,那么你永远也不可能成功。

天上不会无缘无故地掉馅饼,世间也不会有不需付出的收获。在我们二十几岁的时候想要获得事业上的成功,就必须具备付出的心态。有句话说: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当你为别人付出的时候,不要认为是为别人做事就可以随意应付,其实这都是为你自己的将来做投资。

人生的高度是由付出的多少累积的。有个哲人这样说过:人生是算总账的过程,不要计较眼前的得失。放眼望去,人生之路那么漫长艰辛,能时时付出,不计得失,难能可贵。成功是需要不计得失,持之以恒地付出的。美丽的蝴蝶在展翅飞翔之前,必会经历一个艰苦的蛹期,假如它没有在蛹期不断地努力和付出,它永远只是一条不起眼的毛毛虫。同样,每一个成功的人,在其成才的路上,都付出了巨大努力。

所以,我们不要抱怨工作的辛苦,不要埋怨生活的疲惫,这些都是成功的道路上必须经历的,而且现在我们正年轻,此时不吃苦,更待何时?须知道现在的苦是为了明天的乐,所以我们要让自己的心更明澈,摆正自己的态度,为更好的明天奋斗。

放低姿态,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

实现理想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功,因为很多人要么好高骛远,要么没有坚韧的毅力,最终让理想变成了空想。在生活中,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年轻人更应该注意,现在我们年轻,还有资本去奋斗,所以我们要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要一点一点地累积,只有如此,理想才会变得不再遥远,你的脚步也会变得更加坚实有力。

每一个伟人心中都有一个不同寻常的目标,也正是这个不同寻常的目标,才让他们变得与众不同。可是,我们不能只看到他们光彩的一面,更应该看到他们为实现理想所付出的汗水。因为有梦想的人不一定就会成功,理想再美好,也要一步一步地去做,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梦想才能变成现实。

奥巴马的偶像亚伯拉罕·林肯就是个脚踏实地的人,从林肯身上,奥巴马学会了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急于求成,他明白急于求成往往会自食苦果。

奥巴马年轻的时候先在社区服务,每项工作都做得兢兢业业。他有一飞冲天的野心,但野心是激励自己前进的,不是干扰自己做事的。从社区服务人员到州议员、参议员,奥巴马都秉持一贯的踏实、本分的做事方式,出色地完成每一项工作。他的这种办事作风屡次得到同事的赞扬和效仿。人们从内心觉得,只要把事情交给奥巴马,他一定完成得非常出色。竞选的时候,奥巴马每天都要面对许多事务,他依然保持踏实的办事作风,每个环节都井井有条。他的朋友、支持者看在眼里。人们觉得在奥巴马的身上看到了林肯的影子,一样的脚踏实地,一样的伟大。这就是众多民众选择奥巴马的原因。有人说这是美国人民将对林肯的思念寄托在了奥巴马的身上,而奥巴马本身就是领袖。

奥巴马在念大学的时候,就开始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能力,让自己的知识和视野变得更丰富。有一天奥巴马问一个黑皮肤的姑娘乔伊斯是不是去参加黑人学生联合会的会议,她很好笑地看着他,好像一个看着勺子里的东西却不想吃的婴儿,说道:“我不是黑人,我是多民族的。”

她说她的父亲是意大利人,而她的母亲有部分的非洲血统,部分的法国血统,部分的美国和其他血统。“为什么我要选择属于哪个种族呢?白人不会让我选择,也许过去他们会,但是现在他们愿意把我像个人一样对待了。反而是黑人总要把每件事情都与种族联系起来。是他们让我选择,是他们总是告诉我我不可能是我现在的样子。”

奥巴马认为,这就是乔伊斯这一类人的问题。他们总是提到自己多民族的遗传基因,你会注意到他们总是在刻意躲避黑人。与其说这是一种有意识的选择,不如说这是一种引力,少数民族的文化总是会同化到主流文化中,而不是相反。在乔伊斯这样的人身上,奥巴马发现,他们的各种怪毛病,他们的谈话,他们心中的迷茫,在自己身上都能找到影子。

这一认识让奥巴马感到害怕。他们对种族的混淆让奥巴马开始怀疑自己的种族凭证。他要让自己与这些人保持距离,从而说服自己是不妥协的,自己是清醒的。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奥巴马不喜欢和蒂姆在一起的原因。

在奥巴马看来这种疏远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学校里有很多激进分子,他们大多数是白人,很乐意表现出宽容。这种做法使奥巴马无法得到他需要的距离,他刻意与乔伊斯这样的人保持距离,想要摆脱自己的过去,所以,他必须明确自己的立场,对黑人群体表现出忠诚,要有具体行动,要敢于指名道姓。可这样的做法并没有让奥巴马感到愉快,他觉得自己生活在谎言中,他故意表现出不喜欢蒂姆,他刻意去做一些事情证明自己的黑人身份。

奥巴马从一开始就确定了自己的黑人身份,并以此为实现理想的突破口,并没有刻意去回避什么,相反他将这种意识转化为自己实现理想道路的一部分。他让自己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触下层社会,去关心和体验他们的生活模式,而这些对奥巴马来说是难得的财富。他们不仅锻炼了奥巴马出色的观察力,还告诉他美国最基本的东西,那就是人民,只有人民拥护的总统才能做得长久,只有被人民爱戴的总统才能实现不朽。

试想,如果奥巴马没有这种黑人意识,或是刻意逃避这种黑色的皮肤,那么他会这么容易看清美国的现状吗?或许,他会像众多拥有美国总统梦想的青年一样,到最后只是做了一场美妙的梦而已。但是奥巴马没有,他所做的事都是从最基础的地方开始的。他的梦想也是起步于最平实而简单的美国人的生活之中。也正是如此,才造就了非凡的奥巴马,才诞生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事实上,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大多数人在踏入社会的时候都得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不要觉得自己有相关专业基础和优良的学习成绩,就不愿意从简单的工作做起,或是对简单的工作有诸多埋怨。

所以,在你还默默无闻不被人重视的时候,不妨试着暂时转移一下自己的物质追求、经济利益或事业目标,做好普通人、普通事,这样你的视野将更开阔,或许会发现许多意想不到的机会。如果我们能拥有埋头苦干、锲而不舍的精神,有在平凡中求伟大的品性,那么离成功也就不远了,离顺利地将自己推销出去也就不远了。

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我们要学会停止抱怨,从基础工作干起绝对是有必要的。它可以让你了解工作的所有流程,可以培养你吃苦耐劳的精神,可以养成你认真仔细的态度,能让你在晋升高位后更深刻地理解普通工作的重要性。

为了实现梦想,我们需要从最基础的地方做起。年轻是我们的资本,青春是我们用来奋斗的,摆脱好高骛远的心理,一点一点地累积成功的经验,只有如此,理想才会变得不再遥远,你的脚步才会变得更加坚实有力。

态度决定你能走多远

无论我们做什么事情,严肃认真的态度必不可少。很多失败正是缘于一个小小的疏忽,再长的河堤,也会因为蚁洞而溃决。所以,我们做每一件事都必须认真地对待,绝不可以马虎或是应付,否则成功只会离你越来越远。

任何一种成功都离不开严肃认真的态度,也离不开平和镇定的心境,因为前者可以让你对待每一件事都保持百分之百的创造能力,它可以让你很出色地完成这件事;而后者可以让你无论面对什么事情,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能冷静下来,从而思考最好的解决方式。

对奥巴马来说,这两种能力更是尤为重要,而且他也一再地强调总统就职所必需的条件。奥巴马提醒我们:“总统职位,有一点我很清楚,不能把它当作追逐名利、实现野心的工具,这就需要一种镇定冷静的心境和严肃认真的态度。”正是因为他这种认知,使得他对待每一件事都保持着这样的态度,所以也只有他才能获得成功。

希拉里和奥巴马之所以引得民主党内部大伤脑筋,是因为两人的可选性并不重叠,甚至在多个方面存在对立的特征。奥巴马认为这是未来和过去之间的一次交替,而希拉里则认为这是经验之间的较量。奥巴马从一开始就反对伊战,希拉里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支持伊战,只是在战况急转直下,美国国内民怨沸腾之后才更多地表示批评。

希拉里凭自己在民主党内的多年积淀与经营站上竞选者的舞台,而奥巴马则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招徕了不少新的选民。“不少人在寻找能够让他们看到希望的领袖,寻找能够打破现有僵化政治格局的人物。这些选民是奥巴马可以依靠的对象。希拉里则希望以自己的经验和优异的从政记录吸引选民,同时做出一些改变。”民主党民意测验专家高弗雷·加林如是说,他在整个预选中一直保持中立的态度。

可以说,希拉里和奥巴马都在创造历史,但是他们的成就不能被简单地插上性别或者种族的旗帜。奥巴马的确是一个黑人,但是他的这次竞选和1984年杰西·杰克逊的竞选完全不能等同起来。作为一位以民权运动起家的领袖,杰克逊的竞选自始至终就是一次民运思想的宣传和运用,矛头直指种族问题。奥巴马呢?他也许最终也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但是他的竞选思想从一开始就建立在高于种族问题的层面上。他在演讲中有意回避种族问题,而一直使用“整个美国”、“所有美国人民”作为呼吁对象。同样,希拉里登上民主党最高政治舞台并不主要是因为她的性别,而在于她和克林顿的强强联手,在于她对民主党的贡献,在于曾经第一夫人的声誉以及现任参议员的影响力。

面对希拉里的女性主义,奥巴马并没有感到奇怪,也没有因此而乱了阵脚,他不仅清楚地意识到自己的优势,而且对自己的能力更是具有足够的信心,他相信自己可以打败对手,他也坚信自己能获得美国人民的青睐。因为他清楚地知道,对美国人民来说,改善底层人的生活远比女权要来得真实得多。所以在他看来,美国人民最终会站在他这边。事实正如奥巴马所料。

希拉里和奥巴马不能被简单地打上性别或者种族的烙印,并不意味着性别或者种族因素在这次预选中的作用不重要。凭借什么获得入场券是一码事,选用什么策略进行游戏是另一码事,性别与种族话题其实一直都是两人可以使用的竞选武器。那么,这两张牌到底质量如何?客观地讲,希拉里的“性别”牌要比奥巴马的“种族”牌使用风险更低,毕竟美国的“性别大战”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便进入了愈合期。

作为美国国会历史上第一任众议院女议长,南希·佩洛西的出现让那些对“女性地位”敏感的选民充满了对“女总统”的期待。希拉里的新闻发言人霍华德·沃夫森承认,“强有力的女总统竞选者的确能让选民激动,对年轻和女性选民特别如此。”但另一方面,女议长的出现也降低了女性选民对女总统的渴望。与“性别问题”相比,“种族问题”则是难以名状,几百年来死而不僵。整个美国社会选择小心地将种族问题搁置在一边,但是问题却一直都存在。

在这样的情况下,要打“种族”这张牌得冒巨大风险,属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招数。更严重的是,原本聚集在奥巴马周围,由男人女人、黑人白人、老人青年、知识精英下里巴人组成的有机整体可能为此变得“电解质失衡”,四分五裂,从而最终削弱凝聚力。奥巴马在选情占优势的情况下是绝对不会出这张牌的,即便是在不占优势或者对手主动挑起的情况下,也会趋利避害地应对。

种族可以说是奥巴马竞选总统最大的障碍,可能会因为这样一件事使得他所有的努力都付诸东流,但是奥巴马用自己的热诚和执着赢得了美国人民的接纳和支持。这不仅因为他为美国人提出了很多很实用的见解,也用他的认真,他平和的心态一点一滴地兑现自己的诺言,他让整个美国感受到了他的努力,让每一个美国人觉得,只有他才能真正带领美国走向新的巅峰。

一个人是否能获得成功,主要在于他的态度,这也是成功人士与失败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成功人士始终以积极的思考、最乐观的精神和最辉煌的经验支配和控制自己的人生。失败者却恰恰相反,他们的人生是受过去的种种失败与疑虑所引导和支配的。

巴布科克说:“最常见同时也是代价最高昂的一个错误是认为成功有赖于某种天才,某种魔力,某些我们不具备的东西。”事实上,成功的要素主要掌握在每一个渴望成功的人的手中,它是正确思考的结果。

所以,梦想对我们来说固然重要,但是我们不应该仅仅满足于此,而应以一种平和的心态来面对。在实现梦想的过程中,更是需要我们一砖一瓦地付出,更需要我们认真地去对待每一件事,哪怕是再小的事,也要拿出百分之百的力量,也只有如此,才能养成认真仔细的办事习惯,才不至于关键时刻掉链子,以至于悔恨终生。

为自己鼓一次掌,你也有过人之处

每一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不平凡之处,有与他人不同的能力,即使在其他人看起来微不足道,可是这可能就是促使你获得成功的必要因素。我们要学会欣赏自己,这种欣赏不是自以为是,而是以一种开诚布公的态度去面对自己。能更清楚地认识自己,也是一种坦然与豁达。

人生就像一个巨大的舞台,每个人都想在这个舞台上展现自己的魅力,获得别人的认可和掌声。然而辉煌的背后更多的是平凡,在你没有成为主角的时候,等待你的可能是冷清的现场和凄凉的处境。这个时候,你不要忘记你其实还拥有最后的一个观众,那就是你自己,实际上我们可以为自己鼓掌。

为自己鼓掌并不是一件难事,难的是为自己鼓掌之后,能以全新的姿态去面对接下来的生活,因为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挑战,犯错和失败是难免的事,而且通向成功的道路绝不会是一帆风顺。所以不能因为一点点失败就对人生失去了信心,做人应该看到自己优秀的一面,不能一直盯着自己的不足之处。

美国首位黑人总统奥巴马就是一个懂得为自己喝彩的人,他懂得不时地鼓励一下自己,给自己更多的前进动力和信心。奥巴马说:“我总在想,如果不为以前的自己鼓掌,我的将来可能会暗淡无光。”

有一次记者问奥巴马有关他年轻时的打球经历,奥巴马在高中时非常喜爱篮球,但并不十分在行,他却对记者说:“我打得相当不错,我很欣赏那时的自己。”这就是一种积极地面对自己与过去的态度。同样在竞选的过程中,奥巴马时常对身边的助手说:“你们干得都不错。”奥巴马就是用这种方式不断地鼓舞自己也鼓舞别人,人们从他的这种态度中看到了一个积极乐观、永远向前看的领袖。

每一个在梦想道路上奋进的人,都要懂得时时奖赏自己。人生来就需要得到鼓励和赞扬,许多人做出了成绩,往往期待着别人来赞许,其实只靠别人的赞许还是不够的,何况别人的赞许会受到各种外在条件的制约,难以符合你的实际情况或满足你真正的期盼。

奥巴马的成功竞选得益于他能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到最大,那么为什么只有他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呢?答案很简单,因为他非常欣赏自己,这种欣赏不是自以为是,而是以一种开诚布公的态度去面对自己,同样他也能非常清楚地看到自己的不足,即便如此,这也不能妨碍他给自己的鼓励。总统竞选末期,奥巴马遇到了一个强劲的对手,麦凯恩可以说在各方面都优于奥巴马,但是奥巴马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同样优秀,甚至比对手更好。

人们喜欢把奥巴马和麦凯恩放在一起比较,如果把这方面作为总统竞选的考核内容,麦凯恩无疑比奥巴马更具“总统相”。麦凯恩出身名门望族,祖父和父亲都是美国海军高官,因为战功卓著,他们的姓名还被用于一艘战舰的命名。在美国军政两届,麦凯恩是个响当当的人物。相比之下,奥巴马就是一个十足的“小人物”,他的父亲是肯尼亚黑人,奥巴马小时候在夏威夷海滩和印尼街头度过,出生于单亲家庭,虽然有兄妹八人,可是分别居住在非洲、亚洲、美洲的不同国家。在收入方面,名门出身的候选人也要比奥巴马好很多。麦凯恩从小家底殷实,妻子在某著名公司任职,身价过亿。奥巴马的妻子则出生于一个黑人工薪家庭,小时候家庭也比较拮据。麦凯恩从1986年开始连任四届联邦参议员,具有强劲的政治手腕和大量人脉,而奥巴马在34岁的时候还只是所在州的参议员,到了2004年才成功竞选联邦参议员。

如果只看以上那些,我们会发现,与麦凯恩的竞争,奥巴马可以说是一点优势都没有,他在任何一方面都处于下风。如果这个时候奥巴马也这么认为的话,那么他就不可能有机会竞选成功,实现自己心中的梦想了。事实上,奥巴马并没有被这些东西所影响,在他看来这些都是额外的因素,真正决定能否当选的是美国人民,而不是以资历来论的。

在一个视权力为一切的国家里,单薄的人脉关系和贫乏的政治经验使得奥巴马在一开始就不被人看好。而且由于其肤色的原因,他的竞选也备受争议,一时间,人们很难接受一个有色人种来接管自己的国家。人们不相信一个有色人种会爱美国,在这些人中,白人的反应最为强烈。但是随着竞选的深入,当双方将各自的政策和国家理想公之于众时,人们渐渐改变了原来的看法。

身为共和党人的麦凯恩倚老卖老,以经验打天下,但他的政策多偏向于收入在中上等的白人家庭,广大普通美国民众并不会得到多大实惠。而奥巴马则强调要重视平常人家生活质量的提高,并出台了相关政策和制度。此外,他主打改革牌,强调要带领美国人民摆脱过去八年的陈旧生活,用新的生活方式摆脱经济危机的困扰。他锐意革新的姿态也吸引了无数本不热心政治的年轻人参与竞选。

生活的差别无处不在,盲目攀比就是更早地向失败走去。只会攀比的人会给人华而不实、徒有其名的感觉。当差距确实存在的时候,就要正视它,通过提高自己的内在素质弥补不足。一个敢于面对差距并努力进取的人,才会给予他人良好的印象和美好的感觉,人们才会从心底接受他。

命运给我们在社会上安排了一个位置,为了不让我们在到达这个位置之前跌倒,它让我们要对未来充满希望,正是由于这个原因,那些雄心勃勃的人都带有高度的自信,这是让他们继续向前的动力。一个人的自信正预示着他将来的大有作为。对于一个人来说,重要的是相信自己的能力,如果做到这一点,那么他很快就会拥有巨大的力量。

学会为自己鼓掌,很多的时候我们都需要具备这种在没有人欢呼和颂扬的环境里,不断为自己加油打气的自信和勇气。做人要对自己充满信心,不要轻易就否认了自己的价值,鲜花和掌声固然重要,但是没有这些,也不能否定你自己的成绩和相应的价值。

为自己鼓掌,是一种自我认可的表现。现实生活非常残酷,可能你很有理想,但是却经常碰壁,可能你很有才能,却得不到发挥,这样的挫折和打击,很容易让人失去自信。但是,这—切都是暂时的,你需要坚强地走下去,给自己一些支持和鼓励,相信自己最终能走向成功。

所以,无论做什么事,无论艰难还是容易,都要在相信自己实力的前提下多肯定自己,多褒奖自己。年轻人更需要这样一种肯定,不仅是对自己的肯定,还需要他人的肯定。而要得到他人的肯定,首先要自我肯定,只有这样,在以后的路上才会信心百倍,在别人眼里你也会是个积极向上的人,他们会向你投去赞赏的眼光,而你也会在这种良好的氛围中获得自己的成功。

自我肯定,自信让你更有力量

一个人如果拥有自信,也就等于有了向前冲的力量,因为这种力量来自于每个人的自身,是支持生命的理念,是让你通向成功的保障,是你人生路上不可或缺的财富。自信既是一种对自我能力的肯定,也是一种自我的审视。

斯图尔特是2008年代表美国参加“环球小姐”选美大赛的选手,在说到自己支持哪位候选人时,她说:“对于民主党和共和党的候选人,我都非常钦佩和欣赏,但是我更喜欢奥巴马。他的自信和感召人的方式一直在吸引着我。”

只有自信才能让一个人强大起来。奥巴马是一名黑人,按理说黑色皮肤应该给他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让他不能过正常的生活。事实上也是如此,奥巴马的童年过得并不愉快,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找不到自己的目标,找不到人生应该有的意义。可是他在竞选总统的道路上却表现出一股强有力的气势,之前发生的转变,便是奥巴马自信心的建立。

奥巴马之所以自信,是因为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时对人生的重新审视,他将自己的人生进行了重新规划,他要沿着父辈的足迹前进。

奥巴马拥有其他人不能比拟的口才,他能像他的偶像林肯和马丁·路德·金一样,做出能打动人心的演讲。更重要的是,他能让自己的价值得到最大的体现,而不仅仅是靠迷人的演讲去打动他的听众,他更是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说事,说每一个听众所知道的事,让他们能更清楚地认识到美国的现状。

美国大作家爱默生说:“自信是成功的第一秘诀。”的确,如果一个人没有自信心,做什么都将是空谈。因为自信是一种对自己能力的充分估计,从而能很准确地做出判断,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清楚自己能做些什么。所以他们在制订计划的时候,能做到有条不紊,而不是想得美好,却无实际能力去实现。

在整个竞选的过程中,奥巴马经历过多次失败,比如在新罕布什尔州,他在形势大好的情况下败给希拉里,使自己的攀升势头大大减弱,甚至一度处于不利局势。但是失败后的奥巴马非但没有灰心,反而更加自信满满地喊出“是的,我们能!”的口号。他想让所有支持他的人明白,他只是暂时性失败,他有取得最后胜利的决心。

在这场竞选中,奥巴马阵营在大部分时间都落后于对手,他们也一直都知道接下来的道路会走得非常艰难。但是奥巴马的支持者用手中的选票创造了历史。他们为他挺身而出,大声疾呼期待改变。在美国,任何看似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都会发生,满怀希望永远不会有错。

接着奥巴马高喊:“是的,我们能!是的,我们能拥有机会与繁荣!是的,我们能带领我们的国家走出困境!是的,我们能拯救这个世界!是的,我们能!”

奥巴马能在失败之后不气馁,仍然满怀自信地向目标进发,他鼓舞的不仅是自己,更是无数支持他的选民。他想让所有人看到:无论我经历多少失败,我都有决心和毅力取得最后的胜利,我绝不会对自己说“不能”。在他成功当选总统后,他组建了超级豪华的内阁团队。

国务卿是希拉里,国防部长是盖茨,财政部长是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蒂莫西·盖特纳,个个都是顶尖的“大腕”。有人担心奥巴马短短的几年政坛资历无法“降服”这些实力派人物,但是奥巴马一点也不担心,他说:“我所选择的成员对彼此都有共同的认知,我欢迎不同的意见和声音,但是他们是为总统工作,是对总统负责,无论什么事情,最后的决策都由我来定。”

如果一个人不能对自己做出正确且合理的评价,那么他很可能会在预算中摔一个大跟头,最终他起初的自信心会在失败中一点点地消磨掉。自信既是一种对自我能力的肯定,也是一种自我的审视。

但是很多人去审视自己了,最后仍然没有信心,反而变得自卑起来,感觉自己做什么都会做不好。这是很不幸的一件事,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一个人需要看到自己的优势,通过自己的优势来建立自己的信心,而不是只看到自己的缺点,那样只会向相反的方向过渡。

如果一个人缺乏自信,是很容易自卑的,相反,一个人如果建立了自己的信心,那么在他面前就不会有过不去的难关,因为他相信自己的能力,在做事的时候,能全身心地投入,而不会因为自卑变得畏首畏尾。这是一种超越自我的表现,同时也是一种对自己的信任。

很多时候,想要别人看得起自己,首先要自己看得起自己,如果连自己都看不起自己,连让别人认识你,了解你的勇气都没有,如何让别人看得起你呢?

奥巴马在竞选总统时,表现出了强大的自信心,这种自信传染给了他身边的每一个人,甚至得到了媒体的肯定。在2006年,奥巴马就成为美国政坛上最耀眼的一颗明星,并成为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在封面上有一句让任何人都惊讶的话,作为美国影响力最大的刊物,《时代》给奥巴马的定位竟是:“下一个总统?”

他们这么相信奥巴马能当选美国总统是很有理由的,因为奥巴马作为一个黑人,在从政生涯并不长的时间里,创造了无数个奇迹。在他们看来,奥巴马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并非没有可能,奥巴马似乎就是为了创造历史而生。果不其然,在2006年10月,奥巴马表示自己可能会参与竞选2008年的总统。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正式宣布竞选2008年美国总统。在那次演讲中,奥巴马将地点选在了林肯当初竞选总统的地方,他要从林肯当初起步的地方起航,要沿着他的偶像的足迹开创属于自己的未来。而且在十年前,奥巴马正是在这里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从此开始职业政治生涯的。

在演说中,奥巴马发出变革的呼声:“任何时期,都有新的一代涌现,完成需要他们承担的任务。今天,我们再次听到召唤,现在是我们这一代人做出回答的时候了。”

2007年当奥巴马宣布竞选总统时,很多人认为肤色对奥巴马来说是一个大问题,可是随着选举的开展,奥巴马的优势表现得更为明显。在爱达荷州,奥巴马取得开门红,要知道这是第一场预选所在地,而且白人人口占95%以上,可以说这次胜利给奥巴马带来了很大的信心,同时也让奥巴马捕捉到了一种超越种族狭隘的自豪感。

每一个想要实现自己理想的人,都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只有拥有信心的人,才有可能成功,奥巴马正是如此,他依靠自己的信心慢慢建立了自己的优势。奥巴马告诫自己:面对人生,充满自信,任何时候做任何事情都应如此,让自己更加有信心面对今后的人生。自信不仅是一种心态,更是一种精神依靠。

一个人只有相信自己,才能感受到生活的快乐,才能不断地挖掘自身的潜力,从而更容易取得成功。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拥有十足的信心,他们相信自己能取得成功。如果一个人没有自信,那么他就会失去尝试的勇气,永远不可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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