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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淘气的孩子

吉绾孩子接过电话,似乎是雀跃着又像是很想念的口气喊着“爸爸”,然后,就听孩子开始给他爸汇报工作:“我在做作业。刚做完。妈妈忙了一早上。给我做好吃的。我可听话了。妈妈刚把厨房打扫好。妈妈一会带我出去玩呢。”

父子二人聊了一会儿,就挂了电话。

这孩子放下电话,居然以讨好的神色冲我做了个鬼脸。我当然知道孩子的意思,他无非是要我花点钱给他买点好吃好玩的罢了。投桃报李,带他娘俩出去玩的时候,花了三十多块钱给他买了把玩具冲锋枪,一盒水晶弹,还有一些他喜爱的零食。

这把玩具枪就足够他玩一上午的了。在他开心玩耍的时候,我就可以安心的和吉绾谈情说爱、搂搂抱抱而不被打扰了。

吉绾的孩子只有十岁,是个活泼可爱的孩子。当然,淘气的时候也是无法无天。这是男孩子的天性。我喜欢淘气的孩子,因为我小时候也很淘气:少儿时期打架、偷东西、毁村里的庄稼、树木。八九十年代农村那帮小屁孩们儿时干过的坏事,我都干过。再大点进入青少年期,便开始学着同伴在露天电影厂里、夜晚露天戏场里,调戏女孩子。

这一切,都可以归结为不懂事。那个年代的农村没什么娱乐项目,像打架、偷东西、毁村里的庄稼、树木,以及夜晚看夜场电影时调戏女孩子,这就是我们最好的打发、消遣无聊青春的手段。那时代好像兴这个一般,村里几乎每个调皮的孩子都在干着这事,且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当然,那个时代我们这些调皮的孩子,后来纷纷走出家门,外出谋生,而今多在城市打拼。而村里那些老实听话本分的同伴们,却依然呆在家里,继承着祖业,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下死力种地。

这就是我喜欢男孩子调皮捣蛋的原因。换句话说就是我小时候淘气,所以我也喜欢淘气的孩子。

因为吉绾的孩子淘气之故,所以,我挺喜欢这孩子。我似乎看到了我童年时的影子一般,有种亲近感,所以,对他挺好,是真心的好。

虽然孩子淘气,但我不是吉绾孩子的亲爹,我是坚决不打他的。而吉绾,也不打他,只是哄他,做错事了编瞎话吓他,或者严厉的吵他,就是不打他。我估摸着,吉绾不动手打孩子,不敢以暴力的方式教育孩子,是怕把孩子惹毛了,孩子去他亲爹那里告状。孩子能告他妈什么状?不就是她出轨这件事嘛。

公生明廉生威。如果吉绾一心一意带孩子,忠于夫君忠于家庭,不玩这么花哨情感,不怕孩子有把柄可抓,我想就她那脾气,在孩子淘气的时候,不打孩子才怪!

所以,做了错事的人,就没有底气由着性子行事了,也就有了顾虑。

不打孩子,只是哄孩子,最多了吵孩子一顿,威胁他如何如何,最终基本都没实施,所以,孩子就养成了闹人的毛病:闹吃闹喝闹玩耍,好在学习还算认真,不做完作业前,基本都老老实实赶时间学习。

我很欣赏孩子的这些个优点。

孩子都嘴馋,吉绾的孩子也不例外。但吉绾自认是个读书人,也懂得一些养生知识,加之现在媒体对街头零食饱和的负面宣传,吉绾就认为可多东西不能给孩子吃,比如麦当劳肯德基,就被吉绾认为是垃圾食品。

在吉绾的认知里,即便孩子能吃的食物,也得分季节来吃,比如冰激凌,只能搁在夏天吃,冬天吃了会拉肚子的。小孩子似乎不懂这些大道理,也不管这些季节性禁忌,只凭自己喜好,吃自己喜欢的食物。就拿冰激凌来说吧,学校门口小卖部里的店主也不管这些禁忌,无论春夏冬夏,一年四季都有卖冰激凌的店铺。

这就给像吉绾这样的妈妈出了个难题:不给孩子买吧,怕孩子人前闹人给大人丢脸,想给孩子买吧,又怕孩子吃坏肚子。

就孩子爱吃零食这个事,我和吉绾的想法不一样。我认为,现在食品卫生质量已经不再是八九十年代疏于监管的时代了。现在的食品监管严之又严,几乎到了苛刻的地步,所以,为生方面应该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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