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还是用奇穆尼的刀具,划破了这只温顺动物的喉管,不带一丝仁慈的用嘴允吸起温热的血液。
他不愿意放过一点能咽下的东西,贪婪的让山羊都没有闻到血腥的味道。
野兔没有挣扎,但它的腿在轻微的抽搐,那是最后的神经反射,昭示着那刚刚离去的鲜活生命。
但现在,看到生命的终结,西格玛已经不再觉得内心有什么流失了。或许那些能流失的东西都已经流空了,或许死亡已经不足以震撼到他了。
对,死亡已经不足以震撼到他了。
真是奇怪,死亡近在眼前,无时无刻都在发生。踩死一只蚂蚁,拍死一只蚊子……甚至自己也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但为什么以前的自己,还是那么畏惧这种事物呢?
生命这么短暂,这么痛苦,近似一种折磨,而死亡……死亡是一种多么静谧,永恒的美啊!
西格玛猛然意识到自己到底在想什么,立刻吓得往自己脸上重重的扇了一巴掌。
他把那只山羊拉到脚边,蹲下去蹭了蹭对方软绵绵的毛,“今天起,你叫利普。”
为了躲过半人族的队伍,他放开利普,躺下充当自己是一具尸体。为了活着,他连长了苔藓的石头都放进嘴里允吸。为了赶往下一个标志点,昼夜不停的疾行也是有的。在最荒凉的地方,植物稀少到利普都没有吃的。
现在他已经能理解佐恩为什么能用尸体作为漂浮物过河了。
在下一刻随时可能会倒下的时候,在死亡沦为一件寻常到无人知晓的事实的时候,任何的理性,良知都是不必要的。
很多次,西格玛都觉得自己要撑不住了。他轮流使用通用语,精灵语和人类语给自己打气,当然,说人类语的时候他不敢太大声,他默背着一切能给他信念的诗歌和典籍,甚至把上辈子的一些文学作品转译成了这里的语言进行背诵。
烈日灼烤着他的肌肤,黄沙则在风的鼓动下,陷到了肉里面去。
沙子里面有一些微小的跳虫,寄生在了伊克斯派克特的脚底,它们所蛀蚀出的,大小不一的孔洞已经遍布了整个脚底,使得那里看起来像是块海绵一样的疏松。
但这些并不那么影响西格玛的步伐,北面传来冰冷的气息,但也传来湿润的气息,植物逐渐丰盛起来,猎物也渐渐变多了。终于,一个被西格玛在地图上多次标记的地方出现了。
达诺安河,半人族的荒漠中,唯一的一条全年不断流的河流。
这条河流的北部就是相对富饶的地方,是半人族的大后方,也是精灵势力的影响范围分界处。
简单的说,渡过了这条并不宽阔的河流之后,西格玛就可以遮住自己的胡须,用自己的一口精灵腔去装作精灵了。
至少在半人族北部,这代表着西格玛的安全性大大上升,可以回归社会了。
首先,西格玛要在这里洗个澡!他盘结的头发和生虫的胡须已经让他忍无可忍了。
对着水面,西格玛拿着刻刀仔细的修缮了自己的胡须,尽量把它们剃的干净一些。若不是精灵基本上都留头发,他甚至想给自己剃个光头,毕竟这是一劳永逸的,和头发上的虱子臭虫告别的最好办法。
怪不得古埃及人都剃光头!在原始的,寄生虫遍布的环境中,毛发真的太不方便了!
河水很凉,并且有可能碰到一些同样来打水的半人族,于是西格玛放弃了跳入河中的打算,他泡了泡脚,打湿了外套,把自己身上都擦拭了很多遍,直到再也闻不出什么明显的气味。
拢起脑后的头发,西格玛长长的叹了口气,觉得自己仿佛重新活过来了一样。
接下来的生活中,他会成为一个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