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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巴特比

我是一个上了岁数的人。过去三十年从事的职业,使我比一般人更多地接触到一个有意思也有些与众不同的群体,据我所知,还没有人记述过这个群体,我讲的是法律文书抄写员或者书记员。无论在业务上还是在个人交往中,这样的人我认识颇多,倘若我愿意,他们的历史我可以写出好几部,看了他们的历史,生性快活的先生们会笑,多愁善感的人们会哭。不过,别的抄写员的传记我就不写了,只写几段有关巴特比生活的事情,他是我见过或者耳闻过的最奇怪的抄写员。如果是别的法律文书抄写员,我可以写出他们完整的生平事迹,而有关巴特比,我就做不到了。我相信,还不存在这样的材料,供人写出这个人完整而满意的传记。这对文学是无可弥补的损失。巴特比这种人,除了最基本的资料外,其他都难以确定,而巴特比的原始资料又少之又少。我所了解的巴特比的一切,无非是我惊讶的眼睛所亲眼看到的,此外,本文末尾还有一份语焉不详的报告。

在介绍这位抄写员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情形之前,有必要谈一谈我自己、我的雇员、我的职业、我的事务所以及大的环境——因为若要充分理解我将要陈述的主角,这是必不可少的。从青年时代开始,我这个人就一直被灌输一种坚定的信念:最平淡的生活才是最好的。因此,尽管我从事的职业是人尽皆知的消耗体力、紧张,有时甚至很动荡,但我从来没有让这种事情侵扰我的安宁。我属于那种没什么抱负的律师,从不在陪审团面前滔滔不绝,也绝不以任何方式博得公众的喝彩;我只是安于清净安宁、轻松淡泊,做一份安适的业务,处理富人的债券、抵押和所有权证书之类的业务。所有认识我的人都认为我是一个特别稳妥的人。已故的约翰·雅克布·阿斯特,一位鲜有诗意热情的人,毫不犹豫地宣称我的最大长处就是审慎,其次就是有条理。我说这个不是出于虚荣,只说事实,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从来没有被已故的约翰·雅克布·阿斯特解雇过,我乐得重复这个名字,它听起来圆润而浑厚,余音好似金条之铿锵。我再随便加上一点儿,已故的约翰·雅克布·阿斯特对我的青睐,我是颇为感激的。

就在这一小段历史开始前不久,我的业务有了很大进展。当时的纽约州衡平法院[11](现在纽约州已经没有这个机构)主事官把一间老牌的事务所转给了我。所里的业务不算很艰巨,但收入颇为丰厚。我很少发脾气,也更难得对别人的错误和暴行而愤慨,因为这样做很危险;但是在此刻,得容我斗胆说一句,我认为,新宪法有一条款太不成熟,它突然而粗暴地废除了衡平法院主事办事处;我本来指望一辈子靠它赚钱,而实际上我只赚了短短几年。不过,我不过是顺便说说而已。

我的事务所位于华尔街X号的楼上。办公室的一头对着一面宽敞的、从底楼通到顶楼的天井的白墙,这样的景观可以说是相当乏味,缺少风景画家称之为“生机”的那种味道。但是,办公室另一头的景观至少可以说是对比鲜明。这一头的窗户一无遮挡地径直对着一堵高耸的砖墙,年代久远,终日不见天日,所以黑乎乎的;无须望远镜,此墙的潜藏之美便可一览无余,不过,对于近视眼倒是颇为便利,此墙距离我的窗户仅三米之遥。由于四周的楼房很高,我的办公室又在二楼,这堵墙和我的办公室之间的空间活脱脱像个巨大的方形蓄水箱。

在巴特比来之前,我雇了两个抄写员,还有一个很有前途的打杂的伙计。第一个,火鸡;第二个,钳子;第三个,小姜饼。这些听起来像人名,但在电话黄页里一般是找不到的。事实上,这些都是绰号,是我这三个伙计互相取的,而且大家都认为相当符合他们各自的性格或个性。

火鸡是英国人,个子不高,胖胖的,年纪和我差不多,就是说,快六十了。整个上午,可以这么说,他红光满面,但一过正午十二点——他的午餐时间——他那张脸就像圣诞节加足了木炭的壁炉一样熊熊燃烧——也有点儿逐渐减弱的趋势——一直烧到下午六点,大概六点吧,那之后,我就再也见不到这张脸了。这张脸的红光随着太阳达到顶点而变得最红,随着日落而变浅,第二天照样升起,达到顶点,然后又落山,节奏基本相同,光芒永不熄灭。

我的一生中见识过许多奇特的巧合,其中相当奇特的就是,一旦火鸡的满面红光达到最为辉煌的时刻,我发现,从这关键时刻开始到一天结束,他的办事能力就严重失常,每天如此。倒不是说他很懒,讨厌干活儿,完全不是这回事。麻烦的是,他精力充沛得过分了。他的行为变得乖张、暴躁、混乱、疯癫而莽撞。他在墨水瓶里蘸墨水时相当粗暴。我的文件上的墨水点都是他在正午十二点后搞的。确实,下午他毛手毛脚,往往搞得文件上墨迹斑斑,有时候他更加过分,相当吵人。在这样的时候,他的脸燃烧得熠熠生辉,仿佛炉膛的无烟煤上又添加了烛煤。他把椅子弄得嘎嘎作响;把吸墨沙盒打翻在地;清理钢笔时,极不耐烦地把笔拆得稀烂,又勃然大怒地扔在地上;他起身靠着桌子,极为野蛮地用拳头砸着文件。看他这岁数的人这般模样,真让人难过。话说回来,在许多方面,他对我都极有价值,只要是正午十二点之前,他是个最麻利、也最可靠的人,他能完成大量的工作,其质量很少有人能与之比肩——因为这些缘故,我乐得容忍他的怪癖,虽然有时候,我也会对他表示不满。然而,我会表达得很温和。这是因为,虽然他在上午是个最文明、最温和、最彬彬有礼的人,而到了下午,一旦受到招惹,他必定有点儿出言不逊,甚至可说是蛮横无理。所以,看在他上午工作质量的分儿上,我决定不要失去他。虽则这样,下午十二点以后,我又被他令人冒火的种种怪癖搞得很不舒服。我是一个喜欢安宁的人,不愿意因为我温和的责备而招致他伤人的回敬。在一个礼拜六的下午(礼拜六他的情况更糟),我斗胆极温和地暗示他说,现在他年纪也大了,还是少干点活儿为好;总之我的意思是,十二点后他不必到所里来了,午饭之后,最好回家去休息到下午茶。但是,他的回答是不,他坚持下午也要忠于职守。他的脸色涨得通红,在办公室的那一头,他挥舞着一只长长的尺子,滔滔不绝地反驳我,既然他上午的工作那么有用,那么下午又如何离得开他呢?

“大人明察,”火鸡接着说,“我认为我就是您的左膀右臂。上午,我指挥操练我的方队,到了下午,我带头勇敢地向敌人发起攻击,就这样!”——他用尺子猛然朝前一刺。

“不过,瞧那些墨点啊,火鸡。”我提醒他说。

“不错——先生明察,看看我这头白发!我是老了。确实,先生,看在这白发的分儿上,暖洋洋的下午洒一两滴墨点不至于这么严重吧。即使把一页纸都搞脏了——长者为大啊。先生明察,我们俩都老了。”

这使人感同身受的观点倒也很难反驳。总之,我明白了,他是不会走的。于是,我决定让他留下来,同时也打定主意,下午只能让他处理不是很要紧的文件。

钳子,我的第二个雇员,是个大约二十五岁的年轻人,满脸络腮胡子,脸色蜡黄,长相总体来说像个海盗。我总觉得他是野心和消化不良这两种邪恶力量的受害者。他的野心表现在不安于做一个抄写员的本分,总要在非常严谨的专业问题方面越俎代庖,譬如起草法律文书这种事情。消化不良似乎表现为时常精神紧张,龇牙咧嘴地暴躁发火,抄写出了错,牙齿磨得咯咯直响;做事情最忙的时候,他会莫名其妙地咒骂连天,嘴里嘶嘶作响,而不好好说话。他尤其对他写字的那张桌子的高度一直心怀不满。这桌子调节高度的结构非常精巧,钳子无论如何都不能使桌子的高度合自己的意。他在桌子下垫木片,垫各种各样的石块,垫一张又一张的硬纸板,最后甚至尝试过用折叠的吸墨纸纸片做最终的微调。然而,无论任何新花样都不管用。如果想让自己的背放松一点儿,他会让桌面翻成锐角,一直抵住下巴颏,就这样趴在桌子上写字,简直就像拿荷兰尖屋顶当写字桌一样——然后,他又抱怨这使他的双臂血脉不通了。要是他把桌子降到腰部的高度,弓着腰在上面写字,又说是腰酸背痛。简言之,这事情的实质就是,钳子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换言之,如果说他要什么东西,那就是把抄写员的桌子扔出去。他病态的野心有多种表现,其一就是喜欢接待一些样子可疑、外套脏兮兮的家伙,他称这些人为客户。的确,我知道,他不仅是一个相当活跃的城市选区政客,而且还不时在初级法院揽些活儿,他还在纽约市托姆斯监狱的台阶上留下过脚印。有个来我事务所找他的人,虽然派头很大,钳子也坚持说是他的客户;然而,我有充分理由相信,这人分明是个讨债的,而所谓的所有权证书,其实就是账单。不过,尽管有这些毛病,还有他带给我的这些烦恼,钳子就像他的同事火鸡一样,对我是个很有用的人。他书写工整、快速,只要他乐意,倒也不乏一种绅士仪态。除此之外,他的衣着也总是绅士一般,这也顺便反映了我的事务所的信誉。而火鸡则不一样,我得费很大力气让他不给我丢脸。他的衣服油乎乎的,一股饭铺的味儿。他的灯笼裤松松垮垮,夏天则鼓鼓囊囊。他的外套品质低下,帽子质地粗糙。我觉得,对于一个仰仗别人吃饭的英国人而言,帽子倒无所谓,因为出于天然的礼貌和恭敬,他一进门就得脱帽,而外套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有关他的外套,我给他讲过道理,但没有结果。我以为,这里的原因是,一个收入如此微薄的人,不可能既养得出一张如此光鲜的脸,而同时又买得起光鲜的外套。钳子有一次说过,火鸡的钱主要用在填补赤字了。有一个冬天,我把自己一件相当体面的外套送给火鸡,这是件灰色带衬里的外套,非常温暖舒服,纽扣从膝盖一直排到脖子下。我以为火鸡会感激我的恩惠,收敛下午的莽撞和吵闹。但结果不是这样。我真的相信,把他裹在如此软和舒适的外套里对他有害无益,这和燕麦多了对马不利是同一个道理。千真万确,燕麦多了,桀骜不驯的马就会自命不凡,而有了好外套,火鸡就会忘乎所以。这外套使他傲慢无礼。他是个经不起富贵的人。

虽然对于火鸡放任自己的习惯我只能私下猜测,但说到钳子,我完全相信,虽然他在其他方面有弱点,但他至少是个有节制的年轻人。事实上,是自然这个酿酒师亲自把他酿造了出来,在他出生时就给他灌满了一种白兰地般的脾气,所以以后别的酒都不必要了。有时候,我的办公室很安静,这时,钳子会烦躁地从座位上站起身,弓腰伏在桌上,双臂左右张开抓起整张桌子,又是摇,又是甩,狠狠地在地板上磨来磨去,好像那桌子是个任性、捣蛋的家伙,存心要阻挠他、惹他生气似的。每想到这事,我都明明白白地感觉到,对于钳子,就连白兰地和水都是多余的。

值得庆幸的是,由于消化不良这一特殊原因,钳子的暴躁和随之而来的神经质主要在上午发作,而在下午,他倒相对温和。幸好火鸡的发作在十二点左右,所以我不必同时对付他们俩的怪癖。他们俩的毛病发作此起彼伏,就像卫兵换班似的:钳子发作时,火鸡消停了,反之亦然。这倒是此种情况下挺不错的自然安排。

小姜饼,我的第三个伙计,是个大约十二岁的小伙子。他父亲是个马车夫,一心想着在自己死之前亲眼看到儿子坐上法官的宝座,而不是车夫座。于是,他把儿子送到我的事务所,做律师学徒、跑腿伙计、清扫工,每周一美元。他单独有张办公桌,却很少用它。倘若检视他的桌子,会发现抽屉里陈列着一大堆各种各样的坚果壳。说真的,对这个机灵的年轻人而言,法律这门高尚的科学就装在一个坚果壳里头。小姜饼的任务很多,其中他最喜欢执行的就是为火鸡和钳子跑腿买糕点和苹果。抄写法律文书是众所周知的枯燥和繁重的事情,我的两个抄写员很喜欢时不时地用可口香苹果来润润嘴巴,这种苹果在海关和邮政局大楼附近无数的小摊上都能买得到。他们还经常使唤小姜饼去买那种特别的糕饼——一种薄薄的、味道很重的小圆饼——他们给他取的绰号就得自此物。事情最枯燥的时候,一个寒冷的上午,火鸡就能吞进几十块小姜饼,拿它当圣饼吃——这东西一便士能买六到八个——这时,他笔尖的沙沙声和嘴巴里那脆蹦蹦的玩意儿嘎吱嘎吱的咀嚼声便响成一片。火鸡每到下午必犯暴躁的错误和毛手毛脚的过失,其中有一次,他把一块姜饼放进嘴里打湿,然后拿它当印章敲在了一份抵押文书上。当时我差点儿就把他解雇了。但是,他对我来了一个东方式的鞠躬,安慰我说:“先生大人,还是我自己破费、亲自找上门给您当文书的呀。”

我原来的业务是产权转让、产权取得和各种法律文书的撰写,在接手了主事官事务所的业务之后,业务量大大增加。抄写员的工作量巨大。我不仅要督促已有的抄写员加快速度,还必须雇更多的帮手。广告发出之后,有天上午,有个动作呆呆的青年人来到办公室的门口,门是开着的,当时是夏天。至今他的形象还历历在目——面色苍白而衣着整洁,可怜巴巴又不失体面,无药可救的凄凉无助!这个人就是巴特比。

问了几句有关他的资历的话之后,我雇了他,很高兴在我的抄写员班子中又添了一个样子如此沉稳的人,以为这有利于调和火鸡的冲动脾气和钳子的火爆脾气。

我该早点儿说一说,我的事务所办公室由磨砂玻璃推拉门隔成了两间,抄写员占一间,我占另一间。至于这玻璃门开着还是关着,这由我的心情而定。我决定在玻璃门边给巴特比指定一个角落,而且是在我这边,这样,如果我有什么小事要办的话,就可以比较方便地召唤这个安静的年轻人。我把他的桌子摆在房间里的一道小小的侧窗旁,以前,从这道窗还能看到阴暗的后院的侧面和砖墙,后来窗子加高了,就什么也看不到了,不过还能透一些光线进来。窗外一米开外就是一堵墙,光线就是从这上面很高的地方、两座高楼之间的狭缝里透过来的,就好像从圆顶上一道很小的开口透过来一样。做了这样满意的安排之后,我还搞到了一张高高的绿色折叠屏风,这样就把巴特比和我的视线完全隔开,他也能听到我的声音。如此安排之后,隐私问题和交流问题都解决了。

起初,巴特比做了格外多的抄写工作。好像饥饿了很久的人见到了食物,而抄写活儿就是食物一样,他把我的文件狼吞虎咽进去,而且还不停下来消化。他干起活儿来没日没夜,晚上还点上蜡烛夜以继日。如果他努力又开心的话,我会为他的勤奋而高兴。可是,他只是安静地、默默地、机械地抄写个不停。

当然,保证抄件每一个字的准确是抄写员责无旁贷的工作。如果办公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抄写员,他们就可以相互验证,一个念抄本,另一个拿着原件对照。这件事非常枯燥乏味,使人昏昏欲睡。我完全能够想象,对于一些多血质性格的人,这个工作绝对不堪忍受。譬如说,我决不相信精力充沛的诗人拜伦会平心静气地坐下来,和巴特比一道校对一份法律文件,五百页,而且写得密密麻麻、弯弯拐拐。

事情多的时候,我也时不时叫上火鸡或钳子,和他们一起校对比较简单的文件。我把巴特比安排在屏风后面这样顺手的地方,就是为了在遇到这样零碎事情的时候,便于我叫他过来帮忙。我记得,他跟了我的第三天,当时他没有自己抄写的文件需要校对,我又急于完成手边的一件小事,我生硬地叫了一声巴特比。当时很忙,也期望对方立即听命,所以我坐在椅子上,埋头看着桌子上的原稿,右手向旁边伸出,多少有些着急地递出抄件,便于巴特比从那个角落走出来,就可接过稿子,刻不容缓地开始干活儿。

我就是以这样的姿势坐着叫了巴特比一声,飞快地说明了要叫他做的事情——和我校对一份短短的文件。巴特比并没有从他那个小天地走出来,而是以特别温和而坚定的声音回答道:“我不愿意。”想想看,当时我是多么惊讶,不对,我是多么目瞪口呆啊!

有一阵子,我一声不响地坐着,极力恢复受到震惊而失常的官能。我立刻想到,是我的耳朵听错了,要不就是巴特比完全误会了我的意思。于是我尽力以最清楚的声音重复了我的要求。但是,得到的是同样清楚、和先前一模一样的回答“我不愿意”。

“不愿意。”我应声重复道,非常激动地站起身,大踏步跨过房间,“你什么意思?你疯了吗?我要你帮我比较一下这张纸——拿着。”我把纸朝他塞过去。

“我不愿意。”他说。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的脸很瘦削,灰色的眼睛暗淡而平静。他没有丝毫的激动。如果他的态度有哪怕丝毫的不安、愤怒、烦躁或者傲慢,换句话说,如果他身上有丝毫正常人的表现的话,我无疑会狠狠地把他从这座房子里赶出去。不过当时的情况是,我想要扔出去的简直就是我那尊灰白的西塞罗石膏像。我站着瞪了他好一阵子,他仍然继续手中的抄写。于是,我坐回自己的椅子。我想,这太不可思议了。该怎么办呢?所里的事情又耽误不得。我决定忘了眼下这件事,留待以后闲暇了再来解决。于是,我从另一个房间叫来了钳子,文件很快就校对好了。

几天以后,巴特比完成了四份很长的文件,这是在大法院一周内当我的面所做的证词,一式四份。必须仔细校对。这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必须准确无误。一切都准备好了之后,我把火鸡、钳子和小姜饼从另一间屋子叫了过来,我想让四个伙计一人拿一份抄件,我来读原件。火鸡、钳子和小姜饼都听话地坐成一排,每人手拿一份文件,然后我叫巴特比过来加入这个有意思的小组。

“巴特比!快点儿,我等着呐。”

我听见他的椅子腿慢慢地刮擦着光秃秃的地板的声音,不久后他出现了,站在他那领地的入口处。

“要做什么?”他温和地问。

“抄件呐,抄件呐,”我急匆匆地说,“我们要校对抄件。拿着。”——我把第四份抄件递给他。

“我不愿意。”他说,随后轻轻地消失在屏风后面。

一时间,我就像化作了一根盐柱,立在坐成一排的伙计们面前。回过神来之后,我朝屏风走过去,要他对如此过分的行为给出理由。

“你为什么拒绝?”

“我不愿意。”

要是换了别人,我会当场勃然大怒、破口大骂,毫不留情地把他从我面前扔出去。但是,巴特比身上有一种东西不仅奇怪地解除了我的武装,而且触动了我,使我不知所措。我开始和他讲道理。

“我们要校对的是你自己抄写的文件。这是为了减轻你的工作,因为只做一次就把你抄写的四份文件校对完了。这是分内的工作。每个抄写员都要帮忙检查自己的抄件。对不对啊?你怎么不说话了?回答我!”

“我不愿意。”他的回答像笛声一样干脆。我觉得,我给他讲话的时候,他在仔细地掂量我的话,完全明白我的意思,无法反驳我无可辩驳的理由,但同时,某种压倒一切的想法使他做出了那个回答。

“那么,你是决意不答应我的要求——一个按惯例和常理做出的要求?”

他直截了当地让我认识到,在这一点上我的判断是对的。不错,他的决定不可更改。

当一个人被某种前所未有的、毫无道理的粗暴方式所吓倒之后,他往往会对哪怕是最明白无误的信仰产生动摇,事实上,他会暗暗猜测,自己的信仰也许是好的,但所有的正义和道理都在别人那一方。因此,如果有不相干的人在场,他往往会求助他们,以支撑自己正在动摇的想法。

“火鸡,”我说,“这件事你怎么看?难道是我不对?”

“先生在上,”火鸡说,声音非常温柔,“我认为您是对的。”

“钳子,”我说,“你怎么看这件事?”

“我认为我该把他踢出办公室。”

(理解力强的读者应该明白,这是在上午,火鸡的回答表述得礼貌而平静,而钳子的回答则火气十足。用已经讲过的一句话来说,钳子的坏脾气上班了,火鸡的坏脾气则下班了。)

“小姜饼,”我说,哪怕是最小的支持也要争取,“这件事你怎么看?”

“先生,我觉得他有点儿发疯。”小姜饼答道,咧嘴一笑。

“你听见他们说的话了吗?”我对着屏风说,“出来干活儿。”

但是,他一声不吭。我痛苦而困惑地思考片刻。但是,生意耽误不得啊。我再次决定等以后空闲时再来解决这个麻烦事。克服了不用巴特比所产生的一点儿麻烦,我们四人继续校对文件。每一两页,火鸡都要恭敬地发表看法说这种干法实在有点儿不合规矩;而钳子则由于消化不良而紧张地在椅子上扭来扭去,时不时锉着牙齿朝屏风后那个顽固不化的笨蛋发出咝咝的咒骂。对于他(钳子),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不拿报酬而替别人干活儿。

与此同时,巴特比待在他隐居的那个角落,做着自己的事,对别的充耳不闻。

几天过去了,那个抄写员又在做一个很长的抄写活儿。他最近行为颇不寻常,所以我密切地观察起他来。我注意到,他从来不去吃午饭,事实上他哪儿也不去。就我所知,他就从来没有出过办公室。他永远是那个角落的卫兵。大约十点钟,当然是上午,我注意到小姜饼会走向巴特比那扇屏风的开口处,似乎悄悄地做了个从我这个角度看不见的姿势。然后这孩子手里会拿着几个叮当作响的便士离开办公室,回来时把一把姜饼送到那隐士的角落,得到两块姜饼作为自己跑腿的回馈。

原来,他是靠姜饼填肚子啊,我想。准确地说,他从不吃午饭,那他准是只吃素食。可是不对呀,他甚至连蔬菜也不吃,他就吃姜饼。于是我便开始遐想起来,思考完全只吃姜饼会对人的身体产生哪些可能的影响。顾名思义,小姜饼含有生姜,是其独特成分之一,而且是决定其风味的主要成分。那么什么是生姜呢?一种辛辣的东西。巴特比辛辣吗?一点儿也不。这么说,生姜对巴特比不起作用。也许他不喜欢姜饼里有姜。

最让一个认真的人恼火的莫过于消极抵抗。倘若受到抵抗的人非常仁慈,而抵抗的人因消极而完全无害,那么在前者心情好的时候,只好仁慈地努力用想象来解释用判断力解决不了的问题。即使是这样,在大多数情况下,我还是尊重巴特比和他的习惯的。可怜的家伙!我想,他不是存心要捣乱;很显然,他并不想粗鲁无礼;他的行为足以说明他的怪异行为完全是身不由己。他对我很有用。我能容得下他。如果我把他赶走,没准儿他会落到不那么宽宏大量的雇主手里,他就会受到粗暴的对待,甚至还可能落到饿死街头的地步。对呀,在这个问题上,只需举手之劳,我就可以博得一个大大的自我欣赏。对巴特比友善一点儿,对他的古怪的任性迁就一点儿;这费不了我什么事,而这在我的灵魂中还可以为良心添加一道美味的小吃。但是,这种好心情可不是随时都有的。巴特比的消极反抗有时候使我恼怒。我觉得莫名其妙地受到刺激,要招惹他和我形成新的对峙,要在他身上激起愤怒的火花,以对付我的愤怒。但这的确无异于想用手指关节在温莎牌肥皂上打火——白费力气。然而,有一天下午,邪恶的冲动控制了我,于是就出现了以下小小的场面:

“巴特比,”我说,“这些文件都抄好之后,我要和你校对一遍。”

“我不愿意。”

“为什么?你肯定不是成心要把你那执拗的荒唐想法坚持到底吧?”

没有回答。

我一把推开旁边的推拉门,朝火鸡和钳子激动地喊道——

“这是第二次了,他说他不愿意校对自己抄的文件。你怎么看,火鸡?”

当时是下午,请记住。火鸡坐在那里,像个烧得通红的黄铜锅,秃头冒着热气,双手在墨汁斑斑的文件中画来画去。

“怎么看?”火鸡咆哮道,“我真想走到那屏风后面,把他眼睛打青!”

火鸡一边说,一边站起身,双臂摆出个拳击的架势。他正要冲过去兑现自己的承诺,我拦住了他,很是惶恐,我随随便便说一句,竟产生了如此严重的后果,激起火鸡午饭后的斗志。

“坐下,火鸡。”我说,“听听钳子怎么说。你怎么看,钳子?我马上解雇巴特比是不是有道理?”

“对不起,这该您来决定,先生。我觉得他的行为相当反常,而且对火鸡和我不公平。不过,也可能是一时任性吧。”

“啊,”我大声说,“这么说你改变了看法,这很奇怪——现在你说起他来口气很温和嘛。”

“都是啤酒灌的,”火鸡叫道,“温和是啤酒的效果——我和钳子今天一起吃的饭。您瞧我多温和啊,先生。我过去打肿他的眼睛如何?”

“你是说巴特比吧,我猜。不要,今天不要,火鸡,”我答道,“把拳头收起来好了。”

我关上隔门,再次朝巴特比走过去。我觉得许多东西命中注定般刺激着我。一次又一次遭到反抗,这让我怒火中烧。我记得,巴特比从来没有离开过办公室。

“巴特比,”我说,“小姜饼不在,你去一趟邮政局,好吗?(只不过三分钟路程)去看看有没有我的邮件。”

“我不愿意。”

“你不去?”

“我不愿意。”

我跌跌撞撞地回到自己的椅子,坐在那里琢磨起来。我那盲目的倔脾气又上来了。难道还有任何别的事情会让我受到这个瘦骨嶙峋、一文不名的怪物——我自己雇的职员——如此丢人的拒绝吗?还有别的什么合情合理的事情,他一定会断然拒绝去做呢?

“巴特比!”

没有回答。

“巴特比。”我提高了嗓门。

没有回答。

“巴特比。”我咆哮起来。

就像一个听了魔咒的召唤应声而至的幽灵一样,在我叫他第三次的时候,他从他隐居的角落入口处现身了。

“到那个房间去,叫钳子到我这儿来。”

“我不愿意。”他恭敬地轻声说道,然后温和地消失了。

“好得很,巴特比。”我说,声音平静、沉着、严肃而克制,暗示我已经打定主意,很快就会采取某种可怕的报复措施。当时,我真有点儿想说干就干。但转念一想,快到午饭时间了,心里受了这么多的挫折和烦恼,我觉得最好戴上帽子回家去。

我该承认现实吗?整件事情可以归结如下:这个现象不久就成了我事务所的常态;一个脸色苍白的年轻抄写员,名叫巴特比,在所里有一张办公桌;他为我做抄写工作,报酬通常为每页(一百字)四美分;但他永远免除了校对自己抄写的文件的任务;这个任务转给了火鸡和钳子,以奖赏他们格外的仔细;还有,无论任何情况下也不能支使巴特比去做那些最为鸡毛蒜皮的小差使;哪怕是恳请他做这种小事,大家都知道他不愿意——也就是说,他会断然拒绝。

一天天过去了,我对巴特比变得相当适应了。他的坚定,他的专注,他一贯的勤奋(除了他在屏风后站着发呆的时候),他的安静,他任何情况下都一成不变的举止,由于这一切,他是一个很有价值的人物。最主要的是——他一直待在那里——从早上,整个白天,直到晚上。我很信任他的诚实,把最重要的文件交到他手里我最为放心。由于我的脾气的缘故,我也难免突然对他发作一通。这是因为,你时时刻刻都会想到他那些不可思议的怪癖、优待、他自己规定的这也不干那也不干的特权,把这作为他留在事务所的前提条件,而每想到这些都是相当让人难受的事情。有时候,我在处理紧迫的事务的时候,会以短促快速的语调召唤巴特比,请他——譬如说——用手指按住红带子的一头,便于我用带子捆扎文件。不用说,屏风后面传来的回答照样是“我不愿意”。遇到如此怪癖的、如此不可理喻的人,一个具有一般人弱点的人怎么可能不发火呢!然而,每次受到这种羞辱之后,我便更加小心,尽量减少再犯这种粗心大意的错误。

这里我必须说明,在拥挤的法律大楼的律师事务所里,大多数从事法律事务的先生们都有一个习惯,我也不例外:我的办公室有好几把钥匙。一把在阁楼上的女住户手里,她每天来我办公室扫地掸灰,每周做一次擦洗。为方便起见,火鸡也拿有一把。第三把钥匙我有时候放在自己衣袋里。第四把我就不知谁拿去了。

有一个礼拜天的上午我凑巧去了三一教堂,去听一位著名的神父布道,到那里后觉得还太早,于是决定还是到事务所去待一阵子。幸好我带了钥匙,把钥匙插入钥匙孔的时候,觉得里面插有什么东西,我的钥匙插不进去。我吃惊地喊叫起来,然后惊慌地发现,一把钥匙从里面转动了,巴特比鬼影一样地出现了,瘦削的脸露了出来,扶着微微张开的门,只穿着衬衫,也可说是衣衫不整,一副邋里邋遢的样子。他轻声说“对不起”,但他很忙,此时不愿放我进去。他甚至还加上一两句话,说我大概最好围着街区转两三圈,到那时大概他的事情也就做好了。

巴特比突如其来的出现,他在礼拜天像个房客一样住在我的事务所里,形容枯槁、彬彬有礼、坚定而自信,这一切在我身上产生了莫名其妙的效果,我不由自主地拔腿从我自己的房门偷偷走开,而且是心甘情愿地走开。但是,对这个温和、无耻而且不可理喻的抄写员,我是既想反抗而又力不从心,所以心里涌出一阵又一阵各种各样的痛苦。事实上,正是他奇妙的温和态度,不仅解除了我的武装,而且实际上使我丧失了男子气概。我觉得,一个人如果一声不吭地允许自己的雇员对自己发号施令,要自己从自己的房子走开,这就是一种没有男子汉气概的表现。还有,礼拜天一大早巴特比在我的办公室,只穿衬衫,或者说衣衫不整,他到底在做什么呢?对此我深感不安。难道这里有什么不对劲吗?不对,这不可能。不能认为巴特比是个堕落的人,哪怕是一秒钟也不行。但是,他在那里干什么呢?——抄写?还是不对,巴特比是有很多怪癖,但他是个特别礼貌得体的人。他绝不肯近乎赤身裸体地坐在写字桌前。再有,这是礼拜天,巴特比身上有一种东西,使人不能揣测他在做世俗的事情,从而坏了这一天的规矩。

然而,我的心还是不能平静。出于按捺不住的好奇心,我最后还是回到了门口。这次我顺利地插入钥匙,开门进屋。巴特比不在。我紧张地看了看四周,瞧了瞧屏风后面,显然他不在。更仔细地把屋里检查一遍之后,我猜测,不知道有多长时间,巴特比一定是吃饭、穿衣、居住都在我的办公室里,而且没有盘子,没有镜子,也没有床。角落里一张摇摇晃晃的旧沙发垫子上隐隐有个瘦小的人躺过的印记。在他的写字桌下,我找到了一张卷起的毯子;空空的壁炉格栅下,有一个黑乎乎的箱子和一把刷子;椅子上,有一个铁皮盆子、一块肥皂和破烂的毛巾;一张报纸上,有一些姜饼渣,还有一块奶酪。我想,很显然巴特比在这里安家了,在这里过起了单身汉的日子。我心里立刻涌起一种感觉,这是多么悲惨的孑然一身而孤苦伶仃的生活啊!他极度穷困,又那么孤独,多可怕啊!想想看,在礼拜天,华尔街像佩特拉古城一样空无一人;每天晚上,这里空荡荡的。这座大楼,工作日的白天熙熙攘攘,而夜幕降临后一片空旷,整个礼拜天,这里只有凄凉。而巴特比竟然在这里安了家。他是一个孤独的看客,把独处看成繁华——就像一个单纯的、转世的盖乌斯·马略[12],在迦太基的废墟上沉思!

平生第一次,我陷入了一种难以遏制的、痛心的悲哀。这之前,我经历过的悲哀往往不乏喜悦的意味。而此时,人性共同的纽带不可抗拒地把我拉进伤心之境。这是兄弟之间的悲哀!因为我和巴特比同为亚当的子孙。我还记得当天看到的鲜亮的绸缎华服,那些容光焕发的面庞,人们身着盛装,天鹅般地游过百老汇这条密西西比河。我拿这些人和脸色苍白的巴特比做一对比,我想,唉,因为幸福吸引光明,所以我们觉得世界一片快乐;而不幸藏于冷漠,所以我们认为世上没有悲哀。这些悲伤的狂想——无疑是病态而愚蠢的大脑想出来的喷火女怪——又使我联想到有关巴特比怪癖的更多、更特别的想法。还会发现更多奇怪的事情,这种不祥的预感在我四周盘旋。抄写员苍白的身体浮现在我的眼前,裹在颤抖的裹尸布里,躺在漠不关心的陌生人中间。

突然,我注意到巴特比关着的写字桌,钥匙留在锁孔里,所以十分显眼。

我想,我不是居心不良,也不是为了满足冷酷的好奇心;再说,桌子是我的,桌子里的东西当然也是,所以我要冒昧地看看桌子里面。一切摆得井井有条,文件放得整整齐齐。文件格很深,拿出文件后,我伸手朝里摸进去。我立刻感觉到那里有什么东西,就把它拉出来。那是一张花绸大手帕,有点儿重,打着结。我解开手帕,发现里面是一张储蓄银行存单。

此刻,我回想起我在这个人身上注意到的种种安静而神秘的表现。我记得他除了回答问题,自己从不主动讲话;虽然有时他也有很多空闲时间,但我从来没有见他看书——从来没有,连报纸也不看;在屏风后面,他常常站在那扇小窗前,看着那道没有窗户的砖墙;我相信他从未去过餐厅或饭铺。他苍白的脸色清楚地表明他从来不像火鸡那样喝啤酒,甚至也不像其他人那样喝茶和咖啡;他从来没去过我所知道的什么特别的地方;从来不出去散步,除了此时此刻是个例外;他不愿讲自己是谁、从哪里来、世上有什么亲戚。虽然很瘦,脸上没有血色,但他从来没有提到过自己生病。更主要的,我想起了那种微微的——怎么说呢——微微的高傲神态,或者说严格的自我封闭,这让我害怕,所以乖乖地顺从了他的种种怪癖,不敢请求他为我做哪怕是最小的事情,尽管我知道,在那道屏风后面,他一定面对那道死墙,陷入沉思,因为他好长时间没有动静。

回想所有这些事情,联想到刚刚发现的事实,他把我的办公室当作了自己的住处、自己的家,当然还有他病态的郁郁寡欢;回想所有这些事情,我心里悄然产生一种谨慎的感觉。我起初的感觉是纯粹的哀伤和最真挚的怜悯,但随着巴特比的凄凉在我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我的哀伤变成了恐惧,我的怜悯变成了厌恶。一个非常真实而可怕的事实是,想到或看到悲惨的事情,达到一定的程度,我们会产生深切的悲悯,而在有些情况下,超过这个限度,反而不会产生这样的感情。有人认为,这统统来自于人性与生俱来的自私,这种说法不对。这分明是因为那悲惨的人的肌体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我们无可奈何。对一个感性的人来说,怜悯往往就是痛苦。当最终意识到这样的怜悯无济于事的时候,常识就会让灵魂摈弃这怜悯。那天早晨我看到的使我相信,抄写员是与生俱来的、无药可治的心理失调。我可以伸出援手救治他的身体,但是,他的身体没有病痛;他痛苦的是灵魂,而对他的灵魂,我鞭长莫及。

那天早晨,我没有按原计划去三一教堂。我看到的事使我暂时失去了去教堂的心情。在回家的路上,我在想该拿巴特比怎么办。最后,我打定主意——明天早上,我要问他几个温和的问题,涉及他的经历之类的问题,如果他拒绝坦白地、无所保留地回答这些问题(我想他是不愿意回答的),我就给他一张二十美元的钞票,就算是我欠他的,告诉他我不再需要他的服务;如果他用得着我的帮助,我会乐意为之,特别是如果他想回老家,不管什么地方,我都愿意支付路费;还有,如果到家后无论什么时候觉得需要我的帮助,只要给我写信,我一定答复。

第二天早上到了。

“巴特比。”我温和地隔着屏风朝他说。

没有回答。

“巴特比,”我说道,口气更加温和,“到这里来一下。我不会叫你做任何你不愿意的事情——只是想和你说说话。”

这时,他悄无声息地出现了。

“巴特比,告诉我你是哪里出生的,好吗?”

“我不愿意。”

“讲讲你自己的事,好吗?”

“我不愿意。”

“你拒绝和我讲话的理由是什么呢?我觉得自己对你很友好啊。”

我说话时他没有看我,而是盯着西塞罗石膏像,当时我坐着,那尊石膏像就在我背后,高出我头顶六英寸。

“你做何回答,巴特比?”等了许久之后,我又问道,他的表情依然一动不动,只见薄薄的、苍白的嘴唇难以察觉地微微颤动。

“目前我不愿回答。”他说,回到了他隐居的地方。

我承认自己相当软弱,但他这次的态度激怒了我。他的态度不仅有一种轻蔑,而且他的缄默分明是不知好歹,要知道我对他是那么关照,那么宽宏大量。

我又一次坐下来深思该怎么办。虽然进办公室的时候我对他的行为很恼火,还决定解雇他,然而,我很奇怪地觉得有某种超自然的东西在冲击着我的心,阻止我采取措施,还责备我,说我要是胆敢对这个最孤苦的人哪怕说一句不敬的话,我就是个坏蛋。最后,我亲切地把自己的椅子拉到屏风背后,坐下说道:“巴特比,别再把说出自己的经历这种事情放在心上了,不过,让我以朋友的身份恳求你,以后尽量遵守办公室的惯例。请现在答应我,你明天或者后天愿意参加校对文件;请现在答应从一两天后开始你要讲点道理——请你答应我,巴特比。”

“目前我不愿意讲点道理。”这就是他温和而有气无力的回答。

就在这时,推拉门开了,钳子走了过来。似乎因为特别严重的消化不良而彻夜未眠。他听到了巴特比最后这几个字。

“不愿意,是吗?”钳子咬牙切齿地说,“我倒是愿意,要是换了我,先生,”他这是在对我说,“我倒是愿意,我倒是愿意亲近亲近他,这头犟驴!请告诉我,先生,他这回不愿意做啥?”

巴特比一个指头也没动。

“钳子先生,”我说,“我倒是愿意你走开一会儿。”

近来,即使在不完全合适的场合,我都会不由自主地使用“愿意”这个词儿了。我不寒而栗地感到,和这个抄写员的交往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心理。难道这还不足以产生更进一步的、更反常的后果吗?这种担忧促使我要断然采取措施。

钳子酸溜溜、闷闷不乐地走开了,这时火鸡恭敬而殷勤地走过来。

“先生明察,”他说,“昨天我还在这里想着巴特比呢,我觉得,要是他愿意每天喝一夸脱苹果酒,这对他的毛病很有效,还可以使他参加校对他自己抄的文件呢。”

“看来你也用惯那个词儿了。”我说,有些激动。

“先生明察,哪个词儿啊?”火鸡问道,恭恭敬敬地塞进屏风后那点狭小的空间,弄得我挤了一下那个抄写员,“哪个词儿啊,先生?”

“我愿意一个人待在这里。”巴特比说,似乎因为自己的隐私受到侵犯而生气了。

“就是这个词儿,火鸡,”我说,“就是它。”

“哦,愿意?哦,是的——奇怪的词儿。我自己从来不用。但是先生,我想说,如果他愿意——”

“火鸡,”我打断他的话,“请你离开。”

“哦,当然,先生,如果您愿意。”

他推开推拉门准备离开的时候,坐在自己写字桌前的钳子看到了我,问我是愿意他把一份文件抄在蓝色纸上还是白色纸上。他丝毫没有故意强调“愿意”这个词儿。显然,这个词儿是自动地从他的舌头上滚出来的。我心想,我非把那个疯子赶走不可了,即使说他还没有改变我和我的雇员的脑子,他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我们的舌头了。但是,我还是觉得谨慎为好,不宜马上就宣布解雇。

第二天,我注意到巴特比什么也不干,就站在窗前,面对那堵死墙沉思着。问他为什么不抄写,他说自己已决定再也不抄写了。

“为什么,怎么回事?”我叫道,“再也不抄写了?”

“再也不。”

“什么理由呢?”

“你自己还没看出理由吗?”他无动于衷地答道。

我定睛看着他,发现他的眼神木然呆滞。我立刻想到,来这里以后的头几个星期,他一直待在这昏暗的窗前,以闻所未闻的勤奋抄抄写写,这可能暂时损害了他的视力。

我感动了。我对他说了些安慰的话。我暗示说,他停工几天,不做抄写工作,这当然很明智;我还鼓励他趁此机会去户外做点有益身体的锻炼。然而,他没有这样做。几天以后,别的雇员都不在,我又急着要寄几份邮件,我想,巴特比既然没别的事情做,肯定比平时好说话些,会把这些信送到邮局去。但是,他还是断然拒绝。结果,没办法,我自己去了。

几天又过去了。巴特比的眼睛好些没有,我不知道。从表面看,我觉得有好转。而我问他是否如此,他不作回答。无论如何,他就是不抄写。最后,在我的追问下,他告诉我,他永远也不抄写了。

“什么!”我叫道,“我以为你的眼睛完全好了——比以前还好——你还是不抄写吗?”

“我再也不抄写了。”他答完便溜开了。

跟往常一样,他成了我事务所的摆设。更有甚者,他比从前更变本加厉了。我该怎么办?办公室的活儿他什么也不干,他凭什么留在这里呢?显然,他不仅像项链一样无用,而且是难以承受的负担,简直是掉在脖子上的磨盘石。然而,我还是为他遗憾。如果我说我为他担忧,我说的差不多是真话。如果他说出哪怕是一个亲戚或朋友的名字,我会马上写信,要求他们把这可怜虫带到某个方便的安身之地去。但他孤身一人,在世界上孑然一身,就像大西洋中央的一条沉船。最后,不管怎么说还是生意要紧。我尽可能得体地告诉巴特比,六天之内他必须无条件地离开办公室。我告诫他,在此期间,他得想法找别的住处。只要他采取搬走的第一个步骤,我也会提供协助。“你离开的时候,巴特比,”我告诉他,“我保证你不会空手离开。从现在算起六天内,记住。”

最后的期限到了,我悄悄朝屏风后看了看——嗨!巴特比还在那里。

我把大衣扣好,稳住了身体,慢慢朝他走去,碰了碰他的肩膀说:“时间到了,你必须离开这个地方。我为你遗憾。这是钱,但是你必须得走。”

“我不愿意。”他答道,依然背对着我。

“你必须。”

他默不作声。

我对此人的诚实向来是深信不疑的。他常常把我不经意掉在地上的六便士和一先令的硬币交还给我,要知道我对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一向是很粗心的。所以,以下这件事就很正常了。

“巴特比,”我说,“我欠你十二元工钱,这是三十二元,多出的二十元是我送你的。——拿去好吗?”我把钞票递给他。

他一动不动。

“那我就放这儿了。”我把钱放在桌上,压在镇纸下。然后,我拿起帽子和手杖,走到门口时,我转头平静地说:“巴特比,把你的东西从办公室搬走后,请锁上门——因为大家都下班走了,只有你在——还要拜托你把钥匙放在擦脚垫下面,这样我明天才拿得到。到了新住处后,要是需要我帮助,别忘了写信告诉我。再见了,巴特比,后会有期。”

但是他没有回答一个字,就像废弃的寺庙的最后一根石柱一样,他无言地、孤零零地站在空荡荡的屋子中间。

我一路沉思着走回家里,我的虚荣心战胜了同情心。我以如此高明的手法摆脱了巴特比,我禁不住自鸣得意。我说这手法高明,任何客观公正的人也肯定有同感。整个过程的美妙之处就在于其绝对的不动声色。没有粗暴的恃强凌弱,没有丝毫的虚张声势,没有暴躁的恐吓威胁,没有气急败坏地在屋里走来走去,也没有喝令巴特比收拾起他那要饭的行头快点滚蛋。我没有这样做。没有高声呵斥巴特比离开——这是低层次天才的手段——我首先设定了他必须离开的理由,在此设定的基础上构筑了我的说辞。我越思考这个过程,就越为此而陶醉。然而,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似乎虚荣给睡得烟消云散了。一个人最冷静、最智慧的时刻就在早晨醒来之时。我的手段看似睿智——可只是理论上如此。如何用实践来证明——这才是问题所在。假定巴特比会离开,这的确是个美妙的想法;但是,说到底,这只是我的假设,不是巴特比的假设。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我是否假定他得离开我,而在于他到底是否愿意走。他才不管什么假设,得看他是否愿意。

早饭后,我朝城里走去,一路上思考着正反两方面的可能性。一时间,我觉得我的计划将以惨败告终,巴特比会照常活生生地待在我的办公室;转念一想,又觉得我一定会发现他的座椅空空如也。我就这样翻来覆去地想来想去。在百老汇和运河街的拐角处,我看见一群人激动地站在那里,正聊得热火朝天。

“我打赌他不会。”只听一个声音说道。

“不会走?——好!”我说,“把你的赌注拿出来。”

我下意识地把手伸进口袋去取自己的赌注,这时我想起来当天是选举日,我听到的话是有关某位市长候选人的成败,而和巴特比的事情无关。在我的心境里,我竟然以为整个百老汇都和我一样激动,都在跟我争论同样的问题。我走了过去,很庆幸街上的喧闹盖住了我一时的走神。

按照我的打算,我比平时早了一点儿来到办公室门口。我驻足听了一下,一切静静的。他一定是走了,门锁着。哈,我的计划终于奏效了,他绝对消失了。然而,我的喜悦心情也夹着几分忧伤,我差不多要为自己的辉煌胜利而遗憾了。我伸手到擦脚垫下去摸索巴特比留下的钥匙,这时,我的膝盖不巧碰到了门上的一块嵌板,发出类似敲门的声音,随即,从门内传来应答的声音——“还不行,我正忙着。”

是巴特比。

我惊呆了。一时间,我呆若木鸡,就像很久以前弗吉尼亚那个给雷劈死的人一样,当时是夏天万里无云的午后,他嘴里叼着烟斗,给雷劈死在自家温暖的窗口,他就那样靠着打开的窗口,直到有人碰了碰他,他才倒下。

“还没走啊!”我终于嘀咕了一声。但是,在这不可思议的抄写员莫名其妙的威势面前,我又一次屈服了。尽管我很恼怒,却没法摆脱这种威势。我慢慢走下楼梯,走上大街,一边围着街区转着,一边思考下一步如何应对这闻所未闻的困局。把他硬生生推出去,这我做不到;大骂一通把他赶走,这也不是个办法;叫警察来,这法子让人不舒服;然而,任他这个不死不活的人安享打败我的胜利,我也接受不了。怎么办呢?要是什么也做不了,这件事还会走到何种地步呢?对了,以前我既然可以向前看估计巴特比会走,现在我也可以向后看假定他已经走了。凭着这堂而皇之的假定,我可以快步走进办公室,装作根本看不见巴特比,径直朝他走去,当他是空气一样。这种手段可能会产生特别奇妙的、致命一击的效果。如果按此假定行事,巴特比不大可能承受得了。但转念一想,又觉得这个计划成功的可能相当不靠谱。我决定还是再次与他理论一番。

我表情沉静而严肃地走进办公室。“巴特比,”我对他说,“我极其不满意。我很痛苦,巴特比。我高估了你。我原以为你有君子风度,遇到任何棘手的问题,只要稍加暗示就足够了——总而言之,这是我的假设。然而,看来我是看错了。”指着前一天傍晚我留下的钱,我又不动声色地问,“这钱你为什么连碰都不碰呢?”

他没有回答。

“你到底要不要离开我?”我走到他身边,突然厉声问道。

“我不愿意离开你。”他答道,轻轻地强调了那个不字。

“你究竟有什么理由留在这里?你付租金了吗?你为我交税了吗?这房子是你的吗?”

他没有回答。

“你可以继续抄写工作了吗?你的眼睛恢复了吗?你今天上午可以为我抄写一份短短的文件吗?你能帮忙校对几行字吗?你能移步去一趟邮局吗?一句话,你能做一点点事情,使你拒绝离开这座房子的理由不那么苍白吗?”

他默默地退回到他的隐居地。

此时,我既激动又愤怒,所以,觉得还是应该审慎为好,克制自己不要进一步激化矛盾。这里只有我和巴特比。我回想起倒霉的亚当斯以及更加倒霉的柯尔特的惨剧[13],当时也是就他们俩独自待在柯尔特的办公室。我回想到,当时可怜的柯尔特给亚当斯激怒了,于是鲁莽地任由自己的脾气膨胀到盛怒的程度,最后不自觉地干出了那件要命的事——对这件事到底有多后悔,恐怕只有他自己最清楚了。每当我思考这件事的时候,我常常想,如果当时争执发生在大街上,而不是在私人的房子里,事情的结局可能就不是那个样子了。当时的情景是,那是一座被温情的家具搞得俗里俗气的楼房里,两人独自待在空荡荡的办公室内,又是在楼上——那是一间没有铺地毯的办公室,一定是积满灰尘,一副凄凉的样子——当时的情景肯定就是这个样子,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这样的情景把可怜的柯尔特逼到了绝望的境地。

但是,正当心里跳出了愤怒这个老魔鬼,企图诱使我对巴特比采取行动时,我揪住了魔鬼,把他扔了出去。我是如何做到的呢?啊哈!不过就是回忆起那神圣的戒律:“我赐给你们新的律条,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是啊,就是这戒律挽救了我。除却更高深的含义,仁爱往往就作为一条大智慧和谨慎的原则而起作用——这是仁爱之人的保障。人们犯谋杀之罪,或为嫉妒,或为愤怒,或为仇恨,或为自私,或为思想上的傲慢,但我从未听说有人因为宅心仁厚之故而犯谋杀这种大罪。那么,在没有更合理的动机的情况下,纯粹的自我利益可以促使所有的人仁慈而慷慨,尤其是对于脾气暴躁的人。总而言之,在当时,我以仁爱之心仔细分析抄写员的行为,以此尽力压制对他的愤怒。可怜的人啊,可怜的人啊!我想,他并没有恶意;再说,他经历过艰难困苦,理应得到宽容。

我立即投入工作,以此来宽慰我沮丧的心情。我尽力想象,在上午,在巴特比心情好的时候,他会主动从他隐居的角落走出来,朝门口的方向坚定不移地走去。但是,他没有。中午十二点半了,火鸡脸上开始灼热发光,打翻墨水瓶,照常吵吵嚷嚷;钳子消停了,变得安安静静、彬彬有礼;小姜饼嘎吱嘎吱地啃着中午的苹果;巴特比依然站在窗前,面对那道死墙,陷入沉思。难道这就是现实?难道我应该接受?那天下午,我没有对他说一个字就离开了办公室。

几天过去了,这几天闲暇的时候,我翻了翻《爱德华兹论意志》和《普莱斯利论必然性》。以当时的心境,看这些书有益身心。慢慢地,我开始相信,抄写员带给我的这些麻烦完全是命中注定的,巴特比是无所不知的上帝为了某种神秘的目的安插到我身边,而这样的目的是我等凡人所无法理解的。唉,巴特比,就待在那屏风后吧,我想,我再也不折磨你了;你就像那些旧椅子一样无害,那样安安静静;你来之后,我才知道自己如此浅薄。现在我知道了,我感觉到了,我深刻了解到了命中注定的生活目的。我知足了。别人也许有更高的追求,而我在这个世界上的使命,巴特比,就是给你提供一间办公室,你爱待多久就待多久吧。

如果不是来我办公室造访的同行朋友多嘴多舌,无端地对我说的那些毫无同情心的话,我相信,这种智慧而平静的心境本来会一直保持下去。然而往往很无奈的是,有心胸狭隘的人在你身边饶舌,哪怕是最慷慨的人那最坚定的决心最终也会消磨殆尽的。然而,回想当时的情况,来我办公室的人,看到格格不入的巴特比那古怪的画面,感到吃惊,忍不住说几句有关巴特比的怪话,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有时,我不在的时候来我办公室谈业务的律师,看到那个抄写员,自然会仔细向他打听我的去向;巴特比对他的闲聊充耳不闻,仍然一动不动地站立在屋子的中间。于是,静静地观察他一会儿之后,律师只好离开,一无所获。

还有,证言录取会正在进行的时候,屋子里坐满了律师和证人,一切都进行得很快;如果在场的一位法律人士(律师)忙得不可开交,看见巴特比无所事事,就会请他去一趟他的(那位法律人士的)办公室取些文件。这时,巴特比会平静地拒绝,继续闲着。这时,那位律师便会瞪大了眼睛朝我看看。我又能说什么呢?最后,我终于知道了,在我的职业熟人圈中,大家都在悄悄传来传去,说我在办公室里收留了一个怪物。这让我很是烦恼。每当我想到他有可能寿命很长,继续占领我的办公室,无视我的权威,让我的客人难堪,伤害我的职业声誉,给我的办公室蒙上阴影,就靠他自己那点积蓄一直活下去(他肯定每天只花五分钱),最后我死了他还活着,于是便以一直住在办公室的名义夺去我的办公室。所有这些不祥的预感没完没了地涌上心头,而我的朋友们又不断地在我耳边无情地议论我办公室这个幽灵,到最后我心里产生了巨大的变化。我决定要尽最大的努力一劳永逸地摆脱这个不堪忍受的梦魇。

然而,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采取进一步更严厉的行动之前,我最初只是向巴特比指出要他永远离开的理由。我以平静而严肃的口吻向他建议,希望他认真而深入(全面)地考虑这个问题。但是,经过三天的思考,他通知我说,他依然坚持原来的决定。简言之,他仍然愿意住在我这里。

我怎么办?我心里想,毅然扣上了外套的所有纽扣。我怎么办?我该怎么做?凭我的良心,我到底应该如何处置这个人,这个鬼?我必须摆脱他,他必须走。但是该怎样做呢?你不能把他推出去呀,这个可怜、苍白、软弱的人——你总不能把这样一个无助的人推出门外吧?你总不能如此残忍,如此不顾体面吧?不行,我不愿意,我做不到。我宁可让他住在这里,一直到死,然后把他的尸骨砌在墙里。你还能怎么做?好言相劝,他不为所动;拿钱买他,他把钱原封不动地留在桌上的镇纸下。说到底,他显然就是跟定你了。

看来,非采取严厉的、不寻常的措施了。什么!你肯定不是想叫警察来,揪住他的衣领,把这个无辜的可怜虫扔进大牢吧?你凭什么这样做呢?——他是流浪汉吗?什么!他拒绝离开,难道就是流浪汉,就是四处漂泊的人吗?正是因为他不愿流浪,你才企图把他当成流浪汉。这太荒唐了。他没有可靠的谋生手段,我终于找到留下他的理由了。我又错了,毋庸置疑,他自己养活自己,这是无可辩驳的证据,任何人都可以证明他具有谋生的手段。还是不要这样想来想去吧。既然他不愿离开我,那我就必须离开他。我要换个办公室;我要搬个地方;我要敬告他,如果发现他出现在我的新地方,我就要以闯入之罪名控告他。

按照这个计划,第二天,我通知他:“我觉得办公室离市政厅太远,空气也不好。总之,我打算下周搬办公室,也不再需要劳驾你了。现在我给你说这些,是让你另找地方。”

他没有回答,我也没再说话。

到了预定那天,我请了车和搬运工来到我的办公室,因为家具不多,东西几个小时就搬好了。这期间,抄写员还是站在屏风后面,按我的吩咐,这屏风最后才搬。屏风撤了,像巨大的对开书一样折叠起来,这一来,他一动不动地站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我站在门口看了他一下,此时此刻,内心有某种东西在责备我。

我又走了进去,手插在衣兜里,心却提在嗓子眼儿里。

“再见了,巴特比。我走了——再见,上帝保佑你。这个你拿着。”我往他手里塞了点东西,但东西掉在地上,然后——说来也怪——我一直想赶走这个人,分手时又难分难舍。

在新的地方安顿下来后,有一两天,我一直把门锁上,一听到走廊上有脚步声就心惊肉跳,仔细听清来人是谁后才掏钥匙。但是,我多虑了,巴特比没来找我。

我以为一切都解决了,不料一个神色慌张的陌生人找到了我,问我是否最近在华尔街X号住过。

不祥的预感纷纷涌上心头,我说是的。

“那么先生,”来人是个律师,他说,“你留了一个人在那里,你要对此负责。他拒绝任何抄写工作,他拒绝做任何事,他说他不愿意,他拒绝离开办公室。”

“对不起,先生,”我说,虽然故作镇静,但心惊肉跳,“不过,说真的,你要我负责的那个人和我没关系——他和我非亲非故,也不是我的学徒。”

“那麻烦你告诉我,他是谁?”

“我确实无法告诉你。我对他一无所知。以前我雇他做我的抄写员,但他有一段时间没给我办事了。”

“那就让我来处置他吧。——早安,先生。”

几天过去了,我没有听到任何消息。虽然我常常有一种悲悯的冲动,想去那里看看可怜的巴特比,但一种说不清的紧张又打消了我的念头。

又一个礼拜过去了,没有听到他的消息,到这时我想,他的事终于了结了。但就在第二天,我发现好几个非常激动的人守在我的门口。

“就是他——他来了。”最前头那个人喊道,我认出他就是以前单独来找过我的律师。

“你必须把他带走,先生,马上,”一个魁梧的人一边向我走来一边高喊道,我知道他是华尔街X号的房东,“这些先生是我的租户,他们再也受不了了。B先生——”他指着那位律师,“把那人赶出了办公室,他现在在整个大楼里游来荡去,白天坐在楼梯的扶手上,晚上就睡在大门口。每个人都很烦,租户纷纷退租,人们担心会发生骚乱。你得采取行动,不得拖延。”

这连珠炮似的责问吓得我惊慌失措,连连后退,巴不得把自己锁在办公室里。我徒劳地解释说我和他们一样,和巴特比没关系。一点儿用也没有。——他们知道,我是最后一个和他打过交道的人,他们坚持要把这烂账算在我头上。由于担心在报纸上曝光(在场的有个人暗暗威胁过),我仔细地掂量了一番,最后说,如果那位律师让我(在他的办公室)私下和巴特比谈一谈,当天下午我会尽最大的努力为他们解除那个大麻烦。

上了楼,回到那个让我头疼的地方,巴特比安安静静地坐在楼梯平台的扶手上。

“你在这里做什么啊,巴特比?”我问。

“坐在扶手上。”他温顺地答道。

我示意他进律师的办公室,他跟我去了。

“巴特比,”我说,“你从办公室辞退了之后,还坚持待在大门口不走,你给我造成了大麻烦,你知道吗?”

没有回答。

“现在别无选择。要么你自己选,要么别人迫使你选。你愿意做点什么事呢?你还愿意为别人做抄写工作吗?”

“不,我不愿意做任何改变。”

“你愿意在干杂店做店员吗?”

“那地方太拘束了。不行,我不要当店员;不过,我不是个挑剔的人。”

“太拘束了,”我叫道,“那你为什么一直把自己封闭起来呢?”

“我不愿意当店员。”他又说了一遍,看样子想马上结束这件小事。

“去酒吧当招待如何?那活儿不伤眼睛。“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那活儿;不过,我说过了,我不是个挑剔的人。”

他异乎寻常地话多了些,为此我大受鼓舞。我继续发动进攻。

“那么,全国各地走走,替商人们收收账,你愿意吗?这对你的健康也好。”

“不行,我愿意干点别的。”

“那么,到欧洲去当陪伴,和年轻绅士聊天解闷——这适合你吗?”

“一点儿不适合。我觉得那种事情不稳定。我好静。不过我这人不挑剔。”

“那就好你的静吧。”我大喊道,完全没了耐心,和他打了这么久交道,虽然恼怒不堪,但这还是我第一次大发脾气,“如果你晚上之前不离开这座大楼,我就要——一定要,我,我,我就自己离开这座大楼!”最后这句话实在荒唐,因为我实在不知要用什么样的威胁才能吓住他,使这个软硬不吃的家伙听话。进一步的努力是没指望了,我拔腿离开了他,这时,我突然想到最后一招——这一招我以前也不是完全没想过的。

“巴特比,”在这种令人恼火的情况下,我以尽可能最温和的语气对他说,“你跟我回家——不是我的办公室——就住在那里,等我们有空时再来考虑对你方便的安排,好不好?走吧,我们现在就走,马上。”

“不行。目前我不愿意做任何改变。”

我什么也没有回答,而是拔腿就跑,起步之突然,速度之快,成功地躲开了路上所有的人。我冲出大楼,沿华尔街朝百老汇大街跑去,跳上第一辆公共马车,很快就甩掉了追赶的人们。一旦镇静下来,我清楚地觉得,能做的,我都做了,无论是房东和他的租户们要求我做的,还是凭我自己为巴特比着想、保护他、使他免于粗暴迫害的愿望和责任心,我都仁至义尽了。现在,我要尽力放松下来,不再烦恼;虽然事情做得不尽如人意,但我做这些事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由于我非常害怕那怒火冲天的房东和他那些怒不可遏的租户又找到我,我把业务交给钳子,驾上我的四轮马车,在城边和郊外转来转去;远至泽西城、霍博肯,甚至逃到了曼哈顿维尔和阿斯托里亚。实际上,那几天我几乎就住在马车上。

我又回到办公室,天哪,桌上放着房东的一张纸条。我双手颤抖着打开便条。房东通知我,他已报了警,把巴特比作为流浪汉关进了纽约市托姆斯监狱。还有,鉴于我比其他人都更了解他,所以房东希望我去一趟那个地方,把事情说说清楚。得知这些消息我心情颇为矛盾。起先,我很愤怒,最后又差不多认可了他的做法。房东精力充沛、办事果断,他采取了我做不了决断的措施;在那样的情况下,虽然是下策,似乎也是唯一的措施。

我事后得知,警察告知那可怜的抄写员必须带他去托姆斯监狱的时候,他一点儿也没有反抗,默默顺从了,照旧那副文弱、木讷的样子。

有些好心的、好奇的路人也跟着去了,前头是一个警察挽着巴特比的胳膊,队伍穿过正午时分喧闹、炎热而欢乐的大街。

收到便条的当天我就去了托姆斯监狱,确切地说是市法院。找到了当事的警官,我讲了我造访的目的,得知我说的那个人确实关在里面。然后,我向该警官保证巴特比虽然有难以解释的怪癖,但他是个绝对诚实的人,而且很值得同情。我把我所知道的都讲了,最后我建议监禁他的环境尽可能宽松些,直到找到更温和的安置他的办法——其实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好办法。不管怎么说,如果实在找不到别的办法,那么救济院就必须收留他。然后我请求见他一面。

由于巴特比受到的指控很轻微,而且他的表现很安静无害,所以他们允许他在监狱里自由走动,特别是在那块围起来的、有草坪的院子里。我在那里见到了他,他孤零零地站在静悄悄的院子里,脸朝高墙,而在院子四周牢房窗子上一道道狭缝后面,我觉得一双双杀人犯和盗贼的眼睛在窥视着他。

“巴特比!”

“我认识你,”他说,没有转过身来,“我对你无话可说。”

“不是我把你送到这里来的,巴特比,”我说,听到他怀疑的语气,我很痛心,“对你来说,这也不算是个太坏的地方。待在这里也不是什么可耻的事。你瞧,这里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糟糕。这不,有天空,也有青草。”

“我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他答道,然后就再也不说话了,我只好走了。

我回到走廊时,一个系着围裙、膀粗腰圆、一身肥肉的人和我搭讪,他大拇指往肩后一戳对我说道:“那是你朋友?”

“是的。”

“他想要饿死?如果他想,就让他吃监狱的伙食好了,就这么简单。”

“你是谁?”我问,这样一个地方碰到这个说话这么随便的人,我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我是办伙食的。有些先生们在这里有朋友,会雇我给他们弄些好吃的。”

“是这样吗?”我问看守。

他说是的。

我塞了几个银币在送饭的(他们都这样叫他)手里。“那好吧,”我说,“请你特别关照我这位朋友,给他弄你搞得到的最好的饭菜。你还要尽可能对他礼貌。”

“介绍我认识一下这位朋友,好吗?”送饭的说道,他看着我,那表情似乎要表明他急不可耐地要利用这机会表现自己的教养。

心想这对抄写员有好处,我便同意了;问了送饭的人的姓名后,领他走到巴特比身边。

“巴特比,这是一位朋友。你会发现他很有用的。”

“是仆人,先生,是仆人,”送饭的人说道,系着围裙的身子低低地躬下去,行了个礼,“希望您发现这地方不错,先生——地方宽宽敞敞——屋子里凉凉爽爽,先生——希望您在这里住上一阵子——尽量过得舒舒服服。今天午饭您想用什么?”

“我今天不愿意吃饭,”巴特比说,转过头去,“吃饭对我无益,我不习惯吃饭。”说完之后,慢慢走到院子的另一头,一动不动地面对高墙。

“怎么会这样?”送饭的人一脸震惊地瞪着我,“他很怪,是不是啊?”

“我觉得他有点儿错乱。”我悲伤地说。

“错乱?是精神错乱吗?唉,照我看呐,我觉得您这个朋友是在装绅士派头;这种人老是秀秀气气、彬彬有礼的样子,他们这是在装绅士派头。我没法儿不同情他们——没法儿不啊,先生。您知道门罗·爱德华兹[14]的事吗?”他眉飞色舞地说。停顿片刻之后,他怜惜地把手放在我的肩上,叹了口气说:“他得了痨病死在辛辛监狱啊。这么说你不认识门罗啊?”

“不认识,我从来不和骗子打交道。不过,我不能在此久留。照看好那边那位朋友。你不会吃亏的。我还会找你。”

几天以后,我再次获准去托姆斯探监,穿过走廊去找巴特比,但是没有找到他。

“刚才我还看见他从牢房里走出来,”看守说,“他大概去院子溜达去了。”

于是我朝那里走去。

“您在找那个不说话的人吧?”另一个路过的看守问我,“他躺在那边——在院子那边睡着了。我看他躺下还不到二十分钟吧。”

院子里一片沉寂。一般犯人是不能来这儿的。四周的高墙,厚得惊人,把任何声音都挡在外面。埃及建筑那种厚重阴森地压在我心头。但我脚下却长出柔嫩、自由的青草。在不朽的金字塔的中心,鸟儿丢下的草籽,似乎凭着某种神奇的魔力,从石缝中探出头来。

我看着巴特比,他蜷缩在墙根下,姿态很奇怪,膝盖向上蜷曲,侧着身子,头抵着冰冷的石头。没有一丝声音。我停下脚步,又走到他身边,俯下身,看见他迷茫的眼睛睁开着,要不他像是沉沉地睡着了。有种东西促使我摸一下他。我摸了摸他的手,一阵寒战流进我的胳膊,穿过背脊传到脚下。

此时,送饭人那张圆脸伸到我的面前:“他的午饭准备好了。他今天还是不吃吗?难道他不吃饭也能活着?”

“不吃饭也活着。”我说,闭上双眼。

“啊!——他睡着了,是不是?”

“国王和律师也一样的。”我低语道。

巴特比的历史,似乎没有必要继续讲下去了。读者自会想象得到可怜的巴特比的葬礼有多么简陋。在我告别读者之前,我想说,如果这篇小小的故事引起了读者足够的兴趣、产生了好奇心、想知道巴特比是谁、在鄙人认识他之前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我只能回答,尽管我同样好奇,但我的好奇心也完全没有得到满足。

然而,此时我不知道是否应该透露一点点传闻,那是在抄写员去世几个月之后我听说的。我不能肯定这传闻的根据,也不能断定该传闻有几分属实。这份语焉不详的传闻尽管很惨,但对我来说多多少少还有一点儿说不清楚的启发意义,对其他人也可能有同样的意义,所以我愿意简单地提一下。

该传闻是这样的:巴特比在华盛顿死信办公室当过小职员,后来突然因人事调整而去职。我想到这个传闻的时候,我不能够充分表达我的心被攥住的那种感觉。死信!难道听起来不像死人吗?

想想吧,一个生来就不幸、脆弱绝望的人,没完没了地处理死信,分拣死信以待焚烧,还有什么职业更能激化这种绝望的感觉呢?

一车一车的死信每年焚烧一次。从折叠的信纸中,那位苍白的职员有时会捡到一枚戒指——本来该戴这枚戒指的手指此时也许已经在坟墓中腐朽;有时是救急的银行支票——要救的人此时不吃饭也不饥饿;有时是一份赦免书,而被赦免之人此时已经绝望地死去;有时是一份希望,而此时那收件人已经死于绝望;有时是解人于燃眉之急的好消息,而此时收件人已死于求助无门的困苦。这些信件本来是生命的信使,却奔向死亡。

唉,巴特比!唉,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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