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的特种兵生涯让她在第一时间听出来这脚步声属于人类,而且是两个人,是从山上往下走。
沙螓婉当机立断,收了刀后蹿起来,三两下就爬上了身后的大树,然后屏息静待。
不一会儿,果然看到不远处开始树摇草晃,有人在很费劲地往前行,紧接着交谈声传来。
“这么说你的手还是老样子?”
“嗯。”
“姜神医也没办法?”
“嗯。”
“唉,陈年旧伤,治起来是挺麻烦的。你别灰心,神医也说了,你的手还有知觉,说明还有治愈的可能。”
“嗯。”
“对了,这次拿过来的东西够用吗?我娘还念叨着想让你去我家小住一段呢。”
“……让姨祖担心了。我还是先不去了,等过年的时候从德王府光明正大去拜访姨祖吧,王妃一直在找我。”
“也是,我听我爹说德王爷最近正张罗着请旨立世子呢,王妃怕你突然出来搅局也是可能的。”
“嗯。”
随着声音越来越近,沙螓婉清楚地看到两个年岁相仿的少年一前一后走了出来,领路的那位穿着一身粗麻做成的猎服,身姿挺拔,面无表情,一边漫不经心的回应着身后人絮絮叨叨的问话,一边目光锐利地扫视周围,手中握着一把弯刀,脚踝处缠绑着沙袋,动作敏捷轻盈,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
沙螓婉眼瞅着他有些面熟。
而他身后走出来的少年却是另一番光景,穿着劲装,布料是细腻舒服的棉麻质地,做工跟裁剪都能看出来是精心制作的,同样动作敏捷,脸不红气不喘,被不小心绊了一下,只微微晃动就立马站稳了,看来底盘很稳。
沙螓婉在看到第二个少年时,双眼就眯了眯。让她惊讶的不是他富贵的装束,而是那张脸。
当初第一次见秦一经,被他一把掀开刘海的时候,这个少年当时就坐在秦一经身后,后来沙螓婉跟秦一经交好出游时,这个少年陪同了几次,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
沙螓婉本来以为秦一经回去肯定会带上他带来的客人,没想到他居然没走。
前边领路的少年沙螓婉看着有些面熟,应该是庄子里的人。可听着二人的谈话,这第一个少年的身份可能不简单。
沙螓婉屏息着目送二人离开,等了很久,直到耳边什么都听不到了,这才敏捷的顺着树干滑下来。
耽搁了这么一会儿,沙螓婉更饿了,她低头寻找先前看到的一串动物脚印,决定先猎点猎物吃。
沙螓婉顺着脚印走到一片稍微开阔一点的空地,匍匐下来等了一会儿,果然看到一只灰兔子蹦跳着从地底下探出脑袋来。
兔子通身灰色,长得膘肥体壮,沙螓婉咽了咽口水,待兔子靠近,猛地窜出来往前一扑,——
……
看着蹦蹦跳跳远去的灰兔子,沙螓婉揉着磕到的膝盖,拍了拍衣服上的土,叹了口气。她忘了自己弱鸡一样的体能和身体控制力。
空间里倒是有一把猎枪,但是这不是一座空山,刚刚才遇到人,保不齐枪声会吓到别人,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沙螓婉揉揉眉心,站起来左右看看,找到兔子窝洞口,点燃一根枯枝塞进去,然后又塞一把枯叶,闷出浓烟来。她一边扇着风,一边站起来四下张望。
哦,很好,仅仅目力所及处,她就数出了七股烟,还不算被树木遮挡的其他地方。
这要堵洞堵到什么时候?
沙螓婉虽然野外行军经验丰富,但是打猎可是大姑娘上轿,真真头一回。
总觉得好像把打猎想得太简单了。
没办法,只能用冷兵器试试。
沙螓婉从空间中拿出一柄弩箭,入手有些沉,毕竟这东西是给大人用的,不过她试了两箭,手上的平衡感倒是不难把握,用着还算趁手。
剩下的就是寻找猎物了。
沙螓婉找了棵树爬上去,然后静静等了片刻,一只狐狸出现在了视野里。
狐狸毛色有些杂,灰白交加,个头也不大,看起来刚成年,此刻缓缓地走到溪边喝水。
沙螓婉没有动,目送着它喝完水离开。
不一会儿,溪水边又来了一只雄鹿,鹿角欣长粗壮,个头也足够高,等待良久的沙螓婉终于翘起嘴角,瞄准,扣动扳机。
只听“咻”的一声尖利的破空声,劲力十足的弩箭几乎一瞬间就射穿了雄鹿的头颅。雄鹿刚低下头还没来得及喝口水,直接轰然倒在地上,抽搐两下不动了。
沙螓婉兴奋地跳下来,收了弩箭,将军刀拿出来,然后围着雄鹿转了一圈,敲断它的后腿,腹部用竹子捅了几个洞,做成受重伤流血死亡的样子,这才拔了它头颅上的箭收起来,随手又在它脖颈处深深割了一刀。
等一切伪象做好后,沙螓婉收了工具,将死鹿放进空间里,转身朝山下走去。
快要到山径处的时候,她脚步一转,朝先前看好的一处断崖下走去。
到了地方后,沙螓婉先把死鹿扔出来,待鹿血流出一些后,她才活动了一下胳膊腿,弯腰抓着鹿角开始往山下拖。
雄鹿正值壮年,膘肥体键,差不多重达两百斤,沙螓婉试了半天,死鹿几乎纹丝未动。搬不动就留不下痕迹,留不下痕迹就解释不了鹿的来源,也就不能名正言顺得将雄鹿据为己有。
原计划宣告破产。
沙螓婉揉了揉酸疼的胳膊,想了想,直接将鹿头割了下来,然后又卸下来两只鹿腿,拿藤蔓绑好扛在肩上。
一切准备好后,她前胸挂着连着粗大鹿角的鹿头,肩上扛着血淋淋的两条鹿腿,回头看了看剩下的一大半雄鹿,心疼得撇撇嘴,转身朝山下走去。
远处高树后缓缓走出两个人影,正是沙螓婉在山上碰到的两个少年。
穿着粗麻猎服的沈熙华微微眯眼,看着瘦小的身影消失在树林里,旁边的方远和扯开嘴角笑了一下,“有意思。”
“你看清楚她刚才割鹿腿时的动作了吗?”
沈熙华“唔”了一声,回想着刚才幼小皙白的手稳稳地握着一把模样古怪的刀,干脆利落的扎进皮肉里,划拉,砍骨,丝毫不拖泥带水,双手沾满血,甚至有几滴溅到脸上,他居然面不改色,没有任何不适。
甚至看起来神情很愉悦。
方远和抱臂思忖道:“我记得他是庄子上那个天才童生,一个读书人用起刀来这样熟稔,太古怪了。你跟这个人熟吗?”
沈熙华定定地看着远处留下来的鹿,摇摇头说,“不熟,他家孤儿寡母,家境贫寒,他母亲拼了命想让他读书出人头地,他有点小聪明,不过为人迂腐孤傲,胆子也小。典型的文人习性。”
方远和这下笑了,“文人?你说的这人跟咱俩刚看到的是同一个人吗?”
沈熙华没有再说话,微微扯了一下嘴角,招呼了一声就率先抬脚往山下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