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或许是因为高中的时候养成了好的习惯,温晴的生物钟准点地可怕。尽管已经醒来,她的精神却并没有那般好,脑子沉沉的,一团浆糊,有那么一瞬间,她感觉自己失忆了。
闭着眼睛回想着昨天发生的事——她加入了篮球协会,然后遇到了慕景非,她请他吃了晚餐,他给了她联系方式,后来……
温晴绞尽脑汁,终于想起睡前发送出去的那条消息。
连忙睁开眼睛,翻身去找手机。
与慕景非的对话框里已经收到他回复的信息,很简单的一句话,只有一个字加一个标点符号的一句话。
嗯。
“景非,是你吧?你加我为好友啦?我好诧异的。难道是为了报答我请你吃饭吗?哈哈。”
她问了三个问题,他只回了一个字,简单,疏远,还带着一丝冷漠。温晴有点难过,是因为最近自己太得意忘形了,所以这是惩罚么?
但是,明明昨天的相处,他们都是那么愉快,还是说,愉快的感受只是她享有?
盯着对话框里的对话,她烦躁得将手机丢到一边,翻身下床。
温晴有晨跑的习惯,那是还小的时候跟着父亲养成的,虽然她跑步的速度算不上快,也经常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好在她的耐力足,断断续续地也将这个习惯保留了下来。
后来接触到了篮球,便对跑步多出了一丝兴趣,渐渐的,晨跑就成了早上起床后的必做项目。
然而宿舍其余的三个人可都不是喜欢跑步的人,于她们而言,与其浪费时间在操场上,还不如好好睡个美容觉。高中那段日子已经够艰苦,到了大学真的没有必要如此折磨自己。
话虽如此,但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之一,就是习惯。一旦养成,便很难改变。就像喜欢慕景非这件事,于温晴来说,这也是一时半会儿改变不了的,况且,她并不觉得这个习惯应该改掉。要她放弃喜欢他,做不到的。
温晴换洗的时候动作放得很轻,生怕打扰到她们睡觉。
天色尚早,秋天的早晨气温略低,空气中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雾气,百米之外不辨南北。
倏地,一阵微弱的风吹过,将昨夜夜深时分凝结的水汽拂来,冰冰凉凉的触感直教温晴下意识地拉紧了运动衫的拉链,看来再过一段时间,室外运动即将不适合了。
到操场的时候,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人在跑步,看上去,都是男生。
温晴也不尴尬,往前走了两步,便在橡胶跑道旁边开始做起热身运动。这是她的习惯,跑步前热热身,有助于肌肉舒展,可以防止在跑步的过程中拉伤肌肉和韧带。
一切准备就绪,她便专心跑起步。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东方渐渐露出鱼肚白,阳光从厚厚的云层穿过,唤醒了整座校园。
温晴跑完第十圈开始第十一圈的时候,操场上跑步的人已经越来越多,身后的脚步也越跟越紧。
她的速度向来偏慢,还以为是自己占道挡了后面人的路,于是她调整了方向,往旁边的跑道挪去。
哪知似乎这样的退让好像没有被接受,脚步声还是紧跟在她的身后。总不会,还有比她跑得更慢的人吧?她已经在最外圈了,无处可退了。
这样想着,她下意识地往身后瞥了一眼。顿时,惊了一跳。
竟然是慕景非跟杜成洲?!
“哈哈,可爱的晴子,早啊。”杜成洲笑得跟一朵花儿一样。
尽管眼前这个人的笑容足以令众多女生为之尖叫,但是温晴此刻完全没有兴致去欣赏陶醉。
她偷偷打量一眼旁边认真跑步没有说话的慕景非,有片刻失语。好一会儿后,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们也早,好巧哦。”
“晴子你真是够迟钝的,我和景非跟着你跑了三圈了,你竟然都没有发现。而且,你的速度,真的是越来越慢了。”杜成洲从认识温晴以来,就喜欢逗她,打趣起她来,浑然不需留情面。
温晴也不是那种被人调侃了就脸红的姑娘,但此刻有慕景非在侧,加上昨天他们之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一点点亲密,她不想破坏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于是,只好红着脸,弱弱地反驳一句:“我哪有。”
杜成洲正得意,还想再接再厉的时候,一直处于旁听状态的慕景非忽然开了口:“杜成洲,你这种跑步只能坚持两天的人,还有资格说别人,省省力气反省自己吧。”
温晴有些意外地睁大了眼睛,她没有料道慕景非会帮自己说话。
“景非……”她想要说点什么。
“好好跑步,加快速度。”他打断她的话,调整了速度,几步就将她与杜成洲抛到了身后。
受到鼓励的温晴,跟打了鸡血似的,速度蹭蹭地就快了起来,而后追着慕景非的身影跑了上去。
徒留身后一脸哀怨的杜成洲同学不满地大叫着:“哎,考虑一下我这个贵族的心情好吗?大早上的就调情,我才是需要加快速度的人好吧。”
话落,人已经向前追去。
慕景非知道温晴在身后追着,有意地放慢了速度,不至于让她跟不上。等温晴追了上来之后,一直不断地在他耳边问东问西,他突然后悔等她一起跑,他没有想到,她跑了那么久了,竟然还有如此充沛的精力对他发问。她难道不知道跑步的时候说话会增加身体负担,造成呼吸不畅么?
尽管温晴一路都在试图跟慕景非搭讪,但似乎,他看上去根本不怎么想要理她。不过没关系呀,只要能跟在他身边,这样就很满足了,她才不管他的反应是什么呢。
此刻的温晴似乎已经完全忘记就在十几分钟之前,她还在为自己在慕景非心目中的形象担心,从而不敢跟杜成洲互怼。然而此刻,殊不知,她喋喋不休的样子,真的很令慕景非头疼。
杜成洲虽然跑得很快,已经将两人甩在身后,但是一个人跑步是寂寞的,尤其当他几次三番试图跟温晴搭讪,完全被无视之后。
哼,果然重色轻友的女人是可怕的,他为什么之前一直没有发现就连温小晴也可以做到这样?
“唉,我的狗眼啊!温晴,你从此就失去我了。”
温晴依旧全然不理会耍宝一般的杜成洲。
那双笑得如同弯月的眼睛和如同星辰明亮的漂亮眸子里只有慕景非的身影存在,完全没有注意到就在操场入口不远的地方,站着一群身穿红色球服的少年,他们似乎正在讨论着什么,时不时地将视线落到操场上的某一处位置。
而带头的人,便是亲自招温晴入会的郑磊。只见他的眼里闪着促狭的光,一脸高深地望着某处,精于算计的模样,像极了电视剧里工于心计的老狐狸,狡黠的眸光一度差点让慕景非怀疑自己是不是长了一张天使一般的面孔——看他太平易近人了,所以就肆无忌惮了对么?
要不是看在某只反应实在迟钝的小宠物面上,他真的不能保证自己会做出什么举动。
据后来郑磊本人申诉,慕景非其人,六根太过清净,鲜少有会在乎的人与事,所以要让他入篮球协会,简直堪比登天。在郑磊不断的观察与不懈的努力探索之下,他以他相当敏感的嗅觉终于嗅出了他与温晴之间非同一般的关系,就好像投石问路无果多年,终于在某一刻发现了通往天堂的道路,那一刻,所有的一切都豁然开朗、迎刃而解了。
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于是乎,温晴就悲剧了……
而向来对周遭事物保持相对敏感度的慕景非自然早已经察觉到不对劲,心里亦有了一些大概的猜测,换做以前,他或许会表现出敌意,可眼下,他却不怀好意地悄悄将心底那点不快压制了下来,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尽管过去的三年时间里,他时常都要面对不按套路出牌的温晴,但这种时不时可以调侃调侃、逗逗猫的日子,好像也不是不能接受,好像,还有那么一点暗喜的感觉存在。
他的生活早在三年前就起了波澜,注定不会平静,能找到不一样的乐趣让自己心情放松,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