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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艾玛

我们都变成了怪物——变态的、丑陋的怪物!

我必须让老巫婆把我们变回来。我需要帮助。我奔向弗兰克,可他还是面对被扯掉的汽车门,一副懵懂无知的样子。

“嗨!”我喊他。

他继续盯着车门。

“嗨!”我更大声了。他这才看向我,脑袋机械地偏向一侧,看上去好像在努力地辨认我是谁,但是失败了。

“我们得逼着老巫婆把我们变回来!”

“乌夫塔。”他用一种低沉而单调的声音回答道。

乌夫塔是什么意思?

“什么?”我问。

“乌夫塔。”他又说了一遍。

事态变得更不明朗了。是他的语言中枢出了问题,还是他的智商出问题了?他看我的眼神真让我感到害怕。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乌夫塔?”他回问。

“不!我是艾玛!”

“乌夫塔?”

“艾玛!”

“艾夫塔?”

就算是低能儿也有基本的学习能力。

“艾玛。”我再一次重申。

“乌夫塔?”他再一次反问。

我只能帮你到这儿了。

“啊啊啊啊啊!”我绝望地呼喊。

“啊啊啊啊啊?”他用同样的声音回应我。

“不,我不是啊啊啊啊啊,我是艾玛!”

“艾夫塔。”他用一种满意的腔调表示他已经理解了一切。

“有种感觉告诉我,你也不能指望了。”我难过地想。可是更令人难过的是,这居然是本周以来我们之间进行过的最长的一次对话。

看来教训女巫只能是我一个人的事了。她倒是很灵巧,转眼间已经走到街尾,我赶紧飞奔过去。弗兰克喊了一句“艾夫玛”,我从那声音里听出了一种喜悦,仿佛急着宣布他的学习能力已有了进步。他一边喊着,一边手里挥舞着扯下来的车门,而那一瞬间我在想我怎么跟保险公司要求全险赔偿。

这念头也就产生了一秒钟,就迅速被其他念头代替了。我一跑起来才发现,我跑得真快。当了吸血鬼以后,来场法国之旅就变得轻松多了,而且不需要自行车。

女巫拐进了窄巷子,是那种在美剧里常常出现的小巷,通常是拉美裔的毒贩被逼到了死胡同,绝望地想要翻过高墙却来不及了,警察一下把他抓住,接下来对他实施各种暴行——这也是我现在想要对女巫做的。她跑到了墙根前,却没让我抓住,相反,她站在巷子中央,轻蔑地对我笑了一下,然后转身从右手边翻了过去。

是的,她翻过了该死的老柏林出租公寓的墙!

她徐徐地、稳稳地、与地面完全成九十度角,向上升起。她的鞋子上好像有两只超级吸盘,她的背部肌肉让人印象深刻,任何一家健身房都无法塑造出那种背肌。她向下看着我,嘲讽的微笑挂在嘴角,一副胜利者的姿态。

“混蛋!”我绝望地咒骂着,突然攥起了拳头,在愤怒中一跃而起,一下子跳了三米多高!看来跳高是吸血鬼的另一项特技。可畏高的我非但不感到得意,还在空中瑟瑟发抖。慌忙中,我一手抓着挡雨的屋檐,一手紧紧抓着窗台上缘,整个人挂在了墙上,好像是被金刚拍扁在了墙上一样。我一使劲儿,终于踩到了窗台上,上面正对着一条晾衣竿,晾衣竿下面是老巫婆。虽然经历了一晚上的心惊肉跳,眼下这一关却比此前更难过。

我头顶上是一个更宽的窗台。我纵身一跳,又上了一层。老巫婆脸上的笑不见了,她加快了速度,喊道:“你肯定追不上我!”

“你就吹牛吧。”我志在必得,又上了一层。透过半开的窗子,我看到一对年近三十的情侣在做爱。女人看到我,发出了“啊啊啊啊啊”的惊叫。男人在看不到我的位置,抱怨说:“现在你可有些夸张了,这种叫法是对我性爱技巧的批评。”

女人指着窗户的方向,男人转头,看到我,两人一起惊呼:“啊啊啊啊啊!”

无助的我,结结巴巴地说着蠢话:“请你们忽略我,继续。”

两人看到我的獠牙,吓得大惊失色,怎么可能继续。

我看看头顶,老巫婆已经爬上五楼了,还有一层她就可以到达楼顶了。我离开这对情侣,继续向上爬,这对璧人近期肯定需要一次性心理治疗。

当老巫婆到达楼顶时,我已经到了五楼,看到一个老酒鬼,手里拿着红酒瓶,伏在窗台,只穿了一条白色内裤和一件白色老头衫。那老头衫在我看来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就已经灭绝的“物种”。可是他看到我的时候脸上没有任何惊恐的表情,嘴里还笃定地嘟囔着:“这回又不一样了。”

“怎么不一样?”我一边问,一边用袖子遮住我的嘴,好不让他看到我的裂齿,不让他受不必要的惊吓。

“以前我喝高了只能看到我死去的女儿。”

我深深地同情这个醉酒的男人。很明显,丧女之痛把他推向了酒精。如果老巫婆把我的孩子都杀了,我也许会跟他一样变成酒鬼,甚至干脆自杀。

于是我温柔地回答他:“您的女儿让我问候您,她在天堂那边很好。”

男人很动容,笑了。我在窗帘后也轻轻地笑了。尽管遭遇了那么多不幸,终于有一刻我感受到那么一点人道主义的光辉。悲伤的人道主义。

然后我突然想起还有要紧事做,又接连向上跳了两层楼,终于优雅地落在楼顶平台上。按惯例,此情此景,我必会对着柏林夜晚的美妙灯光好好赏鉴一番——其实就差一杯玛格丽特和一把沙滩椅了——可我现在却得去抓女巫。她躲进楼和楼之间的缝隙,我很快就能抓住她了。就算她再往下跳,我也跳得比她快。可她没有往下跳,而是直接从这幢楼跳到了另一幢,继续跑。我有点呆住了。两楼之间的空隙很大,尽管我的“新身体”貌似能够驾驭这个距离,但万一不小心掉下去,肯定粉身碎骨。我紧张得心脏快要跳出胸膛了,下意识用手去摸摸心跳,却摸不到任何跳动。

啊!我的老天,我连心脏都没有咯?!

这让我更加恐惧了。我没有选择:必须抓住女巫,让她把一切变回原样。我向后退了几步,起跑,然后用力跳了出去。前所未有的感觉,像是飞了起来。

几秒钟后,我已经落在了另外一幢楼上。女巫并不惊讶,只是从容地跳到了下一幢。这简直就是一场夜柏林之大追捕。可我担心这会持续几个小时之久,因为柏林的房子鳞次栉比。我不能打退堂鼓,我要让家人回到几分钟之前的样子,尽管我们看上去并不酷,也不和谐,但这也比变成《恶魔传说》里面的亚当一家人强。不过,跟我们文希曼一家相比,故事里的亚当一家还真是幸福,我在某一瞬间甚至嫉妒他们。

这时,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很好地控制“跳高”的超能力。正当我要从一幢房子跳到另一幢房子的房顶时,因为距离太远,我像块石头一样掉了下去,在空中翻腾了一会儿,我像个动作片主演似的重重地摔在一辆福特旅行车的车顶上,车顶被撞得凹了下去。失去重心的我又从车顶滚落到马路上,双肩着地,痛不欲生。尽管这具“吸血鬼”身体已经灵活健壮了很多,但离刀枪不入还远得很。我艰难地爬起来,把脱臼的肩膀调正,幸运的是它们还能动弹。然后我看到了福特旅行车里的司机看着后视镜,打算重新发动车子。可他看不到我。吸血鬼是没有影子、没有镜像的。那么问题来了,那些吸血鬼美女都是怎么化妆的呢?她们完全看不到自己的情况下,怎么能确保自己化完妆后不像麦当劳叔叔?

我听到了头顶上巫婆的怪笑,她又向我投来讥讽的表情。可她没有继续逃跑,反而垂直落在了我面前的空地上。大街上的行人一片惊叫,巫婆淡定地站在行人面前,说:“你们回家去,忘记你们的所见。”

我还从没看到过人们如此默契地同时点头,同时用最快的速度从我们眼前消失。

“你拥有了吸血鬼的力量,”她满意地说,“你现在可以使用它了,尽管还不是很熟练,但是早晚会完全掌握的。”

“你什么意思?”

“我在考验你。”

“什么?怎么回事?整个大追捕,只是一场考验?”

“我说过啊,你反应太慢!”她讥笑道。

我完全搞不懂。她为什么要考验我?

“你会喜欢上这个的。”她满意地点点头。

“这个?”我问,“我会喜欢上哪个?”

“这个。”

“这个……是个人名,还是个物件?”

“受诅咒者的侯爵。”

“是殉道者么?”我激动地问。

“不,”她继续说,“不是这个意思。”这句话她罕见地没犯语法错误,但下一句又犯了。

“我现在终于家乡……可以回。谢谢你,我死,现在可以。”

接着,她背过身去,走了。步伐迟缓地、镇定地,走进一家卖土耳其肉夹馍的小店,店名叫作“唐·奥斯曼的超级肉夹馍”。巫婆去那儿干吗?点一份土耳其烤肉大拼盘?这倒无所谓,关键是她进了小店,我就可以来个瓮中捉鳖。现在我感到浑身是劲,我要用我的拳头、我的獠牙把她彻底制伏!

我迈着坚定的步子朝小店走去,可还没等迈进门槛,就感到一阵剧烈的恶心。那种恶心不是“我走进这家小店,店里那一坨烤肉的样子和味道都仿佛在告诉你,自从联邦共和国第一次移民潮开始它就二十四小时昼夜不停地围着中间那根轴转动”,而是“我的上帝,仿佛被串起来连轴烤的是我自己的内脏”。没走两步,我就吐了,而且把店里一把铝制座椅撕了个粉碎,抽搐着倒在地上。灼热的痛感袭遍全身。我到底怎么了?想要发问却发现自己已经呼吸困难。只有女巫知道原因。她低下头来,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了一个词:“大蒜”。

……

当我再次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躺在店外,空气清新,肉夹馍店的店主唐·奥斯曼正给我进行人工呼吸。我庆幸他没有以自己制作的肉夹馍为食,口腔里并没有留下什么大蒜的味道。可能因为他自己深知那廉价的肉原料的出处,因此宁愿吃点儿无公害的蔬菜。

奥斯曼把他的嘴唇贴在我的唇上——我得承认,这是我几周以来最盼望能跟丈夫度过的亲密时刻。

在我旁边还站着一个穿暗纹西装的家伙,应该是个穿着考究的银行经理,无动于衷地大口咀嚼着一个土耳其肉夹馍。跟弗兰克相反,他似乎拥有一个“非人类”的铁胃,好助他在银行里大展宏图。

唐·奥斯曼终于放开了我,用一口没有口音的流利德语解释说:“这位女士没有呼吸了。”那地道的德语让人打消了所有对于“移民融入问题”的疑虑。

几分钟前,如果我听到这个诊断也许会惴惴不安。可我现在知道,我没有心脏,当然也不可能有呼吸。有机生命体的所有逻辑在我身上皆不成立。

“她……像条鱼一样冰冷。”奥斯曼的声音有点颤抖。

这有点激怒我:“喂,您也不是什么风度翩翩之人。”

银行经理吃惊地停下了咀嚼,从他的表情依稀可辨他是人类而不是机器人。奥斯曼大喊:“真神阿拉!”

“恐怕这和阿拉没什么关系。”我说。

“你……你是谁?”

我抬头看看天,巫婆已经无影无踪,我只好说:“闭嘴。”

我迷迷糊糊地谢过肉夹馍店老板,决定回去找我的家人。这一次我决定不再翻墙上房,而选择了常规的城铁。尽管我一没钱二没票,可我还是想坐坐城铁,好回归一点原来生活的常态,哪怕只是一会儿。还真只是过了一会儿,我刚上车没多久,车上的其他乘客就用一种多疑的、恐惧的、惊慌失措的目光看着我。他们想用理智说服自己,我身上只是某种派对的COSPLAY道具。可人类的直觉让他们感受到了些别的东西——某种非人类的东西,于是他们所有人都蜷缩到了车厢的后半截。貌似吸血鬼还有种能力,就是在任何时刻、哪怕是交通高峰时段都能找到空座。

列车缓缓出站,开始在轨道上滑行,我听到其他乘客的只言片语:“我的上帝!那个人……那个女人……在玻璃窗上看不到影子!”

“哦,遭天杀的,还真是!”

“这……这肯定是某种电影特效!”

“什么样的特效能把人变成这样?”

“好莱坞的?你看到汤姆·克鲁斯了么?”

“不要!这会让我更害怕的。”

“我觉得这不是什么特效。”

“我也开始害怕了。”

“我怕我一会儿尿裤子……”

其他乘客还在纠结要不要申请紧急刹车,我却在想另外一个问题:“受诅咒者的侯爵”是谁?为什么他只是个侯爵?如果我是受诅咒者的头目,我肯定会把自己唤作国王、皇帝或者受诅咒者的监事会主席。我为什么会讨侯爵的喜欢?因为我现在这副样子?还是我以前就讨他喜欢了?低等贵族兴许有着相当变态的口味。

列车终于停了。我下车,忘了侯爵的事,奔向我家人所在的街道,我们的汽车和汽车门还落在那里。菲依然坐在道牙上,呆呆望着自己缠满绷带的双手,仿佛这双手不是自己的。人们躲在窗帘后面对马克斯议论纷纷,而这一点仿佛很能取悦他,因为他让人们害怕得躲进了里屋。弗兰克呢?他正盯着两个警察看。他们从警车上跳下来,小心地靠近,因为他们要靠近的这个人有两米三那么高,脑袋上还别着螺丝钉。

其中一个警察是大高个儿,另一个是矮个子,两个人都长得很结实。但两个人看上去都有点战战兢兢。弗兰克刚刚把一盏路灯像玩具一样掰下来,这让他们的恐惧升级了。弗兰克并不是故意使坏。他看上去更像个好奇心重的孩子,不知道如何使用自己超人的力气。就好像法国漫画里的高卢英雄奥贝里克斯一样,他的父母宁愿没有把他生出来。

“住手!”高个子警察对弗兰克喊。

“乌夫塔?”弗兰克的回答跟我预期的一模一样。

“您是外国人?”

“乌夫塔?”

“你的,外国人的,干活。你的外国人居留证,有吗?”高个子问。有趣的是,德国人总是认为,他们把德语说得差一点,外国人就能更理解他们的话。

“乌夫塔塔?”弗兰克的用词发生了“微弱变化”。

“你现在最好赶紧出示你的证件!”高个子下了最后通牒。矮个子紧随其后,额头上因为不安而布满了细密的汗珠,他好像有点犹豫,让弗兰克出示证件是不是一个好主意。

当高个子站到弗兰克面前时,弗兰克感觉受到了惊吓,发出“呜呜”的吼声。

警察们不敢再动,我清楚地知道“呜呜”是某种提醒,即接下来可能会有事情发生,就是那种电视新闻里常常用“血洗”来形容的场景。我意识到自己必须介入了,于是大胆走上前。

“艾夫玛!”弗兰克看到了我,声音立刻变得响亮而愉快。我很高兴他认出了我。我更高兴的是现在可以把他从警察手里解救出来。

“晚上好。”我向两位致意。他们看到我,脸上表情的惊讶程度不亚于那些在城铁上给我让座的人。

“您认识这家伙?”高个子发问了,他尽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不是那么抖。

“是的,他是我阿尔巴尼亚的远房表哥。”我撒谎道。

“他看上去可不像个阿尔巴尼亚人。”

“呃……他只有一半阿尔巴尼亚血统。”我连忙解释。

“另一半是什么血统呢?”高个子不依不饶地问。

我使劲想往下编,脑子里第一个跳出来的答案是——挪威人。

警察们不信。可没等他们表达出他们的不信任,菲跳出来,对着他俩上下打量一番,然后说:“如果你们两个也是我用幻想虚构出来的人物,那么我就能下个结论,我幻想出来的东西真是太逼真了。”

“什么虚构?”高个子问。

“幻想什么?”矮个子问。

“你们这帮怪胎到底是谁?”高个子又补了一句。

“我们刚参加完化装舞会。”我平静地回答。

两人宁愿相信这个谎言,可我们的样子实在太可怕了,他们做不到。马克斯对着一个穿高跟皮靴的浓妆艳抹的女人龇牙咧嘴,那女人的鞋跟崴了,在看到马克斯的那一刻只想夺命狂奔——“条条大路通罗马”,从柏林跑过去也成。马克斯看到她抱头鼠窜的样子,露出得意的表情。我知道他就是故意的。

“这条狗……不管它是什么东西……也是您的么?”高个子警察问。

“对。”我赶紧回答,可真的很不情愿弯下腰去亲昵地抚摩他。不知道被吸血鬼之手抚摩是什么感觉。

“它的狗牌在哪里?”

“呃……对哦……这是一个好问题。”我结结巴巴地说。

“我也觉得。”

“这是一个不能简单地用‘是’来回答的问题。”我在拖延时间。

“这个问题的结尾是‘在哪里’。”高个子不耐烦地说。

“如果您非得深究语法问题的话……”我尴尬地说。

“如果它没有狗牌,我们得把它带回警局!”高个子慢慢失去了耐心。

“必须这样吗?”我问。

“必须这样吗?”矮个子不安地问。他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幻想”,但脑海中肯定可以勾勒出把马克斯这匹狼带回警局的图景。警察先生,你的超能“查派”兄弟来了。

我看了一眼那个胆小怕事的矮个子警察,说:“我们正要开车回家,因为狗牌忘带了。”

“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矮个子跟他的高个子同事解释说,“我们对狗牌这事儿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有那些路灯……”

“您打算开这辆车回去?”高个子问。而且他貌似对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完全不能苟同,又看了一眼我们的福特旅行车,发现车门不见了。

“是的。”我弱弱地回答。

“你们这些怪胎!所有人都被逮捕了!”他掏出枪来,耐性终于被消磨尽了。

“呜噜呜噜。”我的弗兰克对这种威胁下了这样的定义。

高个子警察也有点慌。

我已经受够了这种光说不练的嘴皮子功夫,因此也不反对让我们的朋友再多一点点敬畏:“你们听明白了么?我们的阿尔巴尼亚-挪威兄弟发火了。”

高个子突然拿枪指着我的头。

“你们拿枪是来真的咯?”我给了他一个神秘的微笑,语气却不无威胁。

“格噜格噜。”弗兰克也在一旁声援。

马克斯抬起他的后腿,发出充满威胁性的“嘶嘶”声。矮个子警察吓得完全崩溃了,哆哆嗦嗦地说:“不,我们不是这个意思,就是开个玩笑。我们其实是喜剧演员。我们说的警局其实是‘西格弗里德和罗伊的幽默剧小屋’。我们不会什么魔法,只是有点儿基佬……其实我们不是真的基佬,我们没有养老虎,但除此之外……”

“我理解你,西格弗里德。”我对他说,接着转向高个子,笑着问他:“你也是这样想的吗,罗伊?”接着,我张开嘴巴,露出獠牙,它们在月光下闪闪发亮。

他迅速回答:“我也理解。”然后放下枪,我松了口气。警报解除,我们终于能一起回家了,一起想想接下来怎么办,如何摆脱眼下这糟糕的处境。

回家的路途因为弗兰克变得特别拥挤,因为少一块门板而变得空气非常流通,不过这样也不坏,毕竟马克斯现在闻起来“兽”味十足,而菲则有股裹尸布的味道。我把这辆破车停在门口,大家拾级而上,正当要进门的时候,我突然想起要提醒弗兰克:“小心,你得低一下……”

没等我说出“头”这个字,他的额头就结结实实地撞在了门框上。

“乌夫塔。”他嘟囔了一句,可怜巴巴地看着我。我发现门框上被磕掉了一块木头。我赶紧教弗兰克如何弯腰、低头,好能够走进房间去——谢天谢地,我们这房子是老式建筑,房梁高。弗兰克在房间内部至少可以直立行走,但一不小心还是被从宜家买回来的枝形吊灯撞到了。他摇晃一下,不懂躲避,额头遭受了吊灯的再次撞击。暴怒的他最后把吊灯从天花板上扯了下来,嘴里发出一声“伊格呜”,好像在骂“该死的宜家”。那东西被扔在地板上,碎了一地。可悲的是,由于我们的房间本来就杂乱无章,地上的碎片与整体的环境竟然毫无违和感。

马克斯吓得夹紧了尾巴,菲则像个梦游者似的穿过了房屋。我开始真正地担心他们两个了。我们如果变不回原样,整个文希曼一家得需要多少个疗程的心理治疗才能接纳自己。

我们走进起居室,我躺在了沙发上。通常如果我晚上躺在沙发上,不久就会昏昏欲睡了。可今天不一样,已经是夜里一点钟了,我整个人还异常兴奋,仿佛现在是中午一点钟。我是不是喝了两杯意式浓缩咖啡才会这样?引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桑德拉演唱的一首著名的无聊的流行歌曲,我可能真的变成了夜的生灵。请注意,重点是“生灵”。

菲扑通一声瘫坐在地上,恍然问道:“妈妈,这一切并不是我想象出来的,是不是?”

她认真地看着我。那种眼神不像是听到真相后会大脑失常、精神崩溃的眼神,而是一种相对平静、虽然经过挣扎但是最终与真相妥协的眼神,仿佛在告诉你,我们看来得跟这样的“状况”相处一阵子。鉴于现在巫婆已经完全不知下落,我对菲说:“我们真的是被诅咒了,鼻涕虫。”

菲果然没什么大的反应:“那这就不是什么虚构,而是混球。”

没等我找到什么安慰的话,弗兰克就用指头把一架落地灯掰断了。那灯是他妈送的,看上去充斥着一股野性的味道,像是那种在大自然中遭受过生死考验的人的审美品位。

为了防止弗兰克在家里制造出另一堆特殊垃圾,我把他引到沙发旁边,示意他轻轻地坐在沙发上的一个靠垫上。承受了他体重的沙发立刻被压弯了——他得有二百五十公斤重?还好,沙发没坏。我得给他找个东西,让他能乖乖待在沙发上才好。打开电视?还是算了。万一看到恐怖的情景又把他惹毛了怎么办?枪击事件、动物世界里的食肉动物,或者民谣……都会让他受不了。

我找到一个水晶球,也是他妈哪年去科隆参加一个城市观光团买回来的礼物。我向他展示了怎么才能让“雪花”从科隆大教堂的塔尖上纷纷落下,他很着迷,小心翼翼地用他粗壮的手指拿好那个球,轻轻地晃一下,当“雪片”摇摇欲坠的时候,弗兰克发出了由衷的笑声:“吼吼吼。”

那笑声有点像圣诞老人,如果你没看到这笑声是从一个两米三的金属怪人身体里发出来的话。不过因为声音太大,我整个身子都颤动了起来。我发现,虽然我没有心,没有肺,也没有呼吸,可我却有一个胃。是谁设计了吸血鬼的生理构造?不会跟男性生殖器的设计师是一个人吧?

我又想到另一个真相,爱与恨,就在转瞬间。

弗兰克的笑声那么孩子气,天真,无辜,甚至有点可爱,就连他那像巨石阵里的巨石一样参差不齐的牙齿都显得可爱。上一次见到他那么开心,还是今年春天他跟三个高中同学计划去埃及玩上一周的时候。

我又看了看马克斯,他正踮着四只巨爪冲出起居室,进了自己的房间。那房间堆满了各种书,书堆用榫卯结构互相支撑,可我总担心如果从中抽出一本,其他书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倒下去。

马克斯捧着一本叫作《活死人》的书看。远远看去,如果封面上不是僵尸,就是滚石乐队的基思·理查兹[19],单从书名上也没法做判断。

马克斯盯着这本书,好像打算重读一遍似的。他不是一匹普通的狼,或者说,他不是一个被变成普通狼的普通男孩。这匹狼是有智慧的。

尽管我没有呼吸,尽量轻手轻脚,可马克斯还是用他的狼耳朵听出了我的存在。他受惊似的放下手中的书,急忙转身,跳到一边,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平时如果这样被抓包,他还会若无其事地哼起小调“嘟滴嘟滴嘟”。

“能听懂我说话么?”我问。

没有反应,只是那眼神仿佛正哼着小调“嘟滴嘟滴嘟”。

“你要是能听懂,就摇摇尾巴。”(这可是全天下的妈妈最不可能跟自己儿子说的话。)

马克斯按兵不动。

“我非常清楚,你什么都明白。”

还是没反应。

“嗯,如果我们真的没法解除咒语,”我用最漫不经心的口气说,“那我们将不得不对你进行阉割。”(这种威胁的话,也不会有第二个母亲能对自己的孩子说出口。)

“你敢!”马克斯像高射炮弹一样跳了起来。

我一点儿也不惊讶:他听得懂,也能说人话。不止会狼嚎。

等他发现自己暴露了,赶紧用前爪捂住自己的嘴。太迟了!

“你为什么要装作只会嗥叫?”我气愤不已。我们一家人已经处境危险了,他还在耍这些愚蠢的“捉迷藏”把戏。

“我……我……”他结结巴巴地说。

“你?”

“我不想解除咒语。”

“什……什么?”

“我不想。”

“我听见你说什么了,”我打断他,“可是我听不懂,为什么?”

“我觉得,现在这样很好。”

“怎么会?”我完全不能理解。

“我终于变得很特别,一个很特别的存在。”他轻声解释道。

“你本来就很特别啊。”

他悲伤地摇了摇狼头。

我很吃惊:我儿子居然不觉得自己很特别,居然是变成狼人之后才找回了自己。为什么我之前没能察觉到这一点,不知道他把自己想得这么不好呢?

“你不是也通过变形变得更特别了么?”他说,“你现在又强壮,又敏捷,而且,最重要的是,你是永生不死的。”

永生不死?我突然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这意味着我将在地球上永远漂泊下去?我的养老保险公司会疯掉吧。更可怕的是,我连这有限的生命都过得了无生趣,连追求短短几天的快乐都不可得,如何去忍受不死的永生呢?

来不及陷入沉思,我突然听到弗兰克吼叫起来。我匆忙跑进起居室,马克斯紧随其后。弗兰克呆呆地盯着水晶球,球上的水晶不复存在,像是被他的指头不小心捏碎了,手里只剩下科隆教堂的模型。可此时此刻,他的不幸还算不得什么——菲,不见了!她刚才还坐的沙发的位置,只剩下了她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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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系“法学原理与案例讲堂系列教材”之一。在编写过程中,努力做到:第一,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结合。选取司法实践中最新出现的案例,以案说法,以此来阐释刑事诉讼的法律规定以及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第二,系统性与重点性相结合,既注重在整体上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介绍,又在体例安排上对重点章节、重点内容有所侧重和突出;第三,新颖性与准确性相结合。吸收了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等部门的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力求准确反映我国法律的最新变化。
  • 你是我的左心房

    你是我的左心房

    人生前二十三年,我锦衣玉食、却没想到这个身份让我产生了自卑。即将毕业前的一场告白,却毁了我的一切。阴暗,自卑,阴谋,生与死,一切的一切,让我九死一生,五年后以另一个新身份归来复仇。在那场毕业后的告白,我开始寻找那场阴谋与真相……。--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你可以让百合生长

    你可以让百合生长

    “可我不是一个好基因对不对?”我红着眼圈说,“我问过我妈,怀我的时候,我爸吃的是麻雀,这就是我为什么变不成凤凰的原因。”“我想告诉你一个秘密,我自己的。”他闭上眼睛休息了一会儿,睁开眼睛说,“小时候,我是个胆小的孩子,因为这个,我爸爸整天打我,把我的头都打破了。你看到了,我不够聪明。”他努嘴示意他的脑门儿,“摸摸它,这会儿还有个硬疙瘩呢。”“一个在生活中根本看不见的爸爸,他不是真正的爸爸。”我不肯摸他那个需要小心翼翼保护的天才脑袋,更不愿意妥协。“回过头去。”他没法挪动,把手抬起来,这个需要用手来完成自己的指挥家,现在已经失去了一切。他困难地不耐烦地动弹了一下,示意我回头看窗外。
  • 灵狐钗

    灵狐钗

    她原本不属于这个世界,也无心闯入他们的世界。他是帝王,他必须守护他的国,但他却一次次以牺牲她为代价,直到最后他看到她望向他时眼神中诉不尽的凄凉,他明白他终会失去她。她,爱他爱得缓缓,终于决定做他的妃子,却换来一声“腰斩”,她知道他明知不是她投的毒,却无法改变他为了权利牺牲她的宿命。而他白衣胜雪是那万人敬仰的仙,因为她的贪玩,修为尽失,她不想欠他,终以牺牲自己助他成为上仙。两年后再相见,她已是南安王妃,爱与恨纠缠,至死方休。
  • 曙歌

    曙歌

    这部爱情中篇,讲述一个人在爱人身上能发现另一个自己的故事。主人公埋头于美术馆的工作,独来独往的个性,眼里只有工作,睡觉,吃饭三件事,而一个人的出现打破他安静的生活。她像一团热烈的火燃烧了他的世界。一个女生因爱上一个男生而让自己变得更好,爱改变了他,也改变了她。作者以同龄人的身份讲述着,"我的人生像曙光般灿烂,请牵着我的手来谱写我们共同的爱之歌。"本书为第一届海峡两岸网络原创文学大赛入围作品。
  • 天台歌后

    天台歌后

    繁华的大都市,是不期而遇的邂逅,还是命中注定的相识。心中藏着那个人,如海水般深远,如烈日般炽热。然而那个早已离开的人却像用自己无形的双手将两颗孤独的心慢慢拉近。谢谢你留下这世上最美的礼物。
  • 千古智圣

    千古智圣

    故事突出了他们斗智斗勇,把当时豪强割裂、混战分裂的中国,走向三国鼎立,最后走向天下一统的艰难历程和伟大气魄。书中十个谋臣各有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各有一段震撼千古的智谋,作者传奇般地描写了他们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和可歌可泣的情怀,让人赞叹不已,尤其书中对人性的呼唤,更让人铭刻难忘。全书故事精彩,扣人心弦,人物内心刻画极为深刻,有相当高的艺术魅力;诗词歌赋更是堪称一绝,既给人以历史的感悟又让人得到文学美的享受。
  • 千金策:盛宠之仵作嫡妃

    千金策:盛宠之仵作嫡妃

    一句话简介:这是一个黑心黑肺女仵作与冷心冷情指挥使斗智斗勇,携手走上人生巅峰的励志故事!*传闻,远安县那位女仵作生得是虎背熊腰,不堪入目传闻,远安县那位女仵作性子怪异,喜怒无常传闻,远安县那位女仵作最喜尸体,常与尸共眠传闻......看着堂上坐着的青衣女子,众人撇嘴,传闻着实不可信,好好的妙龄女子松竹之姿,皎皎若天上月,谁见谁知道!玩的是柳叶刀,剖的是死人尸,破的是悬疑奇案,尊的是青衣女判官!阮梓宁表示,传闻不仅仅是传闻,比如说,她性别女,爱好——尸体!传闻,北抚镇使萧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权势滔天传闻,北抚镇使萧璟嗜血好杀,所过之处雁不留毛传闻......看着玄袍披氅,腰挎绣春刀的俊美男子,众人战战兢兢,传闻果然没错,貌若谪仙胜三分,心狠手辣阎罗犹不能及,玉面罗刹之称实至名归!当罗刹对上判官那——女子一袭青衣出尘,手中银刀闪烁,“我对活人没兴趣,要是你死了我倒是可以勉为其难将你制成标本收藏!”男子敛目,“可以。”“哈?”女子手一滑。“生同衾死同穴,”男子轻轻一笑,如玉容颜勾人心魄,“听说制成标本后能保尸身千年不腐,你我身后就制成标本下葬也可。”女子咬牙,“呸,谁跟你死同穴,我说的是把你做成标本。”“我知道,”男子点头,眸光柔情似水,“不论身前死后,我都是娇娇的,娇娇想如何就如何!”看着面不改色说情话的男人,女子掩面暴走,去他娘的娇娇,她当初就不该吃饱了撑的救这只大尾巴狼!你杀人,我递刀;你放火,我浇油;天上人间,碧落黄泉,既然逃不掉,那就——携手祸害世人好了!!!*世人谤我诽我欺我辱我,我待如何?来我怀里,替你狠狠揍他!我这辈子只有丧偶没有离异,你可得想好了正巧,我天煞孤星,除了你,没人镇得住!那就,醉卧美人膝吧!
  • 宠妃不上道:皇上,我要逆袭

    宠妃不上道:皇上,我要逆袭

    意外而死,一睁眼成为了皇上最讨厌的妃子。仗着和亲公主的身份和太后的喜爱,她在后宫肆无忌惮。再睁眼,在后宫默默无名,却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的陷害和诽谤。她自己努力解决的时候,不知道那个爱了自己多年的男人,毅然走上了造反的路。这一切是因为她,也同时为了她放下一切,独自远走高飞。她,一步步,走进了皇上心里,成为大梁唯一的妃,唯一的后。--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