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鹿依然记得讲台上的李澈夜,一身驼色风衣还带了一个银边眼镜。翩翩少年不经事,款款谈吐恰此时。
她记得原来网上经常流传着一句诗,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此时用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
林鹿看着讲台上的他,觉得心里的那个马终究是脱了僵,朝着她很陌生的地方奔去。
演讲的题目是关于维护同性恋的权利的,他的语调也不是现在这样的犀利,轻轻浅浅地说着自己的观点。明确的论点论据加上巨大的词汇量加持和他流利的口语水平,的确是让一向以自己英语口语水平为骄傲的林鹿折服了。
要说林鹿小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憧憬过自己会喜欢什么样的人的,恰巧就是像李澈夜这样强的变态的人。
李澈夜演讲完以后,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上了一串号码,转过身笑着说,“这是我的QQ号,以后在英语演讲上要是有什么问题的话可以联系我。”说完鞠了一个躬,走了出去。
林鹿用手机拍下黑板,看着他风衣的一角刮过,手停留在屏幕上,迟迟不敢点确定那个按钮。
最终她还是点了上去,但是这依然花光了她所有的勇气,以至于李澈夜问她是谁的时候,她没敢回复一句。
后来林鹿成为了他列表里的可以称之为僵尸粉的一类人。她知道他曾走过哪条街道,知道他最爱给他女朋友在哪一家店买甜品,知道他经常去的那家网吧,知道他喜欢找哪家的Tony给他剪头发……
给他的消息永远都是正在编辑,发送那一栏里写着:那条街道有点冷清,我不太喜欢。那家甜品店的桂花糕实在是一绝,你女朋友真是一个有品位的人。对了,那个网吧我也去了,只可惜我的游戏玩的一塌糊涂,只知道里面的泡面有点香。还有啊,别去那家理发店了,那个发型师每次剪头发都像毁容一样,也只有你怎么都好看。哦,我叫林鹿,喜欢着你的林鹿。
只是可惜那条消息没了勇气作为动力,无论删减多少次,都到不了同一个地域的另一个人的手机里。
大二的时候林鹿没有在意任何人的眼光,毅然决然在一众新生里抢过一张进入院学生会的表,投递了志愿。
面试的时候有她自己的同班同学,只问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在大二的时候报新闻媒体部。林鹿淡然说道,“因为有一定要记录下来的人。”
林鹿有一本相册,贴了满满的照片,都是同一个笑容清俊的少年。
第一页是篮球赛上宋槿给李澈夜递水时的相视一笑,旁边配文:没有比知道你好好幸福更令人开心的事了。她很好,你也很好,你们很适合。我就待在镜头后就好了。
第二页是新生宣讲上李澈夜穿着白衬衣发言的样子,旁边配文:我很羡慕他们,竟然遇到你做导生,我怎么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呢?
第三页是军训动员大会上,李澈夜穿着军装陪孩子们站军姿的样子,旁边配文:你穿军装也很帅,只是鞋带开了。
……
最后一页上没有照片,写着:嘿,我这个学期的工作结束了,以后不能拍你了,真是太可惜了。顾许之说,既然喜欢你就该好好跟人家表个白,我这样没结果的。我当然知道没结果了,我是爱你的,可你,是自由的。
空了好几行,用着与之前清秀漂亮的正楷不同的潦草字迹写着:我看到你了,在你不常去的那家酒吧里。那样的你,我没办法多看几眼。对不起,不管你愿不愿意,我都要做你的盔甲,让任何人都没有资格伤害你。
后来钱灿灿问她是怎么在没收到任何反馈的情况下悄悄喜欢一个人这么久的,林鹿缩了缩脖子,“不知道,可能是他出现的时候太过凑巧,也太过耀眼,轻而易举把我的整个世界都填满了。”然后笑了笑,“也可能是我太没见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