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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剪影·日光向暖

说故事的人

韩倩雯

我叫西桐。

二十二岁那年夏天,某个早晨,八点半,地铁里大钟的分针已经迈过了上班时间的最后一道坎。

又迟到了,而从我目前站的地方,只要能够加快速度,五分钟应该可以到达办公室。

可是现实是怎样的呢?

不能用拥挤的人流来形容这一切,因为黑压压的人早已在狭窄的楼梯入口处堵成一团,挪动一步,都要等上好久。后面还有急不可耐的人,推着挤着,挥舞着手中的公文包,叫嚷着骂着脏话。

炽热的夏天早晨,在南京这么一个火炉城市,空调已经失去效用,妆容晕染一片,掏出镜子擦擦眼线,抬眼一看,人群还是在像蜗牛一样缓慢地蠕动着。

我每天上班,必须要从这么一个地铁中转站出去,来自四面八方的、乘坐不同线路的上班族们,都拥堵在这里,有人往东,有人往西,有人向南,有人向北,东西南北的人群拥堵在这里,推推搡搡,挣扎不出去。人就像被关在一个铁笼子里,冲撞着,摔打着。

每次进站都会有很多人出去、很多人进来,而我也被挤到了最里面。高跟鞋的鞋跟顶着整个身子,脚底就像被利器戳穿一般地痛。

到站了,又被整个儿堵在车厢最里面,无数声道“对不起,让一下”,才艰难地出门。

然后又是等待,在黑压压的人堆里挪动着,向那一个遥远的出口靠近。

迟到了一个多小时。我妄图和上司解释,但意识到这是没用的,交通问题是最弱的一个借口。如果不能够住到这地价贵得快让人窒息的地方,那么这个解释,永远不能够翻篇。

类似于长途的跋涉,坐在办公室时,已经精疲力竭。

我原本的设想是,提前15分钟到班,妆容精致,衣着得体,整个人都是认真积极的气质。而残忍的现实给我的答案是一双红肿的脚,被汗晕染的妆,以及被挤得毛糙的头发,和一个略显疲惫的身体。

我也曾经试图打的去上班,可是堵车,整个早晨都是一副乱哄哄的模样,鸣笛声击打着头颅和耳膜,还有手表上从不肯停留的时针和分针。

害怕在人群中推搡的我,宁可选择拖班,不是因为我有多热爱工作,只是因为想人少一点,然后可以等一辆车,有一个座位,倚着窗子,眯眼睡一会儿,回家时候可以少一些疲惫。

曾经那温和宁静的清晨的意象,轻轻一戳就破了。一提到早晨,心里涌现出来的就是匆忙的速食、拥挤的人群、汗液的腥味、焦躁的等待、一整条街的鸣笛,以及走出地铁口时一瞬间,那浑浊的、沉重的阳光。

暮色里,我常常倚着车窗,对堵车已经习以为常,车灯亮堂堂地照着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车子走走停停,总有焦急回家的人趁乱冲过红绿灯,一个急刹车,刺耳的鸣笛,有时候会有车祸,那又是漫长的加时。

车子摇摇晃晃抵达站台,你下车飞奔回家,踢掉了鞋,栽倒在沙发上,那一瞬间,有心酸和小小满足。

无数遍想过,自己究竟要什么样的生活?

码字为生的朋友告诉我:一间屋子,一台笔记本,写自己喜欢的东西,卖字,唯以生计。

玩摇滚的朋友说:跟着乐队走,睡遍全世界的地下室和桥洞。

有人说:我在北京,我最想要的就是一推开窗,能看到树和天空。

……

工作之前,我有过不下于千种万种设想,对文学艺术难以割舍的情节,总是催促我堆砌起对生活的理想:码字,卖字,旅行,生活不疾不徐,但绝对是自己喜欢的。这恐怕也是很多人的幻想吧。或者做编辑,也是我喜欢的职位,至少和文字相关,能保留我一点可怜兮兮的才华。

而生活给我的答案就是每一天的奔波和劳累,以及堆叠在办公室里比我还高的等待校对的稿件,做不完的媒体手册,挖空心思报上去又被踢回来的选题。

还有开会时一再被强调的“卖点”。

闹钟一响,马不停蹄的一天就嗒嗒地开始往前飞奔。

在大学里被文学经典惯坏胃口的工作新手,每天面对很多日光之下并无新事的书稿,写着编辑推荐,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跳动。

还有令人头疼的腰封,上面的字总是要字斟句酌,赚足噱头,争取瞬间抓住读者眼球。

一天工作下来,脑子累得仿佛没有汁水了一般。

我感到每一天的生活都是旧的,和很多郁郁不得志的年轻人一样,觉得工作这个铁轮,碾压着每一根曾经柔软的艺术神经,要么选择离开去寻找心中的“理想国”,要么继续被生活碾压,变得平庸。

我变得越来越焦虑,越来越没有期待。

这样的感觉总是让我回想起少年时候,在阴天海面泛舟的感觉。灰蒙蒙的海,漫无涯际,船在水面颠簸。不同的是,那时候至少有令我放心的船夫,我知道,总有那么一个时刻,我们会靠岸,会回到熟悉而亲切的码头。

小K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在我身边的,他就像一个病怏怏的船夫,也不知道能撑多久。

说实话,他并没有令人心动的理由。

他的身高和颜值,绝对是扔进人海中便被瞬间埋没的一类。

在朋友聚会时,他是另类。他说,他是文学爱好者,却没有坚持下来,很羡慕那些能够凭兴趣谋生的人。

他并不是第一个对我说这种话的人,似乎我的耳朵对此类的话也已经起了老茧。我喝得有点高,整个人都有点飘起来,包厢里各种吵闹。

我问,为什么?

答案其实也是千篇一律的,不问也知道,一定是工作忙、光靠稿费活不下去之类。

他说,压力大,要打理家里的生意。觉得整日是忙和虚空,内心不够踏实。

是吗?做生意蛮好的呀。

烦的。他说。

就这样,寒暄之后我们互留了联系方式。

断断续续的通话,他的过去渐渐展现在我面前。

没有过女友,也没有爱过谁,不能做想做的事情,高中就被送到美国,一直到本科毕业才回来,这是他的过去。

小时候,父母都在创业,一个月能和父母一起吃顿饭,都很是难得。

他说:父母没什么学历,就只是来都市打工的人,完全靠双手打拼出一切。

我有两个姐姐,童年时我们唯一的乐趣就是三个人一起坐在电视机前看电视。

父母有钱,但没什么文化,也不会花心思在培养我们上,他们只知道如何尽快让钱生钱,近期投资什么产业会一本万利。文学艺术之类,我都是自己看书摸索的。

我们之间,没有什么人情味,父亲的威严,母亲的精明,就连他们两人之间都有算不完的账。感觉家就像一个战场,每个人都尽力将自己的尊严抬到最高。像我这样不赚钱的,自然是最没有地位的一个。

就像一个人,分裂为两半,一半是脆弱,一半是逞强。

脆弱的那个我已经没有办法迈出哪怕一步,逞强的那个我却还拼命往前赶,脚踝被后面的那个我抓得很痛。

不像小说里的世界,肆无忌惮地玩耍、毫无防备地相信、心如明镜地相待、真真切切地感动和被感动,这些都是我没有的。

我的十几岁到二十几岁,是在异乡孤独地度过。生性孤僻,不愿意拉扯一堆将来可能用到的人际关系。偶尔和父母通话,得到的也是责备多:花钱太多、不会社交、对将来没有计划。

累,空忙,除了账户里变化的数字,生活,对我来说就是空无的。

唉,西桐,我真的很羡慕你们这类文艺青年的生活啊,想想就充满了活力。

下班后,小K有时候会来找我。

他缺失的是情感,我倒是有挥洒不完的情感,被工作压抑得无处安放,正好可以释放给他。恰巧的是,每次我和他说话,都会发现他的眼睛在城市的灯光里灼灼发亮。

每次分别,他都会看着我,说:真想跟你一起的时间过得慢一些。

我知道,他被我感动了,这是不是可以说明,他已经可能有点爱上我了呢?

这让我慌张,随即却让我心生希冀。

坦言说,我也幻想过,如果可以和他结婚,那么我的人生中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而他也总是说,很喜欢我,很喜欢和我一起,感觉自己的世界正在慢慢亮起来。

我并没有那么喜欢他,但我理解他,也知道如何安慰他。我所有的言行,不过是投其所好。编造一切他喜欢的场景,说一切他渴望听到的话。

我们之间的对话总是含糊而暧昧,近乎演戏。

他会忽然骑着一辆和他气质不般配的单车,出现在写字楼下,对我招手,让我坐在他的后座。他会告诉我,初中时候,他就想这么骑车在外晃荡。

微雨迷蒙的初冬夜晚,都市的灯光被雨丝折射成各种颜色,晶莹透亮,五彩斑斓,仿佛是舞台上的幕布。

他就像是一个独白的演员,说着说着便放空了,沉浸在自己的情绪里。

他空白的记忆、一无所有的过去、喧嚣嘈杂的日常……都在和我一起的这段日子里,得到看似足够的补偿。

我呢,现实将我从幻想中推了下来,冗杂的工作,实现不了理想,也填补不了现实。自从工作后,我很少像以前那样,在摇滚音乐节穿着T恤狂奔,和李志的歌迷在山阴路上喝酒撒泼一整夜,又在每篇文字里做足了细腻的怀旧和不羁的放肆。

曾经的生活是自由,被他人养活的自由,以及对未来想当然的自由。

我幻想:码字,带来不错的收入,然后继续自由。很可惜,我是一个不成器的作者,在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杂志上露个脸,反面就是一串豆腐块拼就的广告。

幻想慢慢破碎的时候,我在这个城市的小角落里做一个编辑,不懂商业,不懂营销,不懂人情,不知变通。肚子里灌满了各种没多少“用”的文学经典,以及文学院长期熏陶耳濡目染出来的人文心。

自从认识小K,我也尝试还和以前一样,去摇滚音乐节。只是没有了那时候的感觉,我这么做,是因为不想让他看到我是一个再也不“文艺”的人,不想让他知道我现在的心,和他一样空。

他想在缺失的内心填补的东西,我曾经有。但后来的我,站在音乐节现场的角落里,想大声欢呼,但心好累,再也跟不上节拍,束手束脚,在一群热血青年里,局促得像个傻瓜。

我们还在酒吧的角落里面对面地诉说,在昏昏沉沉的灯光里,我讲故事的长项得到了发挥,以至连我自己都愿意相信那些鬼话。我讲述了很多段用曾经的脚本和各种电影、小说情节拼凑起来的精彩绝伦的青春故事,温柔、深情、悲伤、留念、后悔、遗憾、幸福,抑或疯狂恣肆。最后总结的时候说:“我很怀恋,我们的青春要比电影里要强一百倍,千金不换。”

“你说的那些,我都没有。”小K巴巴地看着我,“我是不是一个无聊透顶的人?”

我略显得意,可内心的失落,一戳即破。

我也没有,或者,我以为我有,实际上到底有没有,我也不清楚了。

小K订婚的时候,我还沉浸在和他的幻想之中。

我还在想,下次见面我该和他讲什么样的故事,我准备了很多个脚本,只等着在不真实的夜晚,等待不坦诚的自我和他相遇。

不过我一点儿也不伤心。我只是遗憾,遗憾没有一个人,可以将我从烦闷的生活里拽出来,让我安静地码字、幻想、继续自以为是地“文艺”着。

“文艺”是一种顽疾,或许只有现实,才是治疗的手术刀吧。

不好说是不是在乎,还是不在乎,就像是一场都市戏,忽然戛然而止,作为一个电影或者小说的结尾,总算是不利索。我明明不喜欢小K,但对于故事完整性的追求让我不得不将它继续。

我试着给小K发信息:“你在哪儿?”

过了一小时,没有回复。

那么,其实他已经决定将我翻篇了?或者,为了彻底和我这个落寞的白领划清界限,直接把手机号码给换了?也或许被那高傲的未婚妻看见了,正在受质问。

我忽然有些失落,打算出去走走。晚上的风有点儿冷,将脑子吹得空空的,心也变得冷起来,一些细密的痛苦也变得清晰起来。

原本我从来不在乎小K,但他的忽然离去,让我与无聊的洞穴更近了一步。那些个浮夸的夜晚从我面前呼啸而过,在茶座、酒吧、音乐会,我绘声绘色,时而悲痛,时而欣喜,时而沉浸于故事情节,时而失魂落魄,一如时间隧道里最出色的演员,我感到生命是那样美好,是那么丰满充盈,在自编自演的故事里,我也动了感情,我看得出小K也很感动。有时候甚至连我自己都会沉迷,紧紧拥抱住“过去”不肯放手。

在编造那些故事的时候,我忽然在贫乏的生活里看到了希望,随着语言的推进和故事的抑扬顿挫,灰扑扑的日子忽然亮堂起来,仿佛一抹彩虹掠过,又铺了一层亮闪闪的荧光。

“是的,”我曾对小K说,“如果故事未曾开始,我一点儿也不遗憾,可是,最痛苦的就在于,一段感情刚刚开了头,却要强行掐断。那个冬夜,我和他走了很远很远,我们不敢说话,甚至连喘息都不敢,因为害怕一出声,便是遗憾。”

我记得有很多个结尾,说到难过处,我真的会有心痛的感觉,而小K会关切地看着我,眉头紧锁。

生活仿佛是再平淡不过的水流,而我总是想在其中激起一些旋涡,或是一点儿浪花、一些微小的瀑布。我总以为自己是说故事的人,戏弄着眼前的听众,却没想到自己也被裹挟进去。终于有一天,当我不可以再讲那些故事的时候,竟然是如此失落和难过。

我想着,以后的日子,再也没有人傻呵呵地骑着单车在公司楼下等我,再也没有人会让我陪着去参加一场又一场音乐节,再也没有那样美好的时刻让我可以酣畅淋漓地讲一个又一个故事,也再也没有那么一个寂寥的青年在都市街头感慨着生活的空无……

这失落便更加沉重了。

是吧。我忽然有了失恋的痛感。

那种空虚到极致的痛感,失去的、被连根拔起不留痕迹的感觉。

因为小K的忽然离去,亮起来的一切瞬间又暗下去了。说不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习惯了期待一个耐心听我说故事的人,习惯了在灰蒙蒙生活之外那个活跃而新鲜的梦幻。

他不再出现了,他就这么忽然地谢幕了,留我一个空洞的说故事的人,寂寥地在舞台上寻找听众。

忽然响起的手机铃声如同闪电一般,刺穿了心窝。

“你在哪儿?”是K熟悉的声音。

我的声音因为过度兴奋而哽咽了:“我以为你不告而别了呢。”

“怎么会?你在哪儿?我去找你。”

K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找到了我。

我们并肩在路上走着,K的手臂从我的腰部缓缓环绕过来,直到我的后背可以触及他温暖的胸膛。

“西桐,我想,我可能离不开你了。”

惊喜和愧疚的感情交织着缠上心头。

“西桐,那些个故事多好,你看你少年时候那些朋友,还有一些带着遗憾的感情,回忆起来都是美好的事情,我常常想,拥有这样过去的人一定特别好,听你讲故事,我会觉得自己特别可怜,像一个空壳,什么都没有,有时候我真想离你而去,因为我常常会忌妒,是的,会忌妒你过去的生活。但,时间久了,我又想回到你身边来,我喜欢你说话的声音、表情、每一个细节,能够和你说说话,就觉得轻松和快乐。”

我在心里说:我其实也是一只空壳,只不过是一只巧言令色的空壳罢了。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之间萌生出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那种对于波澜不惊的生活的联手抵抗,将我们紧紧捆绑在一起,不能分开。

是的,我以为我们相爱了,城市的霓虹那样绚烂,原本就是给恋爱的人们准备的;城市的生活如此干瘪,原本就需要互相拥抱取暖安慰。一个人在漫长的地铁上站着,像个傻瓜一般盯着开合的车门,被人群挤来挤去,是最寂寥的无奈。哪怕是多一个人,聊聊天,也是好的。人来人往有多少人愿意相信一个人的话,又有多少人愿意听同一个人讲上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如果有,那么真的会相爱的。

我们就是这样在故事里诞生的情侣吧?

我喜滋滋地继续在故事里扮演那个有无数经历和情感的人,而他,是一个空洞,等我来填满。我喜欢说,他爱听,我开心的时候他开心,难过的时候他也会紧锁眉头。我们一起走过暮色中的山冈,经过都市熠熠发光的车流,去过流光溢彩的酒吧。我们见面的时候就像一场电影拉开帷幕,而每次离别,都会依依不舍如同谢幕。

我会纯真如小孩,他会严肃如大人,配合默契,亲密无间。在见到他时,工作中一切的不如意都会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尽情肆意的洒脱。天南地北地瞎侃,仿佛世界的每一块石头上都有我的故事,而最可贵的是他会永远相信,如同最天真的孩子。

我相信着这一切,眷恋着这一切,沉湎在这一切当中。

直到那一次不经意地与别人聊天。

“我总感觉K之前过得很辛苦。”

“有吗?”他很是惊愕,“你哪里看出来的?”

“听说他是一个人在国外,一直很辛苦,没爱过什么人,也没什么朋友……”

“胡扯,这家伙,人缘好,女人缘更好,前女友们个个儿漂亮有才,幸福得不行。”

“是吗?”

“骗你做什么?”

“那,K要订婚的消息……”

“哦,那是现任女友,已经交往了半年啦。”

我错愕得很久都没说话,直到散宴,我依然不敢相信。

直到某一天K把订婚的请柬亲自送到我手中,我还是不敢相信。

有时候我想打电话给他,但也觉得没有必要。因为我其实,一点儿也没喜欢过,或还喜欢着他。我们之前就像配合默契的演员,似乎也没有为现实中的事情而解释的必要。

他对我,或许也是一样的吧。

他的朋友说:他不知受了什么刺激,成了彻头彻尾的工作狂。

他朋友还说:新娘家的产业,和他的新投资息息相关。

理智与情感。

摇晃着酒杯的我,心里只剩下简·奥斯汀写下的这五个字。

好不容易升腾起的一丝暖意,也如同凉水浇灭火焰,再也没有缓冲的余地。

K后来给我写过一封信,他一如既往地回忆着看似荒凉的过去,却只字不提那些热热闹闹的表面,比如说其实他有很多朋友,比如他从不缺乏女友的关爱……然而他总是习惯了向我诉说荒凉,正如我总爱向他诉说繁华。

而我们现实的轨迹,正好相反。

我为什么要选择别人眼里对的人生?

谢小瓷

井严对小溪说,无论你选择哪一种人生,都比跟着我强。

那一年二十七岁的井严,教育二十五岁义无反顾一厢情愿的陈小溪。你再往前走的每一步都是错路,试错需要成本,你没必要再继续下去。回到你的轨迹,过属于你最好的人生。

这样说的那一年,井严创业失败,人生处于最尴尬的阶段,没有钱生活,没有资金从头再来,流浪变成了他最好的生活方式,在选择去远方流浪前,他要处理掉他身边的这个“累赘物”,死缠烂打狂追了他三年的陈小溪。

五年前。

刚刚过了二十岁生日的陈小溪还处在具有青春期幻想的少女时代,在大学里骑着自行车晃晃荡荡,从寝室到图书馆再到校门口的夜市上。

她在夜市上碰到过几次井严,他摆地摊卖涂鸦的物品,从T恤到小饰品,应有尽有。这个小店主脾气不太好,但是因为长着一张招人的脸,还有那精湛有卖点的涂鸦,非常招女孩子们的喜欢,是夜市上生意最好的摊位。

陈小溪去过几次,有一次刚好碰上店主做活动,被他连哄带骗强拉着坐在椅子上花了半天画自画像,等把她的轮廓画出来的时候,周围人一阵尖叫。陈小溪连忙凑上前去看,一看却是一愣,那上面的人似乎是她,却又完全不是她。

他似乎让她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自己。

还没等小溪去和他再多聊几句,旁边跃跃欲试的女孩子们“哗”地冲上去,愣是把小溪挤出了摊外。

小溪有一些惆怅,那天晚上回去后做了一个梦,梦里有自己完美化妆的样子,还有自己自画像的样子,最后突然出现了一张脸,是井严。

小溪开始频繁出入夜市。可是那天遇到的井严仿佛突然凭空消失了。属于他的摊位空空如也,再过几天换成了别的学生的摊位。她再也没有见过他的涂鸦。

这让小溪有一点点的难过,为这青春不知名的恐慌和幻想。

那一天晚上,她和往常一样,推着自行车徘徊在夜市里面,左晃右晃,寻觅着自己想要淘到的小玩意儿。骑车骑到一个拐角的时候,忽然听到了一阵口哨声,她循声望去,就看见有个人在不远处朝自己招手。

小溪望过去,一愣,只觉得那个人无比地熟悉,却又无比地陌生。他非常紧急地朝她挥着手,然后喊着:“快来帮我一个忙!”

小溪有过一瞬间的挣扎,这像是刑事案件里犯罪嫌疑人常用的怪招,一刹那所有看过的刑侦剧都涌入了脑海,让小溪冷不丁浑身打了个颤。

差点夺路而逃。

最后她却鬼使神差地推着自行车走了上去。

谁知刚走到他的面前,还没说一句话,他忽然伸手接过她的车,快速地说了声:“你快坐上。跟我走。”

陈小溪吓得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只感觉到自己像是被推上后座,然后有人把车子往前推了推,车子向前的一瞬间,有人坐在了车座子上,然后车子便飞快地驶了出去。

他们刚冲刺了数十米,便看见后面冲出来了一群人,骂骂咧咧地朝他们的方向挥舞着拳头,吓得陈小溪迅速地抱紧了前面骑车的井严,风声呼吸声相缠,身后所有的喧闹一瞬间成了背景,衬托着陈小溪青春期劫难的到来。

那天井严把陈小溪安全送到了宿舍楼下,向她解释说刚才那些人是催租的人,他拖欠了他们几个月的房租和地租。

“对不起啊,刚才吓到你了。”他大大咧咧地拍拍她的肩膀,却完全忽略了小姑娘眼中的心疼。

然后转身走掉了。

小溪挂在舌尖的那句“我什么时候还可以再见到你”就被迫吞咽在了嘴里。

化成了苦涩。

真的没有想过再见到他。

小溪出来打工,刚开始也学他在夜市上摆地摊,想尝试着理解他的感受,后来发现自己完全不是那块料。便转为了跟着求职海报四处找兼职。

一次兼职是穿着兔女郎的套衣,拿着宣传单四处发传单做宣传。那套衣服穿起来非常滑稽,而且有点儿闷热,小溪身材高挑,兔女郎的衣服穿出来格外性感。

她穿了两个小时,发了无数张传单,一直到天色黑下来,市区进入了灯红酒绿的时段。小溪在街上走累了,脚步便慢了下来。

然后她听到了非常奇怪的歌声。那个歌声不同于别的流浪歌手唱的流行歌,也不是现在红火的民谣,而是像一种羌板调。歌词和曲调都非常奇怪。

她走过去,然后看到了井严,坐在地上,手里抱着把吉他,一边奏着奇怪的乐曲,一边用嘶哑的嗓音低沉哼唱。

大约是因为他英俊的脸庞,他面前的吉他盒里,已经累积了一堆硬币、纸币。

那天晚上,井严唱到了非常晚,而兔女郎陈小溪也站在那里,看到了很晚很晚。深浓的夜色里,有风荡起,吹拂着两个人的衣服。两个人视线对视,像是无声的默剧。

有人把这一幕拍了下来,传上了微博,标题取为“世事难料!一对情侣多年之后再见,一个流浪歌手,一个成了兔女郎?”冷讽意味十足,下面评论各路段子手层出不穷,一时间微博上非常热闹。

井严带着她去吃麻辣烫,陈小溪刷着微博忍不住脸红又忍不住笑出声来,井严莫名其妙地看她,她想指着“兔女郎”笑起来,结果却指到了“情侣”二字上,一时间气氛有些尴尬。

几分钟过后,井严开口说:“我这人有点儿浑,居无定所,也感觉没未来。我不能害了你。你是个好姑娘。”

什么好姑娘!陈小溪心想。

可是也只是想想,陈小溪张口就换了一个思维方式:“你这人天生反骨。可是你这反骨里有一个不能忽视的地方,那是你闪闪发亮的才华。你如果善用它,肯定能成功。”

井严像是听到了一种英雄主义的传说,心头一热,他沉默半晌,看着窗外,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半晌,张口说:“那试试吧。”

陈小溪的第一次恋爱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开始了。

井严从小叛逆,小时候被扔到舅舅的手下打工,熬了将近十年,学会了一整套的工厂管理办法,却又无处运用,便决定脱离开来四处为生。他对色彩和设计情有独钟,搭配和审美品位天生奇好,算是天资的一部分。

和陈小溪在一起一段时间后,忽然发现两个人在一起每天就吃吃麻辣烫,打打斯诺克,大部分还是小溪陪着他在夜市上摆地摊,寒风之中,非常辛苦。

他觉得这种感觉不太对,有了女友之后的生活不应该是这样。

于是他在某一天早上醒来,扔掉了全部的涂鸦T恤和木吉他,换上了一身西装,打好领带,去了公司面试。

因为学历和工作经验的问题,他四处碰壁,一个星期过去了,一份正职都没有找到。有过的自信被点滴打散,他屈从过社会丛林法则中的残酷,也质疑过自己身上那一份一无所有所带来的沮丧。那被小溪捧起来的才华像是在风中摇曳的烛光,并不能带来真正的光明。

他在对比和见识之中,认真思考那些真正对的人生,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三个月后,井严终于找到了第一份肯接收他的工作,是在一家外包广告公司做AE。历经数月的精神折磨,能够得到一份工作,对于井严来说如同恩赐,他非常拼命,立志要做出一番成绩。

他的美术和音乐功底帮助他获得了第一个上司的赏识。在这之后平步青云,在一次活动中,认识了一家4A公司的合作商,一场合作下来,他被4A挖走,像进入一片新天地,获得的机会也越来越多。

最终他做到了项目经理的位置。专业能力被驯化得特别强,创意层出不穷,此时此刻,井严已经是真正术业有专攻的业内名人。这一步走下来,他花了三年。

在这三年之中,他和小溪两个人分分合合,每一次,都是在井严的道歉和服软中和好,小打小闹地调剂爱情,无伤大雅。

这一年,小溪要面临毕业。此时此刻,她站在了人生路口,一步是往国外,去读取更高学位的研究生;一步是准备毕业,找工作进入社会。两相对比,似乎前者前景更具吸引力。可是如果选择出国,也就意味着将要离开井严两年,这对于情侣来说,是真正的考验。

井严想都没想,直接让她选择出国。以他的能力,也已经可以负担得起小溪生活的部分费用,可以让她毫无后顾之忧地读完两年的研究生。

这一步路似乎没有怎么考验就做好了选择。在井严走过十年错误的人生道路后,他舍不得让小溪走错一步路,希望她有对的人生,在未来做选择的时候,可以不被束缚。

过了二十岁的女孩,在理性和感性的较量中,应该学会用理性来思考和分析问题,不再是十几岁风风火火的放肆年龄,每走一步路,都有代价。

小溪是出国一年后发现井严的电话越来越少的,每个月的汇款依旧准时到账,可是再不见从前的亲密。她在国外的生活忙碌紧张,生活费充足,可是压力爆棚,智商常常觉得不够用。所以非常拼命努力,想要争取早日完成学业飞回国内。

因而等她意识到问题的时候,她和井严已经一个月没有联系了,更让她感觉到不对劲的是,这个月的汇款也是迟迟未来。

她联系不上井严,一时有些茫然,这才意识到他在她的生活里,只有一个人,她不认识他的家人、朋友和同事,他是单打独斗的个体,仿佛并没有亲属链接在圈子里。

小溪感觉到了层层的绝望,一瞬之间,想要放弃学业,重回国内找到他问个为什么。

那一年圣诞节来临,学校放了长假。陈小溪第一时间飞回了中国,来到井严住的地方寻找他。到了那里,才知道他早已经搬走。

人海茫茫,他再一次从她的生活中失踪了。

陈小溪找到井严的时候,是在他老家的山头上,他坐在那里,靠着一颗巨石,看着头顶的天空发呆。这是他最近常做的事情,仿佛看着日出日落,就是人生最大的意义。

陈小溪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似乎一点儿都不意外,抽了一口烟,随口说道:“你还找我做什么呢?”

和几年前街头那个绘画摆夜市的少年别无二致。可是陈小溪还是从他的话里听出了一股绝望的悲伤。这和多年前那个少年并不一样,几年之前他虽然狼狈,可是身体里浑身都是活力,看一眼就知道他和旁人不同。可如今他身上的活力被磨光,只剩下了一副躯壳。

她从网络媒体和他从前的老板口中拼凑出他后来的创业故事。

任性少年自有他的活法。在4A公司待足五年,服务于全球各行各业顶尖客户,周旋于光影飞速前进的最尖端时刻,可是时间越久,茫然的时刻越多。然后有一天早晨,他站在十字路口,看着茫茫的车流,觉得一望无际,没有归路。

下一个路口,他把车转了一个向,从此再也没有转回来。

他选择了创业。

依据从前的客户资源,拉拢风投,艰辛备战,足足历经一年的时间,结果遭遇金融危机,一夕之间,一无所有。

人这一生,有几个转路口,一不小心走错,便是不归路。

他跟陈小溪说:“你的爱情不应该是每天陪我吃麻辣烫的爱情。你应该值得更好的生活。”

陈小溪摇摇头,带着哭音问他:“更好的生活里没有你,它怎么可能是更好的生活?我不要……”

井严再次拿出从前教育她的方式对她循循诱导:“二十五岁的女孩子,不应该再执着于错误的爱情,也不应该只选择冒险的生活。否则你怎么可能有对的人生?

二十五岁的女孩子,名校毕业,长得美,脑子聪明,你完全可以有条不紊地走出一条明亮的道路来。那么多的书读下来,不是为了让你去选择一个毫无担当的错误的男人的。

每个女人都知道,什么样的男人适合未来。

而我不是。”

分手之后,陈小溪回去了美国继续念书。而留下来的井严,不得不面对残酷的现实,哪怕终于说服了小溪不再跟着他,可是未来的路在哪里,他依旧毫无概念。

在乡下过了一段浑浑噩噩的日子后,他最终还是决定收拾行李离开。

在他住的地方的角落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包,那是当年自己送给小溪的第一份厚礼。打开来,是一张银行卡。

旁边还有一张字条:两年读书生活费,分毫未取,完璧归赵。井哥,愿你有对的人生和未来。

这并不是一笔小数额费用。陈小溪留给他,当然不是为了归还,而是作为一笔投资他未来的启动资金,让他去推动他口中所谓的未来。

单纯的女孩子,往往一根筋一厢情愿地以为所谓英雄,总会有出路,自己看好的人,就势必能闯出一片天地来。

可是井严尝过现实的苦,栽过最重的跟头,摔得头破血流,他有了后怕和一无所有的绝望,便发誓绝对不能重蹈覆辙,再走错误的路。

回到都市,他经过数月的奔波选址,最终在郊区人流旺盛的区域开了一家小型咖啡吧,店内装修和设计全部出自自己的手,他审美好得惊人,又在4A做过时日颇久的项目总监,品调很高,营销模式也做得出奇好,所以开业初期便收获了大面积人群。

陈小溪在国外刷微博和朋友圈的时候,看到了各大营销号的推广宣传,在颇为文艺的笔调中,记者说他是匠心独运的人生经营者,能够把错误的人生走到正确的路上来。

照片里的他,仿佛在笑,又仿佛没有。少年老成的眼睛里,透露出沧桑的光芒来。已经不再是颠沛流离、被房东狂追的小少年。

陈小溪毕业回国,推开那家咖啡吧的大门时,看到了光影交错、黑白剥离的吧台前,有一张悬挂着的涂鸦,涂鸦上是陈小溪年轻时候在井严那个地摊上画的第一张画,那张画的旁边,用秀丽笔体非常认真有格调地写着: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夕柳河少年往事

封尘

我们镇外的那条河就是夕柳河,种着名副其实的两排大柳树,河水东西走向。

夏天的傍晚来这里最好,因为夕阳刚刚变成橙黄色,照射出来的阳光是诱人的金黄色,均匀铺洒在柳树上,剩下的部分被柳叶裁切成精美的形状镶嵌在地上和水面。这个时候往往有很清凉的逆河风从下游吹过来,路途上充分吸收了水分,吹在人身上就像被冰块碎渣撒了一身般惬意。

那时候河边还有很多老旧的藤椅,沿着河边的柳树放置着,那些藤椅不是任何人的,它们一直在那里。夏天乘凉的人总是结伴在这里聊天或者下棋,路过的人也可以去歇歇脚,总之很热闹。

我们这帮孩子总是跟着家里的老人们一块儿出来乘凉,结果我们在这里疯玩,跑跑跳跳的,比没乘凉还要流更多的汗水。

那时候我们总是围绕在萧哲旁边,他是我们的头领,我们在乘凉这个时间段里面的所有娱乐活动都是他说了算。我们最常玩儿的是捉迷藏,天刚刚黑的时候,借黑夜作为掩护,在种满柳树的河岸边捉迷藏又好玩儿又刺激。我们远远离开大人能够唠叨的地方,然后开始游戏。

萧哲最会藏地方,因为他从来没有被抓到过,我们谁都没有找到过他。唯有我知道他藏在哪儿,有一次游戏开始后我偷偷跟着他看他到底往哪儿藏,结果我看见他走出一段路。然后手脚利索地爬上了树,利用柳条茂盛的枝叶把自己完美地伪装了起来。

后来我偷偷尝试过,发现我根本不可能爬上那些柳树。我手脚太笨拙了,而且力量也远远不够,抓不紧树枝,更没有办法把身体拉上去。我并没有告诉其他人,也没有告诉萧哲我看到了他的藏身之处。那个夏天的游戏里面依旧是萧哲一个人没有被抓到过,哪怕是我去抓人的时候。

夏天的其他时间我们也会偷偷溜出来,会聚到这个避暑胜地。其实我们的大半个暑假都消磨在这里,只有到了最后几天的时候才全部闷在家里赶暑期作业。

早上天刚刚亮的时候河里的虾全浮在水面上,这个时候去钓虾是最合适的了。我们大部分的孩子会跟家长说好,因为一般情况下家长会同意,只有个别家长不让孩子出来玩儿,但是他们的孩子总有办法溜出来和我们会合。

钓虾的工具很简单,钓竿是用老一些的柳条做成的,用以前放风筝的线拴上钓饵就可以了,连钓钩都不需要。有时候还需要配上一个长竿网兜,因为偶尔虾会变得狡猾,它们在感觉不对的时候就会赶紧松开诱饵缩回水里面去。其实大多数的时候它们是很蠢的,即使被钓到了岸上依然不松开那对紧咬的大夹子,简直是岿然不动视死如归,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

钓到的虾自然是各自带回家下锅。萧哲在这个时候表现出难能可贵的大哥品质,他会把自己的虾抓出一些来送给那些钓得少的孩子,为了让他们明天依然能够出来玩儿。他在我们中间的威信就是这样一点一点树立起来的。

萧哲之所以送得这么大方一点不心疼其实还有个原因,那就是他钓得特别多,比我们好几个人的总和还要多。因为我们都是每个人一根钓竿,他一个人一排钓竿,在我们心急等待的时候他左右收竿忙得不亦乐乎。我们曾经想过也弄一排钓竿,但是萧哲说,这个是他作为大哥的特权,我们不可以拥有,不然以后就再也不送虾给我们了。我们想了想,一致觉得可行,就和他拉钩决定了。

回到家把钓到的虾放在厨房的盆子里面,晚上就可以吃到油焖大虾。一两个星期之后我就对吃虾不感兴趣了,但是依然每天去钓虾,对我们来说,这是一个集体活动,标志着我们很团结。

夏天实在太热的时候我们会偷偷下河游泳,这个只能是偷偷的,而且还要有人放哨。因为我们镇上的家长都太胆小了,没有一个家长同意让孩子在夏天热死人的时候下河去凉快一下。

这个时间往往是午后最热的时候,家长们都在睡午觉,他们一般会睡到下午太阳落山的时候。我们先假装睡熟,然后偷偷溜出来聚集在河边,等萧哲安排。

老实说我更愿意放哨,因为一来我不太敢下水,二来就算被突然出现的家长抓住了,负责放哨的人也可以说自己是无辜的:不信你可以看,我身上根本没有弄湿,连衣服都是干的。放哨是最为保险的,我喜欢保险的事情。

但是萧哲不答应,哪怕是我主动请缨为大家的清凉事业保驾护航的时候。有几次我甚至是被萧哲拖下水的,他把我从岸边的草地拖进水里踩在软软的泥沙上面。河水的表面因为猛烈的阳光被晒得发烫,往下一些是温暖的水,再往下到脚底的部分是很凉爽的。

我不太会游泳,我对萧哲说,你既然把我拉下来了,你就要负责我的安全。他说你放心吧,有我在保你没事儿。然后他学着电视里武侠人物的说话腔调加了一句,你在我在,你亡我亡。很多年以后我在看《泰坦尼克号》的时候听到杰克说“You jump, I jump”,一瞬间就说不出话来,我感觉鼻子酸涩,然后就旁若无人地哭起来了。

在河里我感觉很开心但是也害怕,第一害怕我妈突然找来。她有时候午休会醒过来,如果她突然想要找我一下然后发现我不在,她就会发疯般找我,甚至把我爸和左邻右里都叫起来一起找我,这样我就惨了。他们用不了一会儿就能找到这里,放哨的人会很大声地学猫叫,当然学得不是很像。然后我们就争先恐后地往岸上跑,拿起自己的衣服一边躲开大人的视线一边偷偷溜回家,装作自己一直在家的样子。

我曾经就有一次差点被抓到,但我最后还是小心翼翼地溜回了家里,等我妈回到家的时候我已经洗完澡还换了衣服,把证据消灭得一干二净了。我妈问我之前去哪儿了,我说天太热了我洗了个澡,没听到你叫我。

在水里我还担心一件事情,就是怕踩到河蚌壳。每年夏末的时候这条河的下游会放堰,河水水位会下降到只能淹没大腿。这个时候几乎每家每户的大人小孩都会跑到这条河里抓鱼和摸河蚌。我爸爸会带着我到河里摸河蚌,这也是一年当中我唯一一次被允许下河。我会拿一个底部开了小孔用来漏水的编织袋装河蚌,等装得差不多了带回到岸边交给我妈,她会熟练地用菜刀划开河蚌取下可以食用的部分。最后这些河蚌壳会被倒进河里,不久之后就会成为划破脚底板的利器。

我倒是真的不担心我会被淹死,因为萧哲对我说了,他会保护我不让我淹死。那个年月里我疯狂相信的只有两个,一个是我肯定拥有不同寻常的命运,就像电视里的英雄一样,另外一个就是萧哲。

应该说我们都疯狂地相信他。

到了下河摸河蚌的日子,全镇的人几乎都出动了,就像是镇上的节日一样。在我们都在浑浊的水里摸索着河蚌踪影的时候,萧哲已经和一帮老渔夫一起抓鱼了。萧哲抓鱼的本事很好,那些老渔夫对他也是交口称赞。他抓鱼最广为流传的一个传奇是在一座小石桥下面的石洞里面抓到了一条十多斤重的鲇鱼。当时那条巨大的鲇鱼已经咬住了他的左手,但他还是用右手把鲇鱼提了起来扔到了岸上。

当时我们,包括很多大人都看到了这个场景。后来萧哲在他家院子里展示那条鲇鱼,他的左手被绷带缠起来了,但他像个得胜凯旋的将军一样站在我们面前。他还跟我们说,这条大鱼其实已经成妖了,说不定已经出来害人了。他为了铲除妖精不惜以身犯险,现在他已经将妖精制伏了,它再也不会出来害人了。

他说完,我们这些孩子已经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他不仅已经可以看出这条鱼是妖怪,还能制伏妖怪。在我们当年从电视里受到的教育里,这样的人已经是英雄了。有个人举手向萧哲请示问:“我可以碰一下这条鱼妖吗?”

萧哲说:“现在没事儿了,我已经制伏它了,它不敢乱来,你碰它,它要是敢反抗我就打死它。”

那个得到许可的孩子于是壮着胆子摸了一下鱼尾,那条鲇鱼没有丝毫反应。然后我们排队一人摸了一下鱼尾巴。

那天回家之后我觉得特别失落,因为我一直以为我会成为英雄,但是现在萧哲已经做了我们的英雄,我的梦想破灭了。我反反复复对比了一下,原来萧哲真的比我适合做英雄,我唯一比他有优势的是脑子灵活,能想出很多古灵精怪但是非常管用的点子。可惜光凭这一条确定不了我的英雄地位。

后来我参考了一下电视剧,发现每一个英雄身边都有一个很聪明的人,这个人同样受到大家的尊敬。我想来想去,既然做不了英雄,那就做英雄身边的智多星。这是我人生里面第一次改变理想。

我下定决心之后开始研究我爸放在书房里面积灰的《三十六计》和《三国演义》,还有《水浒传》,里面都提到了很多很多的计策。

后来这些年里我没有靠这些计策做成功多少事情,但是在老师提问关于中国古典名著里面的典故的时候我都可以第一个答出来。

1998年夏末的时候我们又在期待放堰的日子了,放堰之后就是我们的狂欢。但是那一年却下起了一场漫无边际的大雨,下游水堰的阀门全部打开,洪水依然暴涨,最后从堰桥上面翻过去形成了瀑布,河两岸就此断开了。

那些天我们都待在各自的家里,雨最大的几天我们连学校都不用去,因为学校操场已经全部被淹没了,要从操场进学校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而且我们的教室漏水严重。

待在家里的那些天我在看那些从我爸的书架上取下来的书,窗外的雨声很大,很像催眠曲,有时候看着看着我就睡着了。

那场雨终于过去之后,天空放晴,出现了很大的一道彩虹。

萧哲跑来找我,他说他找到了一个好东西,然后把我往河边拉。虽然雨停了,但是河水依然保持着很高的水位,因为还有很多的水从高处汇聚到这条河里。河水昏黄,把岸边的柳树的根部都吞没了。

我看到这水,还在为今年没有狂欢成而郁闷。萧哲却说,你过来,我给你看看我找到的好东西。

他的好东西浮在靠岸的水草上面,被他用绳子捆起来拴在了柳树上面。那是一段木头,很粗的那种,木头上面被挖出了一个很深的凹槽,足够坐进去一个人。我反复看了看,对萧哲说:“这艘独木舟是你做的?”

萧哲得意地说:“不是,这个是我的战利品。”

我说:“那你打算拿它做什么呢?”

萧哲说:“实话跟你说吧,我一直想有一艘船可以出海,去海上闯荡。你看,你觉不觉得这样子很像一个英雄?”

我说你本来就是一个英雄,在我们眼里你就是英雄。

他说:“这还不够,我要更具有传奇色彩,我要坐这艘独木舟去环游世界,然后回到这里,这样所有的人就都会知道我了。它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我要把它发扬光大。”

我问他,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出发?

他说,等我准备好了之后。

我看了看那艘独木舟,对萧哲说:“能不能让我上去坐一下?”我也很想体验一下当一个英雄的感觉。因为我知道很久以后萧哲再回到这里的时候这艘独木舟就会变得和他一样有名,到时候再想坐一下就非常非常困难了。

他想了想,说:“可以,我允许你坐一下,不过你要马上下来,因为这个是上天送给我的礼物,不是给你的,我怕你坐久了,老天爷会不高兴的。”

我高兴地对他说,没问题,我坐一下马上就下来。

独木舟还浮在水面上,我小心翼翼地从柳树枝丫上攀爬到独木舟的正上方,打算从那里坐上去。1998年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爬树,而且萧哲就在旁边,我一点都不害怕。

但是我还是掉进了水里,只差一点就坐进了独木舟,可是老天爷不喜欢我,他没让我坐他送给萧哲的独木舟。我掉进了水里顿时非常害怕,连学会的仅有的一点狗刨都不会了。我就在一点一点下沉的时候感觉到有人把我捞了起来。

萧哲托着我的头慢慢游到了岸边然后把我推了上去,他跟着爬了上来。我们两个人都湿透了。我惊魂未定,还没有回过神来,感觉浑身无力而且冰冷。

萧哲说:“你看吧,这个果然是上天送给我一个人的,他不允许别人动它。你跟其他人说一下,我怕别人去动它也会遭遇什么不测。”

那场洪水很久都没有退去,那时候我们一家人每天都要看天气预报,生怕还会有暴雨。以至很久以后我都已经不看电视的时候,偶尔从大街上走过,听到天气预报的背景音乐都会感动得一塌糊涂。

晴天的时候萧哲会让我和他一起设计一下怎么把那个半成品做出来,他拍拍我的肩膀说:“我相信你,你一定可以做得很好。”

于是我就像受到了莫大的荣耀一样不停地查资料画设计图。最后我把完成的设计交给了萧哲,对他说,按照这个设计来做,一定可以做得很成功。

我的设计是把独木舟的前端削得尖一些,这样阻力小而且好控制方向,在尾部增加一个舵,这样能更好地控制方向。考虑到独木舟目前的载重能力不够,我让萧哲把凹槽掏得更大一些,这样子他坐下去不会太挤,还能装更多的东西。

萧哲听完我的想法之后说:“说的有道理,就按照你说的做。”

那一段时间我们两个总是待在一起,萧哲甚至都不去组织大家的娱乐活动了,每当那些孩子凑过来想要一探究竟的时候萧哲就会说,别靠这么近,不然可能发生不好的事情,不信你们问他。萧哲指着我,于是我就说,是啊是啊,你们别靠太近,我上次就是靠太近差点掉进河里淹死了,幸亏萧哲救了我。

我和萧哲的工程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我们用从家里拿出来的简单工具慢慢地做,要隔一段时间才能看出来进度。每天的工作做完了之后萧哲就把它放到水上,他说这样可以防盗。

一个月之后萧哲的独木舟已经快要完工了,我们打理着最后的扫尾工作,他还要抽出时间研究地图。

夕柳河汇入一条大河然后汇入一条更大的河最后入海,萧哲说,他要沿河而下直接出海。出海之后他沿着海岸线一路向南,到达南沙群岛,因为这样沿途的岛屿多,他可以随时补充资源,这样才不会饿死。

萧哲告诉了我一个他出海的日期,他让我等到那天他出发了之后再告诉别人,免得他的外婆找来,他说那样显得婆婆妈妈没有英雄气概。

然后我就算着日子,现在距离萧哲离开还有十天,现在还有一个星期,现在还有……当我数到还剩下最后一天的时候出了状况。当然不是萧哲的外婆找来了,而是他的爸爸回来了。

萧哲的爸爸很早以前就外出打工,我们镇上的孩子很少有见过他的。他这次回来是来带走萧哲,要把他带到城里去上学,也就是说,他不能坐着他的独木舟去环游世界了。他的梦想快要破灭了。

想到这里我就觉得很伤感,因为我是一个平凡人,所以我的理想破灭了那是很正常的,但是萧哲是我们心中的英雄,英雄的梦想不应该破灭也不会破灭。

萧哲和他爸爸僵持了很长一段时间,他爸爸没办法把他带走,他也没办法偷偷溜出来。我们到他家附近观察情况总是一无所获,我们谁都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

终于有一天我们再到萧哲家观察情况的时候,发现萧哲已经被他爸爸带走了,他甚至都没有来得及跟我们说一声再见。我们的英雄萧哲就这样突然从我们的世界消失了。

知道这个消息之后我难过了好久,因为我们知道萧哲再也不能跟我们一起玩儿了,他再也不会爬上柳树让所有人都找不到,也不会把钓到的龙虾送给我们,河里再有了鱼妖没有人可以制伏它。而且我还知道,萧哲再也不会坐着他的独木舟去环游世界了。

我们怀念了他好长一段时间,然后我们这群孩子就成了三三两两的了,再没有人可以把大家都组织起来,因为我们都不是萧哲。

同样,再没有人可以驾驶那艘上天送给萧哲一个人的独木舟。我在河边看了它好久,然后解开了拴住它的绳子,让它顺着河漂流下去了。

那以后没多久,我们镇上陆续有孩子被接到了县城甚至更远的地方,镇上就更加冷清了。第二年还是第三年,镇上有了第一个乡镇企业,是一家编织袋厂,每天排出大量的污水,整条夕柳河开始变得臭不可闻。

我们再也不去钓虾,不下河游泳,到了放堰的时候,河底的脏东西暴露在太阳下面,散发着恶臭。

我们开始进入新千年,没有了萧哲的樱亭镇变得死气沉沉。

那以后的很多年里我渐渐长成了一个喜欢说“保险起见”的人,在做梦的时候我还是会梦见萧哲,他依然是我们的英雄,只是我再也看不清楚他的脸。

还有那艘独木舟,我不知道它有没有按照萧哲的愿望去环游世界。

夏日不再来

潘向莹

一群人围着火锅坐了一圈。桌子中央摆着一个巨大的火锅,已经吃的差不多了,盘子里一片狼藉。领导先前开的几瓶香槟被喝得一滴不剩,此刻正骨碌碌地在圆桌上滚来滚去。大家都喝高了,这让夜晚变得十分嘈杂。我眯着眼,嘴里还嚼着半颗鱼丸,开始进入醉酒的倒数第二个状态——傻笑。

我盯着那只火锅,还在沸腾着,辣椒和开水变成一块块白色的泡沫。突然想起以前和陆白吃火锅时,吃到最后,两个饿死鬼将盘子里的菜一扫而空,摸着肚皮瘫坐着,他喜欢盯着火锅里的一大块辣油看它慢慢融化,我喜欢将餐巾纸揉成团扔进去煮,我俩笑成傻子。在夏日的夜里,我们常常吃到店铺打烊,扯着对方的衣角走在路上,数不清街边闪烁的灯到底有多少盏,在那样星星月亮一起注视的夜里,我们用酒精填满对话的间隙。

说实话,陆白带我在热得不可开交的夏天里做过很多事,我们也一起经历了很多事。我俩都失恋了,在地铁二号线上遇见,人很多,挤得要死,我却一个人抱着一整根杆子,像个树袋熊般扑在上面哭,人们变成肉饼挤来挤去,没人敢来跟我抢那根杆子。这时陆白出现了,他面无表情地教育我,要有点儿公德心,本来哭得眼线睫毛膏全花了已经很吓人了,还非抱着杆子不放,你已经严重影响了地铁秩序。

我被这个从天而降的人说得一愣一愣的,眼泪鼻涕糊满整张脸,口齿也不灵了,只得撕心裂肺地冲他吼了句:“滚!”

那是我大学毕业的夏天。没钱没工作加失恋,世界在我眼中是一个大写的绝望。我在这个悲惨的阶段遇见陆白,从地铁到站到出地铁一路吵架,我用一包餐巾纸擦掉了我满脸的残妆,这让我看上去更加劣质了。我拉着陆白从“你真爱多管闲事”说到“老娘一脚陷入了一个绝境有多么多么凄惨”。与其说是争吵,不如说是我一个人在发泄,因为陆白全程闭着嘴,不停给我递餐巾纸,脸撇到一边不敢直视我,怕我的唾沫星子飞到他脸上。

我也不知道那天我为什么可以对着一个陌生的男人完完整整地发泄,把我大学四年和富二代的浪漫史全说了一遍,最后又哭着说我们分手了。

可能是陆白那张天生的扑克脸让人看着就特别放心,是个可以盛垃圾的垃圾桶。

那天很热,我们却走了很多路,最后我喋喋不休地进了一个小区,陆白终于说了句,我到家了。我抬眼看了下小区名字,我也住在这儿。但是我马上就不住在这儿了。和富二代分手后我去ATM机看了眼余额,看完之后真是泪流满面。不当家不知柴米贵,平时和富二代厮混惯了,左手一个香奈儿右手一个LV,在生日party上自拍秀恩爱晒花晒礼物似乎成了我人生的主旋律。然而分手后我才将自己从头到脚重新审视了一遍,发现除了这张二十一岁的脸,我什么也没有。

我话锋一转,将自己即将流落街头的画面给陆白描述了一遍。他双手环抱在胸前,冷着脸听我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通,坚决地摇了摇头,把防盗门“砰”地关上。

我气得半死,心想我一花季美少女主动提出合住这样的事他都不答应,这肯定不是正常男人。我用手机拍下他的门牌号,决心每天跟三餐一样准时来敲门。

在房东将我彻底赶出去之前,我也骚扰了陆白百八十遍,最后一次他穿着件白背心,十分无奈地站在门口,让我进去。

我一人扛着行李吭哧吭哧从另一个单元搬进陆白家。没觉得有什么不自然,或者说读书到现在集体生活惯了,不论是男是女都可以顺理成章地相处,反倒是一个人的独处让生活显得太寡淡。

对了,开头我就说过,是我俩都失恋了。这个事是几天之后陆白自己告诉我的。他每天朝九晚五出门上班,我借着失恋疗伤的由头把自己弄得蓬头垢面不着边际,刷美剧到凌晨两点,早上又睡到日上三竿,把冰箱里的啤酒当白开水,沙发靠垫天天都飞在不同的地方。那天陆白夹着公文包回来,我刚好躺在沙发上看综艺节目笑得人仰马翻,一只手捧着膨化食品一只手将一只靠垫甩出去,准确无误地砸在开门进来站在门口准备换鞋的陆白的右脸上。陆白终于火了,他把电脑重重往桌上一摔,说,失恋这么丢脸的事根本不值得你这样无限放大,你把自己搞得再可怜巴巴前任也不会在意,而且你以为全世界就你一个人一毕业就失恋?就你最凄惨值得同情?

我早就说过,陆白是个擅长教育人的男人。我甚至怀疑他每天夹着公文包是去穿梭于各个高校给所有无知可爱的大学生们做演讲的。

我有点无辜地看着那只靠垫,想说我不是故意的,但陆白将我放在桌上喝了一半的听装啤酒一饮而尽,拍了下桌子,走!

我也不知道他要走去哪儿,但我看见他迅速换掉上班穿的白色衬衫,套了件潮牌T,整个人看起来也就是个二十出头的少年,是那种一看就藏着一肚子故事,一路拼搏就为了胜利的纯粹的少年。

黄昏快到头了,陆白带我去了一家拐角处的火锅店,如果不是因为他,我想我这辈子都找不到这家令人销魂的火锅店。我们绕了好几个胡同才进去,指着油腻的菜单胡乱点菜,像是要把这段时间所消耗的一切都用这一顿饭给补回来。

从牛舌到猪脑,鱼丸到虾饺,旺仔到扎啤,我们在热气腾腾里打量着对方的眉眼,陆白说,我一看你长的就是张失恋脸,我把刚擦完鼻涕的餐巾纸飞到他脸上。冷气在我们头顶吹着,但却并不觉得凉爽干燥,反而更加闷热难当,夏天里的一切都是油腻的,菜单、店面、桌子、餐具,包括对话。

但是陆白说,火锅只能在夏天吃,就像爱人一定要选择对的时间。

其实陆白是个学霸。他有个相处八年的女朋友,一起从懵懂的十几岁到大学,毕业那年总算分手了,女友接受不了异地恋,在电话那头叽里呱啦说了一通,陆白一直保持沉默,直到女友挂完电话,他听着断断续续的“嘟嘟”声呆滞了十五分钟,十五分钟后他将电脑塞进包里又和往常一样去了图书馆。

陆白就是那样神奇的少年。他似乎有着对抗世界的决心,他在中学时期一度是学校的风云人物,属于今天拿了个顶尖的数学竞赛大奖明天就被教导主任在晨会上因为打架点名批评的人。

那时他是班长,女友是副班长,两人无论上课起立、下课种树大大小小的活动都搅和在一起,被班上同学起哄到最后红着脸牵起了小手,从此陆白开始带着女友对抗世界,他依旧在学校牛气哄哄,女友是小家碧玉型的,动不动就害羞,杀手锏就是甜甜的微笑,于是陆白整个中学岁月就融化在女友的迷之微笑中。

陆白喝到第三瓶就有点儿上头了,他像是沉浸在过往岁月里不能自拔般,喃喃自语道,我都为了她放弃了出国的机会,从来不敢漏接她的一个电话、不回她的一条微信,时刻谨记她的口味喜好给她寄一箱箱零食,每个月都会去她学校看她,我付出了这么多,眼看着马上就毕业了她跟我说她受不了异地恋了,这什么逻辑。

我听得很入迷,以至猪脑都融化在火锅里变成了烂泥也没发觉。不知为何,听了陆白的故事我的心里十分舒畅,原来这世上不止我一人惨,原来每个人都在大学毕业这个分水岭上失足,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说我和富二代谈了四年恋爱,从大一的土不堪言到大四的金光闪闪,衣柜里一溜名牌包,活得很物质,就像这座城市里每个画烟熏妆的女孩,我们把梦想倾注到包包里,以为自己可以永远年轻,永远无忧无虑,被富二代圈养起来,就像笼子里的一只鸟,管吃管养,倒也活得滋润。可是富二代终究不是一个长情的物种,毕了业他就会发现世界上还有更多的妞值得他泡,和一个人天荒地老根本没意思也没挑战,他的征程是不断地捕猎,再不断地征服。

陆白擦了擦沾到衣服上的油渍,和我干杯,说,社会日新月异,坏人那么多,他们终将认识到衣不如新、人不如旧这个道理,我们要做的,就是努力赚钱,衣着光鲜,爱得深刻活得洒脱,等待前任在红尘滚滚里的回头是岸。

我终于被陆白给洗脑成功了,觉得自己不能再沉沦下去了,我得随时保持美丽,努力生活,不愁吃穿,不用倚靠任何人活着。那天我们吃到火锅店打样,老板娘操着一口四川口音的普通话,让我们麻利走人。

在凌晨的街上,我们勾着胳膊走路,陆白说他的理想就是开一家火锅店,只在夏天开张,其他时间全租给别人。我说好啊,那我天天来蹭饭,连早饭都不放过。

我说过陆白有特殊技能,喝成这样也没睡过头,闹钟一响就跟机器人似的出现在洗手间刷牙洗脸,穿西装打领带,看上去很清醒,像每个成熟的都市男人那样。可是谁知道,他在白天面无表情的生活都是为了晚上放纵得像个少年,心里缺了一角,拼命捂住伤口,为了让自己看上去更光鲜。

我也没闲着,打了鸡血一样上网投简历,在热浪里出门面试,地铁公交倒一天,穿过城市的每一个边角,踩着高跟鞋露出八颗牙,笑得像个空姐。

我找到工作那天,一出公司大楼就给陆白发微信,说晚上要请他吃饭,他说不必了,请他吃个甜筒就好。

于是我晃晃悠悠地在他公司附近乱逛,没什么可逛的店,在一家文具店逛了好久,都是中小学生,待这么久什么都不买也不好意思,于是买了几包便利贴,我和陆白都是健忘症,袜子墙角一只鞋子里一只,并且每天都在找手机,我准备贴满便利贴,用字句提示我办事和找物品。

等到他开完会,一边松领带一边下了楼,看见我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他微微挑了挑眉,说果然人靠衣装,谁能想到你就是那个在地铁里吓得乘客不敢靠近的女鬼一样的人物呢。

我很不服,警告他不许再提那件事。我们站在红绿灯前,看着数字不断跳动,行人不断,鸣笛声不断。城市总是这样,一路拥堵,每个人都表情焦躁,看不见山水,也没有边际,像是用四面八方的墙将我们每个人都包围了起来,谁都想进来感受繁华,但你们都别想再出去。

陆白说,哪家公司这么不开眼,敢录用你。

我得意洋洋地把合同甩在他胸口,昂着下巴说从此姐也是一枚都市小白领。

陆白说他不想再去喝得醉醺醺然后被人赶走了,想找家二十四小时不歇业的店。于是我拉着他走进麦当劳吃汉堡。

天气真的很热,晚上也是这样。我们需要随时呼吸冷气,用氟利昂来控制情绪。我买来十个汉堡,端着盘子堆在陆白面前,告诉他随便吃,汉堡我还是请得起的。

我一边用薯条蘸着番茄酱一边看着窗外。边上就是个很大的电影城,一对对情侣从里面勾肩搭背地走出来,女孩把头靠在男孩肩膀,歪歪扭扭地走路。我看得笑出了声,说他们也真不怕热,汗津津地抱在一起,黏不黏腻啊。

陆白说你懂什么,你以为人都像你似的,傍着个年轻的富二代,看个电影还得包场,看完后娇嗔地钻进车里,冷气直逼十六度。大多数人的恋爱是在普通生活里找乐子,两人谈谈影片里那些值得吐槽的点,哪个明星剪了短发简直丑哭了。就这么晃荡回家,再在微信里发几条晚安前的对话。

我听得笑出了声,说你和你前女友就是这么干的吧。

陆白没说话,低头去舀杯子里的圣代。我发现自己好像说了一句有点蠢的废话,瞬间觉得有些尴尬,于是清咳一声提议我请他去看电影。

没想到陆白摆摆手,说算了。他额前剪短的碎发遮住了他眼里的情绪,他说吃了这么多不如去走走路。

我有点泄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拒绝与我看电影,于是一路上都显得有些沉默。陆白打开手机刷微博,给我念了好几个冷笑话。这些笑话本身并不好笑,从他嘴里严肃地蹦出就变得搞笑起来,于是我们之间的气氛终于像夏日里的风一般流动起来。

走了一条并不算宽阔的马路,手里还捏着冰激凌。微风拂过脸颊,街边的一切景象因为黑暗而显得死气沉沉。只有我左手边的陆白,不断冒出热腾腾的呼吸,让我感到陪伴的力量,让这条路看上去稍微有生气了一些。

我是顶喜欢夜晚的人。特别是城市的夜晚。可能因为我特别喜欢洞悉别人,看穿他们的表情、揣测他们的生活。十二点之后马路上一般没什么人,偶尔会有一两个从公司大楼里走出来的年轻女孩,顶着一张张泛着油光的脸,粉底变得斑驳,她们在这样的夜晚里显得格外疲倦,像这样二十出头的女孩,爱情和生活往往被搞得一团糟,袋装咖啡与电脑辐射至少夺走了她们一半的青春。

我舔着冰激凌,特别认真地问陆白,你说要是富二代看见我妆容精致、踩着高跟鞋、把咖啡当水喝、努力做着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他会回头吗?

会的。陆白转过头来,他的脸在昏黄的路灯下忽明忽暗。难道不是这样吗,我们在一起的目的就是相互慰藉相互鼓励,让自己看上去尽量好,不愁没人爱,最好活成朋友圈里的样子。我悟出了这个道理,看见几只飞蛾在灯光下乱窜,努力想要靠近光亮的样子。

我变成和陆白一样的上班族,尽管这并不是毕业之前我想要的。我曾一度以为我是一毕业就能和富二代上网讨论,蜜月到底是去马尔代夫度好还是去巴厘岛好。不过现在我摘下了光环,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我把红红绿绿的便利贴贴满家里的每一个地方,冰箱家具洗衣机,这让这间屋子看上去更土了点。但事实证明这是个有效的办法,至少陆白不会再忘记那份重要合同塞在哪个抽屉里,我也不至于翻遍每个包都找不到一支口红。

公司新员工聚会那天,我们每个人都被起哄着喝下一杯又一杯的酒。从饭桌喝到钱柜,鸡鸭鱼肉到海阔天空,我喝得有点醉了,同事们起哄要玩真心话大冒险,我们把头埋在一堆酒瓶子的尸体里抽牌,很不幸,我抽到了大冒险。

女同事拍着手让我打电话给手机里随便一个男生告白,我看着她们脸上弥漫着的两坨高原红,觉得太像夜总会里逼良为娼的妇女。

我的手指在通讯录上划来划去,终于一闭眼点了陆白的名字,那一刹,除了心中千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一闪而过的还有一丝丝侥幸,与一缕缕期望。

电话被开成扩音,响了几声后传来陆白的声音。

我在“呀拉嗦”和碰杯声中很大声地说了句:“陆白我喜欢你!”

同事们都震惊了,甚至停止了“呀拉嗦”,纷纷回头看我,我很心慌,你们不知道,其实喊得越大声越是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心里越是脆弱得不堪一击。

陆白沉默两秒,然后问我,你在哪里。

陆白接我回去,在同事们的注目下我们一遍遍强调并不是男女朋友关系。出租车里我唱着粤语版的海阔天空,陆白一脸嫌弃。我把头一歪,顺势靠在他肩上,感到他肩膀处传来的一丝僵硬,但很快又消失了。失态的表白与醉酒令我混沌不堪,我困得要死却想陆白一直一直与我聊天。可他却没再说话。

等到终于下了车,我踩着高跟鞋乱晃,抱着路边一棵树不肯放手,陆白开始是扶着我,后来嫌麻烦,干脆像抗麻袋那样把我扛起来。等到进了电梯,他也热得不行,汗湿了一脊背,不知是因为烦躁,还是想要报复刚刚在KTV的那一幕,电梯门一关,我们就抱在了一起,在忽上忽下的过程里晕眩地摸着对方的脖子,我吻到陆白的嘴角,带着很浅的胡楂,那一瞬间我明明没有那么醉却装作醉了,两个黏腻的人隔着衣料拼命想要寻找对方的秘密。

几乎是跌跌撞撞地离开电梯进门,也没来得及开灯,我和陆白半搂半抱坐在电视机前,他右手摸到我衣领的扣子,解开第一颗时,整个人突然像一部被按了暂停键的电影一般僵涩生硬地停住了。

陆白在黑暗中摸裤兜里的烟,火点了三次都没点着,他烦躁地骂了句脏话。我尴尬地坐在那里,酒几乎全醒了,起身去按开关,灯亮了,我看着坐在地板上的陆白,我们都显得太手足无措了,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去睡吧。最后陆白说。他还是坐在那里,背靠着沙发,头低着,他点燃了一支烟,烟雾从他的指尖升起,飘到头顶,飘到沉闷的空气里,飘到我们之间,成为了填充我们彼此距离的阻隔。

我以为这将会成为我们之间一个跨不过去的坎儿,但其实还没有,那天之后我们迅速将自己伪装成原来的样子,插科打诨,好好相处。每周末都要去那家胡同深处的火锅店大快朵颐,也能在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里挑巧克力挑很久。

我以为我们可以一直这样的。但其实我们都没有理清我们之间的关系。一开始,我们只是两个同样失恋的伤心人,遇到对方查阅彼此的痛苦并且分享、化解,但促使我们在一起的初衷却是“要让前任再次回到我们身边”这样的原因啊。

而真正让我们之间破碎的是有一次周末,陆白心血来潮说要在家做菜吃,于是我去楼下超市买来一塑料袋食材,靠在厨房门框那里,看着陆白系上围裙,切着番茄,他边切我边拿来塞进嘴里,后来他忍无可忍,说这是用来炒鸡蛋的,你都吃完了还怎么炒。就是那一刻,我盯着他系着围裙的后背,那里有一个我给他绑的滑稽的蝴蝶结,脑子一热说了句,陆白,要不我俩凑合凑合得了。

陆白停止摆弄番茄,缓缓转过头来,刀却还好好地握在手上,姿势未变,很像是早上起床落枕了只扭了一个头过来。

其实说完我就后悔了,只怪自己嘴太快脑子永远慢半拍,我在脑袋充血的画面里心跳直逼一百二,想着如果陆白拒绝我我该怎么给自己找台阶下。

就像所有狗血的电视剧一样——陆白的手机响了,在这片沉默里显得十分刺耳,我见他一副切菜姿势就顺手将手机给他递过去,低头一瞥,女生名儿。

那个名字我认识,陆白有一次喝醉了一直喊,他那小家碧玉的前女友,从他嘴里脱口而出,在这夏夜里格外沉重。

我没兴趣听陆白打电话,他却很快挂了电话,走到我面前,嘴巴刚张成半个O形,我就赶紧摆摆手,把电视音量调到最大:“刚才我啥都没说,你帮帮忙,就当自己聋了一次吧。”

陆白“哦”了一声,双手在围裙上擦了擦:“那我继续切菜去了啊。”

我恶狠狠地撕开一包薯片往嘴里塞,心里却想着他俩在电话里说了些什么。没过两秒,从厨房里传来类似《电锯惊魂》里见到鬼才能发出的惊叫声,我吓得整包薯片都给撒了,以为鬼追上门来了。

陆白切着番茄的菜刀切着切着就往自己大拇指上切了一刀,他握着自己的手指头五官都扭曲了。

我看着血呼呼地从他大拇指上流出来,吓得我满屋子去找创可贴,把所有的创可贴全贴了上去,陆白龇牙咧嘴地喊着让我轻一点,他说等了这么久,前女友终于回心转意想要吃了他这把回头草。

我没说话,重重地甩开他的手。

“好像这就是我们最开始所期待的。”

可是就在那一刻——我终于明白我和陆白之间的鸿沟,难以跨越也永不消失,我们像两个疲倦的人,站在对岸,谁也懒得再多走一步。

离开陆白的时候已经是八月了,我一度认为夏天是四个季节里最漫长的一季,从五月到九月,都被包裹在这股热气中。我再也找不到一个理由可以让我留下,我看着满屋子的便利贴,上面有我们俩不同的字迹,画的各种笑脸,有几张已经掉落在地板上没来得及去捡。无论生活过多久,哪怕一天,你生活过的地方都会留下痕迹,气味、头发丝、没洗的外套、吃了一半躺在冰箱里的起司蛋糕,这些东西都在冲你招手:

“看,原来你真的在这里生活过。”

看,原来你真的爱过。

我终于变成那夜在凌晨时分看见过的那些女孩。花十分钟就能画出一个完整的妆、踩着高跟鞋在地铁里挤来挤去、咖啡不断会议不断,有时加班到很晚很晚,打不到车脱了高跟鞋光脚走回去。这样的夜晚总是太过漫长,一个人像一片影子穿梭在大街小巷,带着一张泛着油光的脸,周遭是夏日里惯有的那份热浪的气息,而我的左手边再也没有你温热的呼吸。

我拖着行李箱搬离陆白家时,他订了机票飞去北京找那个不知道是分手后遇了人渣于是回头求复合,还是发现自己原来还是最爱陆白的前女友。陆白提着一个笨重的箱子出门,临走前还嘱咐我在他不在的这几天里得学几个菜。

我冷笑着把他踹出门,到底是直男的问题还是我的问题?

而我的富二代男友重新开始在我的朋友圈动态底下点赞,他的头像出现在那里,让我觉得遥远且不可思议,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

那么,再见啦。

我在便利贴上写下这行字,顺手贴在鞋柜上,拿走属于我的每一双鞋。

走出小区时天空落下了轻飘飘的雨,像是要宣告秋意来临。我又坐上了地铁二号线,这次没有再哭得稀里哗啦抱着根杆子不放,这次我拖着一只巨大的行李箱,手里攥着有充足余额的银行卡,我看着飞驰而过的地铁,外面从黑乎乎一片到看得见高楼大厦的景象,像是从黑夜驶向了白天。

耳机里的人唱着,爱你的每一个瞬间,像飞驰而过的地铁。

夏天就在这趟地铁里结束了,它将带我驶向一个新的地点。

但我只记得你说的那句“火锅一定要在夏天吃,就像爱人一定要选择对的时间”。

可艰难的是,爱情从来没有对的时间,也没有对的人。

一切随波逐流,我们却固执地称那是缘分。

一人住,一人食,一人好好活

潘云贵

二十五岁,我研究生毕业,在一所大学教书。

重庆有些时日雾气弥漫,房间容易受潮。我在公寓里打开许久未翻的抽屉,会看到霉斑遍布的物件,像中年女人的脸。房间不大,我一忙起来,就经常随心所欲堆放物品,空间就显得更加狭小,我感觉自己是住在盒子里的人。

楼下是篮球场,独自站在阳台上晾衣服的时候,会看到上衣被汗水浇透的学生围在一起,打球,嬉闹。我心里羡慕他们,但回头想想,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一个人生活也挺好。

上大学时,没有太多与人交集的记忆,基本是一个人活动,这漫长的四年是怎么熬过来的,有时想到,觉得特别佩服自己。

大一,刚到一个新学校,加入网上的各种群,每天通讯录里都有许多好友申请。我忙着跟他们打招呼,识记他们的个人信息。微信噼里啪啦响着。我口干舌燥,有时连喝水都顾不上。一天的时间就这样悄悄蒸发了。

那时刚来异乡,夏日暑气还未消退,知了仍在树上叫嚣,城市里都是自己不认识的路牌,曲曲折折的马路,还有一边走一边大汗淋漓的人群,说着很好听但我始终听不太懂的方言。所有人都好像是在热锅上爬行的蚂蚁,而我也是其中一只,提着两包沉沉的行李,在这座离家需要两小时飞行航程的城市里跌跌撞撞,寻找着下一站收容自己的地方。

身处陌生的环境中,人常常会变得恐慌,无法安下心来思考未来的方向。所以快速融入群体成为个体寻求安全感的有效方法。

开学没多久,我就强迫自己融入身旁同学的圈子里,一起吃饭,参加社团,上网聊天,天真地觉得在这长达四年的大学生涯里挥霍这么一段时间,可以被原谅。

但我始终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而且记性不好,有脸盲症,跟陌生同学聊天都无法找到共同语言,无数次只会像商店橱窗里的塑料模特,长时间尴尬地站在角落里,看别人谈笑风生。

而网络交友在我看来,同样恐怖。大家在网上起初都还单纯、老实,会将自己真实的心情和日常生活中私人细节都毫无顾忌地展示给并不熟络的朋友看,但随后,我发现气氛有点儿不对了。他们中开始有人搞推销,贴“鸡汤文”,晒各种美食、旅行和对象间亲密的举动。你一点击,不仅会耗费一笔流量,还会使自己内心感到难受。

有次一个姑娘加我后,非常热情地对我说,看了你空间里的照片后,觉得你皮肤有点儿黄,要注意了,过了二十岁,不管男生还是女生,每个人都需要保养的。我以为她关心我,正想发句“谢谢”过去。结果她直接敲了句“要面膜吗,一贴就白,纯天然草本,效果非常好的”。我无言以对,随后取关了这位姑娘。

周围很快有人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小团体,而我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我只有一个朋友,它的名字叫“孤独”。我跟自己说,做人最主要的是让自己开心,干吗硬要钻进别人的圈子里,好比两副截然不同的拼图,拿出任何一枚都无法插进对方的世界里,正所谓“圈子不同,何必强融”。

孤独没有什么不好。在人生漫长的旅途里,每个人多数时间要自己度过。衰老、病痛、死亡、孤独,都是我们生命历经的常态,我们总要习以为常。

想通了很多问题后,人就会过得异常轻松。

我开始振作起来,不再为身旁没有人陪伴而苦恼,试着一个人跑步、吃饭、上课、泡图书馆、进电影院、玩娃娃机、坐地铁到观音桥的书店或去朝天门逛逛。当然,在这过程中,也有因为内心空虚而产生躁动不安的时候。

坐在深夜回学校的地铁里,手上的书在半途中就看完了,面对车厢里乘客们倦怠的脸和窗外漆黑的夜,顿时不知所措;从书店出来,突然天阴,下起大雨,身上却没有带伞,只能傻傻站在大楼底下,看着从屋檐落下的雨滴和一对对从眼前撑伞走过的情侣;去参加一些讲座和分享活动,临行前,发现衣服的扣子掉了,极其笨拙地进行缝补,几次针尖扎到手指,眼睛都红了。

遇到这些的时候,我在想身旁如果有个人在就好了,可以关心自己,帮助自己,让时间过得快一点。我承认,这种臆想是一个人生活时特别容易出现的软肋。我们需要接受现实。

我也逐渐习惯一个人面对这些,也开始学着走出自己的小世界,不再耽于这种寂寞而无所适从的情绪。

旅行给我提供了一个出口。

大二那年暑假,去了清迈,住在一座殖民地风格建筑的旅馆里。盛夏炎热,从空调房内出来,整个人像一匹绸布被热气搓揉着,拧出很多水。街道上绿树浓密,旧时宫殿和寺庙都像面目和善的老者看着人来人往而不动声色。

有只孔雀站于不远处的房顶,细长脖颈上,双眼四处观望,有种天真、得意和不屑,有小孩跑去跟它打招呼,它就张开翅膀,飞向远处。

人在异域行走,如同透明的灵魂在万物间飘动,不必考虑怎样说话,不用在乎谁,这让我觉得快乐。

后来去过太平洋中的离岛兰屿,招待我的是一位达悟族大叔。船靠近港口的时候,他就开着一辆破旧的面包车来接我了。他说自己一年到头很少接待像我这样的单身客人,其他几乎都是组团来玩的朋友或者成双成对的情侣,他问我是不是失恋了。我苦笑着摇了摇头。

兰屿天将破晓时的景色异常壮观,云霞从深沉的墨色转为幽幽发紫,很快变成暗红,随即又渐次明朗鲜红,天色也由暗蓝变成深蓝,再到日出后的浅蓝,无比奇异瑰丽,如梦魇。

我在窗前,目睹这一切。光很快照射过来,面颊渐渐红了,有些烫,但我感到舒服,发现人在某一刻真的能够与自然达到交融的状态。

也曾在丽江古城的四方街深夜兜兜转转,找不到回酒店的路。那时人潮已经离散,店铺大都打烊,只剩下酒吧的摇滚乐在我无法寻觅的方位响起。

我蹲坐在黑夜的角落里,观察这座古城,发现它在褪去商业气息后,显得尤为荒凉。身处其间,仿佛来到深夜无灯的旷野上,有风从肩上抚过,我却不知道它从哪里吹来。一切冷寂,如烟火燃放后满地散落的灰烬。

我并不害怕,反而更清楚自己的存在,内心也不慌张,而是盛满了安宁。

在途中,我开始享受与人交流的过程,不再封闭自我内心,试着伸出手心去触摸这个世界的温度。

一路上,遇见很多人,有在火车上因为丈夫出轨而失声痛哭的女人,有站在村口望着过路人、眼神中透出一种期盼与失望的留守孩童,有在地铁里读玛格丽特·杜拉斯《情人》的年轻男子,有在菜市场里突然忘记自己要买什么回去的白发老人,有求职不顺用最后一点儿积蓄来旅行的大学毕业生……我与他们聊天,倾听他们的故事。问题几乎都流于世俗层面:婚姻、爱情、工作、教育、衰老等。碍于阅读、经验有限,我只是聆听,间或给予安慰的话语或微笑。

日常交际中,多数人愿意将言语深藏于内心,不轻易表达,怕在对方眼中显得浅薄,又怕一语不慎,被误判、歪曲。但因为彼此都是短暂相逢的旅人,之间的交往并无目的,所以双方常能坦诚相待,倾倒内心深藏的秘密,为了拥有那么一刻的自由。

所有人都有悲苦,在表面粉饰的浮华下,尽是无人侧目的千疮百孔。了解别人走过的路途,听他们说话,探测人世的深渊,借此明白自己所处的位置。在路上,我们不是去看别人,而是来看自己。

在通常认知中,人是群居动物,但个体的独特性又决定了我们孤独的属性,所以生而为人,真是矛盾。经过成长,我逐渐跟孤独和解,不再觉得它是一种痛苦,反而已把它当成自己的朋友。一个人享受孤独的过程,是内心逐步清澈、沉静、自在、安定、干净、清醒的过程。

我现在住在学校旁的公寓里,五十多平方米的空间有些小,我经常会通过挪动家具,打扫,以及整理角落里的物件,使它显得空旷。花开的时节里,会去后山折些花枝回来,插在瓶中,用清水养。植物要的东西很少,活得单纯。窗明几净,看得清屋外的四季交替。

早晨从一杯柠檬蜂蜜水开始,配一块糖分较少的面包。一天尽量吃得少些,多是简单清淡的素食,感觉身体略微饱足就可以,这样人就显得轻盈,不笨拙。

在温度适宜的夜晚出去慢跑,瞥见月光下盛开的海棠,无香,却美。回到宿舍洗完澡,拿出文友从远方捎来的玫瑰花饼,不急着吃,只闻一闻,便感到满足。之后备课,睡前再翻几页书。生命中没有什么事值得我们迫切去做,所有迫切的事都已过去。

也曾想过自己年老后的生活,一个人居于山中,栽种,吃茶,养猫,听钟,煮雪,写字,看书。离俗世远,与自己的内心亲近。日影西斜,岁月沉稳朴素。当然,二十五岁的我做这样的设想是有些遥远。

天冷时,我常常爬上顶楼。

夜晚的走廊在漆黑中变得异常空旷,鞋底触碰地板的声音格外响亮。站在一扇窗前,轻轻推开它,冷风夹杂着水雾向我迎面扑来,空气显得冷冽而清新。

我呼出一口气,看着它缓缓消散。想起研究生毕业典礼那天,母亲在电话里对我说的话。

“人生道途,险阻重重,你总得一个人面对无尽风霜。我们能陪你走过的仅是短暂的一程。从今天算起,你的余生还很漫长,需要自己好好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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