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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地痞无赖

春风吹来百花开,

万紫千红放光彩。

河边柳枝随风摆,

冰雪融化燕归来。

万里无云,阳光高照,同安城里好不热闹。

同安城,是一个边陲小镇,由于地理位置偏僻,所以规模也不大。可就算如此,同安城里面也生活着三十几万人口,成为方圆百里最富裕的地方。

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出现在同安城的城门前,少年黑发如墨,剑眉星目,一双眼眸,璀璨如星辰。

他身穿一件蓝色衣服,整个人都显得气宇轩昂,左手持有一把宝剑,更衬托出少年的不凡。

看着面前的城墙,少年一脸的兴奋,少年名叫林风,六岁跟随他的师傅,至今已经有十一年了。十一年来,除了他的师傅,他再也没见过其他人。看着眼前的人群,他忍不住有点激动,他随着人群来到城中。

看到城中来来往往的行人,林风忍不住开始观望,由于多年没跟外界接触,他见到什么都感到好奇。

地摊上摆着各种各样的器具。剪子,菜刀,锅碗瓢盆一应俱全。

路边上摆着各种各样的小吃,大街上叫卖声不绝于耳。

“新鲜的肉包子,皮薄馅多。”

“吉家的烤羊腿,不好不要钱。”

“张家的烧鸡,同安城第一。外酥里嫩,两个金币一只。”

………

林风追随着模糊的记忆,寻找着童年的感觉,不知不觉中,他已来到城中,一道刺眼的光芒照射在林风的脸上。林风随着光的方向望了过去。只看见“御香居”三个字,在阳光的照射下,发出金灿灿的光芒。

明眼人一眼便能看出,御香居三个字,是纯黄金打造,是名副其实的金字招牌,给人一种高雅而大气的感觉,让路过之人无不驻足观望。

进入御香居的人头涌动,络绎不绝,个个都是锦衣华服,非富即贵。御香居是同安城最大的酒楼,能进来的都是同安城的上层人士。

林风随着人流进入了御香居,虽然,现在距离午时尚早,但此刻在御香居吃饭的人却不少,可以看出御香居的生意有多好。

酒香夹杂着肉香,阵阵香气扑鼻而来,搞得林风肚子咕噜咕噜作响,他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

林风刚坐下,一个店小二微笑着迎了上来。“公子你吃点什么”

“我第一次来,也不知道,这里都有什么好菜,就把你们店里最好的菜,来上几个,我要一一品尝。”说完,林风撸起袖子,准备大吃一顿。

“公子稍等,你点的菜一会就到。”

大约过了一刻钟,店小二陆陆续续端来了红烧鲫鱼、烤羊腿、红烧牛肉、大盘鸡、清蒸狮子头……摆满了整张桌子。

“这些都是我们酒楼的招牌菜,其他酒楼也有这些菜,但他们做的,都没有我们御香居做的好吃。公子您慢用,有事您随时喊我”店小二送完菜,也没忘记给御香居做宣传。

林风用鼻子嗅了嗅满桌的美食,两眼一眯,一脸陶醉的神色。

他没有动用筷子,索性直接动手,他抓着一只羊腿,便大口大口的啃了起来。

“不错,多少年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这才是真正的人间美味,吃了让人陶醉。”林风一边吃,一边赞美道。

他的举动顿时引起了邻桌无数人侧目。“啧啧,这是饿死鬼投胎吗?吃相如此狼狈。”

“此人看上去一表人才,我还以为是什么富家子弟,一看这个吃相,就知道是个乡巴佬,没见过大世面。”

“进入御香居的门槛,越来越低了,像这样的货色,现在也可以进入御香居了。”

林风随着声音望去。见一青年男子,此刻正撇着嘴,用一种鄙视的眼神看着他。

与青年同桌的三个男子,也不断的摇头,一脸不屑的盯着林风,三人穿着同样的服饰,从他们对青年男子的态度,就知道三人,是青年男子的下属。

其中一个下属,看着青年,道:“既然少主看此人不顺眼,我这就把他轰出去。”

“张平,把他轰出去便可,不要伤其性命,免得太过血腥,影响我的胃口。”青年男子面无表情,冷冰冰的道。

“少主放心,像这种货色,杀了他我怕脏了我的手。”那名叫张平的男子,径直向林风走去。

“乡巴佬,我刚才讲的话,你应该也听到了,识相点赶快离开,不要逼我动手,不然我非让你吃点苦头不可。”张平双手按在桌子上,双眼怒视着林风,此刻他以势压人,想要吓走对方。

“看来这小子要倒霉了,说实话,这小子,也真是点子背。吃个饭,招谁惹谁了,竟然惹上这无妄之灾。”

“真是糟蹋了一桌美食,看来这小子刚才吃的东西,等下都要吐出来了。”

“张家人也太霸道了,整天就知道仗势欺人,如果哪一天他们碰到一个硬茬子,有他们受的。”有人很是看不惯张家的行为。

张平见对方根本没有走的意思,顿时就怒了。这是典型的不给他面子,把他的话当成了耳旁风。

“小子,我看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非要逼大爷我出手。”张平瞪大了眼睛,一脸凶神恶煞的样子,他抬手一巴掌扇了过去。

虽然林风多少年没有与外界接触了,但好坏话还是听得懂的。

本来听了众人的议论,就心中不满,顿时食欲大减。现在又见对方向自己出手,他顺手便抓了一只筷子,向张平的手心处刺去。

“哎呀!”

一声惨叫!

张平整个人向后退了两步,他的右手出现一个血洞,有鲜血不断流出。

张平又惊又怒,不知道他是被气的,还是被痛的,整张脸都扭曲了起来,让原本长得都比较难看的他,现在看起来有点吓人。

看到张平还在流血的右手,不少人先是一愣,而后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

平时张家的人,威风凛凛,仗势欺人的事没少做。但是大部分人,因为顾忌张家的势力。都敢怒不敢言。

因此,助长了张家的嚣张气焰,张家这些年来,变的越来越嚣张了。

今天见有人伤了张家的人,不少人感觉很是解气,再看看林风的年龄,才十六七岁,众人不由的对林风的身份产生了兴趣,十几岁的年龄竟然有这样的修为,整个同安城都找不到,不知道此人什么来历。

“我说张平呀,你也真够可以的,竟然被一个毛头!小子偷袭了。你这些年的饭,算白吃了。光长年龄,没长脑子。你要是搞不定就说一声,兄弟帮你摆平。”青年的另一个下属嘲笑道。

张平本来就生气,听到同伴的嘲笑,等于在火上浇了一盆油,让他怒不可揭,无法自控,气的张平咬牙切齿,脸上的胡须也跟着抖动起来。

“乡巴佬,你竞敢偷袭我,本来我还想饶你一命,现在你非死不可。”张平怒视着林风,一股强烈的杀意,从张平身上蔓延开来,顿时,不少人感觉到一股寒意。

邻桌几个胆小的,纷纷起身离开。怕等一下,对方动起手来殃及池鱼。

“张平可是张家的打手,平时死在他手里的,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如今张平已是地师五层的修为,这个年轻人竟然敢得罪张平,是说他无知者无畏好呢,还是说他不知死活呢。”

“本来张家少主是准备把他轰出去,现在到好,张平已经对他动了杀心,可惜了,这个少年还那么年轻。”

“年轻人有脾气无可厚非,但是发脾气也得看对象,没有能力,或者能力不如对方的时候,随意的发脾气,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那无异于是在找死。”

围观众人议论纷纷。有人惋惜,有人幸灾乐祸,更多的人是抱着看戏的态度。

“小子,你现在自断右手,跪下给我磕三个响头,我给你一个痛快的死法,否则我非让你生不如死。”张平像一条发疯的凶兽,盯着林风怒吼道。

“一条狗而已,哪来的自信,随便决定别人的生死,如果你现在愿意跪下来学三声狗叫,我可以饶你一条狗命,否则你今天必死无疑。”林风语气冰冷,眼露杀机。

听到对方让张平跪下学三声狗叫,便可饶他一条狗命,别说张平怒了,就是青年男子都怒了。

打狗都得看主人,这是典型不给青年男子面子,且,还是当着几百人的面。

青年男子面无表情,语气冰冷道:“张平,直接虐杀此人,不然别人还以为我们张家好欺负呢。”

“乡巴佬,我现在就打烂你的嘴,再打断你的双手,然后让你跪下求我杀了你。”张平怒吼。

而后张平一拳轰出,直接轰向林风的左脸,他要打烂对方的嘴,眼看一拳就要打在林风的脸上。

啪!

一听就知道,是手和脸亲密接触的声音,让人意外的是少年原地一动未动。而张平却躺在了地上。

更让人意外的是,没有人看到张平是怎样倒下去的。“难道张平是自己滑倒的吗?!”

“不可能,张平可是地师修为,怎么可能犯这种低级错误。”

正当大家感到万分疑惑的时候,张平从地上爬了起来,脸上的手掌印,显的格外引人注目,由于林风刚才出手的速度太快,众人根本没有看到他出手。

此刻,张平眼神呆滞,一脸懵逼,口角有鲜血渗出,张口吐出三四颗牙齿。他被林风一巴掌打蒙了,此刻他还头晕脑胀,耳朵嗡嗡作响。

别人不知道,他是怎么摔倒的,他自己可是很清楚,他可是被少年一巴掌打趴在地,仅凭这一点,张平就可以断定,眼前这个少年,最起码也有地师六层的实力。

看到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竞拥有超越自己的实力,不是张平亲身体验,他根本不会相信。

他已经修炼了七十多年,才有了如今的实力。如果说,少年没有什么背景。打死他,他都不会相信,因为,一般的家族,根本不可能培养出这样的少年天才。

就连他们家少主,都是二十岁才晋升地师境界,若想踏入地师六层,以他们家族的实力,和少主的天赋,最少要到三十五六岁。

“给你讲过,学三声狗叫,便可饶你一命,既然你不听话那就去死吧。”林风一拳轰在张平的心脏部位。

砰!

张平整个人横飞出去,直接撞到墙上才停了下来。墙上出现了一个人形的凹槽,把张平死死的卡在里面。

他胸口有一个血洞,和七孔一起都在流血。他眼睛瞪的很大,一看就知他死不瞑目。

“这个少年也太强了吧!一拳便轰死了张平,虽然我是亲眼所见,现在都有点不敢相信了。”

“张家今天终于碰到了硬茬子了,算他们倒霉,他们平时欺负人惯了,真的以为别人都好欺负。”

“真是应了那一句话,小人目光短浅,不知欺人有风险,注定下场很悲惨。”

“真是报应啊!你看看张云峰现在那个熊样子,吓得恐怕要尿裤子了吧!”

林风处事的原则就是,没事绝不找事,有事也绝不怕事,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杀我,我必杀之。

围观众人见到张平的下场,都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时不时的还出口点评。

虽然林风平时没有杀过人。但他经常与大型凶兽搏斗,早已养成了铁血手腕。

对于那些整天只会仗势欺人的人,在林风眼里那些人,和畜牲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对张平出手,他一点都没有心慈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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