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呀,我现在很清醒。清醒到你问我896/1等于多少我都能马上回答你。这世界有种人体质天生解酒,我的体质就占了这种人的五分之四。
为什么说是五分之四那?那是因为我对红酒白酒解酒程度达到百分之百。唯独啤酒,超过一瓶就有点迷糊。这种迷糊还不等同其他的醉酒,因为迷糊归迷糊再喝十瓶二十瓶也还是这个状态,所以我给这种状态起名叫朦胧美。
现在我也是晕晕乎乎的,但是理智和智商都还在线。拿起酒杯迎面撞到余正宇的杯口上“我都表示的这么明显了,你还看不出来吗?余正宇你是猪呀?”
他虽站着,晃的不轻,举着杯子一愣,盯着我旁边的木小五就开始在那里摇啊摇摇啊摇。
我放下酒杯,绕到他身后,把他按到椅子上,我怕他再晃一会儿我会吐,于是抢过他手里的酒一饮而尽。又拿着空了的红酒瓶子让服务员偷偷去装点可乐。等服务员再回来的时候给余正宇倒满,然后告诉他“你喝了这杯酒,我就告诉你实话。”
所以说喝多了容易变成二傻子,余正宇真信了,喝完还打着嗝,满口可乐味的说:这酒好喝,行了,你说吧。
木小五倒是不好骗,将信将疑的拿过酒杯笑笑不语。用眼神骂我:你个死丫头,坏的很。
我看木小五不拆穿我就知道是友军,放心的开始编故事“其实呀我也不想天天赖着你,你烦我也烦。我也是实在没办法,家里的七大姑八大姨天天复读机似的催婚,就是个死人都能给你说活了。刚巧又遇见你,就想拿你做个挡将牌,其实要不这样你帮我顶半个月。我保证就半个月,你平时怎么甩女朋友你就怎么和我相处,半个月后您就直接把我往门外一蹬,你看怎么样。”
余正宇自己倒满一杯“红酒”,品了一口,估计还在回味“酒香”。盯着我问道:“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我想了一下,第一次见面,哦~他说的ktv那次。我说记得ktv那次嘛怎么了?他用力的甩了甩头,嘴里哼唧着“不是。”不是?之前我没见过他呀?他不会是喝太多记忆开始混乱了吧!余正宇把剩下的“红酒”都倒进肚子里,语气深长的告诉我“我第一次见你,是在一个晚上,你站在马路上,头顶上有一只蜥蜴。”
……我c,敢情他是那个阿凡达呀!孽缘孽缘,怪不得在ktv总说一些奇奇怪怪什么让我道歉之类的话那。
我直接把红酒瓶里的可乐都倒了,喊服务员拿了一些啤酒。红酒后劲大啤酒喝完至少明天他们不会头疼。我依然是那个善良的我呀!喝多了也善良。
我给余正宇倒满,自己也倒满(我喝多时候说话总有那么点梁山好汉的味道)“是再下糊涂,让你受委屈了,咱们大恩不言谢,我敬你一杯。”歉也道了,酒也喝了,左三杯又三杯,车轮战过后余正宇这家伙终于同意和我谈恋爱半个月。为了防止他反悔我找了纸笔还双方盖了手印。夜晚的风吹来的时候,我有点小自豪,因为我的本子在十五天后就可以开始创作了,真是幸福。
木小五似乎不想这么早就散场,把我和余正宇塞到汽车后座里,一句:去上次那个观景台。我们三的战场又从大排档移到观景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