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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红玫瑰与白玫瑰

当第一眼见到商熙,她就知道,有的人天生是会发光的。

不是太阳那种张扬刺眼的光芒,而是三分晚霞的影,七分酒酿的月,再添一勺孤松的冷,往那儿一站,仿如一副画。

画里没有她。

是的,从进场那一刻,握手、寒暄、点烟到周旋在宾客间,男人从头到尾都没有看过她。

以前唐心总说,商公子望着顾小姐的眼里有星星。可当他不再投来目光时——满天星辰顷刻即灭,浩瀚宇宙寂寂无声。

隔了几重人影,央央就在不远处,看着他美酒在手,佳人在侧。

这些年,报刊杂志上登了不少商公子的绯闻,央央多少有了解。听闻他换女友的频率比投资的速度还快,名媛、海归、明星、主播、精英……可以说是包罗万象了。偏偏商公子又生得好模样,还爱一掷千金,所以败阵下来的女人们,仍念念不忘,总说好听话。

眼下他身旁这位,是表演系大四的学生,尽管年纪轻轻,却已在不少影视剧崭露头角,如今攀上商公子更是前途无量。

只见她小鸟依人地挽着商熙,看起来怯生生的,有种我见犹怜的美。可惜,脖子上的那副项链却暴露了她的野心。

“什么嘛……”胖子徐一脸不屑:“今天新娘才是主角,她却戴着比新娘首饰还要高调的珠宝到处招摇……”

说完,他认真地看向央央:“我替你不值,输给这样的人。”

央央平静答道:“我不是输给任何人,是离开了战场。”

胖子徐张了张口,不好再问下去。一直以来,两人分手的前因后果央央都只字未提,连辛起也不甚清楚,更何况自己。

“你……别难过,”胖子徐笨拙地安慰:“天涯何处无芳草,我看那个……那个陆大少就很不错!”

“我不难过。”央央收回目光:“真的,我一点都不难过。”

随着一声小号,鼓点落下,悠扬的爵士乐奏响。

新娘挽着父亲,踏上了铺满郁金香的水晶平台,在万众瞩目下,走向另一头的彼岸。彼岸是新郎,亦是归属。

短短一路,有落日为证,挚友相伴。长长一路,是“我”走到了“我们”。

央央抬眼望去,这一刻,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故事。

有人叹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有人唱桃花依旧笑春风;有人一饮黄藤酒,骂东风恶、欢情薄;有人恨不相逢未嫁时;有人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还有人,入骨相思不自知。

央央低下头,不敢再看,怕多一眼就真的难过起来。

她想,人间不缺真情,缺的是圆满。

……

新娘扔捧花,历来是婚礼最津津乐道的环节。

此刻,在场的未婚男女们都挤到了台下,等待着捧花飞出的刹那。

央央被胖子徐强行拉入人群,她刚想挣脱,胖子徐就凑到她耳边:“辛起说了,这花是留给你的,谁也别想抢走。”

“啊?不用——”

话说到一半,台上的Maisie忽然朝她使眼色,接着,捧花就直直地飞了过来。

胖子徐把她往前一送,顺势送到了降落点。

正当央央还在犹豫要不要伸手时,就被猛地推了一下,随后,一只手稳稳地接住了花。

众人转头,只见商公子的新晋女友,捧着鲜花,不知所措又略带娇羞。

辛起:“……”

胖子徐:“……”

Maisie:“……”

司仪最先反应过来,赶紧邀请她上台。

听完介绍,央央才知道,位小女友名叫甄珠,珍珠洁白如玉,通透无暇,倒是很衬她的皮相。

令人意外地,甄珠没有借捧花大做文章来向商公子施压。她谦虚地表示,自己只想讨个好彩头,至于将来如何那都是老天的安排。

整个过程知趣得体,显出超高的情商,与她柔柔弱弱的形象大相径庭。

仪式结束后,晚宴开始。

伴随一道粉色霞光,草坪上灯点亮,夏日乡村奏响,宾客们举着杯盏,来来往往,觥筹交错。

辛起几杯酒下肚后,正拉着商熙高谈阔论,Maisie忙着招呼宾客,分身乏术。央央和胖子徐乐得清静,刻意选了个角落专心品尝甜品,偶尔有单身男士前来搭讪,都被央央用已经订婚为由给吓跑了。

这时有人送上香槟,央央以为是侍者,自然地接过。不料来人忽然开口——“小姐,您佩戴的这条项链真好看。”

央央一惊,转身,恰好撞上了甄珠水盈盈的目光。

指尖抚过仲夏夜之梦,她浅笑:“谢谢。”

甄珠上前一步,追问:“不知它是出自哪家珠宝品牌呢?”

“没有品牌,是一位朋友送的。”央央如是道。

“这样啊……”甄珠微微失落,但又冒昧提出:“那能不能把它卖给我呢?”

央央摇了摇头。

甄珠不甘心:“我真的很喜欢它,价钱您尽管开,不然这样,我用我这条和您交换好了。”

“不是价格的问题。”央央淡淡开口:“是价值,这位朋友对我很重要,我珍惜与他的情谊,因此无法割爱,还请甄小姐见谅。”

甄珠刚想再说,却听——

“顾小姐口口声声说着珍惜,殊不知她的这个珍惜,根本一文不值。”

商熙走过来,站定,居高临下。央央惨白着脸,不说话。

胖子徐好意圆场:“那个……这个……其实……哎……”连他自己也说不下去了,只好收声。

空气停止流动,明明不远处还在欢声笑语,这个角落却仿佛自带屏障,安静地诡异。终于——

商熙揽过甄珠的肩,低声道:“走吧。”

少女像只柔顺的小猫靠进男人怀里,乖巧地应了声好。

商熙轻笑:“好好留着你的项链,顾小姐的珍惜,配不上它。”

“……”

央央咬住唇,直到两人离去,才松了力气。

三年,她花了整整三年,才把少年赶出梦魇。然而,少年只用轻轻一眼,就击溃了她辛苦筑成的防线。

她听见心里的声音,在说——我很难过。

是啊,怎能不难过呢?曾经万种情思,悉堆眼角,如今只剩下嘲讽与陌生。可笑她三年努力,不过一场徒劳无功。

嗡嗡。

手机震动,是余露华发来信息——如果难过的话,出来陪我喝酒吧。

天桥上,车水马龙,霓虹闪烁。

央央拧开啤酒罐,笑道:“原来你说喝酒,是叫我出来压马路。

“错,”余露华靠着栏杆,纠正:“是叫来你欣赏美景。”

“美景?”

“夜幕降临,是这座城市最美的时候。”

央央顺着她目光望去,入眼皆是灯火阑珊,精致的都市男女穿梭在高楼林立间,要去赴一个纸醉金迷的约。

“我喜欢这里。”

余露华点燃一根烟,恳切地说道。

“我也喜欢。”

央央表示赞同。

记得她有次被父亲赶出家门,只想找个清静地儿哭一场,结果无论便利店还是咖啡厅都人满为患。好不容易找到个小巷子,刚酝酿起情绪,就被一对小情侣生生打断。可北京不同,当你难过了,随便往地上一坐,尽管扯着嗓子嚎,指不定隔条胡同就有人跟你一块嚎,嚎着嚎着,还能嚎出革命友谊来。所以——

“这里有人情味。”

余露华吐出口烟圈:“还有野心勃勃的欲望。”

央央看着好友,当年那个渔村少女已经变成了耀眼的大明星。她随手一条微博,就能引发上百万评论,随便一个代言,粉丝就能将产品买断货。而她参与的电影,即使再烂,也有无数观众涌进影院。

物极必反,有人喜欢,就有人生厌。潜规则、脾气大、抢剧本、扎戏、炒炸,一张张标签贴在她脑门,像是生了根,任凭她如何挣扎都摆脱不了,到最后,她索性就躺平了享受,反正越骂越红,越红卡上的数字就越多。

“不是我想得开,是名利腐蚀人心的速度太快。”

说这话时,余露华眼里没有情绪。

央央想起今早的新闻,关心道:“听说你解约了,接下来怎么打算呢?”

“先放个假吧。”余露华摊手:“这几年,公司把我当成赚钱机器,每天一睁眼,全是通告和代言,你说我哪有空认真看剧本,所以趁着恢复自由身,我想先把落下的功课补回来。”

“你所有角色里,我最喜欢薄姬,”央央指出:“她是真正有灵魂的。”

余露华笑起来,“真怀念演薄姬那个时候啊……”

风吹来,她拢了拢丝巾,转头:“不说我了,怎么样,婚礼上有见到商熙么?”

“见到了。”

余露华一副果不其然,问:“是破镜重圆还是覆水难收?”

“都不是。”央央深吸一口气:“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

余露华是知道真相的人。她在惋惜的同时,又觉人生匆匆数十载,何苦执着,不如眼一闭,管它恩怨是非想爱就去爱,可大话说得爽快,真正能做得到有几人?连她自己不也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么。

见她沉默,央央轻松道:“我还以为你会问我婚礼办得如何呢。”

“想也知道,一定没有我和他畅想过的好。”

女人看向远处,琼楼玉宇映在她眼底,恍惚间城市的夜就失了焦。

央央问:“后悔吗?”

“后悔?”余露华掐灭烟头,笑:“对于现代女性而言,红玫瑰和白玫瑰,就是男人和事业,无论你选择哪一个,剩下那一个都是后悔。”

天桥另一侧,流浪歌手拨动琴弦,应景地唱出一首《红玫瑰》。撕心裂肺的歌声中,央央听到身旁的人,在说——

“我后悔。非常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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