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礼阿祸的那个“隐形变态”真的是阿东的话,那就真的太颠覆我的想象了。
朝夕相处了三年,阿东是个什么性子我再清楚不过了:又内向又沉默,见到女生了话都不敢说;能躺着绝不坐着,能宅着绝不出去,多纯良多与世无害啊!再说了,我们还从来没发现这小子有隐形的能耐。他要是有这个能耐的话,我们肯定会第一时间玩坏他的。
虽然最近几天阿东表现出来的样子是挺可疑的,但智子疑邻的故事我是知道的,没有实证的情况下任何感觉都不足为证。
但如果真的让我找到他就是那个骚扰阿祸的变态的话,就算他有打响指的超能力,我也会毫无犹豫地灭了他。
晚上十二点,说了晚安之后,我放下和阿祸聊天的手机,转了转脖子放松下,却突然发现旁边的位置还是没人:“这都几点了,蒜蒜怎么还不回来?”
“就是啊!”这个点阿亮已经躺在床上了,他最近讲究养生要早睡,“他别是要通宵自习吧,没听说咱们学校有通宵自习室啊。”
阿东也从电脑前抬头:“没准是去网吧通宵了呢?”
“越说越没谱了,他怎么可能去通宵?”与其在这瞎猜,我还是决定打个电话问蒜蒜一下,“我打电话问一下吧,再不回来阿姨就该上门禁了。”
电话拨过去良久才打通,他那边似乎有些嘈杂。“喂,蒜蒜,这个点了你干嘛去了还不回来?”
他的声音有点沙哑也有点低沉:“我有点事,今晚就不回去了。”
因为我开着免提,所以我们仨统一地意味深长:“哦?哦~~那你保重身体,注意安全~~~”
蒜蒜笑骂了一声,挂断了电话。
“唉!”阿亮不无惆怅地感叹道,“没想到蒜蒜这带妹子出去过夜了,我的春天什么时候来啊!”
恰此时楼下传来一阵凄厉地野猫叫春声,我们面面相觑,然后坏笑起来:“亮仔你的春天在呼唤你呢,快下去啊!”
笑闹过后,阿亮突然把矛头指向我:“所以阿信,你和你家阿祸怎么样?到什么地步了?”
我没想到他会问这个,就打起哈哈:“就,就还好啊,怎么啦?”
他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教诲我说:“不是,我真的搞不懂你了。你说,你们关系好得就差一个名分了吧,关键是你们还都是单身,郎啥也没有女有才有貌,你这还不下手?还等啥呢?”
我犹豫了一下,说出了那个说了无数遍的理由:“瞎说什么呢,我们俩就是朋友,最好的朋友。”
阿亮对此嗤之以鼻:“嘁,朋友朋友,男女之间哪有什么纯洁朋友。以后她被人拐跑了有你后悔的。”
我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就踢掉拖鞋爬上床:“你懂个屁!睡觉了,不要打扰我。”
阿东噼里啪啦敲着键盘,还不忘补了一刀:“你这么逃避又可耻又没用。”
我没说话,打开QQ,盯着置顶的头像,那是我们一起去重庆玩时拍的。那时在长江的游轮上,靠着栏杆吹着江风,我们合照了这张笑得特别傻的照片,一人一半做了头像。
那天风向正好,我这半边有几缕她的长发在舞动。拍完照片我顺手抓住一拉,成功换来她的一顿狠掐。
如果……
算了,没有如果。
第二天,我带着早餐出现在阿祸的寝室楼下。她下来看到我很开心,看到我手里拎的早餐更开心。
我见到她下来,也很开心:“你下来了,走吧我们去自习室吧。”说着我扎开豆浆,递给她。
然后在她伸出手的一瞬间,转回来送到自己嘴边吸了一大口。
在她瞪大的眼睛里,我又从袋子里拈出一个包子咬了一口。注意到她的眼神,我忙充满求生欲地拿出装在书包里的紫薯团来:“你看什么你又不吃包子,喏,这是特意为你买的紫薯团。”
她立马转怒为喜,刚要伸手接过来,我又把紫薯团子扔进了自己嘴里,故意地大嚼特嚼起来,不得不说紫薯还挺好吃的。
“你!你在找事儿!”她气极。
我一脸欠地回答:“昨个是谁发那么一大堆好吃的来馋我?”
她被我噎得说不出话来,“你你你!”,指了半天,赌气一哼,转身就走。
我忙追了上去:“好了好了我错了,和你逗着玩呢。”说着连忙从包里掏出真正给她买的早餐双手奉上,“你看,紫薯团,豆沙馅的青团,刚出锅的油糕,还有豆浆,知道你只喝原味的,热乎着呢。”
她这才极其“嫌弃”地哼了一声接过来:“算你识相,中午请你去五食堂二楼吃好的。”
到了昨天的教室坐下,趁她享用早餐的时候,我和她说了我要考研的决定。她狡黠地眯起眼,作出一副“我就知道”的样子。
努力地咽下嘴里的油糕后,她得意地说:“我就知道你会听我的,所以我今天带了电脑哟,你想考什么专业什么学校,我来帮你参详下呀。”
说完她就叼着青团,两手要去包里拿电脑。
可能食堂师傅把青团做得太滑了,她一不留神没叼住,眼看着青团就要从她嘴里掉下来。
我一时没想太多,条件反射般地伸过手去托住了这神来的青团,而后,大脑才反应过来这动作有多么地暧昧。她双眼微微睁大,又诧异又羞恼地盯着我。两个人此刻都定住了,场面一时有些窒息。
“哗啦”一声响动从身后传来,打破了凝固。回头看去,却是之前在后面角落里看书的一位仁兄,正满脸不忿地抄起书本向门外走去,边走边朝着我们撂下一句话:“MD教室里还秀恩爱!”
闻言阿祸的脸更红了,她像是从石化中苏醒一样,飞也似地把电脑拽出来抛到桌上,我也闪电般地缩回了手。
她低下头两手捧着青团小口嗫着,也不说话,只有轻轻地咀嚼声和糯米的清香在我身边环着。窗外透来一束晨光,有不知名的跃动。
我觉得我应该说点什么:“那啥,你刚说帮我选下学校?”话一出口,总觉得有什么不合适。
她听了,似乎是怔了一恍惚,旋即将青团一下纳进嘴里,三口并作两口地咽下,神色也已恢复至往常大大方方,不似刚才扭捏:“对啊,不然你这临时起意半路出家的,连怎么找都不知道吧。”
OK,一切正常了,刚才可以当无事发生过了。我“反唇相讥”道:“没错!没有你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办,求求祸大姐救救小弟!”
“大姐?大叔我给你一次重新组织语言的机会。”
“啊那什么,这位十八岁小仙女怎么称呼啊?”
其实,这次的涟漪并不罕见,它曾无数次地发生在我和阿祸相处的十年点点滴滴之中,但每次我或她都能毫不迟疑地装傻充愣一笑而过。
但哪有人天生就会装傻,无非是经历的多了,就如层层叠叠的旧伤疤,你总会避免再被碰到。
我高中时刻骨铭心地喜欢过追求过一个女孩,那是我第一次品尝到爱一个人的滋味。那时年少的我拿出所有的一切对她好,她也回应给我比上文美好暧昧一万倍的暗示。
但每当我以为那些暗示是她也喜欢我的明证,拿着这明证如跪接封侯万户赏金千镒的圣旨。一次次鼓起勇气地向那女孩表白时,她都会巧笑倩兮地婉拒我,然后美目盼兮地给我更多暗示。
现在我才知道一个卑微到不值得同情的词叫“舔狗”,舔狗是不配拥有爱情的。
我曾在知乎上看到过一个提问:你见过最不解风情的异性是什么样。里面许许多多的回答里有许许多多老实木讷读来令人捧腹的男人。可是呵,我曾遇到过那么真那么近的所谓“风情”,真得仿佛开口就能天长地久,近得似乎能感应到体温和呼吸。如果连这都是假的,又怎么敢再去响应。
阿祸在之前也有过类似的经历,但她比我伤得更重,因为她从来对之讳莫如深,连对我都不会提及。
所幸我们遇到了彼此,抱团走出了这年少时的晦暗。我们彼此之间的安慰和陪伴对我们而言,是超越了友情超越了亲情也超越了爱情的光,唯一的光。所以我们都害怕一旦意会错了什么,连这束光都会失去。
久而久之,装傻就成了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