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最强的存在?就凭你?”嘲讽的言语中充满不屑。
那是服饰极为华美的男人说的话,他把一个五官极为端正的男孩踩在脚下,用坚硬的黑色鞋跟使劲踩踏男孩的脑袋,像是在踩踏坚硬的石雕像,发出响亮的磕碰声。
华美男人手里执掌着血色长刀,背后是偌大的人马。
男孩面无表情,一次次试图挣扎爬起又一次次被踩回地下,满脑袋都是擦破表皮流出的血浆。
“你不是说要做最强的存在吗,做呀,你倒是给我做呀!”华美男人使劲踩踏男孩的脑袋,像是在宣泄仇恨。
“想起你的话我就想吐,做最强的存在?做拯救世界的英雄?就凭你这个傻冒?我呸!”华美男人粗鲁地吐唾沫在地下,水磨石地面倒映着皎洁的月光。
“整天就知道骑着你那条破狗扮演着拯救地球的英雄角色,看到你那傻缺的模样我就想吐,还仗剑走江湖,行侠仗义,拯救地球,拯救啊!你倒是拯救啊!”华美男人恶狠狠说,把毫无反抗之力的男孩踢飞抛砸入灯光喷泉,溅起白色水幕碎开如雪崩。
那个男孩名叫轩琅,曾是轩家庄园里无忧无虑充满幻想的少主,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他曾最为佩服最为崇拜的人,有一天竟会倒戈带着人马来侵略他的庄园,准确来说不是倒戈,而是露出了真实面目,他一直以来都是魔鬼的爪牙。
那晚是轩家庄园最为困难的时刻,他的爷爷出门谈判去了,轩琅带人独守着庄园,不谙世事的他还大手一挥信心满满地打包票说:“老头你放心,有我在什么妖魔鬼怪都进不来,肯定原模原样把庄园还给你。”
华美男人闯入庄园势如破竹,轩琅刚见到华美男人的时候,本是极为高兴的,但华美男人手起刀落,切开庄园一个又一个佣人的喉咙,他那兴高采烈的笑容顿时僵硬了,如同胶水强行粘住的强颜欢笑,难看至极。
“不是骑着破狗,而是藏獒,体型庞大如同狮子的藏獒。”轩琅从灯光喷泉里踉踉跄跄爬出,翻滚倒在水磨石地面下。
他以前经常跟华美男人玩英雄扮演游戏。
他拔起厨房里的菜刀,露出悲伤的神色但眼中又透露着坚决说:“大叔,对不起,我得走了。”
华美男人就会露出诧异不已的表情说:“轩琅,你这是……”
“地球有难了,这个世界需要英雄。”轩琅威风凛凛地说完这句话,就翻身骑上体型庞大的黑色藏獒冲出栗红色房门,在长长的浮雕长廊上使劲挥舞菜刀,赶往有风吹草动的庄园后院。
的确是傻冒到想钻进地缝的回忆,对于那些你极度信任的人,他总是能一针见血把你戳得毫无还招之力。
是破狗还是藏獒其实根本无关紧要,只是轩琅快要晕厥过去了,脑袋疼得要命,他必须要说点什么或做点什么来提神。反正现在说什么都是狗屁,都是自取其辱,还不如为自己的玩伴争取一下全尸。
轩琅跌跌撞撞爬起,在华美的建筑物面前张开双臂作出阻拦状,身躯踉踉跄跄,随时可能会倒下的模样。
再往后就是庄园里的老幼妇孺了,他虽然脑袋痛得要命,但隐约着还记得后面有什么东西要保护,在被干掉之前得拦住那群他不可能战胜的东西。
他其实还抱有一个希望,除了华美男人,庄园里还有一位高大挺拔的男人,他爷爷留给他的最强后盾,长得英俊不凡但极少说话,甚至可以说是沉默寡言,没有人见过他出手,但是轩琅能够看得出来,那货并不畏惧华美男人。
战斗打响,挺拔男人领着一队人赶赴一线,至今未归,战死了?不太可能。遇到劲敌了?如果是,轩琅希望他能尽快赶回来。
“我就是要做最强的存在!是傻帽也要做最强的存在!你能奈我何!”轩琅突然大吼,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量大吼。
那货声大如雷,倒是成功把华美男人惊了一下。
那既是他发自肺腑的言语,也是为了提神壮胆。
轩琅忽然冲了过去,对,就是冲过去,而不是死守,使劲嚷嚷:“我去你妈的蛋,老子就算是傻帽,你在老子面前也就是个屁。”
那货冲锋的姿势颇像是一头雄狼,威风凛凛又饱含孤注一掷。
要当面嚷骂一个你极为崇拜的人其实极度不容易,就像是要毁掉自己的世界般艰难,但轩琅已经没有退路了,死就死,老子已经没有什么可失去的了,他是抱着这样一种心态。
“你这傻帽到死了都不忘吹牛。”华美男人露出嘲讽的表情,微抬手中的血色长刀,做好贯穿心脏的准备。
“我去你妈的蛋,在我面前你就是个屁。”轩琅浑身解数嘶吼,横亘白刃长刀拦腰旋动斩切,抡锤般力大如牛。
他的动作在华美男人眼里就是个小丑,浑身都是破绽,华美男人嗤之以鼻,一剑刺出迅猛如龙,但却刺空了。
挺拔男人出现了,他抱走遍体鳞伤的轩琅,飘落在色泽艳丽的水磨石地面下。
“他还不能死。”挺拔男人淡淡说。
轩琅在昏厥之际,看到他俩厮杀了起来,还有双方人马的战斗一触即发,刀光剑影火光四溅。当他再醒来的时候,水磨石地面下遍地都是尸体,夜空中下起了雨,连天的水幕瓢泼坠落,整个地下都是红色的血水,但并没有那2个男人的身影。
一名银发老头撑着油画伞缓缓走去,伞面上描绘着波澜壮阔的江南山水图,他看到满地的尸体仍旧一脸平静,仿佛那些都只是空气。
银发老头是轩家庄园的当家,轩自在,轩琅的爷爷,准确地说是收养轩琅的爷爷,轩琅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银发老头说他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但对于那个答案,轩琅一直以来都不太愿意相信。
“他们呢?”轩琅抬起头张望,眼中夹杂着如潮的悲伤。
银发老头明白他的意思,但却摇摇头,平静地说:“不知道,我来的时候就已经是这个样子了。”
轩琅跪在遍地的尸体间泪流满面,银发老头整整静静地看了一晚上,直至轩琅自愿起身走回华美建筑物内部。
自那,轩琅就再也不曾提过‘英雄’这两个字。
“或许你不是英雄,但你有一颗王者的心。”那是银发老头送别轩琅时说的话。
其实那是千机学院录取通知书上的文字,用金色丝线一针一针刺绣出来的端正字体,看起来很漂亮。那下面还有2行字:
王者归来,我将不再懦弱,不退却半步,我将尽忠职守,斩杀魔鬼。
我是王族的后裔,守护家园的坚盾。
“外面的世界什么人最强?”轩琅问。
“至高无上的千机王,千机学院的老东家千机盾守候至今的诸王之王,但已经陨落千年。”银发老头说。
“那我就是要成为超越千机王的存在,做最强的男人。”轩琅以极为正式的态度说。
轩琅挥手告别富丽堂皇的庄园,从此踏上波澜壮阔的最强男人之路。
轩琅醒了过来,那是形状近乎完美的弯月型海滩,海滩尽头处是像巨兽一般伸进海里的暗红色礁石,他屁股底下铺垫着一块雪白的棉质大毛巾,透过棕榈树摇曳的枝叶往外看,宝蓝色海水尽处的地平线上,橘红的圆阳已经半沉下去。
已经傍晚了,他睡了整整一个下午,可能是因为太累了。那是他第一次坐那么久的列车,从西麓向东的一路跨越,经历了荒凉的戈壁,神奇的丹霞,壮美的草甸,辽阔的高山,茂密的原始森林,一眼望不到边的油菜花海……一直到繁华的城市。
在旅客流量极大班次密集的车站月台上,轩琅翻开中国地图找路,竟神奇地发现找不到他家乡的位置,他刚登上列车的时候也就只有他一个人,车厢空旷旷的,后来才陆陆续续有其他旅客登车。不过好在有北海这个城市,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大海的位置,虽然他是个南方的孩子,但是还从来没有见识过真正的大海,蔚蓝的海面一眼望不到头,甚至还可能望到脖子抽筋的那种波澜壮阔大海。
海滩其实很美丽,形状奇异的岛屿、绵延的沙滩、独特的建筑群,以及豪放显露极好身材的大爷大妈,到处都洋溢着欢乐的笑声,只是他太困了,很快就在沙滩的棕榈树下睡着了。
巨兽般的暗红色礁石群上,有个漂亮的女孩,她穿着件绣有小笨熊的欧美圆领短袖白色雪纺衫,修长的双腿上搭配一条15cm长的时尚百搭休闲短裤,看起来有点像是本地人。
女孩拎起海蓝色人字拖,走下暗色礁石群朝轩琅的方向走去。
“人生中最享受的事情莫过于,坐在海滩温柔的白沙上,和美丽的女孩一起看落日如燃烧的火球,沉入绿宝石般的海水里的璀璨瞬间,你说是不是?”女孩一屁股坐在轩琅身边,露出像白玫瑰绽放般的好看笑容。
你谁啊你,莫名其妙就坐到我身边,还狗嘴里吐出象牙来,虽然挺漂亮的,看着让人完全吐槽不出口。
轩琅瞧了眼漂亮女孩,又扭头去看弄潮人在翻滚的宝蓝色海面上劈波斩浪的身影,不作理会。其实他很想搭话的,只是忽然想起《倚天屠龙记》里殷素素临死前说的话‘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他有点心有余悸。
他从小就爱看武侠故事,老是梦想着有一天能仗剑走天涯,所以才萌生出当英雄的想法,虽然现在不再提‘英雄’的事,但武侠故事对他的毒害已经深入骨髓。
“我叫御天蓝,御赐的御,天空的天,海蓝的蓝,今晚想和你一起看海,你叫轩琅是吧?”女孩说得干净利索。
“你认识我?”轩琅诧异不已。
虽然他打小的青梅竹马里也有不少漂亮的女孩,但是这位尤为好看的,肯定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天姿国色,不可能记不住。
“我是来接你的,我也是千机学院的新生。”御天蓝说。
“接我?”轩琅一脸茫然。
千机学院并不在BH市,而是在江南市,这中间可能还隔着近百里路呢,千机学院对新生服务得这么周到?千里送鹅毛他听说过,但百里接新生,他还从来没听说过。
不对?轩琅忽然才想起,这妞说她也是新生,并不是接机的老师或是工作人员什么的。
“我们御家和你们轩家是老熟人,你爷爷担心你出了家门就找不着北了,就跟我大哥联系,说帮忙带带你。”御天蓝说。
“他知道你会来这看海,而我又在这里居住,所以就……过来了。”御天蓝说。
敢情是半个亲戚,白胡思乱想了那么多,轩琅这下释然了。
以前银发老头一出门就是一年半载,到处周游世界,轩琅还以为那货尽干不正经事呢,没想到还能结识一些‘很漂亮’的亲戚,也算是大有广结天下英雄好汉之势,现在回头想想,那货还是比较讲究实用的。
“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观海的好地方。”御天蓝拉起轩琅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