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时渐暗,孤星先出,而后才能见到弯月,左眩月缓缓上升,意味着深夜渐渐接近。
两场大戏即将慢慢落幕,尽管如此,却没有人离开,但见耍花枪的戏子退场,两个短衫汉子从幕后钻了出来。
这二人都是短打汗衫,戴着瓜皮帽,一人手拿铜锣小锤,一人拿铜边铁盘,敲锣打鼓,这是要收赏钱了。
卖艺的规矩,不论多少,你看了戏就得给赏钱,想那些街边的卖艺的,胸口碎大石的,耍大刀长枪的,都会说一句,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这收赏钱的小厮走了一趟,也不乱走,就往第一排走了一圈,拿了些赏钱,走个过场。
这时,见到庞观站在那儿,分明是个捕头,还站在第一排边上,没道理不上前讨个赏,要不然就是你不尊重人,不给面子。
这讨赏也是有讲究的,台下的体面人都好面子,你讨了别的赏,偏偏不讨我的赏,那就是不给我面子,况且我还站在第一排。
这就是得罪人了。
小厮满脸笑容,双手端着铁盘,看似讨好谦卑的模样:“这位爷,还请您落个点金手”
这是行话,意思就是您多少给点赏钱。
庞观伸手入怀,刚要拿出一角银子,这时他注意到了眼前小厮的鞋子。
这双黑布鞋应是穿了一段时间了的,鞋边已经有些磨损,这很正常,像是这双鞋的主人,习惯往外压,外边的鞋底就会磨损的更厉害,反过来水平放置,鞋底就是斜的。
但令庞观意外的是,刚刚这个小厮走过来时,脚步声极为细小,几乎没有,这种走法,鞋底一定很完好。
再次抬头,仿佛很自然的观察了这个小厮,瓜皮帽,脸白无须,五官有些往中间挤,显得眼睛很小,身材单薄,身高一米六五上下,体型却很完美,特别是一双腿,笔直匀称,一看就知道强健有力。
将一角银子放入盘中,庞观朝他微微一笑,小厮低头鞠躬:“谢谢这位爷!”
但见小厮转身离去,庞观盯着他的背影,这人走路分明是脚尖首先着地,然而未等到脚跟落地,便又再一次的踏了出去。
见此,庞观眼神一凝,这人不是他那双鞋的主人!
等到观众散场,戏班子收拾完东西,庞观随即离去,菜市口拐角,老乞丐背着身,斜躺在干稻草上。
“呼呼~”
是烧鸡的香气!
老乞丐鼻子连吸,立马转过身来,果然,一只完整的烧鸡就在眼前。
庞观一手拿刀,一手吊着黄油纸包着的的烧鸡,在老乞丐眼前微笑不语。
“散场了,卖烧鸡的秦老板还剩了两只烧鸡,我半价买来的”庞观说道。
“嘿,那敢情好!”老乞丐搓了搓手,又在身上擦了擦,这才接过了烧鸡。
“唉?你吃过了没?”老乞丐问。
“额……没”庞观老实回答。本想着看完戏再吃点夜宵的,但因为那个小厮的异常,一直在脑海挥之不去,稀里糊涂就给忘了。
“呐,你扯半边去”老乞丐伸手递出手中烧鸡。
庞观也不客气,抓住鸡腿,扯下了半个身子,将鸡屁股和鸡头都留给了老乞丐。
嗯~
老乞丐大口大嚼,满足的吞咽,取下拐杖上的黑皮葫芦,灌了一大口。
哈~
“爽~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人生能做到这点,就已经极为幸福了”老乞丐睁大着眼睛说道。
“那这天下不都是幸福的人了吗?”庞观笑道。
要知道自大夏改国号为“夏”以来,皇帝陛下英明神武,体恤宽厚,施以仁政,人族九洲皆是国泰民安,盗匪甚少。
即便是出现天灾,也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朝中三公三位一体,互补有余,威震天下。
平民百姓大都能吃饱饭,一只烧鸡,一壶谷酒,这还是偶尔能吃得起的,至于那些商人,官家老爷们,就更不用说了。
“不不不不!”老乞丐直摇头,“我的意思是,能大口吃烧鸡,大口喝好酒,能因此而感到满足的,那人生才叫幸福”老乞丐收敛了笑容,瞪大眼睛直视着庞观。
庞观收起躁动的心,反观老乞丐。
依旧是破烂棉袄,花白枯发,拐杖盘的发油发亮,黑皮葫芦装着散装谷酒。
可那皱纹间的一双眼睛,犹如大海边上的沉静的内湾,任你外面风暴怒吼,我湾里总是碧波如谭。
庞观没想到这老乞丐还有这么一双眼睛,他不知道说什么,不知道怎么回答。
他只知道这老乞丐自己是幸福的,是满足的。
而这个幸福满足是自己给他的,他现在希望自己也能满足,幸福。
他是在告诫,是在教导,同时也是在传授!
“那您是怎么做到的?”庞观问道。
老乞丐将黑皮葫芦递给庞观,示意庞观来一口。
三年了,自从老乞丐来到昌平城,这个葫芦他从不离身,今天还是庞观第一次摸到这个葫芦。
黑皮葫芦不像是自然生长出来的,质地手感能摸得出来,温润,光滑。
看重量不是木制,敲一敲,不是玉质,翻过来,葫芦底下有个字,歪歪扭扭。
是个“众”字!
庞观扒开塞子,看着老乞丐,老乞丐慈祥一笑,鼓励庞观喝一口。
现在的庞观不知道,这一口酒代表着什么?这黑皮葫芦又是什么含义?
稻谷经过发酵,形成糟,再多次蒸馏,点滴得到的就是谷酒,谷酒分清香与酱香,老乞丐手上这壶酒就是酱香型,是镇上姜师傅土法酿制的,口味醇厚,入口甘润,回味悠长。
酱香由胃而上,冲咽喉而不上脑,是地道的好酒。
老乞丐时常去姜师傅的酒铺讨上一些。
庞观原本就好酒,这是庞老头带起来的,他一喝就知道这是姜师傅酿的酒。
“好酒!”庞观回道。
老乞丐点点头:“你问我怎么感受到幸福,那我告诉你,是因为我该知道的都知道,不想知道的都不知道,”老乞丐停了一下。
“额……那您知道什么?”庞观迷糊的问道,似乎没听懂。
老乞丐呵呵一笑,仰头看了看,这才继续说道“我该见到的都见到了,我见不到的却都不存在!”
这一刻的老乞丐,眼如星辰,气冲牛斗,潇洒如意,莫大的自信充斥在天地间,这哪里还是一个乞丐?
身如褴褛破烂衣,脚踏大地宗师气,头上是星辰,脚下是土地,行走四方无人挡,心到安处是吾乡。
“要做到这样需要达到怎样的程度?”庞观深吸一口气,问道。
“先不急,我先给你讲一讲——炁!”老乞丐一说到“炁”这个字,就严肃了起来。
“炁?”庞观迷茫。
“不错,炁!”老乞丐说道。“天地大同,灵生无方,命之所存,性之所长,道源本根,浩浩洋洋”
“起初的人族是不知道修行是为何物的,那时候的万族都是是在懵懵懂懂的摸索,慢慢的,我人族开始模仿,模仿着天地间的一切事物,学石头的静,学动物的奔,模仿天雷的声响,学习猛兽的怒吼,最后发现”
“按照一定的规律,正确的方法,我们人族能够吸取天地间的一种能量,因为其散漫的形态,无形的状态,超凡的功效,所以我们将他称为——炁”
“我们修行,修的就是炁吗?”庞观问道。
“不错,所谓修行,就是以神观想,以精运导,以炁增长。天有三宝日月星,地有三宝水火风,人有三宝精气神。上丹田在脑海,能观想探索天地周遭的炁,下丹田为精元,引动外界的炁,吸引外界的炁,靠的就是精元,所以也有一个说法”
“保持童子之身修行的,修炼速度会更有效率,更加轻松。”
“还好~还好~以前虽然跟着那些大少爷们寻花问柳,出入红绿,但幸好元阳未失”庞观一阵庆幸,还好自己定力强。
“嗯,童子鸡是修炼的最好助力。至于中丹田,那是一个后天的丹田,其实人族本身根本不存在中丹田,只是外界的炁进入了身体,借着精元的推动,沿着经脉运行,却没有地方放,最终我人族先祖们开创了一个先河,那就是——在胸腹正中间间,人体天生空白无物的一块地方,开辟创造一个丹田,用来储存炁,这就是中丹田的由来。”老乞丐缓缓道来。
“那修行可有境界?”庞观问道。
“当然,你要记住,人体穴窍共七百二十个,其中要害穴位一百零八个,三十六个死穴,七十二个元穴”
“这其中,能用来修行的,恰好就是这一百零八个穴窍”
“能观想到炁,这就入了修行的大门,这一阶段叫——感炁。第一次观想到的炁越多,说明你天资越好。”
“打通三十六穴窍之前,开辟了中丹田,这一阶段叫——归元,指外炁归于丹田之意”
“打通了三十六个元穴,却没能打通任何一个死穴,也就是不足七十二个穴窍,这一阶段就叫——通地煞,取天罡地煞之意,这一阶段的人就已经是少有的高手了”
“打通了七十二个穴窍,并至少打通一个死穴,这一阶段的人就已经是大修行者了,我们一般称他们为——大能!这种程度的绝世大修士,都有以一敌万,劈山断河之能。”
“那打通了全部的一百零八窍的呢?”庞观急切的问道,要知道打通七十二穴窍就是大能,这般就已经是陆地神仙般的人物,那全部打通的呢?莫不是成仙了道了?
“额……”老乞丐听到这儿,先是一顿,再是颓然“没有,没有打通全部穴窍的,自古以来都没有”
“没有?为什么?”庞观问道。
“因为死穴代表着死亡,打通最后三十六个穴窍,就是在减少自己的死亡,若然真的有人能打通自身全部死穴,那就意味着……”老乞丐似乎不敢说下去。
“意味着这个人已经不死,永远不死!对……对吗?”庞观心潮澎湃,心惊胆颤,不敢置信。
“没错,但那几乎不可能,嗯……至少恒古以来从未有过,就是如今天下公认的第一尊者,都还差的远,也绝不可能达到那个境界”老乞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