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我让开,宋泽。”林嘉推开林毅,往室内喊了声。
林嘉,是林嘉的声音?宋泽原以为是自己的幻听,往门口一瞧,真的是林嘉,他连忙踩着棉拖鞋往那走,脸上带着傻笑。
宋泽扶住男人,“林嘉,你怎么喝酒了?”
“跟我回家。”林嘉神色不清,只知道拉着人往对门走去。
他拉着男孩的手心把钥匙放上去,一边靠着墙壁捏捏眉心,一边指挥人道,“开门。”
这一次,门顺利打开了,一把钥匙配一把锁,林毅眼睁睁地看着林嘉把手臂搭在男孩身上,顺理成章被人带进对门,门嘭地一声关上。
他终是伪装不下去了,慢慢地倚着墙滑到地上,双膝紧紧地靠在一起,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不过是个陌生人,不过第一次见面,他为什么觉得心脏就像被有个人用把钝刀凌迟,疼得他难以呼吸。
宋泽是于清的俩世爱人。第一世,于清就叫于清,他有个幸福的小家,不富裕不贫穷,父母俩都是地地道道的的农民工,供他读书不容易,他也够努力够上进,考上了全市最好的高中。
他是个书呆子,有一副黑色的眼镜,性格木讷寡言,不过,长得并不矮小瘦弱,反而是身材壮实,面目硬朗,眉阔目深。
宋泽在前世却并不叫宋泽,而是沈隽,长得风度翩翩,一表人才,沈隽是于清的老师。
他从京城调来,一身名牌,看那矜贵的气质也知道不是普通人,就像富二代做保安送外卖一样,他是来体验生活的。
在这个落后封闭的小城市,沈隽遇上了个有意思的学生,也许别人觉得无趣得紧,可他只觉得对方像朵含羞草,你一碰,他就会像蜗牛般缩回壳子。
沈隽最喜欢逗于清玩了,看他那小麦色的脸上挂上一抹红晕真是有趣,一个大小伙扭扭捏捏地低头不敢看他真是好笑。
于清是B班的英语课代表,沈隽是B班的英语老师,他俩的交集只多不少。要说沈隽选这课代表也是不按套路出牌,不选成绩最好的,不选毛遂自荐的,偏偏选班上最帅的,也不问对方是否愿意,直接赶鸭子上架。
“于清,你英语不错呀,这次考了第一名。走,老师请你吃饭。”
于清的英语成绩在刚入学时还只在及格线上徘徊,半个学期后,竟然就能考班上第一了,沈隽还是挺惊讶的,这小子不仅长得不错,脑袋瓜子也不错嘛。
于清对沈隽的自来熟有些抗拒,“不用了,老师,我打算去食堂吃,谢谢老师。”
沈隽捂着心脏一副心痛的样子,“看来我挺遭人嫌的,连你也不愿意陪我吃顿饭?”
于清翻白眼,男人没看错,他的学生不是面瘫,也会表达情绪,他愣了愣说,“没有。”
“好的,老师知道了,于清同学是不会让老师成为孤家寡人的,对不?”
有一就有二,就像借书一样,有借就有还,一借一还俩人就熟悉了,沈隽请人吃饭总是能找到各种各样的理由,而于清越来越无法拒绝比自己还幼稚的男人。
青春期的好感来得很快,每天一瓶牛奶,隔三差五的共进一餐,晚上一起回家,勾勾肩膀,牵牵小手都能让人脸红心跳。
俩人没有点破那层窗户纸,一学期就这样不知不觉过去了,京城那边的人都在催沈隽回去,可他舍不得,舍不得这群孩子,舍不得这个地方,更舍不得的是那个叫于清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