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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铭记生命的珍贵

和您絮絮叨叨了这么多,也该说说故事的结局了。

肖遥的出现,让我感觉像在做梦一样!在那个充满梦境的神奇傍晚,余晖不肯离去,星星姗姗来迟。我们聊了许久,直到公园湖边白茫茫的雾气袅袅升起,皎洁的月色洒满大地。

我感觉肖遥变了,变得成熟稳重了,他可以滔滔不绝的讲上两三个小时,说的每一句话都富有感染力,眼里总是放出一种夺目的光芒。他告诉我,这些年他去过很多地方,有过许多的经历,他在索马里见识过荷枪实弹的凶残海盗,也在亚马逊河遭遇过食人鱼的攻击,还在五一二大地震中参加过抗震救灾,每一次的惊心动魄都让他更加珍视生命。

他说,人生虽然短暂,但永远不要忘记人活着是为什么,只有不断的去经历,去感知这个世界,才能体现出活着的价值!他希望我能够一直保持乐观,要相信幸运就在不远处。

对于一个病人来说,信念有时候比药物更重要。我的事迹被津南日报的罗师姐写成了专题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反响,很长一段时间里,很多素未谋面的人前来探望我。燕子和芳姨也放下工作,轮流到医院陪护。

在大家的鼓励下,我恢复了战胜病魔的信心,开展积极的配合治疗,病情也逐渐向好的方面发展。第五次化疗后,文娟告诉我,我的身体恢复较好,可以出院休养了。

听到这个消息,我高兴极了。说实在话,我真是受够了这里!我讨厌医院里弥漫的消毒水味道,讨厌病房里装着药剂瓶瓶罐罐,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死亡气息!住院的小半年里,我的病友换了一茬又一茬,离开人世的远比活下来的多,一次次生离死别的场景让我很难受!

此时,我最想去的地方还是朱家湾。虽然小时候,我非常厌恶那个地方,巴不得以后走得远远的,可一场病下来,我认为,只有故乡才是能抚慰我心里的“良药”。

我想念家乡春天的毛毛细雨,就那种密密、绵绵、无声、像牛毛一样的细雨。扎在身上的时候,软绵绵的。当你在田野里奔跑的时候,那雨一针针地把你笼罩着,久了会有一点痒,落在脸上的时候,才会有一丝丝凉意。那湿气慢慢地浸润在你身上,等你跑回家的时候,当你站在屋檐下的时候,回过身,你会发现,在天光的映照下,那雨丝正发着光亮呢。

我想念家乡夜晚的蛐蛐叫声,皎洁的月光下,寂静的乡村如同披上一层薄薄的白纱。此刻,世界安静极了,唯一能听到的就是蛐蛐的叫声。那叫声时长时短,时高时低,一点也不恼人,就像是有节奏的安眠曲。当你觉得孤单的时候,它会陪着你,你叹它也叹,你喃它也喃,就伴着你,安慰你,直到天亮。天一亮,它就息声了,这时你的倦意也来了。

我想念家乡流淌的涓涓河水,河里的水一年四季都是清澈透亮,捧进手心,喝上一口,甘甜怡人。总有一帮小孩子跟着大孩子们到河里摸鱼、抓螃蟹,一些胆大的孩子从家里偷来铁锅和油盐,三下五除二就做好了一顿“大餐”,打上一顿“牙祭”。每个人的家乡都有这样一条母亲河,养育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却永远不计得失、不图回报。她好像是在教育你,做人也要一样,只要一步一步朝前走,总有一天能拥抱大海。

我想念家乡絮絮叨叨的亲友,尽管他们有那么一点讨人厌,喜欢嚼舌根、说闲话、贪小利,但他们的本质是纯良的,若是你对他们好,他们也定会对你掏心窝子。说到底,他们的狭隘只是受到所处环境的影响和局限罢了,他们不过和我们一样,都是时代面前的弱势群体。

生病期间,父亲来医院看过我一次。看到我被病痛折磨的消瘦模样,虽然一句安慰的话都没说,但从眉头卷起的一条条皱纹可以看出,他心里也不好受,毕竟血浓于水,人心都是肉长的!父亲的探望,更加激发了我内心的思乡之情。

出院后,带着对家乡的眷念,我回了趟朱家湾。我和文娟先是去了母亲坟头一趟,走在阡陌小道上,两边的杂草几乎快没过我们的腰。下山的时候,正好遇到迎面而来的王祖凤。她的年龄应该快六十了,沧桑岁月让她的身材早已不复当年的“标致”,夹杂着银丝的短发利利整整的梳着,让她看起来和一般的农村老太并无太大区别。

她没认出我,还是我主动和她打招呼。她愣了一下,恍惚了片刻,这才认出了我。她对我热情极了,拉着我问长问短。她告诉我,如今大家生孩子都去城里的医院了,没人再找她接生,她算是光荣下岗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摸了摸她满色褶皱的手,那双曾经救了我一命的手,鼻子酸溜溜的!

我和文娟到家时,屋里仍是一副破败样,院子空荡荡,杂草丛生。父亲独孤的坐在院里,模样邋遢,脸色蜡黄,依稀可见的虱子在脖子上爬,模样又苍老了许多。

对于我们的出现,父亲很意外,就像走夜路碰见了五步蛇,浑身颤抖了一下,随即嚎啕了起来,浑浊的眼泪沿着纵横沟壑的脸颊流了下来。我们扶起他,问怎么回事?

他说哑巴后妈离家出走了,走的时候还卷走了家里所有的钱!

后来,我们才知道,哑巴后妈和她前夫是二婚,之前还嫁过一个男人。村里人都在猜测,说是她是受不了和我父亲过苦日子,这才跑去找他以前的男人了。哑巴后妈走后,父亲的日子也并不好过,眼下宝根正处于叛逆期,书不认真念,整天泡在网吧,任凭怎么说也不听,这孩子也是可怜,从小没人教他该怎么去积极的生活,今后的人生也将走得艰难!

小舅仍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听说二姨给他在城里找了份保安的工作,既不用晒太阳,又不用下苦力,正好满足了他的要求。外婆已经八十好几,头发花白,精神头很好,只是双眼几乎看不见了。我握着她温暖的双手,听她讲述母亲小时候的事。王家明办了家水果加工厂,成了全县有名的农民企业家,还当选了县人大代表。他的双胞胎女儿像极了慧英嫂子,不仅眼睛很大,小嘴也甜,极为惹人喜爱。芳姨仍是单身,不过她在孤儿院领养了一个孩子,日子虽然艰辛,但也算过得充实。不仅人在变化,村里的风貌也翻天覆地。朱家湾的新农村修搞得如火如荼,以前的老式土坯房和红砖瓦房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一排排类似城里双拼别墅的新农村舍,乡村步道、健身场地随处可见,农村人居环境越变越好。

这次回朱家湾,我发现一切都变了,变得物是人非!白驹过隙,朱家湾的老一辈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儿时的玩伴们也迈入了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危机”,当年光着屁股到处跑的孩子们变成了意气风发的翩翩少年。走在路上,也会遇上一两个熟人,大家都变得客气了起来,除了两三句相互寒暄的客套话外,很难再找到共同话题谈下去。儿时的情谊也在岁月轮回中变得模糊起来。

我猛然意识到,虽然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变,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可人的情感却越来越难以找到寄托!我开始思考起我所经历的人生以及家庭。不得不说,我们这一代人虽然有过意气风发,但终究还是平凡人,要在平凡中走过一生,最后以平凡的方式告别这个世界。由此,我萌生了一个想法,何不把这半生的经历写进小说?说干就干!我让文娟帮我整理从小到大的日记,我则咬着笔头,开始慢慢构思小说提纲。我虽然喜欢看小说,但写小说还是第一次。起初,创作并不顺利,特别是对于像我这样只有平凡经历的人来说,写起来总是干瘪瘪的。我开始不断的推倒重来,一遍一遍的读,逐字逐句的改。

起初,我一天最多能写三千字,有时确实没有灵感,可能一千字都不到。半个多月后,随着故事慢慢展开,这才写得越来越流畅,每天能保持在四五千左右。除了创作上的痛苦外,身体的疼痛也让我不堪重负,化疗和各种药剂的副作用让我身体承受着巨大的折磨,我时常咬着牙坚持写作。对此,文娟极力反对,她说我现在的身体不能过度劳累,写东西本来就费脑子,这样会加深我的病情。但我却对此着了迷,甚至认为这是我与时间、与生命的一场赛跑,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我绝不会向命运屈服!

养病期间,适逢满月乡初级中学三十周年校庆。谭校长邀请我回校参加庆典活动,我欣然答应。回到学校,我再次见到了可爱的学生们。她们对我热情极了,一张张笑脸洋溢着青春的光彩。我告诉孩子们,人生就如同一场繁花,终究会有花落谢幕的一天,我们永远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什么,只有迎接所有安排,而无所怨恨和悲戚,从容淡定的活下去,微笑着面对生活的苦难,这样的人生,才骄傲而珍贵!

由于我的身体还比较虚弱,暂时还无法回校上课,谭校长说教委的陈主任很关心我,特意嘱托让我安心养好身体,并且已有人主动替我代课。我很好奇,问谁这么热心?谭校长说,还不是王凯,他一个教体育的,可为了你,真是拼了命了,到处找人借教案,每天都在加班,这小伙真不错!

听谭校长这样说,我的眼泪倾闸而出,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很难受!王凯为了我默默付出了太多,我却没有什么能报答,我实在没用勇气面对他!直到离开学校那一刻,我仍没有主动和他打一声招呼。

此后,我开始全力以赴写小说,每天都伏在案前奋笔疾书,已经完全把自己融入进了小说,写到伤心处难免垂泪忧伤,写到高兴处也会欢呼雀跃。我在想,我们终究是幸运的,生在和平的年代,活在幸福的时代,虽然我们的命运仍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但只要奋斗不息,就能看到在不远处闪耀着的希望。

春节前夕,我终于完成了二十余万字的小说初稿。那一刻,我如释重负!

小寒过后,天气越来越冷。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腊月二十五那天,天空竟然下起了雪。一开始,雪比较小,零碎的雪星被雨丝夹杂着,纷纷零零洒向大地。

没过多久,雪越来越大,飘零的雪花如同鹅毛一样,把城市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津南市已经许多年没有再下雪,人们不顾寒冷,激动的跑到外面享受大雪带来的喜悦。我也激动,跟随着人流走向街头。

我漫无目的的走着,看着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有种劫后余生的幸运……是的,我们往往习惯于生活的平淡,忽略了生活的珍贵。就好比我现在走在街头,任何一个和我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也许都是别人做梦都想见一眼的人!

这场雪让我百感交集,我突然想去看看冯筱琴。于是我急匆匆回到家,打印一份小说初稿放在背包里,然后裹上一件厚厚的呢子大衣,在楼下打了辆出租车。

“师傅,麻烦去XX公墓!”

他楞了一下,以为是听错了。“姑娘,这么冷的天,你去公墓干嘛?”

我说:“去看一个朋友。”

他有些不情愿,嘟嘟囔囔道:“又不是清明节......”

我不理会他的抱怨,只是固执的看着窗外。雪开始变小了,车窗被外面的冷空气冻了一层冰霜。我哈了一口气,擦了擦玻璃,看到了公路边白皑皑的一片。

XX公墓位于津南市的城乡结合部的一座小山丘上。下车时,雪已经停了。路上都是冰,有些湿滑,我缓缓地沿着道路往山上爬。因为天气寒冷的缘故,一个路人也没有,四周静得有些吓人。两旁密密麻麻的松树被厚厚的雪覆盖,标标直直地矗立着,乍一看像守墓的卫士。

我来到冯筱琴的墓碑前,把四周打扫了一番。然后,我蹲下身子,拿出那本早已打印好的小说,点燃,一页一页烧在了她的墓前。鲜红的火焰在燃烧,我的脑海中回想起印象深刻的那句话:我们的生活处处艰辛,但不能因此而否定自己。或许对这个世界而言,你什么也不是。但对你自己而言,你就是这个世界的唯一!永远要铭记生命的珍贵,在你受到打击时,永远也不要忘记你的珍贵,不管选哪条路,你都要咬着牙坚持走下去,直至生命的尽头!

我蹲在地上发了很久的呆,直到凌冽的寒风来了,才站起身来。我眺望着远方,大地白皑皑一片,苍茫的天空中一道金乌破开云雾,将金黄色的光洒落在了人间。

往公墓门口探去,一个穿黑色羽绒服的男子正朝山上走来,无论是身形还是姿态,都和王凯极为相似。我心里咯噔一下,想要喊出那个名字,可话到喉咙处,如同被黏住了,怎么也吐不出。我尽力揉了揉眼睛,想要看清他的模样。他似乎也发现了我,开始凝视着我,那一双眼睛明亮而清澈...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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