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042400000098

第98章 国际物流相关法规(二)(8)

第六十四条 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时,应当缴纳税款,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五条 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的规定。

(第六章) 海关事务担保

第六十六条 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后放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免除担保的除外。

法律、行政法规对履行海关义务的担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

第六十七条 具有履行海关事务担保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成为担保人。法律规定不得为担保人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担保人可以以下列财产、权利提供担保:

(一)人民币、可自由兑换货币;

(二)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单;

(三)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保函;

(四)海关依法认可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六十九条 担保人应当在担保期限内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不免除被担保人应当办理有关海关手续的义务。

第七十条 海关事务担保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七章) 执法监督

第七十一条 海关履行职责,必须遵守法律,维护国家利益,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第七十二条 海关工作人员必须秉公执法,廉洁自律,忠于职守,文明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包庇、纵容走私或者与他人串通进行走私;

(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检查他人身体、住所或者场所,非法检查、扣留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

(三)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私利;

(四)索取、收受贿赂;

(五)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海关工作秘密;

(六)滥用职权,故意刁难,拖延监管、查验;

(七)购买、私分、占用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

(八)参与或者变相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

(九)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越权限执行职务;

(十)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十三条 海关应当根据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加强队伍建设,使海关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海关专业人员应当具有法律和相关专业知识,符合海关规定的专业岗位任职要求。

海关招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海关应当有计划地对其工作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法制、海关业务培训和考核。海关工作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上岗执行职务。

第七十四条 海关总署应当实行海关关长定期交流制度。

海关关长定期向上一级海关述职,如实陈述其执行职务情况。海关总署应当定期对直属海关关长进行考核,直属海关应当定期对隶属海关关长进行考核。

第七十五条 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依法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缉私警察进行侦查活动,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监督。

第七十六条 审计机关依法对海关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海关办理的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事项,有权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第七十七条 上级海关应当对下级海关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上级海关认为下级海关做出的处理或者决定不适当的,可以依法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七十八条 海关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十九条 海关内部负责审单、查验、放行、稽查和调查等主要岗位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八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控告、检举。收到控告、检举的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查处。收到控告、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控告人、检举人保密。

第八十一条 海关工作人员在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交验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三)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予以没收,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责令拆毁或者没收。

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走私行为论处,依照本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

(二)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船舶及所载人员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运输、收购、贩卖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没有合法证明的。

第八十四条 伪造、变造、买卖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海关单证,与走私人通谋为走私人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八十五条 个人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责令补缴关税,可以处以罚款。

第八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运输工具不经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出境的;

(二)不将进出境运输工具到达的时间、停留的地点或者更换的地点通知海关的;

(三)进出口货物、物品或者过境、转运、通运货物向海关申报不实的;

(四)不按照规定接受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进行检查、查验的;

(五)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擅自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的;

(六)在设立海关的地点停留的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擅自驶离的;

(七)进出境运输工具从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驶往另一个设立海关的地点,尚未办结海关手续又未经海关批准,中途擅自改驶境外或者境内未设立海关的地点的;

(八)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擅自兼营或者改营境内运输的;

(九)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进出境船舶和航空器被迫在未设立海关的地点停泊、降落或者在境内抛掷、起卸货物、物品,无正当理由,不向附近海关报告的;

(十)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

(十一)擅自开启或者损毁海关封志的;

(十二)经营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等业务,有关货物灭失或者有关记录不真实,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

(十三)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第八十七条 海关准予从事有关业务的企业,违反本法有关规定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暂停其从事的有关业务,直至撤销注册。

第八十八条 未经海关注册登记和未取得报关从业资格从事报关业务的,由海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八十九条 报关企业、报关人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暂停其执业;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

第九十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报关人员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由海关撤销其报关注册登记,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不得重新注册登记为报关企业和取得报关从业资格证书。

第九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二条 海关依法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在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海关处罚决定做出之前,不得处理。但是,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失效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物品以及所有人申请先行变卖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先行依法变卖,变卖所得价款由海关保存,并通知其所有人。

人民法院判决没收或者海关决定没收的走私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走私运输工具、特制设备,由海关依法统一处理,所得价款和海关决定处以的罚款,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海关的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出处罚决定的海关可以将其保证金抵缴或者将其被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十四条 海关在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时,损坏被查验的货物、物品的,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第九十五条 海关违法扣留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致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 海关工作人员有本法第七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七条 海关的财政收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由审计机关以及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八条 未按照本法规定为控告人、检举人、举报人保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十九条 海关工作人员在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时,未按照本法规定进行回避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一百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直属海关,是指直接由海关总署领导,负责管理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海关业务的海关;隶属海关,是指由直属海关领导,负责办理具体海关业务的海关。

进出境运输工具,是指用以载运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各种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

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是指由境外启运、通过中国境内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其中,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的,称过境货物;在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而不通过境内陆路运输的,称转运货物;由船舶、航空器载运进境并由原装运输工具载运出境的,称通运货物。

海关监管货物,是指本法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进出口货物,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暂时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和其他尚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进出境货物。

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

海关监管区,是指设立海关的港口、车站、机场、国界孔道、国际邮件互换局(交换站)和其他有海关监管业务的场所,以及虽未设立海关,但是经国务院批准的进出境地点。

第一百零一条 经济特区等特定地区同境内其他地区之间往来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管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本法自1987年7月7日起施行。1951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同时废止。

(第三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货物进出口管理,维护货物进出口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从事将货物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或者将货物出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贸易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国家对货物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国家准许货物的自由进出口,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货物进出口贸易。

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对货物进出口设置、维持禁止或者限制措施。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货物进出口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第六条 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货物进出口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七条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主管全国货物进出口贸易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货物进出口贸易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货物进口管理

(第一节)禁止进口的货物

第八条 有对外贸易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货物,禁止进口。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进口的,依照其规定。

禁止进口的货物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九条 属于禁止进口的货物,不得进口。

(第二节)限制进口的货物

第十条 有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第(一)、(四)、(五)、(六)、(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货物,限制进口。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进口的,依照其规定。

限制进口的货物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限制进口的货物目录,应当至少在实施前21天公布;在紧急情况下,应当不迟于实施之日公布。

第十一条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限制进口货物,实行配额管理;其他限制进,货物,实行许可证管理。

实行关税配额管理的进口货物,依照本章(第四节)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进口货物,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管理部门(以统称进口配额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对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进口货物,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7月31日前公布下一年度进口配额总量。

配额申请人应当在每年8月1日至8月31日向进口配额管理部门提出下一年度进,配额的申请。

同类推荐
  • 与庄共舞就这几招

    与庄共舞就这几招

    《与庄共舞就这几招》主要讲述作者的看盘跟庄技术分析理论和投资理念,这些新的理论观点相信会让你耳目一新。只要用心苦读,细心体会每一句话的含义,你便完全可以独立对一只股票进行客观地研判,这些都是作者近十年沉浮股海的经验精华。一本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与庄共舞就这几招》特别适合那些致力于金融(股票、期货、外汇)投资的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人士学习和阅读,相信《与庄共舞就这几招》一定会让你少走许多弯路。用心做一件事,做你喜欢的一件事,坚持下去,成功只是迟早的事。请相信自己:心中无敌,无敌于天下!
  • 把细节做到极致

    把细节做到极致

    本书正是有感于工作中见过太多因小失大、因微小细节而自毁万里长城的事例;有感于很多初涉职场的年轻人面对全新的工作老虎吃天,无从下口,又自怨自艾,在日复一日的抱怨中虚度了人生的大好时光。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倘若不关注细节,不把细节做到极致,必将淘汰于竞争激烈的时代洪流之中。这本书就是要给沉睡中的你以警觉,让你深刻认识到细节的重要性,并将之付诸于日常的行动中去,在每一个细节中完美体现自己的认知与能力。
  • 懂心理,会管理

    懂心理,会管理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得人心者得天下”。对于带队伍的管理者来说,如果不了解作为被管理者的员工的心理,在管理中可能以己度人,鸡同鸭讲,管理措施受到抵触。本书是通俗的管理心理学读物,可以帮助管理者充分了解员工的心理,对症下药,征服人心,巧妙地实施管理策略,成功地实现管理目标。
  • 营销策划实务

    营销策划实务

    《营销策划实务》在写作风格上,以国际国内近年来企业营销中的经典案例为引导,通过对成功与失败典型案例的解读,使读者在轻松阅读中真正掌握营销策划的概念、基本原理及从事策划实务的操作技巧与思路。《营销策划实务》文风活泼,融可读性、知识性、理论性与启发性于一体,既可作为广大实务工作者学习策划原理与实务技巧,提升营销策划能力的读物,也可作为高等院校管理学专业、新闻传播专业学习营销策划实务的专业教材。
  • 销售圣经

    销售圣经

    在金融危机袭来的时候,我听见越来越多身边的人在谈论销售。毋庸置疑,销售在经济社会中是一种及其重要的社会活动。没有销售,就没有订单,机器就无法运转,工人就没有工资,企业就没有利润。可以说销售在任何一家企业都是核心部门。在经济危机中,销售的重要性更加鲜明地凸显出来。因为,面对经济危机,最可怕的是销售员丧失了信心。正如温家宝总理反复强调的一点:“信心比货币和黄金更重要。”这句话对中国的8000万伟大的销售员来说同样适用。
热门推荐
  • 捡不完的硬币

    捡不完的硬币

    我已经想要嫁人了,怎么你还不来娶我?是苦等还是告白?是偶遇还是创造机会?你真的只是迟钝吗?又或者顾及其他?想要靠近,你却在天边,故意疏离,你又出现在眼前……
  • 谋妃之凤逆天下

    谋妃之凤逆天下

    她是太师府嫡出大小姐,却天生懦弱,任人欺辱,二十一世纪天才杀手穿越而来,集一世滟潋,风华绝代,废材草包逆天而起。他是帝王的左膀右臂,残忍嗜血,阴险毒辣,撞见她扮猪吃老虎,却不揭发,而是纠缠不休……
  • 无敌奴隶主系统

    无敌奴隶主系统

    王公贵族?一国之君?天之娇子?武道奇才?天下第一?仙女圣姑?没关系,再牛比最后也得成为我的奴隶。穿越奴隶社会成为奴隶,借助系统翻身做主,孟浪立志要成为那个世界最大的奴隶主,把所有人都变成他的奴隶。孟浪:“我是奴隶主,你是我的奴隶,你这个人,你的女儿,你的财富,你修炼的功法,都是我的。”
  • 所有的秘密都是深爱

    所有的秘密都是深爱

    他给每个对他表白的女人都发了好人卡,他会很温柔地说:“你很好,值得更好的男人。”认识他、爱上他时,他孑然一身,她以为他是可以爱的。她想写一封很长的情书给他,却被告知他有妻子。她带着眼泪离开,直到很多年后,她才辗转得知他的妻子已经死了,而所有的人都选择对他隐瞒。此时,她即将步入婚姻的殿堂,嫁给一个对她很好的男人。他淡淡存在于这个世界,却拥有世间无可比拟的吸引力,能一辈子扎根于人的心底,让人不自觉地想要触摸他。那些年,有多少女人在认识他后,都嫁给了与他相像的人。他的名字叫陈秋末,秋末而生。
  • 不言相思情

    不言相思情

    那个女孩像个宝藏,初遇时觉得她是个聪明淡定的女孩,再见又是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三见却是一个天真的孩子,这么有趣的你,让我那么想了解下去。——苏熙夜初遇时,你看起来深藏不露。后来你为我做的事,让内心防线渐渐崩塌、瓦解,我想,我此生都离不开你了。我愿意守候着,等待你的再次归来。——蓝璟雯百年之情,千年之守,十几年的转世,一朝又重生,旧事恩怨再次爆发,搅翻的,是异楚的天。【百变娇小姐VS腹黑暖公子,前期可能很懵,小虐小甜。现代+玄幻+言情】
  • 游戏人生之我的主播系统

    游戏人生之我的主播系统

    本书已完结!读者入学,考试条件:1,必须懂LOL,也就是英雄联盟!2,必须知“直播”“主播”“直播平台”三者为何物!3,适当YY有利于身心,本书:游戏,都市,人生三者结合!4,本书最好在创世中文网和起点中文网观看,QQ阅读,起点APP亦可!书友群:433299903
  • 大明王朝的复兴:弘治中兴十八年

    大明王朝的复兴:弘治中兴十八年

    本文讲述了明孝宗朱祐樘的生平以及他开创的弘治盛世。明孝宗朱祐樘,年号弘治,明朝第九位皇帝,虽然他只有三十六年的短暂生命,却造就了一个繁华灿烂的十八年盛世。这段历史夹在大明成化朝黑暗岁月与正德朝荒唐年代之间,却带给了中国人一段足够幸福与怀念的生活。明孝宗朱祐樘被称为“中兴令主”,他在位期间励精图治,任用王恕、刘大夏等一批为人正直的大臣,开创了一个盛世,史称“弘治中兴”。本书追根溯源,全景式呈现明孝宗朱祐樘传奇式人生,同时讲述了如刘大夏、王恕、马文升等名臣的沉浮人生。
  • 长生有憾

    长生有憾

    身为妖族万年难得一见的远古血脉觉醒之妖,小狐狸君雨烟诞生在地狱里的红莲业火之中;拥有远古血脉的她自诞生起就有着妖皇级别的妖力,可惜她并不能轻松驾驭,还因为强大的妖力被凡间的修仙人士所忌惮,并且对她持续了上百年的疯狂针对。凡人有事没事就跑到她的妖殿门外叫嚣,打输了又要说她的坏话;凡人抢走了她的爱剑,挂在自己的门派里四处炫耀,说她根本称不上是大妖;凡人毁了她的的栖身之所,用尽一切办法想消灭没做错任何事的她。终于,她忍无可忍,利用诈死开始了退让隐忍下的究极复仇计划……“因为强大,所以任何人来欺负我都是应该的吗?我自诞生到现在,从未做过一件有违天道的事,但属于我的一切他们抢的抢毁的毁,我连反抗也是错吗?”“木礼,你从未看到我的艰难,你眼里只有那些凡人罢了……”
  • 萌学园之夕落忆今生

    萌学园之夕落忆今生

    故人的回归,失去的记忆,神君之间的牵绊,战争的爆发,复制人的出现,一切皆因情之一字,这又将是场怎样的战争……(这个文主要写的是梵冥月夕落雨等人,其他人的出场不是很多。)
  • 红楼梦

    红楼梦

    《红楼梦》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同时,通过描绘这些爱情悲剧产生的社会环境,牵涉出封建社会政治法律、宗法、妇女、道德、婚姻等方面的问题,昭示了封建社会末期的世态,暴露了封建贵族阶级及其统治的腐朽与罪恶,歌颂了追求光明的叛逆人物,并通过叛逆者的悲剧命运宣告这一社会必然走向灭亡。可以说,《红楼梦》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社会生活的一部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