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042400000096

第96章 国际物流相关法规(二)(6)

第二百三十九条 保险标的在保险期间发生几次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即使损失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金额,保险人也应当赔偿。但是,对发生部分损失后未经修复又发生全部损失的,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

第二百四十条 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根据合同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而支出的必要的合理费用,为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程度而支出的检验、估价的合理费用,以及为执行保险人的特别通知而支出的费用,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之外另行支付。

保险人对前款规定的费用的支付,以相当于保险金额的数额为限。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支付本条规定的费用。

第二百四十一条 保险金额低于共同海损分摊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同分摊价值的比例赔偿共同海损分摊。

第二百四十二条 对于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二百四十三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航行迟延、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

(二)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

(三)包装不当。

第二百四十四条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保险船舶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船舶开航时不适航,但是在船舶定期保险中被保险人不知道的除外;

(二)船舶自然磨损或者锈蚀。

运费保险比照适用本条的规定。

(第五节)保险标的的损失和委付

第二百四十五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的,为实际全损。

第二百四十六条 船舶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超过保险价值的,为推定全损。

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认为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为推定全损。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

第二百四十八条 船舶在合理时间内未从被获知最后消息的地点抵达目的地,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满两个月后仍没有获知其消息的,为船舶失踪。船舶失踪视为实际全损。

第二百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的,应当向保险人委付保险标的。保险人可以接受委付,也可以不接受委付,但是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接受委付或者不接受委付的决定通知被保险人。

委付不得附带任何条件,委付一经保险人接受,不得撤回。

第二百五十条 保险人接受委付的,被保险人对委付财产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

(第六节)保险赔偿的支付

第二百五十一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前,可以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百五十二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

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需要知道的情况,并尽力协助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或者由于过失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追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

第二百五十四条 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时,可以从应支付的赔偿额中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人取得的赔偿。

保险人从第三人取得的赔偿,超过其支付的保险赔偿的,超过部分应当退还给被保险人。

第二百五十五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有权放弃对保险标的的权利,全额支付合同约定的保险赔偿,以解除对保险标的的义务。

保险人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有关赔偿损失的通知之日起的七日内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收到通知前,为避免或者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费用,仍然应当由保险人偿还。

第二百五十六条 除本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外,保险标的发生全损,保险人支付全部保险金额的,取得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但是,在不足额保险的情况下,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对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第十三章) 时 效

第二百五十七条 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定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收到受理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

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五十八条 就海上旅客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分别依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有关旅客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二)有关旅客死亡的请求权,发生在运送期间的,自旅客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因运送期间内的伤害而导致旅客离船后死亡,自旅客死亡之日起计算,但是此期限自离船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年;

(三)有关行李灭失或者损坏的请求权,自旅客离船或者应当离船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五十九条 有关船舶租用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六十条 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有关船舶碰撞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碰撞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本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追偿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六十二条 有关海难救助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救助作业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关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理算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六十四条 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六十五条 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第二百六十六条 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二百六十七条 时效因请求人提起诉讼、提交仲裁或者被请求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但是,请求人撤回起诉、撤回仲裁或者起诉被裁定驳回的,时效不中断。

请求人申请扣船的,时效自申请扣船之日起中断。自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十四章) 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二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第二百六十九条 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第二百七十条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船旗国法律。

第二百七十一条 船舶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

船舶在光船租赁以前或者光船租赁期间,设立船舶抵押权的,适用原船舶登记国的法律。

第二百七十二条 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二百七十三条 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第二百七十四条 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

第二百七十五条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第二百七十六条 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十五章) 附 则

第二百七十七条 本法所称计算单位,是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的特别提款权;其人民币数额为法院判决之日,仲裁机构裁决之日或者当事人协议之日,按照国家外汇主管机关规定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对人民币的换算办法计算得出的人民币数额。

第二百七十八条 本法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以下简称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下简称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第三条 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海关。

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海关。海关的隶属关系,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第四条 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履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职责,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

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办理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应当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 国家实行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体制。海关负责组织、协调、管理查缉走私工作。有关规定由国务院另行制定。

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地方公安机关依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 海关可以行使下列权力:

(一)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扣留。

(二)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问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嫌疑人,调查其违法行为。

(三)查阅、复制与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单据、记录、文件、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资料,对其中与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有牵连的,可以扣留。

(四)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走私犯罪嫌疑人,扣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8小时。

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海关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除公民住处以外的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进行检查,有关当事人应当到场;当事人未到场的,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可以径行检查;对其中有证据证明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可以扣留。

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的范围,由海关总署和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五)在调查走私案件时,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六)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抗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

(七)海关为履行职责,可以配备武器。海关工作人员佩带和使用武器的规则,由海关总署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行使的其他权力。

第七条 各地方、各部门应当支持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不得非法干预海关的执法活动。

第八条 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在特殊情况下,需要经过未设立海关的地点临时进境或者出境的,必须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并依照本法规定办理海关手续。

第九条 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的外,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由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委托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可以自行办理报关纳税手续,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第十条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海关提交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遵守本法对委托人的各项规定。

报关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承担与收发货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报关手续的,应当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

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和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者超出其业务范围进行报关活动。

第十二条 海关依法执行职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海关执行职务受到暴力抗拒时,执行有关任务的公安机关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应当予以协助。

同类推荐
  • 商用三十六计

    商用三十六计

    本书结合当前的商业事例,多层次、多角度地阐述了三十六计所蕴含的内在哲学思想。包括胜战计、敌战计、攻战计、混战计、并战计和败战计。
  • 财务部管理制度范本大全

    财务部管理制度范本大全

    《财务部管理制度范本大全》是“企业规范化管理制度范本大全”丛书之一,由“时代光华管理培训研究中心”整体策划完成。由注册会计师,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鲍新中编著。本书立足中国企业实际,结合企业管理的实际需要,将枯燥的理论简单化、流程化、制度化,对财务部门管理的相关制度、流程、管理表格、文案等进行了介绍。本书囊括了几乎所有与企业财务部门相关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以及相关管理表格。
  • 马化腾:领跑互联网

    马化腾:领跑互联网

    本书以腾讯的企业发展史为主轴,将马化腾的成功管理思维一一加以剖析展示,以让读者全面了解他是如何修身、用人、经营、创新、开拓、竞争、打造品牌的。由此,也希望为创业者、管理者和职场经理人走向成功提供一个样本,并让自己的理念得到洗礼、思想得到升华、境界得到提升。阅读马化腾,更能学到“具有中国特色”的商业智慧。
  • 管控力:通向目标的执行方法

    管控力:通向目标的执行方法

    在这本书中,邵雨通过对企业经营问题的高度提炼,将原本复杂多变的经营简化成目标实现的过程。尽管德鲁克、韦尔奇、戈恩等人都将目标实施视为企业经营的重要任务之一,但这仍然是一个非常微妙的概括。事实上,任何一个企业经营者都知道,经营的核心正是确保目标的实现。本书的目的很明确:打造企业管控力。也就是协助中国企业在内部建立经营新秩序。大多数中国企业面临着一个转型时期:凭借胆识和运气成功的岁月一去不返,同时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继续依靠以往的人管人方式很难持续发展下去。诸多经营问题开始不断出现:目标无法实现、运营失去控制、人心涣散……在这个时候提倡管控力可谓击中中国企业管理的要害。
  • 最有价值的忠告

    最有价值的忠告

    本书竭力收集“最有价值”的忠告,尽力使每一条忠告都能让人充满力量,有所收获。在书中,你会找到关于善良和真诚、雄心和谦逊、坚持和顽强的例子,也可以找到对抗消极的法宝。 这并不是一本迂腐说教的书,而是一本关于我们如何感受生活,如何在人生道路上走得更好的书。
热门推荐
  • 怪玩宠物店:水边的阿多尼斯

    怪玩宠物店:水边的阿多尼斯

    喵哆哆编著的《怪玩宠物店水边的阿多尼斯》是魅力优品系列之一,《怪玩宠物店水边的阿多尼斯》讲述了:能让天才美少年画家露出笑容的神秘礼物,竟然是破烂的布偶熊娃娃,外婆留下的陈旧薰衣草戒指,为什么会被古怪又神秘的宠物店老板收藏,倒霉又贫穷的柳美奈为了偿还五十万债务,惨遭传说中的神秘占卜师骗钱,又被卷入纠结的四角恋。更悲惨的是她竟然知道了一件被隐藏了十多年的豪门秘密,有可能会被狠狠地报复。天啊,难道宇宙聪明无敌、天真可爱的美少女柳美奈只能眼睁睁地等待噩运降临吗.
  • 超神学院之天使冰华

    超神学院之天使冰华

    有些书友找不到交流群,所以在此贴上群号【717220613】感兴趣的可以进来耍耍名女性天使万年的征战生涯,前期篇幅可能有点长,天使一族最强的战斗神,四王之一。拥有浑身带刺,武器制造狂,战争之神等称号。一直单身,文笔一般,只能保证没有阅读障碍。下面是本书大致篇幅,另外新书求大家支持。天宫秩序篇——四王时代篇——形体战争篇——超神学院篇(反虚空造神工程篇)——正义秩序篇(恶魔与天使)——正义秩序崩溃篇(现代线)——虚空之神篇(自己想象的)——(写到这在说吧)
  • 数码宝贝之漆黑的正义

    数码宝贝之漆黑的正义

    黑色的土地上,一面漆黑的大旗骤然在阴云之中被抖开。大旗之下,在那遍地的尸骸焦土毒火狼烟之中,一个黑衣的少年立起了身,捋了捋自己的黑发,旋即两颗如地狱般的漆黑眸子猛然缩起,身周腾起一阵墨黑色的数码之魂,扭头望向了自己身后一个青面獠牙的怪物,邪邪一笑:“怎么样?做我的搭档——行我的正义!”本书原名《数码宝贝之合体战争以后》,现名《数码宝贝之漆黑的正义》群:180211086(或搜索数码宝贝之漆黑的正义)现在第一卷正在·重·写·,大家当一本新书来看也可以。本书人设部分取自《数码兽06合体战争》(DXW)、DXW漫画、《数码兽05暴龙拯救者》(DS)、《数码兽V驯兽师01》(漫画)。部分资料取自数码兽中文数据库、wikimon、百度百科。如有雷同,不是巧合。注:虽然使用了部分设定和人物,但所有涉及到原著剧情处均会加以讲解,没看过原著并不会影响阅读。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
  • 我眼中的中国

    我眼中的中国

    本书作者在武汉纺织大学工作了5年时间,其间游历了中国23个省60多个城市。本书即是作者对在中国工作生活的观感和思考的记录,涉及历史文化、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但基本上是片段式概述,并不具体深入地谈论一个方面或问题,并且多是对于中国的赞美之词。武汉纺织大学的译者在翻译本书时,已对原著进行了删节。
  • 美错虚度

    美错虚度

    “余斜墨,当初我跟你表白,结果呢?结果就是你不理我,放假后你直接失踪。你的QQ头像从放假那天就没亮过,打电话给你,关机!我好不容易从老师那知道你的住址,我去找你,我在你家门口等了整整三天,从白天等到晚上,”郭羽敏要早已经崩溃,眼泪像不要钱地往下掉,“结果…就是别人告诉我,你搬家的消息。搬家?多可笑!”郭羽敏指着余斜墨,“我喜欢你五年,就算你不喜欢我,你不告诉我就算了,你谁都没告诉,一句话一个字都给留下。”郭羽敏好像发泄地差不多,情绪没有开始那么激动了,“我喜欢你五年,我用三年的时间才慢慢开始忘记你,可是为什么要再次出现在我的生活里?你告诉我,你凭什么说你想追求我?”
  • 大世崛起

    大世崛起

    浩渺星空,宇宙苍穹,亿万星空深处,星云环绕,一块大陆飘荡,一盏长生之灯忽明忽暗,灯明则寰宇繁荣,灯灭则寰宇破灭。大世来临,天才辈出,天骄雄起,至尊争霸。小贱人彭成集霉运于一身,修道之途一波三折。且看他如何用斑驳的火灵根涅槃,且看他如何在大世之中崛起。
  • 精灵之进平

    精灵之进平

    卡洛斯联盟初建,世家分割的时代!他,卡洛斯地区中一个无名小卒。他,生于平民,崛起于平凡。有人称他为卡洛斯的无冕之王。可他只愿平凡的渡过一生!……山林中有猛兽在咆哮,令世人畏惧;深海里有巨兽在怒吼,令渔民惧拜;草原上有野兽在奔腾,令人恐惧;雪山上史前巨兽在吼叫,让人颤抖;雷云中有神鸟在鸣叫,让世人崇拜……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的令人向往!
  • 报人成舍我研究

    报人成舍我研究

    本书共分三部分:专题研究论文、成氏原著文选及相关附录文献,其中成氏原著文选为成舍我离开大陆前发表的主要新闻学文章,在大陆地区首次集结出版,可为相关研究者提供第一手的原始资料。本书第一次提出了成舍我独特的“二元一体化”办报模式,并对其新闻思想与办报理念进行了多角度、纵深化的详尽分析,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 贾如能重来

    贾如能重来

    一直认为——早晚有一天周公瑾会像爱小乔一样爱上我。可是当站在民政局门口时,才明白,以往的二十年周公瑾都没彻底爱上我,婚姻又能改变什么呢?周公瑾,我们离婚吧!--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