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大清早,叶笙和金墨便已经收拾好了包袱,备好了充实的水和干粮,与苏浩淼一行人告了别后,便又重新踏上了路程,出发去东陵国。
金墨去寻他唯一的亲人,叶笙去寻找能使她震撼的人和物。
因丘景仁是不请自来的,再加上现在三国的关系又十分紧张,便也不曾在伏裘族露面,想省去麻烦,便悄悄地来,悄悄的走了。
从周王朝到东陵国的路程已走了大半,金墨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看了看天色,预计今日傍晚便能到东陵国的边境了。
这一路上,丘景仁对叶笙是各种的嘘寒问暖的,一会儿心疼这个,一会儿心疼那个,喋喋不休的样子,估计与唐僧有一拼。
叶笙本就不是喜欢被约束的人,心中烦躁,却没有说些什么,只是不把丘景仁的话放在心上。
走着走着,丘景仁脚步一顿,抽出了他一直背在身后的那柄桃木剑,挡在了叶笙身前。
叶笙很快就反应过来了,问道:“怎么了?”
丘景仁眸光一冷,看向前方,道:“前方,有杀气。”紧接着,又安慰道:“小妹不用怕,有哥在。”
话音刚落,嗅觉灵敏的二银便似一道闪电般冲了出去。
丘景仁唇角微勾,颇有些藐视地看着二银的背影。
这种时候就显现人与动物的不同了,只有狼和狗这种一根筋的动物,才会在不知道对方敌情之前,贸然出击,像他这种高等生物,只会静观其变。
倏忽间,一声声凶狠的狼嚎声响起,声音很杂、很乱,无法从叫声来判断对方是什么动物,听不太真切。
但从声音中可以判断出,敌人不只一个,二银寡难敌众。
白沙的质地松软,随着二银与之打斗而掀起的风,粒粒白沙也飞舞起来,遮住了几人的眼,让人看不太真切。
金墨心下一惊,便冲动了一回,也当了出头鸟,他上前保护二银。
作为将军府中的嫡子,哪怕武艺再不计,基本的一些防身术还是有的。
但双拳难敌四手,恶虎还怕狼群的道理是不变的,再加上,金墨平日里只爱翻阅古籍,练功这些事情都是应付了事的。
一人一狼很快就落了下风。
叶笙见状,便从自己的小挎包中抽出了金翅云弩,上弦后,便想要去帮忙,可却被丘景仁阻止了。
丘景仁是这么说的:
“妹啊,你是个大家闺秀,不能舞刀弄棒,听哥的话,快放下来。”
叶笙:“……”你不说我都忘了我是个大家闺秀。
丘景仁颇有些得意地想:
当日,金墨这个外人见到了他跳上梳妆台这如此囧样,金墨他不还回来,让他看一次金墨他难堪的样子,怎么行呢?
他预计等到金墨狼狈不堪时,他才去救他,以显辽阔的心胸。
如此这样,才能够让他心中不再介怀,彻底把这章翻过去。
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丘景仁大袍一甩,脸上扬起自信的笑容,心中默念道法。
只见他食指与中指一并,指尖突然出现了一道耀眼的白光。
叶笙:“……”妈呀,真遇上妖精了。
一收一放间,白光驱散了迷沙,叶笙边终于看到了前方的战况。
二银与金墨身上都稍微挂了些彩,但却没有丘景仁所想象中的狼狈。
再见一人一狼身边,有近十只鬣狗。
《怪物志哉》言:鬣狗,黄褐相间,杂黑褐斑,常居沙漠。以腐肉为食,其本极强。极为猛,险,难契之。
极为害怕犬类的丘景仁,只见他握着桃木剑的手一抖:“……”妈呀,我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