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805400000005

第5章 给拜伦刮脸

一个女孩永远都记得她刮过的第一张死人脸。比初吻和失贞更尴尬的,也只有这个了。当你手里攥着一把粉色的塑料刮胡刀,站在一具老头的尸体前时,时间从未过得如此漫长。

在刺眼的荧光灯下,我盯着可怜的、一动不动的拜伦,足足看了10分钟。拜伦是他的名字,至少挂在他大脚趾上的标签是这么写的。我不确定拜伦是“他”(一个人)还是“它”(一具尸体),但是在亲密接触之前,我至少得知道他的名字吧。

拜伦是(或曾经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长着厚厚的白发和白胡子。他一丝不挂,除了我围在他下半身的一条单子,我也不知道这样做是想保护什么——逝者的尊严,我猜。

他的双眼像两只泄了气的气球,就那样摊在眼眶里,望着无尽的深渊。如果情人的双眼是清澈的湖水,那拜伦的眼睛就是一汪臭池塘。他嘴巴扭曲,半张着发出无声的尖叫。

“嗯,嘿,麦克……”我在准备间呼唤我的新老板,“那么,我猜我该用点儿……剃须膏什么的?”

麦克走进来,从一个金属架子上拿下一罐“霸烁”剃须膏,让我注意不要留下划痕。

“你要是把他的脸划破了,我们可没有什么补救的办法。所以小心点儿,知道吗?”

好吧,小心点儿,好像以前我一直都很小心地“给别人刮胡子”似的。但我从来没给人刮过。

我戴上胶皮手套,戳了戳拜伦冰冷、僵硬的双颊,抚过长了好几天的胡楂儿。干这活儿真没有什么成就感可言。我从小一直以为,殡葬师是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士,精通尸体处理,根本不用普通人动手。不知道拜伦的家人会不会知道,一个毫无经验的23岁女孩正拿着刮胡刀,准备给他们挚爱的亲人刮脸。

我试着把拜伦的双眼合上,但他布满老年斑的眼皮像百叶窗一样,刚一闭上就弹开,好像非要看着我干完这活儿才行。我又试了一次,还是不行。“嘿,拜伦,我不需要你在这儿指手画脚。”没人回应我。

他的嘴巴也合不上。我可以用力把它闭上,但几秒钟之后又弹开了。不管我做什么,拜伦都不打算做一个在午后享受刮脸的绅士,温顺地任由剃须师傅摆布。最后我宣布放弃,直接把剃须泡沫喷在他脸上,然后笨手笨脚地抹匀,活像《阴阳魔界》[1]中用手指涂鸦的阴森小孩。

“不就是个死人吗?”我自言自语,“就是一摊腐肉,凯特琳,这不过是动物的尸体而已。”

但是用这招鼓舞士气并不管用。拜伦才不是一堆腐肉。他曾经也是高贵、奇妙的生物,就像独角兽和狮鹫。他是圣洁和世俗的混合体,这会儿在生命与永恒之间的中转站,跟我困在一起了。

当我确信自己做不来这行时,已经太晚了。除了给拜伦刮胡子,我没有别的选择。我拿起那把粉色的刮胡刀,它就是这黑暗行当的必备工具。我绷紧了脸,发出一声只有狗能听见的刺耳尖叫,便把刀锋贴在拜伦的脸上,开始了我给死人刮脸的职业生涯。

那天早上起床时,我根本没料到自己要给尸体刮胡子。别误会,我知道要跟尸体打交道,但不知道还要刮脸。这是我在西风火葬场担任火化工的第一天。这是一个家族经营的停尸所,或者叫殡仪馆,叫法不同,就看你住在美国东部还是西部了。停尸所、殡仪馆,马铃薯、山药蛋,反正就是放尸体的地方。

我早早就跳下床——这可是从来没有的事,穿上长裤——我从来不穿长裤,蹬上铆钉靴。裤子太短,靴子又太大,我看起来可笑极了。但我得辩解一下:从没有人教过我烧尸体时应该怎样打扮。

我的公寓位于隆德尔街上。出门的时候,太阳刚刚升起,阳光照射在地上废弃的针头和尿渍上。一个身穿蓬蓬裙的流浪汉把一个旧轮胎拉进巷子,准备把它当成临时厕所解决内急。

我刚搬到旧金山时,花了3个月找房子,最后碰到了佐伊。她是一个刑法专业的学生,还是个“蕾丝边”,愿意给我提供容身之所。现在,我们俩合住在她位于宣教区的粉色复式公寓里。我们家一边是个颇受欢迎的墨西哥餐厅,另一边是个名叫“良宵”的酒吧,以拉丁裔异装癖和吵闹的墨西哥乡村音乐出名。

我沿着隆德尔街走向捷运车站时,街对面的一个男人敞开外套,暴露出他的下体。“甜心,你觉得我怎么样?”他边说边得意扬扬地朝我甩着家伙。

“老兄,你可得努把力了。”我回答道。他的脸耷拉下来。我在这儿住了一年,对他这套把戏真心感到腻味。

我从宣教区坐上地铁,穿过海湾大桥来到奥克兰,在离西风火葬场几个街区的地方下车。从车站跋涉10分钟,就能看见我工作的地方了。它看起来太不起眼了。我没想过火葬场应该长成什么样——大概和我奶奶的客厅差不多,再摆上几台冒烟的机器——但站在黑色的铁门外看,西风简直乏味得不可救药。奶白色的外墙,只有一层楼。要是有两层,它和保险公司根本就是一个样。

门口挂着一个小牌子:“请按铃。”于是我召唤出所有勇气,按了铃。几分钟之后,门开了一条缝,麦克——火葬场经理兼我的新老板——出现了。这之前我只见过他一次,误以为他是个毫无恶意的老好人——40岁左右,谢顶,中等身材,穿一条卡其裤。虽然他的卡其裤看起来和蔼可亲,但他本尊可有些吓人。他隔着眼镜狠狠地打量我,估算着雇用我是个多么大的错误。

“嘿,早上好。”他冲我说道,语调平淡,几个词和喘气声混在一起,难以辨别,感觉就是说给他自己听的。他打开门,转身走进屋里。

我尴尬地在门口站了一会儿,才发觉他的意思是让我跟进去。我进了门,走过好几个拐角。一阵沉闷的声响回荡在走廊里,声音越来越大。

这栋平淡无奇的建筑后面是一大间库房,声音就是从这里发出来的——具体来说,声音来源于两台敦实的大型机器。这两个玩意儿就像死神版的特威丹和特威帝[2],趾高气扬地占据着房间的中心位置。两台机器由波纹金属制成,顶端的烟囱一直伸到屋顶外。每台都有一个上下推拉的炉门,不断咯咯作响,像在讲述有关工业时代的寓言。

这应该就是火化机,我想。里面正烧着人呢——真正的死人哦。虽然还未亲眼看到尸体,但一想到它们就在附近,我就超级兴奋。

“这是火化机吧?”我问道。

“整间屋子只有它们,不然就是见鬼了,对吧?”说完,麦克埋头走了出去。

你也许会问,像我这种安分守己的女孩,在这种毁尸灭迹的地方做什么?但凡头脑正常的人都会去当银行柜员或幼儿园老师,才不会选择火化工这行。而且柜员和老师这类工作更好找。一个23岁的年轻女性竟如此渴望从事殡葬业,想想都觉得可疑。

上网找工作时,我紧盯着电脑,专心搜索“火化”“火葬”“停尸所”和“殡仪馆”这些关键词,得到的答复都是——如果真有人回复——“请问你有火化尸体的经验吗?”殡仪馆貌似特别看重经验,好像谁都能在高中学到火化尸体这门手艺似的。在被西风火葬场录用前,我用了6个月的时间找工作,投了一大摞简历,被“抱歉,我们录用了一个资质更好的人”这样的说辞拒掉。

我与死亡一直纠缠不清。小时候,当我得知人类终究难逃一死时,我由衷地感到恐惧,但又怀有病态的好奇,这两种情绪轮番占据我的心灵。后来我长大了些,总是躺在床上等妈妈开车回家,一躺就是好几个小时,想象着她已然横尸在高速路上,鲜血喷溅得到处都是,眼镜碎片全都扎进了睫毛根部。我彻底“沉沦”了,痴迷于死亡、疾病和一切与黑暗相关的东西,但我伪装得很好,大家都以为我是个乖乖女。一等到上大学,我就露出本来面目,毫不犹豫地念了中世纪历史专业,4年的光阴都花在诸如《来自冥界的幻想和传说——解读帕果原住民的死亡观》(凯伦·堡姆加特博士,耶鲁大学,2014)这类学术论文上。我对与死亡相关的一切欲罢不能——尸体、仪式、悼念。我在学术领域确实专心钻研了好一阵,但这还不够。我需要更实际的东西——真实的尸体,真正的死亡。

麦克回来了,推着一个吱呀作响的轮床,上面躺着我的第一具尸体。

“今天没时间教你用火化机了,你帮我个忙,把这伙计的胡子刮了。”他命令道,语气还是那么冷漠。显然,在这具尸体火化前,他的亲人还想再见他一面。

麦克把尸体推进一间白色的无菌室,示意我跟过去,告诉我这就是“准备间”。他走到一个大大的金属柜子旁,从上面拽出一把粉色刮胡刀,递到我手里,然后转身离开。这已经是他第三次从我面前消失了。“祝你好运。”他头也不回地说。

我说过,我压根儿就没想到要给尸体刮脸,现在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虽然麦克没在屋里,但他正密切关注着我的一举一动。他在考验我,让我知道这里的上岗培训残酷得很:你要么能干,要么不能干。我是个新来的菜鸟,只有一个选择,不是留下就是走人。没有握手寒暄,没有学习曲线,没有试用期。

几分钟后,麦克回来了,站在我身后看了看。

“瞧,这个地方……不,你得顺着胡子生长的方向,一点儿一点儿刮。这就对了。”

我刮掉拜伦脸上最后一丁点儿剃须膏后,他的脸庞光滑得就像婴儿,看不到任何伤口和胡楂儿。

快到中午时,拜伦的妻子和女儿来了。拜伦躺在西风的悼念室里,身上盖着白布。旁边的一盏落地灯发出玫瑰色的灯光,温和地洒在他脸上——这比备尸间里强烈刺眼的荧光灯强多了。

我给拜伦刮完脸后,不知麦克用了什么法子,拜伦的眼睛和嘴巴竟然闭上了,估计这是殡仪人员特有的技能。现在,这位先生沐浴在玫瑰色的灯光里,看上去那么安详。我总觉得会有人在悼念室里大喊大叫,嚷嚷着“上帝啊,他们竟然把他的胡子刮得这么难看!”但我没听到有谁这么说,心里一下子踏实许多。

听他的妻子说,拜伦当了40年会计。看来他是个讲究人,应该会感激我的细心服务。他没能逃脱肺癌的魔掌,临终前连下床上厕所都困难,更别提拿刀刮胡子了。

他的家人离开后,我们就要安排火化。麦克把拜伦推进火化机的血盆大口,然后灵巧地操作起控制台。两个小时后,炉门打开了,拜伦的尸体化成了灰烬,闪烁着红色的火星。

麦克递给我一根金属做的耙子,向我演示如何把遗骸从炉子里耙出来。正当我们把骨灰倒进骨灰盒时,电话响了。天花板上的喇叭传出震耳的铃声,生怕机器运作时大伙儿听不见电话响。

麦克把他的护目镜扔给我,说道:“你把剩下的掏出来,我去接电话。”

我立刻照他说的做,结果发现拜伦的头骨竟然完好无损。我打量了一下四周,确保不会被人看见(不管活人还是死人),才小心翼翼地伸出耙子去够。它离我越来越近,我一伸手,就把它从炉门口捡了出来。头骨还是热的,上面布满了骨灰,摸起来却挺光滑。虽然手上戴着工业用手套,但我仍能感受到平滑的触感。

拜伦用了无生气的眼窝瞪着我,我试图回忆起两个小时前他还没有被火化时的模样。鉴于我俩是理发师和客人的关系,我理应记得他的长相。但是他的面容、他的身体,从我的脑海中消失了。就像诗人丁尼生说的,自然母亲用她的“腥牙血爪”,毁灭了她创造出的每一种生灵。

化成无机粉尘的骸骨是那么脆弱。我刚想仔细瞧瞧侧面,整颗头颅一下子在我手里裂开,灰烬顺着我手指的缝隙滑落。拜伦,这名父亲、丈夫、会计,彻底变成过去式。

晚上我回到家,室友佐伊正坐在沙发上哭个不停。不久前,她在危地马拉背包旅行,和一个有妇之夫坠入爱河,现在正为这个男人伤透了心(这件事打击到的不仅是她的自尊心,还有她的性取向)。

“上班第一天,你感觉如何?”她含着泪问我。

我和她吐槽麦克,说他就喜欢不动声色地暗中评判我,还跟她讲给尸体刮脸的初体验,但我不准备告诉她拜伦头骨的事。在那非常时刻,我感到一股奇特诡异的力量,把我变成了浩瀚宇宙中的人骨粉碎机。这是我的秘密。

“良宵”酒吧传出吵闹的音乐声时,就该睡觉了。我躺在床上,不禁想到了自己的头盖骨。如果有一天,我作为凯特琳的一切——我的眼睛、嘴唇、头发和身体——全都化成了灰,那我的脑袋会怎样?说不定它也会被一个20来岁、戴着手套的倒霉孩子弄碎。嗯,就像我干过的那样。

同类推荐
  • 世界经典名著精选

    世界经典名著精选

    一个人在少儿时期多阅读一些名著,不仅能够积累知识、开拓视野、启迪智慧、激扬想象,更能潜移默化地形成好的品质。雨寻主编的这本《世界经典名著精选》选录的《小王子》、《爱的教育》、《绿野仙踪》三部作品,语言优美、寓意深刻、影响深远,是孩子的经典。其中《小王子》用纯真的语言展现出人类的孤独寂寞、随风流浪的命运;《爱的教育》诉说的是崇高纯真的人性之爱,而教育使爱升华;《绿野仙踪》则让孩子们明白什么是智慧、爱心和勇气。现在,就让我们翻开本书,去结识天真纯洁的小王子,去感受小学生恩利科的校内外经历,去体验聪明伶俐的多萝茜的冒险旅程吧!
  • 非默诗选

    非默诗选

    本书是忍冬花诗丛的一种。选取了作者从1984年至2010年写作的诗歌130余首。按时间顺序编排,分为“自己的落日”、“后楼梯”、“赞美诗”、“天命”、“雪的企图”、“空白”、“另一种逃亡”和“王事诗”八个部分。其中有三首长诗《挽布罗茨基》、《天命》和《空白》,还有一部长组诗《王事诗》,其他都为短诗。内容涉及日常生活、交友、读书等各方面。非默的诗气象宏大,哲理意味饱满,切入生活深刻,充满了洞悉世事的睿智,从而使诗歌具有一种理性的征服人心的力量。
  • 王小波作品精编

    王小波作品精编

    本书收入了王小波的小说代表作,其中包括长篇小说《红拂夜奔》,中篇小说《革命时期的爱情》、《未来世界》,短篇小说《黄金时代》、《舅舅情人》、《夜行记》。王小波的小说,以喜剧精神和幽默风格反讽人类生存的荒谬和苦难——人性的压抑和扭曲,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命运。他的小说以跨越各种年代时空的故事为背景,多种变换的视角和错位的角色语体,穿越古今的对话体叙述,第一人称的机智叙事,从容跨越了现当代小说的媚俗和规则,成为当代文坛不可或缺的存在。
  • 赤裸裸的温柔

    赤裸裸的温柔

    本书是作者的短篇作品集,内容包括:温柔的疼痛;我们相信;谁先爱上谁;掸去尘埃;相约分手;相见不如怀念;最美的回忆等。
  • 雪泥鸿爪

    雪泥鸿爪

    本书是散文作品集,编为文学乱弹、浮生札记、书人书话等三篇,收:好梦中的隐忧、驳杂而无主调的变奏、怀念过去的“东方时空”、秋天的莫斯科、莫斯科墓园、学车、怀念丁一岚先生等作品。
热门推荐
  • Molloy

    Molloy

    Molloy is Samuel Beckett's best-known novel, and his first published work to be written in French, ushering in a period of concentrated creativity in the late 1940s which included the companion novels Malone Dies and The Unnamable. The narrative of Molloy, old and ill, remembering and forgetting, scarcely human, begets a parallel tale of the spinsterish Moran, a private detective sent in search of him, whose own deterioration during the quest joins in with the catalogue of Molloy's woes. Molloy brings a world into existence with finicking certainties, at the tip of whoever is holding the pencil, and trades larger uncertainties with the reader. Then I went back into the house and wrote, It is midnight. The rain is beating on the windows. It was not midnight. It was not raining.
  • 我和谁都五五开

    我和谁都五五开

    穿越异世界,却得到一个“五五开系统”,这谁遭得住啊!战一条狗,两败俱伤!战一位手无寸铁的老伯伯,两败俱伤!战一位有点修为的修炼者,两败俱伤!战一方天帝,两败俱伤!战异界魔君,两败俱伤!……诶嘿,我好像有点牛批啊~还有,我再申明一遍,我高守,真踏马的没开挂!
  • 繁星

    繁星

    一个美丽的关注追逐的故事。作为报复,桐衫在时装秀声名鹊起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亲手为前情敌准备婚礼礼服。在婚礼现场,她不出意料地遇到了终止钢琴巡演来“抢婚”的杨斐。高中时,她为生计早早担起了家庭重担,跑到琴房偷偷做起了裁缝,而他为了陪她,找了个借口在她的缝纫机旁为她演奏钢琴。少年少女不敢表达的心意最终酿成一场误会。她逃离故乡,为了有一天能与他比肩,而他看着她留下的一堆碎布,不知哪个才是给他的衣裳。多年后再相见,他问她:“嫁衣,你敢不敢做?”如果我爱他就要给他做件衣裳,牢牢地把他锁在身旁。
  • 浮生若沫

    浮生若沫

    传言,逝者之魂魄,七七四十九日则七魄散尽,三年白驹则三魂俱去。而其有夙愿或怨气甚重者,魂魄不分,本应归天之魂不离,本应入地之魄不脱,人之精神不散,有若实体,成为灵。然魂为阳而魄为阴,魂欲人生而魄欲人死,魂喜魄悲,魂悲魄喜,二者不合,本就应分道扬镳,却仍聚为一体,为世间不容,为大祸大害。有一地,名雲伏,司掌者为灵圆愿。无论东西古今,来者是客。档案上,写满了魑魅魍魉,爱恨情仇,异闻传说。以及,圆愿所要付出的代价。
  • 我只喜欢你墨先生

    我只喜欢你墨先生

    在大学,尝到了恋爱的禁果,却不想只是渣男的备胎。堕胎,被甩……各种标签贴在身上,让她不敢回学校,只能流浪在街头。当她躲在桥底,害怕的看着不怀好意朝他围过来的乞丐,她吓得双腿发软,跑不了,而,他却挡在她身前保护了她。他不爱说话,她就一直说,把心里的委屈全部说出来,直到警察找到她的清晨,他消失了……五年后,她已是跨国集团的小员工,殊不知她与他的姻缘再续。他抛开总裁的身份,用当初的身份靠近她……她做出业绩,却被上级占为己有,而他默默帮了她,一时间成了公司的红人……当毕业五年聚会的时候,前男友带着新欢出现,身边的校友都拿当年的故事嘲笑她……这一刻,墨先生帅气的出现,让所有嘲笑她的男人自愧不如,让女人暗生嫉妒……她人生最黑暗的时候,是他的陪伴,让她有了继续走下去的勇气,他改变了她的人生,带给了她绚烂的新生……墨先生,我,只,喜,欢,你!
  • 学霸的文娱生活

    学霸的文娱生活

    “高中生就该好好学习。”“我不是天才,我只是把你们谈恋爱的时间用来学习了……女人,从我床上滚下去,我要学习。”“学习使我快乐,我热爱学习。就算是系统也无法阻止我学习。”“嘀……宿主你叫我?”“我擦,我还真有系统!”PS1:我一定会写完这本书的,相信我,办不到就直播女装。 PS2:书友群,燕山研究所:216670098,大家一起来聊天啊!
  • 我的电脑里有只鲲

    我的电脑里有只鲲

    一本准备写8-11年的书。科幻小众,求推荐,求收藏,求大腿!!
  • 地走飞侦

    地走飞侦

    被罪侵染,还是匍匐事外。看似真实的世界,让人顾盼流连。夏秋的周围总有人会先行离世,阴影的暗潮汹涌澎湃,在真诚的面具背后往往隐藏噬人的故事。
  • 快穿之这个大佬有点邪

    快穿之这个大佬有点邪

    讲真的是帝九夷啊全天下最可爱的作者呐看快穿吗她不会让你失望的
  • 重生之极品宝镜

    重生之极品宝镜

    纵观徐宝镜一生,她都在与“天煞孤星”的恶名抗争:十二岁,先丧父,后亡母;十六岁,收养了她的堂叔在一场意外中落得终生残疾;二十二岁,新婚前夕,未婚夫离奇失踪再也不曾出现过……四十四岁那年,徐宝镜孤零零一人,饥寒交迫,死在了脏乱的地下室!死不瞑目的徐宝镜再一睁眼,发现自己重生到了1980年。这一年,徐宝镜11岁。这一年,徐宝镜父母俱在。这一年,徐宝镜还没有弄丢与她同名的传家宝,她白嫩的脖子上,带着一面小铜镜………………这一世,她不会再弄丢属于自己的机缘,手持家传宝镜,她一步步踏上人生巅峰:以镜探灵,在赌石界,她是断玉识翠的徐先生!以镜鉴物,在古玩场,她是声名鹊起的徐大师!以镜观人,在医学界,她是口口相传的徐神医!徐宝镜:重生一次,我要做学霸,做精英,带领全家发家致富,做个内外兼修的白富美,出任CEO,迎娶高富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