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63200000004

第4章 法的基础理论(3)

(一)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概念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指我国全部现行的、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规范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特征具有中国特殊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正在构建之中。具有3个特点:1.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和阶级意志具有统一性。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促进经济发展,是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宗旨。安全生产法律规范是为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服务的,它是工人阶级乃至国家意志的反映,是由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性质所决定的。

2.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形式具有多样性。

3.法律规范的相互关系具有系统性。

二、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可以从上位法与下位法、普通法与特殊法和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等3个方面来认识并构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一)从法的不同阶层上,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法的层级不同,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也不同。上位法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高于其他相关法的立法。

下位法相对于上位法而言,是指法律地位、法律效力低于相关上位法的立法。不同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或同一个安全生产行为做出不同法律规定的,以上位法的规定为准,使用上位法的规定。上位法没有规定的,可以使用下位法。下位法的数量一般多于上位法。

1.法律。是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上位法,居于整个体系的最高层级,其法律地位和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煤炭法》《电力法》等。2.法规。分为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1)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下位法。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

(2)地方性法规。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相同。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有《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3.规章。安全生产行政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国务院的授权制定发布的安全生产规章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是最低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其他上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4.法定安全生产标准。法定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两者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法定安全生产标准主要是指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

(1)国家标准。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是指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全国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

(2)行业标准。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依照《标准化法》制定的在安全生产领域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对同一安全生产事项的技术要求,可以高于国家安全生产标准但不得与其相抵触。

(二)从同一层级的法的效力上,可以分为普通法与特殊法普通法是适用于安全生产领域中普遍存在的基本问题、共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它们不解决某一领域存在的特殊性、专业性的法律问题。特殊法是适用于某些安全生产领域独立存在的特殊性、专业性问题的法律规范,它们往往比普通法更专业、更具体、更有可操作性。如《安全生产法》是安全生产领域的普通法,它所确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原则和基本法律制度普遍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领域。但对于消防安全和道路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民航安全领域存在的特殊问题,其他有关专门法律另有规定的,则应适用《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特殊法。据此,在同一层级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类问题的法律适用上,应当适用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三)从法的内容上,可分为综合性法与单行法从安全生产立法所确定的使用范围和具体法律规范看,可以将我国安全生产立法分为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综合性法不受法律规范层级的限制,而是将各个层级的综合性法律规范作为整体来看待,适用于安全生产的主要领域或某一领域的主要方面。单行法的内容只涉及某一领域或某一方面的安全生产问题。

在一定条件下,综合性法与单行法的区分是相对的、可分的。《安全生产法》就属于综合性法律,《矿山安全法》就是单独适用于矿山开采安全生产的单行法律。但是就矿山开采安全生产的整体而言,《矿山安全法》又是综合性法,各个矿种开采安全生产的立法则是矿山安全立法的单行法。如《煤炭法》既是煤炭工业的综合性法,又是安全生产和矿山安全的单行法。如《煤矿安全监察条例》既是煤矿安全监察的综合性法,又是《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的单行法和配套法。

三、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安全生产法》的制定,是由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决定的。

(二)《安全生产法》的调整对象从《安全生产法》的调整对象看,它是一部调整安全生产方面社会关系的专门法律。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指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经法律调整后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是法律关系。安全生产法律关系是指各行各业的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相互之间,在从事生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活动中所发生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其中基本的社会关系有下列5种:

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专项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履行法定职权时与生产经营单位、有关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之间所发生的监督管理关系。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基本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纵向的行政管理关系。

2.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之间的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管理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关系。这是各级人民政府所属的平行的各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之间,依照法定职权和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时所发生的横向的协调关系。综合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拟定综合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专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管理者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关系。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内设机构负责人和作业单位负责人与从业人员之间以及从业人员之间存在的安全管理关系。这种微观管理关系也是《安全生产法》的调整对象。

4.生产经营单位之间及其与社会组织、公民之间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生产经营活动的对象是为社会公众服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安全,事关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不特定的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5.涉外安全生产管理关系。"三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

(三)《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1.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围绕着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这个核心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2.预防为主的原则。如果从安全管理和监督的过程来说,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和监督。事前管理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申办、筹办和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条件论证、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在正式投入生产经营之前就符合法定条件或要求,把肯发生的事故隐患消灭在建设阶段。事中管理是指生产经营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其环节最多、过程最初,需要每时每处都保证安全,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章立制,加强管理,保证安全。事后管理是指发生事故后的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3.权责一致的原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法》强化了各级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相关职权和手段,同时也对其违法行政所应负的法律责任及约束监督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

4.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原则《安全生产法》主要是通过建立社区基层组织和公民对安全生产的举报制度和加强舆论监督来强夯社会监督的力度,将安全生产的视角和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和各个地方,以协助政府和部门加强监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还应当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公安、监察、交通、工商、建筑、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力量,加强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只有加强社会监督,实现综合治理,才能从根本上扭转安全意识淡薄、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的状况,把事故降下来,实现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

5.依法从重处罚的原则。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大责任事故时有发生的另一个原因,是现行相关立法的处罚力度过轻,不足以震慑和惩治各种安全生产和造成重大事故的违法犯罪分子。

据统计,全面每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60%~80%发生在非公有制生产经营单位。过去的安全生产立法主要是针对国有企业制定的,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缺乏明确的、严格的法律规范,对违法者存在着法律责任的缺失和处罚偏轻的问题。这也是少数私营业主敢于以身试法的原因之一。

《安全生产法》设定了安全生产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设定了11种行政处罚,有11条规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还设定了民事责任,其法律责任形式之健全、处罚种类之多、处罚之严厉都是前所未有的。充分反映了国家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者和造成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者依法课以重典的指导思想。

同类推荐
  • 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的权利意识的增强,现实生活中各种类型的侵权纠纷逐渐增多,尤以人身损害赔偿案最为突出。在面对这类纠纷时,由于相关的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很多受害人在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方面感到困惑。为了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本领,编辑一本人身侵权纠纷方面的普法读物,确有必要。这样一本读物应当采取通俗易懂的活泼形式,同时尽可能涵盖人身侵权方面的各种法律知识,具有实用性和指导性。在这种想法的基础上,我们策划和编写了这本《人身侵权损害赔偿》。
  • 司法与传媒关系临界点:采访权的法理与实践

    司法与传媒关系临界点:采访权的法理与实践

    采访权是记者采访报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权利,没有采访权或采访权得不到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等权利就难以真正实现。本书的基本理路在于阐明采访权与基本权利的关联方式,采访权的权利性质,采访权在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如何具体展开,如何对采访权进行规制和保障等等。
  • 法影下的中国

    法影下的中国

    本书主要收录作者近年来发表在媒体的法律评论文章,从法律的视角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专业评论,分三辑。第一辑“法治的真谛”,主要是从相对宏观和法律制度的角度,结合具体事例讨论和说明法治的真谛乃是限制公权力、保护私权利;第二辑“正义的呼唤”,是在个案日益成为社会热点的情况下,对具体个案的分析解读,其中不少文章都蕴含了对个案正义、司法正义的呼吁和呐喊;第三辑“为幸福而来”,主要是对与民生结合较紧的一些法律热点的解读,展示了法律人的关怀扎根于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为幸福生活护航是法律人共同的责任和追求。
  • 民法规范适用新编

    民法规范适用新编

    民法总则出台后,如何有效适用民事法律规范成为司法办案人员的迫切需求。为此,本书全面收录了民法总则目前配套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主要包括民法总则编、物权法编、债权法编、侵权责任法编、婚姻家庭继承编、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编等。随着我国民法典制定出台的立法进程,本书今后将不断修订与完善。
  •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这本《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就是其中一部。
热门推荐
  • 让我给你讲个故事

    让我给你讲个故事

    过去时兴“讲古”,劳动的间歇、热闹的市集、“猫冬”的时候……在人们聚会的所有
  • 巴黎小姐的午夜

    巴黎小姐的午夜

    全书通过几十部电影的观后感,讲述了作者董菁与书籍、电影、音乐的关系及态度。《巴黎小姐的午夜》涵盖了时下年轻人喜爱的诸多方面,侧面反映了年轻人对爱情、家庭、成长等方面的理解与困惑。
  • 医毒双绝:学霸逆天七小姐

    医毒双绝:学霸逆天七小姐

    顶级重犯监狱天字号里,一个身穿黑色夜行衣的少女破解重重密码,来到了最后一层,那里关着被人陷害的好友夜合,莫倾城拿出一根曲别针,然后敲开了最后一把锁。墙角蹲着的少女终于抬起头,脏脏的长发还是盖不住她绝美的容颜,那双大眼睛看着莫倾城,“城,我知道你会来救我的。不过,一分钟后就会有巡逻的人来的!你快回去吧!”莫倾城绝望的闭上了眼睛,天亡我,我必死无疑!她闭上眼睛,等待着死神的到来。莫倾城睁开了眼睛,大量的记忆涌来,不过,她现在已经不是莫倾城了,她是简兮大陆的颜家嫡系唯一的废材七小姐颜倾城。
  • 栗子树下

    栗子树下

    公元1994年春天,我由省委组织部调到长杉市任市委副书记。到任后第二天,就到下面去熟悉情况。在市管的六个县中,我第一个选择了骊城,因为三十年前我曾经在那里参加过“四清”运动,对那段岁月有着难以泯灭的记忆和思念,渴望故地重游的心情自然也就十分强烈和突出。县城的街道早已不是往日的十字形,也不是又窄又短又低洼不平的小街;五纵五横宽阔平坦的柏油马路,鳞次栉比式样别致的楼房,花木扶疏四季可人的公园和车水马龙热闹繁华的场景,都使我难以找到当年小城的影子。
  • 沧笙剑

    沧笙剑

    夜里风寒,两位既然难分高下,不如早些回去休息!”凛凛凉风,烟云缭绕,尽散无意。一缕月光,三分有剑气。墨雨涵,柳芳绝四顾环视谁都没有发现说话人的影子。
  • 没有如果

    没有如果

    完结文:《迟少,不爱请放开》这是个带着淡淡的幸福,却又让人觉得撕心裂肺的疼的小说。也许它就是你美好的遇见……———————————————————————————人生没有如果,只有这样。譬如他们的相遇、相知、相恋、以及后来的互相伤害……对于感情,素心一直都是冷静自持的。谁料竟会遇到他—一个霸道到不可理喻的男人!她只是一个想要依靠自己的能力认真地活着的草民,岂敢奢求天之骄子的他的垂青呢?所以她躲着,藏着,避着,结果换来的却是他更热烈的追逐。别这样好不好?否则我会忍不住动心的……安默然,贵为凤城四少之一,家世背景、自身条件皆是一流中的极品。在欢场中游刃有余的他,却独独为了她失了魂,乱了分寸。就在他以为他们就这样平静安逸地过下去的时候,她却突然消失不见……素心,除了我,你还想嫁谁,你还能嫁谁?暖暖的书友群:136611389。验证码:书名或主角名推荐虐文:《嗜血王爷的极品丑妃》
  • 烈血战神

    烈血战神

    他初出茅庐,却被浮屠教追杀,成为全天下赏格最高的通缉犯。他本心善良,却遭小人诬陷,阴差阳错地当上了四大淫贼之首。在世人眼中,他杀人如麻,他掳掠无数。最胆大的女孩子听见他的名号,也会吓得瑟瑟发抖。在最初踏入西原堡垒的那天,江遥绝对没有想到,自己将来会以这样的方式,名动天下。官方群号:583347127
  • 往昔的日落余情

    往昔的日落余情

    从开始的一段孽缘,他本有大好天资,却宁愿平凡,一次精心策划的谋杀,到后来的人走茶凉。一次偶遇,他…………
  • 百年沧桑

    百年沧桑

    这是一部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散文集,该书按照时间顺序,收录了自晚清至今,六十多位文人志士的经典力作。从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秋瑾的《敬告中国二万万女同胞》、鲁迅的《关于太炎先生二三事》,到李大钊的《新的!旧的!》、陈独秀的《新青年》、方志敏的《清贫》,再到萧乾的《看待二十一世纪中国》、韩少功的《笛鸣香港》、王昕朋的《山神的女儿》……该书展现了中国梦的蜕变:从精英们骨感的理想,最终成为每个人丰满的现实。
  • 丹溪手镜

    丹溪手镜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