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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译本序

伦敦特拉法尔加广场之南有一条查令十字街,那儿的84号是一家有名的旧书店,一部名叫《查令十字街84号》的好莱坞低成本影片,演绎的是该书店经理、员工与大西洋彼岸一位并不富有的女读者之间数十年平凡的交往(双方从未谋面,全靠通信和邮寄)结下的深情厚谊。此片我仅从电视屏幕上看过一遍,觉得比那些耗资亿万的“大片”耐看得多。主演女读者的安妮·班克罗夫特在片头的排名,居于后来因演了《沉默的羔羊》加冕奥斯卡影帝的安东尼·霍普金斯之前。我当时一愣,旋即联想起同一位女演员还曾在获第四十届奥斯卡最佳导演奖的《毕业生》(也不是高投入的大制作,而是典型的独立制片)中领衔主演同样很不“出彩”的罗宾逊太太一角,而在该片中与她关系暧昧的小青年扮演者达斯汀·霍夫曼,彼时初出茅庐“屈居二牌”,却立马荣获最佳男演员奖提名并从此一骑绝尘。我之所以提这件事,是因为像安妮·班克罗夫特这样一位在演艺圈里苦干多年的“非著名”资深影星,无奈地眼瞅着后来者居上,把自己远远地抛在后面,被马蹄扬起的灰土裹得严严实实——这与本书作者萨克雷投身文艺界前段留下的轨迹何其相似乃耳。

威廉·梅克皮斯·萨克雷一八一一年七月十八日生于印度加尔各答一个东印度公司的英国官员家庭,比日后他的一位伟大同胞、同行和对手查尔斯·狄更斯(一八一二年二月七日出生)年长半岁零二十天。萨氏的父母亲在儿子小威廉六岁时便把他送往伦敦接受严格的斯巴达式教育,一八二二至一八二八年就读于贵族化的名牌男校之一查特豪斯公学。萨克雷一八二九年入剑桥大学三一学院,但次年便辍学赴欧陆游历,自一八三年夏至一八三一年初春在魏玛住了大半年,彼时曾前往拜谒长期担任萨克森-魏玛大公国枢密顾问的德国大文豪歌德(歌德于此后不久的一八三二年逝世)。一八三一年六月,萨克雷怀着在司法界谋求发展的意向进入伦敦中殿律师学院。按他的出身和学历来说,展现在这个刚满20岁的青年面前的几乎毫无疑问是直通维多利亚时代成功人士之途的一马平川,如果……如果他没有把相当一部分家产在赌博中输掉,并且在一八三三年因银行倒闭而损失了余下的钱财;如果他没有在大学里吊儿郎当,连个最起码的学位也未曾混到,此后又对法律感到厌烦;如果他一八三五年没有邂逅并于翌年娶了伊莎贝拉·萧[1]为妻,这段婚姻没见给他带来位居要津的亲戚或惊人丰厚的嫁妆,倒是多了一位令他完全无法容忍的爱尔兰岳母大人(萨克雷直至自己生命的尽头一直在小说中无情地对她大张挞伐,极尽揶揄、挖苦之能事)。然而这一切都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从一八三二年七月起,大约有四年工夫萨克雷主要寓居巴黎学习绘画并开始向报刊投稿(包括写的和画的),经后人确认出自萨氏手笔的作品最早发表在一八三五年五月的《弗瑞瑟杂志》上。一八三五至一八四五的十年间,他一直为谋生而笔耕不辍。他的“文艺见习期”漫长而艰辛,涉及的体裁和领域极其广泛,在这一层面上,终成大器的作家中恐怕很少有堪与他相颉颃者。这一时期萨克雷十分多产,新闻报道、幽默小品、评论、随笔、游记、散文、短篇小说,不论关乎社会、政治、历史的哪个方面,几乎无所不写。19世纪30年代有一段时间,他还自己办过一张报纸。当年所有他写的文章,要么使用笔名,要么干脆不署名。他用过的笔名希奇古怪,多得不胜枚举。长期没没无闻却多才多艺的萨克雷,还曾毛遂自荐愿为与他同辈的小说家安斯沃思[2]和狄更斯作插图。那几位登上文坛比他顺溜得多、早早就声名大噪的作家,彼时倘若更欣赏、更愿意委约萨氏为他们的小说配插图,而不是更看好菲梓[3]和克鲁克显克[4],那么,一部19世纪的英国文学史就得重写。

截至一八四五年初为止,已经三十出头的萨克雷发表的作品虽则总量相当可观,然而就它们本身的价值而言却乏善足陈。他在文艺界打拼了这么多年,仍没有什么真正的建树,很可能就这样给垫在金字塔的底部庸庸碌碌地终其一生,不久便被人遗忘。幸而这样的结果也没有发生,因为从一八四七年一月至一八四八年七月分20册发表的长篇小说《名利场》,使萨克雷一举跃上与狄更斯齐名的金字塔之巅,而且是真正的名利双收:这一回作品署的是威廉·梅克皮斯·萨克雷的实名,而不是什么“势利鬼先生”或“咱们的胖子撰稿人”之类,此其一;他成了与狄更斯同属那个时代稿酬标准最高的小说家,此其二。诚然,出版商布拉德伯里与埃文斯付给萨氏的稿酬每月一期(不得少于两印张)最高为二百五十英镑,而付给狄氏的更达到天文数字的六百镑,但在许多颇具鉴赏力的读者心目中,更受到推崇的却是本书作者,甚至有“把狄更斯甩得老远”(“beats Dickens out of the world”)之说!译者本人先于此书十几年便翻译出版了狄氏代表作之一《雾都孤儿》。若论这两本书迄今为止以及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所拥有的读者和产生的影响,显然是“狄更斯把萨克雷甩得老远”。这与二战以后人们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电影和电视在文化传播中占主导地位有关。自从一九四八年英国大导演大卫·里恩[5]拍摄的经典黑白片《雾都孤儿》问世以来,不断有新的版本出现在舞台、银幕和荧屏上。即便孤陋寡闻之如我,看到或知道的就有改编成音乐剧并拍成电影的《奥立弗》(获第41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导演等5项大奖)、BBC摄制的六集电视剧、波兰名导拍摄的21世纪新版电影以及最近来上海演出的英语话剧等好多种。反顾本书及其作者的知名度,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名利场”这个词在报刊上出现的频率也不算太低,但多半纯粹被借来用作“物欲横流、纷乱扰攘的世界”之符号而已,即使加上了书名号,恐怕更多地指的是美国一本时尚杂志的刊名,而非本书,真正知道出处或读过这部名著的只是凤毛麟角。其实,尽管小说《雾都孤儿》的各种中译本合计应该已超过百万册,此数字在一个拥有十多亿人口的大国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微不足道。而篇幅将近前者两倍的《名利场》,如果影视等大众媒体的“东风不与周郎便”,几乎没有冲出冷宫的机会。

据研究者推算,萨氏写作《名利场》的起始时间应在一八四四与一八四五年之交。本书的登场人物众多,时空跨度很大,可是由于作者运用“平行蒙太奇”的手法叙事脉络清晰,层次分明,其故事梗概简述起来并不太难。它通过两个女性的命运变迁折射出一幅从摄政期(因英王乔治三世精神失常由其子摄政)至维多利亚时代前期英国上流社会生活、思想、风貌的宏伟全景。爱米莉亚·塞德立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心地善良,然而窝囊透顶,软弱可欺;瑞蓓卡·夏普出身微贱,少失怙恃,很小就得靠自己在人海中摸爬滚打才得以生存,偏偏绝顶聪明,而又自私至极,整个儿一满肚子坏水的人精。小说从两个妙龄少女同乘一辆马车离开寄宿女校写起,各自经历一波三折的两年后都与一名青年军官结婚。还在新婚燕尔的蜜月期内,就发生了惊天动地、波及全欧的大事件——滑铁卢战役。爱米的丈夫乔治·欧斯本上尉捐躯沙场,蓓姬的丈夫罗登·克劳利上尉却得以幸存并被擢升为校官。两位军官太太在一八一六年各举一男而且均随父名。此后的十年间,蓓姬一路春风得意,平步青云,直至进宫觐见国君王后,可谓登峰造极;年轻的孤孀由于娘家破产,又不容于公公,一直得不到夫家的承认,迭遭颠连,穷困潦倒,竟被逼到不得不与她活着全部意义所系的宝贝儿子生生分离。到了一八二七年,两位女主人公的命运又来了个风水轮流转:蓓姬乐极生悲,祸起萧墙;爱米则终于熬出了头,否极泰来。然而作者的生花妙笔犹如魔杖一挥,最终让她俩在跷跷板两端趋于平衡。全书结尾处,与我们初会摄政时期才离校门的俩姑娘已相隔四分之一世纪,我们告别的是维多利亚时代前期两位有身份的中年女士,虽然庙会上的慈善义卖行动把她俩挡在摊位的左右两侧,但在世人眼里,她们息息相通的社会责任心,引领着这姐妹花似的一对老同学最后还是殊途同归。

滑铁卢以前,本书演绎的是婚姻好事多磨、家族成员之间争宠夺利以及围绕遗产暗流汹涌的钩心斗角。滑铁卢之后,夫妻间的相互忠诚问题,包括双双健在以及阴阳阻隔的,成了作者着墨最多的主题。瑞蓓卡鄙弃有了儿子以后日益向善的丈夫罗登,与老色鬼斯坦因侯爵勾勾搭搭以便满足自己无限膨胀的虚荣欲望。爱米莉亚则走另一极端,撞了南墙仍不回头,铁了心为乔治守节,唯独她一个人无限夸大亡夫的千般好处,视而不见地把单恋数十年如一日的铎炳那份绝不逾矩的真爱拒诸千里之外。这两个女人以不同的方式在同一层面上都难辞其咎。作者以她俩的荣枯浮沉和婚后境遇为线索,创造了一种既包罗历史全景,又蕴含嘲讽效果的叙事方式。萨氏笔下的滑铁卢大战与托翁长卷中的鲍罗金诺之役,合为拿破仑·波拿巴在不到三年时间内先后遭遇的致命打击,尽管两部小说都是世界文学中早有定评的鸿篇巨制,风格上却显然各有千秋,《战争与和平》磅礴厚重的史诗气魄与《名利场》讥刺幽默的警世色彩使二者泾渭分明,一目了然。但必须强调指出,弥漫本书始终的轻松甚至滑稽的口吻,是作者吸引受众关注严肃主题的手段,而绝非纯粹为搞笑而大耍贫嘴之目的本身。按作者的设想,除了为掏钱的读者提供优质精神食粮,还旨在引起同行的认真思考,进一步提高十九世纪中叶英国小说的品位,从而提升小说家自身的地位,这样才担当得起据说此前一直为他们所规避的“上帝赋予的使命”。

萨克雷塑造人物的显著特点是其鲜活的漫画性(今天说“卡通性”也许更加贴切),这从他本人为《名利场》最初的逐月连载本所作的总共约40幅版画插图(包括装饰性图案)即可见一斑(尽管他以“第二十流画匠”自嘲)。但是,萨氏夹叙夹议的文风,特别是字里行间高度浓缩的信息量,一方面使小说阅读起来特别耐人咀嚼,回味无穷,另一方面也给任何其他艺术样式的改编者出了天大的难题,除非采用旁白,让角色背着其他人物向观众说话,或换成影视中的画外音,而这些手段的效果都远逊于阅读文本。据译者所知,一九三八年剧作家休·赫伯特与导演切斯特·弗兰克林推出过一部片长78分钟的好莱坞移植现代版黑白电影(曾在变成孤岛的上海租界放映,译名大概是《浮华世界》),那是一次艺术上比滑铁卢更糟的惨败。也许它的全军覆没令后人从此裹足不前,致使如此精彩的经典名著大半个世纪以来居然没有别的途径与大众亲密接触,所以有较高阅读能力的受众更应该细细品味原作可信的文本。

对我国读书界来说,万幸的是一九五七年有了杨绛先生胞妹杨必先生的优秀全译本,而且面世不久立即口碑载道。我记得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之初,曾与前辈翻译家韩侍桁谈起此书,韩先生还把他的一部英文藏书送给我,我怀着崇敬的心情,把杨译本全书对照原著认真学习并作过一些简单的笔记。研读过程中逢到某些地方产生疑问,还找来苏联五十年代出版的俄译本加以比对,从而发现若干处令人深感惋惜的疏漏与误译(其实都不难改正)。但瑕不掩瑜,杨译本行云流水的文采与我心仪已久的傅雷先生笔下诸多法国文学精品译本一样,为一个刚走上文学翻译之路的青年,提供了营养丰富的范本。

此后不久爆发了那场大革文化命的民族浩劫,外国文学艺术除来自屈指可数几个国家的若干作品外,统统被钉在封、资、修的“耻辱柱”上,大有永世不得翻身之势。说来也许令人难以置信,六十年代后期,我居然利用正面写过的旧稿纸,翻译了王尔德的《道连·葛雷的画像》、斯蒂文森的《金银岛》和《化身博士》等几部十九世纪英国小说。当时就像某些热爱京剧的票友有时会到郊外无人处去“喊一嗓子”那样,绝对没有任何功利目的,纯粹因为“技痒”难熬。其实,唯美主义旗手王尔德也罢,新浪漫主义健将斯蒂文森也罢,与我由衷倾心的萨克雷风格颇多异趣。虽然上述几部小说于八十年代初先后得以刊行,但比较起来更对得上号的还是我一九七八年着手翻译的狄更斯名作《奥立弗·退斯特》(即《雾都孤儿》)一书。狄氏好绕弯子,笔触风趣,但行文脉络纷繁,往往一个完整的句子要占上十几行篇幅,迻译过程中需要动“大手术”的例子比比皆是。这时,我强烈感到自己短缺的正是译界大师高手的那些可贵特质:理解上直窥幽微的深度;实战中对全局胸有成竹,不畏孤军深入,善于找准突破口一举奠定胜局的韬略;驾驭汉语的超凡能力赋予译文流畅如水银泻地一般的韵致……

尽管重译《名利场》一直是笔者“蓄谋已久”的心愿,而且真正付诸实施之时已年过花甲,我仍不敢认为自己已完全准备好了。二十世纪行将走到尽头的那几年,我差不多完全用于翻译本书以及俄国大文豪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绝唱《卡拉马佐夫兄弟》这两部重量级长篇小说。后者的篇幅还要多十万字左右,可我投入前者的时间和心力至少已有《兄弟》的两倍。但我更可以断言,此生我再也不可能翻译任何一本比《名利场》更吸引我的书了。

我第一次读完《名利场》全书时,年龄还不到如今的三分之一,昔日尽管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故事情节上,但作者堪与外科医生的柳叶刀媲美的犀利词锋,很快便折服了我,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当推第31章焦斯·塞德立的比利时听差在伺候这位英国阔佬时的心态刻画,简直能令人喷饭。紧接着,萨克雷发了一小段议论,把那些自我感觉良好、殊不知早已被锁定为猎取目标的糊涂虫比作“明天的汤”。直到如今我还清楚地记得自己当初读到此处时的第一反应——只觉得有一股冰冷彻骨的细流顺着脊柱缓缓流动……附带提一下,书中多次述及的turtle soup,在别的译本中处处译作“甲鱼汤”,似乎很容易为中国读者接受。可是我自己迻译时一直怀疑那是海龟而不是鳖,但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虽然我自己冒着出洋相的风险从一开始就译作海龟,却总是忐忑不安。直至二十一世纪之初(这个译本初版于一九九九年出书),从电视中看到我非常喜欢的名导演希区柯克赴好莱坞发展前一部早年作品The Sabotage,印象中似乎被译作《爆炸》,里边有活海龟在英国餐厅门口玻璃大水池内游泳的镜头,这才如释重负。而且,我还强烈地感到,萨克雷此段文字给二十世纪电影界公认的这位悬念大师也曾留下无比深刻的影响。

西欧文学史上素有流浪汉小说这样一种体裁,其中的佼佼者如法国勒萨日的《吉尔·布拉斯》、英国菲尔丁的《汤姆·琼斯》、西班牙佚名的《小癞子》等,都是脍炙人口的经典。而《名利场》中以美女面貌出现的流浪汉形象,则称得上此系列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朵“飘零的落花”。在瑞蓓卡咄咄逼人的光芒下,书中其他女角只能处于陪衬地位,但个个有血有肉,跃然纸上。哪怕出场不多的奥多德团长太太也神完气足、丰满生动——可不要小觑这等特色鲜明、令人忍俊不禁的“小插碟”或“间奏曲”,那儿往往有英国式幽默的丰沛源泉。

《名利场》有一个同样不可忽视的副题:一部没有英雄的小说。诚然,除了蓓姬·夏普,书中其他人物不论男女都属于“绿叶”一族。但作者塑造的威廉·铎炳、焦斯·塞德立、两个皮特·克劳利、两个乔治·欧斯本等等,无不人各有貌,形神兼备。即便投机失败的老约翰·塞德立这样一个“戏份”很少的角色,作者也专为他写了一段极有光彩的solo(独唱、独奏或独舞)。且看他破产后还天天煞有介事地上市中心去“办公”,逢人便出示某老友给他的信札;一会儿经营煤炭,一会儿销售酒类,不断地折腾(因为不甘心一蹶不振),总是干一行亏一行,竟至山穷水尽,把儿子定期汇来的活命之源也瞒着老妻和女儿预先卖了出去……这样可笑、可怜却又真实可信的典型,只能是作者凭其精细非凡的洞察力厚积薄发的结果。

这部小说没有英雄,指的是没有传统意义上那种风流倜傥、侠骨柔肠式的“男一号”。但这不等于书中没有一个好男人。我觉得,作者笔下的威廉·铎炳时不时被贴上“做假”、“伪善”之类的标签,仍掩饰不住萨氏自己对他倾注了很深的好感,为此不惜让英雄其外、败絮其中的乔治·欧斯本倒过来充当铎炳的“反光板”。一个其貌不扬、粗手大脚、动作笨拙的军人(儿时在小朋友家里打破调酒大碗的事,多年后仍是一大笑柄)……总之与潇洒二字怎么也不沾边,却一直把愚不可及的爱米莉亚视为天使,先是生怕她经受不住老欧斯本赖婚的打击,全力撮合她与乔治的婚姻。后来,铎炳看透瑞蓓卡心术不正,也明知乔治与之眉来眼去,何况乔治自己也曾怀着愧悔交加的心情向他承认自己险些铸成大错,但铎炳无论在乔治生前还是死后,始终守口如瓶,从不向爱米透露半点儿口风,甚至多年后他苦口规劝爱米不要接纳蓓姬未果,忿然离开忠言逆耳的心上人时,依然绝口不提此事。不难看出,作者对青少年时代憨态可掬、盛年以后忠厚至诚的威廉·铎炳这一人物的欣赏和崇仰,程度上恐怕不下于小乔吉对其教父(后来更是其继父)的敬爱。是不是可以说,萨氏在他用“文字工笔画”绘就的铎炳身上,寄托着自己心目中的“非英雄、真君子”理想?一位写过不少名人传记和侦探小说的英国作家切斯特顿(1874—1936),曾经颇为耐人寻味地指出:“我们可以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萨克雷的人生观:在所有的英雄和天才中,他认为只有一种人是值得做的——傻瓜。”

《名利场》问世之初距离作为小说历史大背景的滑铁卢战役不过三十年稍多一点,这并不能质疑它名正言顺地被称为历史小说的资格。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如何看待这场世纪之战。萨克雷直到着手撰写此书之前几个星期,才去凭吊这片战场。一八四五年一月号的《弗瑞瑟杂志》刊登过他写的一组杂文,题为《短途漫游与路边散记》。萨氏承认,走在这个地方他感到自豪——试问哪个英国人不作如是想?这里曾有千千万万普通士兵被砍死、炸死或失血过多而死,又有谁竖一块碑纪念他们?但萨氏也感到羞愧,因为这种自豪感是由别人作出牺牲为代价换来的。不仅如此,强烈而矛盾的心情使他确信,这里是一个应该保持肃静的场所,就像在教堂里那样。上述那一组杂文中有一篇写道:

让一个英国人去看看那片战场,他定将永志不忘。这样的参观是人生的一件大事。虽然已经有数以百万计的人前往参观,内有邦德街安分守己的生鲜蔬菜商、大理寺巷态度和蔼的代理律师、毕卡第里大街兢兢业业的裁缝。我敢打赌,只要他们看到那个地方,并且还记得自己也是英国人,没有一个不感到脸上有光。

这是一种错误、自私、野蛮、非基督徒的感受,真相便是如此。一个爱好和平的人没有权利被红色军服所象征的大英帝国之光荣蒙住自己的眼睛,没有权利让关于杀戮和胜利的记忆激发起自大狂来。有句格言告诉我们,地球上人与人之间应该和平友好相处,同一句格言也告诉我们,光荣是属于谁的。

这些文字出自“日不落帝国”一位大作家的手笔,实属难能可贵。一百年后,又一位英国大作家——这一回是反对帝国主义,主张人道主义社会主义,以《一九八四》和《动物农场》等寓言体政治讽刺小说赢得读书界尊敬的乔治·奥威尔(1903—1950)——痛苦地意识到,不列颠伟业与无数“可以被牺牲的”(expendable)世界各地“土著民”腐臭的尸体难分难解地纠缠在一起,是他们的血汗、苦难与饥饿奠定了帝国的真正基础。分属两个不同世纪的文化巨人之间尚且由伟大的人道主义精神力量维系着一脉相承的思想共识,那么,萨克雷的同时代人一致认为《名利场》是一部在道德上足以振聋发聩的力作,自然是顺理成章的了。就这一意义上说,最伟大的英国女作家之一夏洛蒂·勃朗特(1816—1855)表现出来的热情可谓无出其右。她不但把自己的杰作《简·爱》题献给萨氏,还在一八四七年底为《简·爱》第二版所写的序中模拟《圣经·旧约》中先知的口气大声疾呼:

在我们自己这个时代,有这么一个人,他的话不是说出来去取悦娇嫩的耳朵;我认为他应该站在社会上的大人物之前,就像音拉的儿子[6]应该站在犹大和以色列诸王之前一样;他说出的真理同音拉的儿子的一样深刻,他的力量同音拉的儿子的一样无畏和大胆。写《名利场》的那位讽刺家在崇高的地位中受到赞扬吗?我闹不清;不过,我认为,被他投射讽刺的燃烧剂、被他照射谴责的电光的那些人,如果其中有几个能及时接受他的警告,那他们和他们的子孙也许还可以逃脱致命的基列的拉末。[7]

萨克雷在《名利场》之后出版的作品还有长篇小说《潘登尼斯》、《纽可谟一家》、《亨利·艾斯芒德的历史》及其续篇《弗吉尼亚人》等。五十年代他在英美曾举办多个系列专题讲演,题目有《英国幽默家》、《四个乔治王》等,受到大西洋两岸广泛而热烈的欢迎。一八五七年七月,萨克雷作为独立自由党人竞选代表牛津市的国会议员失败(他的对手考德威尔以1085票对1018票胜出)。一八五八年,围绕着一名记者埃德蒙·叶茨该不该被开除出茄力克俱乐部(其成员多为文艺界名人)的问题,酿成茄力克俱乐部事件,导致萨克雷与狄更斯失和达五年之久。所幸的是一八六三年快到岁末时,维多利亚时代两位巨人级的大作家,在伦敦雅典娜俱乐部图书室门外的台阶上相遇,终于互相握手泯恩怨。此前一年健康状况就开始恶化的萨克雷,一周后突发脑溢血,于十二月二十四日凌晨逝世,终年仅五十二岁。

萨氏在本书结尾处用拉丁文发出了“名利场,名利场,万事无非虚空一场!”的慨叹。英国文艺学界研究其人其书的深度和广度,也许不让我国的红学界专美于前。比方说,爱米莉亚婚后才过了一个多星期,居然已开始被目为未来妈妈,享受“姑奶奶”待遇,莫非她与乔治举行婚礼前就“抢跑”了?有穷究不舍者甚至提出:铎炳会不会才是小乔吉的生父?至于焦斯到底是怎么死的,瑞蓓卡究竟有没有红杏出墙,等等,等等,都成了“达芬奇密码”。窃以为,中国读者目前更需要的是,先读文本。译者本人喜欢上这部小说已有半个世纪,最近十多年更是为它辛苦为它忙,但衷心无怨无悔,甚至多少有点儿乐此不疲,也就不必无病呻吟,跟着发“万事无非虚空一场”之感慨,因为我生性愚鲁,尚不能真正解读此书。还是一言以蔽之:路曼曼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荣如德

二七年修订重版本出书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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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的教诲,会影响孩子一生;妈妈的失误会贻误孩子的前程。书里作者坦露了自己抚养儿子的心路历程,为了给儿子做榜样而不断改变和提升自己,能够不断重新定位亲子关系中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以应对随时变化的儿子。为了引导儿子阅读入门而“弃牌从文”亲近阅读和爱上写作,与儿子“斗智斗勇”,母子俩一起成长。
  • 时光深处走来他

    时光深处走来他

    苏小小从五岁开始有一个目标,那就是嫁给纪尘,做纪尘的媳妇儿。 这个目标对于做事只有三分钟热度的她来说实在是不容易。纪尘渴了,苏小小立刻把水递上;纪尘热了,苏小小立刻把用扇子扇着…… 那些岁月,苏小小真是把纪尘放在心尖儿上疼,苏小小一直以为就算是颗石头也应该被捂热了。后来,苏小小才明白,不是石头捂不热,而是不是对的人来捂。对于纪尘来说,她永远也不是他心底的那枚朱砂痣,那抹白月光。 男女主身心干净,中间有一点小虐,结局合 1v1欢迎入坑(???_??)?
  • 乱世江湖行

    乱世江湖行

    故事发生在清朝乾隆年间,丰子都因为一段机缘结识殷在野,基于一则藏宝传闻,从而踏入一个诡异险诈的江湖,遭遇各色各样人物,恢恑憰怪事件,丐帮内部倾轧,镖局以及各门各派的兼并与分争,乾隆帝由于私欲更是对武林大小门派进行分化拉拢和打击压迫。历经种种磨炼之下丰子都终致成长为一代英雄的同时,亦揭开了十多年前一桩久悬不决的惨案,还殷在野迟来的清白,其间既有人性的良善险恶,更有铁血的兄弟情深和荡气回肠的儿女意长。
  • 江先生,时光已情深

    江先生,时光已情深

    某日,女人唇角轻勾,潋滟一笑,道,“怎么不敬礼?”江九陌望见女人手中摇晃的军阶——六颗阶星,道,“我这一生只为两位敬礼,一是,我的国家;二是,我的妻子。不知,沐小姐是其中哪位?”靠!想套路却被反套路!—江九陌,何许人也?他是商业界的活阎王,也曾是正气凛凛的上校。他半生荣光,乃是江左的半边天。沐笙,上川人氏,CIA的最高行政之一,也是NBC的侦探。她此生追寻正义,与光明同在。白驹过隙,流年已逝,他们蹉跎岁月多年。久别重逢,回首再见,亲密之人已是灯火阑珊处的陌生人。此去经年,又是别离,破碎之镜终会成圆。此后,他似晨光,照亮她每个朦胧的清晨。
  • 万物聊天群

    万物聊天群

    一个聊天群,群里只有刘一石是人,其他都是些丹药、法宝、功法秘籍、天地灵火、魔兽、符文、灵泉、灵果之类的东西。《龙象功》:“老子是绝世神功!”龙象令:“兄弟,我不在,你就是个屁而已。”金毛鼠王:“本王后宫鼠丽三千,儿孙满天下!”观虚鼎:“老子吸干了刘一石修炼了十六年的灵力,啊,愚蠢的人类啊。”萌萌哒的灵泉:“哇,哥哥姐姐们都好厉害啊,吓的我不敢说话了。”刘一石将观虚鼎狠狠的砸碎,啐了一口:“你大爷!”“叮咚,观虚鼎死亡,获得群主经验值1点。”“恭喜新成员‘羞羞的药’进群。”
  • 我与我的锤

    我与我的锤

    平平无奇的大学生李宏,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捡到了一条项链,而这个项链却改变了他的生活,他穿越到异世大陆,在这里有无数千奇百怪的妖兽,这里的人们通过修炼以提升魂力与武魂来划分实力,然而他却误打误撞占有了垃圾武魂落魄家族少爷的躯体,突然项链发出了冰冷的机器提示音,在这条古怪项链的帮助下,他能否成为一方霸主成为主宰?
  • 生死体验师

    生死体验师

    他所看到的都是黑暗,他所经历的都是背叛,当这个男人发现他的前妻,他的妻子甚至还有她都是疯子,他除了恐惧,就是......也变成一个疯子!《暴力摩托》《日在校园》在这里你将目睹一场又一次丧心病狂的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