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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被遣离家

我们走了大概有半英里地,我的小手绢儿完全湿透了。那时候,车夫突然把车停住了。

我往外看车为什么停住了的时候,真没想到,坡勾提从一个树篱那儿突然冲了出来,爬上了车。她用双手搂住了我,把我使劲往她的紧身衣上一挤,挤得我的鼻子都非常地疼起来;不过我当时并没顾到这一点,事后发现,鼻子都有点蔫糊儿了,才想起来的。坡勾提一句话都没说。她只撒开一只手,把它伸到她自己的口袋儿里,一直伸到胳膊肘那儿,掏出几包点心来,塞在我的口袋里;又掏出一个钱包儿来,放在我的手里。但是她还是一句话都没说,只用两只胳膊,把我使劲又挤了一下,也就是最后挤了一下,才下了车,跑着去了。我现在相信,也永远相信,她那时袍子上的纽子,连半个都没剩下。有好几个纽子四处乱滚,我捡起一个来,珍重地保藏了好久,作为纪念。

车夫直瞧我,神气好像是问我,坡勾提还回来不回来。我摇了摇头,说,我想不会回来了。“那么,哦呵,走哇,”车夫对懒洋洋的马说。马跟着就走起来。

顶到那时候,我已经哭得很够劲儿了,就开始想,再哭也没用处,特别是,不论拉得立克·蓝登还是不列颠皇家海军里的舰长,遇到急难的时候,从来没有哭过,这是我记得的。车夫看出来我下了这样的决心以后,就给我出了个主意,说我顶好把手绢儿放在马背上晾一晾。我对他道了谢,照着他的话办了。只见手绢儿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显得特别地渺小。

我现在有闲工夫看一看那个钱包儿了。只见它是硬皮子做的,带有暗扣儿,里面装着三枚发亮的先令;那显然是坡勾提用白粉子擦亮了,为的好叫我看着更喜欢的了。但是那里面最可宝贵的东西,是一块纸包着的两枚半克朗,纸上是我母亲亲笔写的几个字:“吾爱与此,同付卫。”我一见这个,又悲从中来,哭了起来。我对车夫说,劳他的驾,把手绢儿递给我。不过他说,他认为顶好不必用手绢儿。我一想也不错,因此就用袖子擦了擦眼泪,不再哭了。

并且还是永远不再哭了。不过,我先前既然那样激动过,悲痛的余势,仍旧有时使我剧烈地抽搭一阵。我们这样颠簸着前进了不大一会儿的工夫,我问车夫,他是不是要送我一路。

“一路到哪儿?”车夫问。

“那儿呀,”我说。

“那儿到底是哪儿哪?”车夫问。

“离伦敦不远的地方,”我说。

“哟,那么远!那这匹马,”他把缰绳一抖,指示那匹马,“不用走到一半,就该成了死肉了。”

“那么你只到亚摩斯就不走了,是不是?”我问。

“那还差不多,”车夫说。“到了亚摩斯,我把你送到驿车那儿,驿车再把你送到——不管什么地方。”

这几句话,在车夫方面,就算是说得最多的了(他的名字叫巴奇斯),因为他这个人,像我前面说过的那样,脾气很冷静,一点也不爱多说话。我因为他说了那么些话,要对他表示表示客气,就给了他一块点心。他接了点心,一口就把它咽下去了,和大象吃东西完全一样;吃的时候,他那个大脸,又没露出一丁点吃东西的样子来,也完全和大象一样。

“这个点心是她做的吗?”巴奇斯先生说,他老是把两只脚蹬在车的踏板上,把两只胳膊放在膝盖上,弯着腰往前趴着。

“你说的是坡勾提吗,先生?”

“啊!”巴奇斯先生说,“是啊!”

“是她做的。我们的点心,都是她做的;我们的饭,也都是她做的。”

“是吗?”巴奇斯先生说。

他把嘴闭拢,做出要吹口哨儿的样子来,但是他却并没吹口哨儿。只坐在那儿,直看马的耳朵,好像在那儿发现了什么新鲜东西似的;他这样在那儿坐了好久,后来才说:

“她没有甜蜜的情人儿吧,我想?”

“甜蜜饯杏仁儿?你刚才说甜蜜饯杏仁儿来着吗,巴奇斯先生?”因为我只当他又想吃点儿糖果、点心什么的,指着名儿叫出来啦。

“情人儿,”巴奇斯先生说。“甜蜜的情人儿。没有人和她相好吧?”

“和坡勾提相好?”

“啊!”巴奇斯先生说,“是啊。”

“哦,没有。她从来没有过情人儿。”

“是吗?”巴奇斯先生说。

他又把嘴闭拢,做出要吹口哨儿的样子来,但是却又并没吹口哨儿,只坐在那儿,看着马的耳朵。

“你才说,你们的苹果点心,”巴奇斯先生琢磨了很大的一会儿才说,“都是她做的,饭也都是她做的。是不是?”

我回答说不错,是。

“呃,我这阵儿有一句话告诉你,”巴奇斯先生说。“你是不是要写信给她?”

“要写信给她,”我回答说。

“啊!”他说,一面慢慢地把眼光转到我身上。“呃!你要是写信给她,那你想着点儿,写上这么一句,就说,巴奇斯愿意,行不行哪?”

“巴奇斯愿意,”我天真地重复了一遍。“你的话就是这个吗?”

“不—不错,”他一面琢磨,一面说。“不—不错。就是:巴奇斯愿意。”

“不过,巴奇斯先生,你明天就又回了布伦得屯了,”我说,说的时候,因为想到我自己那时候要离那儿很远了,所以声音有些颤抖。“那你自己亲自对她说,不更好吗?”

但是他把头一甩,表示不同意我这种说法,同时带出非常庄严的态度来说,“巴奇斯愿意”,要传的就是这句话。他这样把前面的要求又肯定了一遍之后,我马上就答应了替他传。就是那天下午,我在亚摩斯的旅馆里等驿车的时候,我弄到了一张纸和一瓶墨水,给坡勾提写了一封短信,信上是这样写的:“我的亲爱的坡勾提。我平安到了这儿。巴奇斯愿意。问我妈好。你的亲爱的。巴奇斯先生说,他特别要我告诉你,说,巴奇斯愿意。又及。”

我当时答应了巴奇斯先生,在我就要写的信里,给他传这句话,跟着巴奇斯先生就又静默起来。我呢,经过近来发生过的情况,觉得非常疲乏,就在车里一个口袋上躺下,一会儿睡着了。睡得很熟,一直睡到我们到了亚摩斯的时候。到了那儿,他们把车赶到客店的院子里;那儿的一切,在我眼里,都完全是生疏的,新奇的;我原先本来还暗中希望在那儿会看见坡勾提先生家里的人,甚至于还会看到小爱弥丽,但是这地方这样生疏、新奇,把我那种想法完全打消了。

驿车已经放在院子里了,车的全身都非常地亮,但是马却还没套上。以它当时的情况而论,没有比它更不像是要往伦敦去的了。我就一面琢磨这种情况,一面纳闷儿,不知道我的箱子,闹到究竟,会弄到哪儿去(巴奇斯先生因为磨车,把车赶到院子里,所以把我的箱子放在客店院子里有砖石铺着的地方,靠驿车车辕旁边),也不知道,我自己闹到究竟,会弄到哪儿去;正在疑惑不定的时候,只见一个妇人,从一个凸形窗户里面(窗户上面挂着好些只鸡鸭和好几片猪肉)探出头来,问道:

“那位少爷就是从布伦得屯来的吗?”

“不错,太太,”我说。

“你姓什么?”那个妇人问。

“我姓考坡菲,太太,”我说。

“那可不成。”那个妇人说。“这儿可没有人给姓考坡菲的开付饭钱的。”

“那么,有人给姓枚得孙的开付的吗,太太?”我说。

“你就是枚得孙少爷吗?”那个妇人说。“那你为什么刚才可说你姓考坡菲哪?”

我把缘故对这个妇人说明白了以后,她跟着就拉铃儿,同时喊道,“维廉,把这位少爷带到咖啡室里去。”她这一喊,就从院子那面的厨房里,跑出一个堂倌儿来,带我到咖啡室里去。他一见我,好像很诧异,因为让他往咖啡室里带的,原来只是我。

咖啡室是一个很长的大屋子,里面挂着几张大地图。假使这些地图是真正的外国地方,而我一个人流落到它们中间,我不知道,我那种人地两生的感觉是不是还会更厉害。我手里拿着帽子,在靠门最近的一把椅子的边儿上落了座,那时候,我觉得我简直地是大胆莽撞。堂倌儿特意为我铺了桌布,铺好了桌布,又在那上面放了盐醋瓶子,我现在想,我当时看到那样,一定因为害羞,全身都红了。

他给我端了些排骨和蔬菜来。他揭盘子盖儿的时候,那样冒冒失失地,当时我直害怕,只当我不知怎么把他给得罪了。不过他在桌子前面给我放了一把椅子,很和气地跟我说,“喂,六英尺高的大个儿[95],来吧!”那时候,我才把一颗心放下了。

我谢了谢他,在桌前坐下;但是因为他正站在我的对面,死气白赖地盯着我,同时,我每次看到他的时候,都要脸上大红一阵:所以刀和叉子,在我手里,想要用得灵活一点儿,实在很难;汤想要不洒出来,也不容易。他看着我吃第二块排骨的时候,说:

“还给你定了半品脱麦酒哪。[96]你是不是就要喝?”

我谢了谢他,说“就要喝”。跟着他就把麦酒从一个罂子里倒在一个大玻璃杯里,把杯迎着亮儿端起来,叫酒显得很好看的。

“哎呀,”他说。“酒看来还真多,是不是?”

“不错,看来确实很多,”我微笑着说。因为我看到他那样好玩儿,很喜欢他。他这个人,两只眼直眨巴,满脸都是粉刺儿,满头的头发都直挺挺地扎撒着;他站在那儿,一只手叉着腰,另一只手把玻璃杯迎着亮儿端着,看着再没有那么和气的了。

“昨儿我们这儿来了一位绅士,”他说——“一位又壮又胖的绅士,他姓塔浦扫——你也许认识他吧?”

“不认识,”我说,“我想我没——”

“他穿着短裤子,扎着腿套儿,戴着宽边帽子,穿着灰褂子,系着花点子高领巾,”堂倌说。

“不认识,”我羞涩地说,“我没有那种荣幸——”

“他上我们这儿来,”堂倌儿迎着亮儿看着玻璃杯说,“要了一杯跟这个一样的麦酒——我劝他别要,他可非要不可——要来了就喝了,喝了可就倒在地上死了。那个酒他喝起来太陈了,本来就不该要来着。那是一点不错的。”

我听到这段悲惨的故事,吓了一大跳,跟着说,那我想,我还是喝点水吧。

“哟,你不知道,”堂倌说,一面仍旧迎着亮儿,看着玻璃杯,一面把一只眼睛闭着,“我们这儿可不许有人要了东西又都给剩下了。这样我们可就要生气了。要是你不敢喝,我替你喝了吧。我是喝惯了的,决没有碍处。什么事儿,一做惯了,就一点碍处都没有了。我要是一仰脖儿,一口就喝下去,那我想决不会出毛病的。你是不是要我替你喝哪?”

我说,他要是认为他喝了不会出毛病,那他替我喝了,我只有感激的;不过,如果有妨碍的话,那他千万可不要喝。他把脖子一仰,一口把酒喝下去了以后,我得承认,我吓得什么似的,唯恐他和那位可怜的塔浦扫先生遭到同样的命运,一下倒在地毯上玩儿完了。但是他却什么事儿都没有,不但什么事儿都没有,我还觉得,他喝了酒以后,反倒好像更有精神了。

“你这儿是什么东西?”他把叉子放到我那盘排骨里,问道。“不是排骨吧?”

“是排骨,”我说。

“哎呀,太好啦!”他喊道,“我还只当那不是排骨哪。你不知道,喝了麦酒,想要不出毛病,最好是吃点排骨!你说运气有多好!”

他用一只手揪着排骨有骨头的那一块儿,用另一只手拿着土豆儿,大嚼起来,吃得香极了,我看着觉得非常地好玩儿。他吃完了那一块排骨和土豆儿,又拿起一块排骨和土豆儿来。他把排骨和土豆儿都吃完了,给我端了一个布丁来。他把布丁放在我面前,跟着好像琢磨起来,有一会儿的工夫直出神儿。

“这个饼怎么样?”他如梦初醒的样子说。

“这不是饼,这是布丁啊,”我回答说。

“布丁!”他喊道。“哟,我的妈,还真是布丁,啊!”他又往前凑了凑,看着布丁说,“你说,这不是奶蛋布丁吧?”

“是,是奶蛋布丁。”

“哟,还真是奶蛋布丁,”他说,一面拿起一把汤匙来。“我就是爱吃奶蛋布丁!你说运气有多好!来,小家伙,咱们俩赛一赛,看谁吃得多。”

堂倌当然吃得多。他有好几次,叫我加劲儿比赛,好取得胜利。但是他用的是汤匙,我用的是茶匙,他吃的是大口,我吃的是小口,他的胃口那样大,我的胃口那样小:所以,我们吃头一口的时候,我就远远地叫他拉到后面去了,根本就没法儿跟他赛。我想,我从来没看见过有人吃布丁吃得像他那样香甜的。他把布丁都吃完了,还大笑起来,好像布丁虽然完了,布丁的滋味,在他嘴里却还没完似的。

我看到他那样和气,那样友好,就趁着机会,跟他要纸、笔和墨水,写信给坡勾提。他不但马上就把这些东西都给我拿来了,还在我写的时候,不怕腻烦,站在我后面,看着我写。我写完了,他问我,到哪儿上学。

我说“到伦敦附近”,因为我说得上来的,只有那句话。

“哦!哟!”他显出沮丧的样子来说,“我听你这一说,我很难过。”

“为什么?”我问他。

“哦,哎呀!”他说,一面摇头。“就在那个学校里,他们把一个小学生的肋骨给弄折了,折了两根。一个小学生,我得说一个——我想想看——你多大啦?——你大约几岁啦?”

我告诉他,说我八岁多点,九岁不到。

“那个小学生正和你一样大,”他说。“他们把他的头一根肋骨给弄折了的时候,他八岁零六个月。他们把他的第二根肋骨给弄折了的时候,他八岁零八个月:这样一来,那孩子可就玩儿完了。”

这件事这样巧,使我觉得很不安。这是我没法儿对我自己或者对那个堂倌儿掩饰的。我问他怎么弄折了的。他的答复,更叫我没法儿能振作起精神来,因为他的答复是两个阴森可怕的字:“揍的。”

驿车的号角在院子里响起来了,恰当其时把我的话岔开了,我跟着就站起身来,因为有个钱包儿,一方面觉得得意,一方面又怪不好意思,结结巴巴地问(我从口袋儿里把钱包掏了出来),“有没有什么得给钱的。”

“有,你用了一张信纸,”他说。“你从前买过信纸没有?”

我不记得我买过。

“信纸很贵,”他说,“因为要纳税。三便士。在我们这个国家里,就是这样捐税重重。再没有别的了,就剩了堂倌儿了。墨水你就不用管啦。我给贴上好啦。”

“请问你,你要——我得——我应该——我必须——给堂倌儿多少钱?”我脸上一红,结结巴巴地说。

“要不是因为我有一大家孩子,而那些孩子又生牛痘,那我连六便士都不要。要不是因为我得养活一个老娘,和一个招人疼的妹妹”——堂倌说到这儿,非常地激动——“那我连一个法丁都不要。要是我有个好地方,要是我在这儿待遇好,那我不但不要别人给我钱,我还要对别人表示点小意思哪。但是我吃的可是剩饭,睡的可是煤堆”——堂倌说到这儿,一下哭了起来。

我听他说得这样可怜,极为感动,觉得给他的钱如果少于九便士,就是残忍、心狠了。因此我就把我那三个亮晶晶的先令给了他一个。他接这个先令的时候,非常地谦卑恭敬。他把钱接到手,跟着就用大拇指把钱捻得一转,试钱的真假。

他们帮着我,把我弄上驿车的后部以后,我就发现,他们都认为,那些东西,并没有人帮着,都是我自己一个人吃了的;这种发现,叫我心里有些慌乱起来。我所以发现这一点,因为我听见凸形窗户里那个妇人对车上的守卫说,“乔治,这个孩子你可要好好地看着点儿,要不,他的肚子恐怕要爆,”同时又看到客店里里外外的女仆,都跑过来,一面看我,一面龇着牙笑,说我是个小怪物儿。我那位身世不幸的朋友——堂倌,现在精神饱满,一点也没有原先那种伤心的样子了,好像对于这种情况,不但不觉得难为情,反倒一点都不在乎地和别人一块儿说我、笑我。我当时如果对他生出疑心的话,那我这种疑心,就有一半是他这种情况引起来的。不过直到现在,我还是有些相信,尽管那个堂倌,有些引起了我的疑心,而我对于他,总的说来,还是没有什么不太信任的地方;因为一个小孩,总是心地单纯地轻信别人,总是自然而然地认为比他年长的人可靠(我看到小孩过早地就把这些品质消失了,而学会了一套世故人情,老觉得难过)。

车夫和车上的守卫,也把我当作笑谈,说这辆车,因为我坐在后面,后重前轻;又说,我要是坐篷车[97],倒是更好的办法。我得承认,这种情况,未免叫我觉得不受用,因为他们这样拿我当笑谈,在我实在是无妄之灾。我的饭量大这个笑话,在驿车外面的客人中间,也风声传扬,他们也同样都拿我开心;他们问我,在学校里是不是一个人顶哥儿俩或者哥儿仨交饭费;是不是要特别订合同,还是只按照常规办理;还问了我一些同样好笑的话。但是还有更坏的呢:原来我先就想到了,再吃饭的时候,我决不好意思吃什么东西的,而吃正餐的时候,我吃的并不多,我的点心又因为匆忙,撂在旅馆里了,这样,我就非饿一整夜不可。我担心的事儿,果然出现了。我们的车站住了,大家吃起晚饭来,那时候,我怎么也鼓不起勇气来吃任何东西,虽然我很想吃;我只坐在炉旁,说我什么都不要吃。但是我虽然这样忍饥挨饿,却仍旧并没能免于受人讥笑。因为有一位哑嗓子的绅士,脸上皮糙肉厚,虽然自己一路之上,除了拿瓶子就嘴儿喝酒而外,再就几乎不断地从饭盒里拿三明治吃;但是他却偏拿我开玩笑,说我和蟒蛇一样,吃一顿,饱半年;他说完了,跟着就又吃了好些煮牛肉,弄得打嘴现世,起了一身鬼风疙瘩[98]。

我们是下午三点钟从亚摩斯开的车,要在第二天早晨八点钟左右到伦敦。那时正是仲夏,晚上非常凉爽。我们从一个村庄经过的时候,我就想象村庄的人家里都是什么样子,人们都在那儿做什么;有时有的小孩子跟着车跑,攀到车后面,在车上打一会儿秋千;那时候我就纳闷儿,不知道他们的父亲还是死了,还是活着,他们在家里,还是快乐,还是苦恼。这样,我的脑子里,老有的是事儿琢磨。除此而外,我还时时琢磨我就要去的那个地方——那叫人想起来,当然是悚然可怕的了。有的时候,我记得,我不想别的,一个劲地琢磨家里和坡勾提;再不就茫无头绪、胡思乱想,琢磨我咬枚得孙先生以前是怎么样的心情,是什么样的孩子,但是老琢磨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我咬他那一口好像是远古前代的事儿了。

到了深夜,不像刚黑的时候那样可心了,因为冷起来了;他们怕我从车上栽下去,就把我夹在两个绅士中间(夹在那个脸上皮糙肉厚的绅士和另一个绅士中间)。现在这两个绅士都睡着了,把我完全夹住了,挤得我简直都喘不上气儿来。有时他们挤得太厉害了,我就不由得要喊,“哦,劳驾,别挤啦!”那时候,他们就非常地讨厌我,因为我一喊就把他们喊醒了。跟我对面坐的是一位快要上了年纪的妇人,披着件皮斗篷,在暗中看来,不像一个女人,却像一个草垛,因为她蒙头盖脑地身上围了那么些衣服。这个妇人,带了一个篮子,有好久的工夫,不知道往哪儿放才好。后来她看到我的腿短,就把篮子塞到我的腿底下了。这样一来,篮子把我的腿又挤得伸不开,又硌得非常地疼,把我弄得苦极了。但是只要我稍微一动,把她那个篮子里盛的一个玻璃杯往别的东西上碰得嘎啦一响(杯碰到别的东西上,当然非响不可),她就用她的脚往死里踹我,同时嘴里还说,“你这个小东西子,你老老实实地给我待着好多着哪。你这把子骨头还嫩着哪。不怕疼你就动!”

后来太阳到底出来了,同车的客人也都睡得不像先前那样糊里糊涂地了。他们夜里,都几乎是活不下去的样子,又捯气,又打呼噜,那样可怕,真叫人难以想象。太阳升得越高,他们的觉也睡得越比较安稳:这样他们就慢慢地一个一个醒来。我记得,那个时候,人人都推托说,他们根本就没睡,有人说他们睡了,他们就非常地愤怒,说是诬赖他们,死不承认。这种情况,我当时听了,觉得十分诧异。我一直到现在,对于这种情况,还是惶惑不解,因为我曾一贯地注意到,在人类所有的弱点里,人们最不愿意承认的,就是在车里睡着了这件事(我想不出来为什么)。

我从远处望着伦敦,觉得它真是一个令人惊异的地方;我相信,我喜欢的那些主角,全都一遍又一遍在那儿表演他们的奇遇;我模模糊糊,不知道怎么想出来的,认为全世界所有的城市,都没有像伦敦那样多的奇观,都没有像伦敦那样多的坏事:所有这一切我都不必在这儿费工夫一一叙说。我们慢慢地走近了这个城市,在相当的时间内,到了白圣堂区[99]的客店,我们原先就是朝着那儿奔的。我不记得这个店是叫蓝牛,还是叫蓝猪;不过我却记得叫蓝什么东西,那个东西的图样,还画在车的后背上。

车上的守卫,在下车的时候,看了我一眼,然后站在账房的门口喊道:

“这儿有一个小孩儿,登记的名字是枚得孙,从素弗克的布露得屯[100]来的,原说是先撂在店里,等人来领。有人来领没有?”

没人回答。

“你再用考坡菲的名字问一问看,”我从车上不知所措地往下看着说。

“有一个小孩儿,登记的名字是枚得孙,从素弗克的布露得屯来的;他也叫考坡菲,原说是先撂在店里,等人来领。有人来领没有?”守卫说。“我说,到底有人来领没有?”

没有。没有人来领。我很焦灼地往四外看去;只见守卫问的这句话,没引起任何人丝毫的注意;只有一个扎着套腿、还瞎了一只眼的人,出了一个主意:说他们顶好给我在脖子上套上一个铜脖圈儿,把我拴在马棚里。

他们把梯子放在车门那儿,我跟在那个妇人后面,就是那个像草垛的妇人后面,下了车;我是一直等到她把篮子拿开了的时候,才敢动弹的。这时候,车上的客人都下来了,车上的行李也很快地都搬下来了;拉车的马,在搬行李以前,早就卸下来,拉走了;现在有几个马夫,把那辆空车,横拖竖拉,前推后拽,弄到不碍事的地方去了。但是即便那时候,这个满身尘土、从色弗克的布伦得屯来的小家伙,也仍旧没有人来认领。

我当时在比鲁滨孙·克鲁叟还要孤单(因为他虽然也孤单,却没有人看着他,没有人看到他的孤单)的情况下,进了账房,值班的账房先生招呼了我一下,我就转到柜台里面,在他们给行李过磅的磅秤上坐下,看着那些大大小小的包裹和一本一本的账簿,闻着马棚的气味(从那时以后,我一想到那天早晨,就仿佛又闻到马棚的气味),于是焦灼忧虑蜂拥而至:假设始终没有人来领我,那店里的人可以让我在那儿待多久呢?他们是不是肯叫我一直待到我把我那七个先令都花完了的时候呢?还是我可以晚上躺在那些木头槽子的一个里面,杂在行李中间睡觉,早晨在院子里的水龙头那儿洗脸呢?还是他们夜里得把我赶出去,第二天账房开开门,再叫我回来,等人来认领呢?假设现在这件事,并不是什么人弄错了,而是枚得孙先生存心想出来的坏招儿,好把我出脱了,那我怎么办呢?他们即便让我待在他们那儿,等到我那七个先令都花完了的时候,但是一旦我挨起饿来,那我就不能再希望他们还收容我啦吧?因为那对于他们的顾客,一定是很不方便,很不愉快的。这还不算:如果我饿死了,那个蓝什么的店家还得受我的连累,负担丧葬费呢。如果我马上就起身往家里走,那我怎么能找到路,怎么能走那么远呢?即便我到得了家,那除了坡勾提,我怎么敢保别人一定能收容我呢?如果我能找到离那儿最近的监管当局[101],投军去当大兵或者水兵,那我那样小,他们十有八九是不会要我的。这种种想法,还有无数其他一类的想法,使我又担心,又惊恐,弄得我火烧火燎、头晕眼花。我正在这样发着高烧的时候,只见一个人走了进来,在账房先生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跟着账房先生就把磅秤一掀,把我从那上面掀下来,推到那个人前面,好像我是一件货,已经买妥了,称完了,付过钱,交出去了一样。

那个人拉着我的手,把我领出账房的时候,我偷偷地瞧了他一眼。只见他是一个面黄肌瘦的高个儿青年,两颊下陷,下颏上的胡子碴儿几乎和枚得孙先生的一样地黑乎乎的,不过他们相似的地方,就到这儿为止,因为他没留连鬓胡子,他的头发也不是光滑润泽的,而是锈卜几、干巴查的。他穿着一套黑衣服,看着也有些锈卜几、干巴查的;袖子和裤腿,还都未免不够长的。他系着一条白领巾,也不太干净。我当时并没有(现在也没有)认为这条领巾,是他的服装中惟一的麻制品[102];但是他露在外面的麻制品,或者说,让人能想得到的麻制品,却就是那一条领巾。

“你就是那个新生吧?”他说。

“是,先生,”我说。

我当时只是想当然,其实我并不知道我是不是。

“我是撒伦学舍的教师,”他说。

我听了这个话,不禁肃然起敬,对他鞠了一躬。我觉得,像我的箱子那样平常的东西,不能在撒伦学舍的学者和教师面前提起,因此我们出了客店的院子,走了一会儿,我才敢斗胆说我还有个箱子。我并没敢照直地说我这个箱子怎么样,只带着很谦虚的样子,拐弯抹角地透露了一点,说那个箱子,以后对我,也许有用处;因此我们就又回到了账房。到了那儿的时候,撒伦学舍的教师对账房先生说,那个箱子,先撂在那儿,他告诉脚行午间来取。

“请问老师,”我说,这时我们又走到原先走到了的那个地方了,“学校远不远?”

“在布莱克奚斯[103]那儿,”他说。

“到那儿远吗?”我低声下气地问。

“不近,”他说,“有六英里哪。咱们得坐驿车去。”

我那时候累极了,心里直发慌,所以一想到还得咬着牙再钉六英里地的路,实在觉得受不了。我斗着胆子告诉他说,我一整夜连一口东西都没沾牙,他要是能允许我买点什么吃,那我可就太感激他了。他一听我这个话,好像吃了一惊——我现在还好像看见他站住了来瞧我的样子——跟着想了一想,对我说,他要去看一个老太太,那个老太太住得离我们现在到的那个地方不远。我顶好买一块面包,或者不管什么有益健康而我又顶喜欢吃的东西,拿到那个老太太家里,在她家里吃。在那儿还可以弄到一些牛奶。

因此我们就往面包房的窗户里瞧。我先说要买这个,买那个,但是因为那都是叫人吃了害肝病的东西,他一样一样地都说不好;最后我们决定买了一小块挺不错的黑面包,只花了三便士。跟着又在一个食品杂货店里,买了一个鸡子儿和一片五花儿咸肉。买了这些东西之后,我还是认为,我那第二个发亮的先令剩了好多,因此我觉得伦敦这个地方,东西很便宜。我们把这几样吃的东西都带好了以后,就往前走去。只听得车马喧阗,声音嘈杂;我本来就身困神疲,现在更闹得头昏脑涨,不可言喻了。我们往前,过了一座桥,那毫无疑问是伦敦桥[104](一点不错,我记得他告诉过我,说那是伦敦桥,不过我当时半睡半醒,并没很注意),最后我们到了一个穷苦人家的房前。那是一所布施庵堂的一部分;因为看房子的样式和栅栏门上面一块方石上刻的字(说这个庵堂是为收容二十五个贫苦妇女而修盖的),我知道那是一个布施庵堂。

只见这所房子,有一溜一模一样的小黑门,门的一边有一个菱形方块玻璃格子窗户,门上面,也有一个菱形方块玻璃格子窗户。撒伦学舍的教师,把这样一扇门的门栓儿拉开了以后,我们就进了这几个贫苦的老妇人之中的一个住的小屋子。只见这个老妇人,正在那儿吹火,要把一口小小的深锅烧开。她本来拿着吹火管跪在那儿吹,看见了教师,就不吹了,嘴里叫了一声,我听起来好像是“我的查理”似的。但是她看见我也进来了,就站了起来,搓着手,略带举止错乱的样子,行了个半屈膝礼。

“请你给这位少爷热一热早饭,成不成?”撒伦学舍的教师说。

“成不成?”那个老太婆说。“当然成,那有什么不成的?”

“夫毕孙太太今儿怎么样?”教师问,一面往坐在壁炉前面一把大椅子上另一个老太婆那儿看去。只见那个老太婆身上一层一层地摞了那么些衣服,我当时没把她错当做一捆东西而坐在她身上,直到现在,我还觉得要谢天谢地。

“啊,不好哪,”头一个老太婆说。“今儿她的病又重了。壁炉里的火,要是玩儿完了,不管是怎么玩儿完的,反正只要玩儿完了,那她也非跟着一块儿玩儿完了不可[105],决没有再活下去的希望。这是我毫不含糊的看法。”

因为他们两个都往那个老太婆那儿瞧,我也就跟着往她那儿瞧。只见那天虽然很暖和,她却也好像一心不想别的,只想烤火。我当时有一种想法,觉得她连对于火上的深锅,都有些嫉妒。我现在想来,深信不疑:她看到我硬逼着炉火为我服务,叫它给我煮鸡子、烤咸肉,都觉得怒不可遏。因为,在这种烹饪正在进行而没有别人看着的时候,我那双勉强睁着的眼睛确实看见,她有一次,用拳头对着我比划来着。阳光从小窗户那儿透到屋子里;她把她的背脊和大椅子背儿冲着阳光坐在那儿,把火挡得风也不透,好像她死气白赖地要使炉火发暖,而不是炉火使她发暖似的,并且以极端不信赖的态度看着炉火。我的早饭做完了以后,她看见火空出来了,大为高兴,因而大笑了一声——我得说,她那一声笑,非常地难听。

我坐下吃起那块黑面包、那个鸡子和那片咸肉来,外带着一大碗牛奶,吃得非常地津津有味。我正大嚼而特嚼的时候,这一家那个老太婆对那个教师说:

“你的笛子带来了没有?”

“带来啦,”他说。

“你吹一吹我听听吧,”那个老太婆哄着说。“吹一吹吧!”

教师听了这话,把褂子襟儿撩起来,从褂子里面把笛子掏了出来。笛子一共三截儿;他把这三截儿拧到一块儿,跟着就吹起来。经过了多年的考虑,我的印象仍旧是:世界之上,决不能有人比他吹得再坏的了。他吹的声音,凄惨极了,我向来听见过的声音里,不论是天籁,也不论是人籁,都没有它那样凄惨。我不知道他吹的是什么谱子——其实他吹的是不是有谱子,我很怀疑——但是他吹的声音,却那样凄婉,我听来的时候,起初是想到我所有的悲愁,忍不住掉下泪来;跟着是胃口全倒了;一点也不想再吃东西了,最后是困得要命,眼睛都睁不开了。我现在回忆起那种光景来的时候,我的眼睛就又闭上了,我的脑袋就又乱晃起来了。现在,那个小屋子和屋里那个敞着的小三角柜,那一把方背的椅子,那一个通到楼上的小小方形楼梯,和那三支摆在壁炉搁板上的孔雀翎儿(我现在记得,我刚一进屋子的时候,就心里纳闷儿,不知道孔雀要有什么感想,如果它知道它那华丽的羽毛,会命中注定,要落到现在这步田地)又在我面前消失了,我的脑袋又乱晃起来了,我又睡着了。笛子的声音听不见了,我耳边却听见了车轮子的声音,我又上了路了。车一颠,把我从睡梦中一下颠醒了,笛子的声音又送到我的耳朵里了。撒伦学舍的教师搭着腿坐在那儿,吹的笛声呜咽凄凉,那个老太婆就脸上带着笑容,在一旁听着。跟着这个老太婆也消失了,教师也消失了,一切都消失了,听不见笛子的声音了,看不见教师的样子了,撒伦学舍也没有了,连大卫·考坡菲都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只剩下了沉沉的酣睡。

我当时觉得,他凄凉地吹着笛子的时候,我好像梦见那个老太婆有一次越听越乐,越乐越往他身边凑,后来靠在他坐的椅子背儿上,抱着他的脖子,使劲亲热地搂了他一下,使他的笛声也停了一下。我在那时候,或者那时候以后,正处在似睡非睡的状态;因为,他又吹起来的时候——他这回停了一下,确是事实——我看见并且听见那个老太婆,问夫毕孙太太,妙不妙(她说的是笛子);夫毕孙太太就说,“唉,唉,妙!”同时朝着火直点头;我现在还以为,她是把演奏的妙处,完全归功于炉火的。

我好像打盹儿打了很长的时间,撒伦学舍的教师才把笛子拆成三截儿,又和先前一样收好,带着我走了。我们一看,驿车停的地方,原来离我们很近。我们上了车顶。因为我困极了,所以车在路上停住、又上客人的时候,他们就把我弄到车里面;那儿没有别的客人,所以我就在那儿大睡而特睡起来。等到我醒来的时候,只见驿车已经慢下来,正用步行的快慢,在绿树扶疏中上一个很陡的山坡。一会儿车停住了,原来已经到了目的地了。

我们——我这是说,我和教师——走了几步,就到了撒伦学舍了。只见校舍四面有高高的砖墙围着,样子极为沉闷。墙上开了一个门,门上有一个牌子,牌子上写着撒伦学舍的字样。门上还有一个带栅栏的小窗户;我们一拉门铃儿,就从那个小窗户里露出一个脸来,粗暴凶狠的样子,打量我们。门开开了以后,只见露出脸来的那个人,身子粗而壮,脖子粗而短,脑门子横突而旁出,留着一个光头,安着一只木头假腿。

“这就是那个新生,”教师说。

那个安木头假腿的人,把我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番——那并没费多大的工夫,因为我本来就那么一丁点儿么——在我们进了门以后,把门又锁上了,把钥匙收了起来。我们正往屋子里去的时候(屋子外面都是枝叶浓密、郁郁苍苍的树),他对带我来的那个教师喊:

“喂!”

我们回头看去。只见他手里拿着一双靴子,站在门房的门外面(他就住在那个门房里)。

“呃,”他说,“麦尔先生,你出去了的时候,修理鞋的来过。他说,这双靴子,没法再修理啦。他说,这双靴子上原来的皮子连一丁点都没有了。他还说,他真不明白,你怎么会认为还有?”

他说完了,把靴子老远扔给了麦尔先生,麦尔先生往回走了几步,把靴子捡起来,一面和我往前走,一面看靴子(我当时觉得,看的时候,神气怪可怜的)。我那时候,才头一次注意到:他脚上那双靴子,也穿得太破了;他的袜子,也有一个地方绽了,像要开的花骨朵一样。

撒伦学舍是一座用砖盖的方形房子,两边有厢房,看样子好像空洞洞的,里面没有什么家具。到处都是静悄悄的,所以我就问麦尔先生,怎么看不见学生?他们都出去了吧?麦尔先生听我这一问,觉得很诧异。因为那时候本来正是假期,学生都回各自的家去了。校长克里克先生和他的太太、小姐也到海滨休养去了。他们在假期里就把我送到学校里来,因为我做了坏事,用这种办法来罚我。这种种情况,我都不了解,所以我们一面走着,教师就一面都告诉了我。

他把我领到教室里。我到那儿抬头一瞧,只见那儿那样空落落、那样冷清清的,是我从来没见过的。那个地方,现在又在我面前出现了。只见一个长条的屋子,安着三长溜书桌,六长溜凳子,墙上到处都是挂帽子和挂石板的钉子,像兽毛扎撒着似的。撕碎了的笔记本和练习本,散布在满是尘土的地上。有几个养蚕的小盒子,也是用笔记本、练习本做的,都乱放在桌子上。两个可怜的小白耗子,因为养耗子的人走了,没人管,正在一个用纸壳(纸壳都发出霉味来了)和铁丝做的笼子里来回地跑,用它们那红眼睛往每一个角落里瞧,想找点吃的东西。一只鸟儿,在一个比它自己大不多的笼子里,往二英寸高的架儿上跳,站不住又跳下来,时时发出凄凉的哗啦声;但是它不用说不会清晰嘹亮地哨,就连唧唧啾啾地叫都不会。屋子里有一种有碍卫生的怪味儿,像长了毛的灯芯呢、放在不透空气的地方上的甜苹果、发了霉的书一样。屋里到处都是墨水的污痕。如果这所房子,从盖起来那一天起,压根儿就没盖房顶,而在一年四季里,下雨也是下墨水,下雪也是下墨水,下雹子也是下墨水,刮风也是刮墨水,即便那样,也不会像现在这样,墨水洒得到处都是。

麦尔先生把他那双没法修理的靴子拿到楼上去的时候,把我一个人撂在屋子里,我就轻轻悄悄往屋子远处那一头慢慢走去,一面瞧着这种种光景。我忽然一下看到一个厚纸做的广告牌,正放在桌子上,上面整整齐齐地写着几个字,写的是:“留神。他咬人。”

我马上爬到桌子上面,一心只怕桌子底下至少会有一条大狗趴在那儿。但是我虽然焦灼地到处都瞧遍了,却哪儿也瞧不见有狗。我仍旧还在那儿用眼到处寻觅的时候,麦尔先生进来了,问我为什么爬到桌子上。

“对不起,老师,”我说,“对不起,我正找狗哪。”

“狗?”他说,“什么狗?”

“难道不是狗吗,老师?”

“难道什么不是狗?”

“要留神的、咬人的,难道不是狗吗,老师?”

“不是,考坡菲,”他严肃地说。“不是狗。是一个学生。我得把这个牌子挂在你的背脊上,考坡菲;这是他们给我的指示。我很难过,和你刚一见面儿就跟你来这一手儿,可是我没有法子,不能不照着办。”

他这样说了,就把我从桌子上抱下来,把牌子像一个背包那样,绑在我的两个肩膀上(那个牌子是特意为我做的,做得还真方整平贴)。从那时候以后,我无论走到哪儿,我的背上都背着这个牌子,就别提够多么称心惬意了。

我因为这个牌子,都受了些什么样的罪,没有人能想象出来。不管有人瞧见我,也不管没有人瞧见我,反正我心里老嘀咕,老觉得有人在那儿瞧那个牌子上面的字。即便我转过身去,瞧不见身后面有人,也都不能叫我把心放下,因为,不管我的背脊朝着哪儿,我老认为那儿有人。那个安假腿的狠家伙,更增加了我的苦恼。因为他是大权在握的。他只要一瞧见我把背脊靠在树上,或者靠在墙上,或者靠在房上,他就从他那个门房的门口那儿,用洪亮的嗓门大声吆喝着说:“喂,你这个小家伙儿!你这个考坡菲!把你的牌子露在明面上,要不,我可要给你报告去啦!”游戏场是一个石头子儿铺的光院子,房子的背后和厨房、伙房什么的,都冲着这个院子。我每天早晨,都得按照吩咐,到那儿散步。那时候我知道,工友看见我这个牌子,送肉的看见我这个牌子,送面包的看见我这个牌子:总而言之,所有在这个学校里来来往往的人,都看见我这个牌子,都知道得留我的神,因为我咬人。我记得,我当时确乎自己都怕起自己来,认为我是一个真会咬人的野孩子。

这个游戏场,有一个旧门通着。原来学生中间,有一种风气:他们老把他们的名字划在这个门上面,所以这个门上划满了学生的名字。我心里老害怕,惟恐假期完了,学生都回来了,他们瞧见了我这个牌子。我看到每一个名字,我都不由得要问,这个学生念到我背的牌子上“留神。他咬人。”的时候,会是什么态度?会是什么口气?有一个学生,叫什么捷·史朵夫,他的名字划得很深,划得很多。我当时想,他看到我的牌子,一定要用沉重的声音念它上面的字,念完了,还要用手薅我的头发。另一个学生,叫托米·特莱得。我看到了他的名字,我就害怕他会用那个牌子跟我开玩笑,假装作非常地怕我。第三个叫乔治·顿浦尔。我看到这个名字就想,他要拿我的牌子唱着玩儿。我这个畏畏缩缩的小家伙,老琢磨这个门上的名字,到后来,我只觉得,所有那些名字的本人——麦尔先生说,那时学校里有四十五个学生——都异口同声一齐叫,不要理我,每个人都用他自己特有的说法一齐喊:“留他的神,他可咬人!”

我在书桌和凳子中间,心里想的也是这种情况。我上床的时候,我躺在床上的时候,眼里窥着那些林立成行[106]的空床,心里想的也都是同样的情况。我记得,我天天晚上做梦:梦见我母亲,还是和往常一样,和我在一块儿;梦见我往坡勾提先生家里去赴会;梦见我坐在驿车顶上旅行;梦见我跟我那个身世不幸的朋友,那个堂倌儿,一块儿吃饭;在所有这些梦里,别人都又直眉瞪眼地瞧我,又鸡猫子喊叫地哄我,因为我不幸被人发现,身上没有别的东西,只有我的小睡衫和那个大牌子。

我一方面觉得生活非常单调,另一方面却又老害怕学校开学:在这两种苦恼的夹攻之下,我那份苦恼,可就真叫人没法受了。我每天跟着麦尔先生做很多的功课,不过我却都做了,而且做得还不至于丢脸,因为没有枚得孙先生和枚得孙小姐在跟前看着。没做功课以前,和做完了功课以后,我就散步——散步的时候,像我前面说过的那样,有那个安木头假腿的家伙监视。我直到现在,还清清楚楚地能想起来,当时那所房子怎样潮湿,铺院子的石板怎样裂了缝儿,长着青苔,一只旧水桶怎样漏水,几棵阴惨惨的老树怎样树干都失去了本色,好像在下雨的时候,滴水比别的树更多,而在艳阳的天气里,开花却比别的树更少。我和麦尔先生,一点钟的时候,在一个空落落的长饭厅尽里面那一头上吃正餐;那儿满屋子安的都是松木桌子,满屋里闻着都是油膻气味。吃完了正餐,接着做功课,一直做到吃茶点的时候;吃茶点,麦尔先生用的是一个蓝茶杯,我用的是一个锡盂子。整天价,从早晨一直到晚上七八点钟,麦尔先生都坐在教室里他自己的桌子那儿,一刻不停地和笔、墨、尺、簿子、纸打交道,把上半年的账目一项一项地结算出来(这是我当时看出来的)。他晚上工作都做完了,东西都归置好了,就把笛子拿出来呜呜地吹;吹到后来,我只觉得,他简直地把他整个的人,都慢慢地从笛子上手的大孔那儿吹了进去,然后又从笛子的几个小孔那儿冒了出来。

我现在看到这样一幅图景:我是那样一个不大点的小家伙,用手扶着脑袋,坐在灯光暗淡的屋子里,一面听麦尔先生凄凉的笛声,一面啃第二天的功课。我现在看到这样一幅图景:我啃完了功课,把书合上以后,听了麦尔先生凄凉的笛声,就想到家里过去的情况,想到亚摩斯海滩上刮的海风,感到非常凄凉,非常孤寂。我现在看到这样一幅图景:我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到楼上冷清清的屋子里去睡觉,我坐在床沿儿上,一边哭着一边想象坡勾提来安慰我。我现在看到这样一幅图景:我早晨下楼的时候,一面由楼梯的窗户上一个使人悚然的大豁子那儿,看着那口校钟,上面带着信风旗,悬在一个外屋的顶上,一面心里嘀咕,害怕钟声一响,把史朵夫和别的学生都叫到教室里来。我心里最怕的,是那个安假腿的人把长了锈的栅栏门上的锁开开,把可怕的克里克先生放进来。其次就是怕那些学生都回来。在这种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里,我都不能想象我这个人有任何危险的地方,但是在所有这种种情况里,我却都老得在背上背着那个警告人的牌子。

麦尔先生一直地没跟我说过很多的话,但是也一直地没对我露过严厉的声色。我认为,我们两个是相对无言的伴侣。有一件事,我忘了说:那就是,他有的时候,自言自语地嘟囔,一个人咧着嘴笑,还又攥拳头,又咬牙,又自己薅自己的头发,叫人莫名其妙是怎么回事。不过他的确有时候做出这种种怪样子来。一开始的时候,我看了很害怕,不过过了不久,也就看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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