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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路想想

自从路漫漫丢了之后,路家嫡枝的人不敢怨恨齐贵妃,虽然明知道齐贵妃是有意的,可他们路家也没有胆子跟皇帝的心头肉叫板,因此三少夫人就被迁怒,如果不是三少夫人有两个儿子,恐怕都会被休弃,因为他们路家的希望就是在三少夫人手里丢的。

---路家---

“想想,你在哪里,赶快出来,你别到处跑。”文氏的声音老远就传来了。

一只十分漂亮的猫正窝在院子的房顶上晒太阳,于妈妈也带着丫鬟们到处寻找,终于找到了这个猫祖宗,一个婆子熟门熟路的把这只猫给逮住了。

文氏一看婆子竟然那么用力的抱着那只猫,脸色一下子就变了,连忙上前:“放开想想。”然后慌忙把这只猫给抱在怀里,一个劲的安慰着。

于妈妈看着文氏那么紧张的样子,心疼得不行。

这只猫就是路家五房最大的祖宗,连文氏和路铭瑄都要让着,因为这只猫是文氏和路铭瑄苦寻路漫漫无果后花了重金去求一位神婆给路漫漫找的替身,只要这只猫好好的,路漫漫就好好的,这只猫被当成祖宗供着,那么路漫漫也会被人当成祖宗供着。

秦氏和其他人都严厉反对,但是文氏压根就不管不顾的宠着这只猫,取名路想想,而路铭瑄也深信不疑,这只猫在路府简直就是上蹿下跳,把所有人都得罪完了,还把路家的几个小姐给抓伤了,秦氏气急要打死这只猫,文氏就拿刀架在自己脖子上,路铭瑄则是放弃了官职,不停的外出到处打听路漫漫的消息,这些年为了找路漫漫,文氏还把所有的嫁妆都变卖了,夫妻两被所有人当成神经病,最后还是路大爷路铭元做主,让路铭瑄和文氏分了出去,再生活在一起,整个路府的人都要疯,所以现在文氏几人住的是一间只有两进的小宅子。

文家的人刚开始的几年还支持文氏找路漫漫后,可后来一点影子都没有,最后也就渐渐的不再管文氏了,毕竟路漫漫已经丢了,他们还得继续生活,不能跟文氏和路铭瑄一样发疯下去。

尤其是在霞光公主稍微大一点的时候,路漫漫几个字已经成为贵族和世家们的禁忌,谁让两人同一天出生,一个却是公认的天才,一个是皇帝的掌上明珠,每次霞光公主表现良好受到表扬的时候,都会有好些人惋惜,那个天才路漫漫没有丢,得是什么风姿,这样的言语当然惹怒了齐贵妃,凡是看到霞光公主后流露出一股惋惜表情的人,后来都被齐家和齐贵妃踩得爬不起来,渐渐地大家就回过味来了,齐贵妃是不会允许有人一直惋惜她的公主不够出众。

所以路漫漫三个字,就成了不能说的秘密,文家的人,就果断的放弃了寻找路漫漫的事情,但终归是自己的外孙女,所以文家的几个出嫁的姑奶奶们,还是偶尔接济一下已经变成穷光蛋的路家五房了。

---成王府----

路侧妃这些年过得很是惬意,因为她讨厌的人,下场凄凉,还变成了穷光蛋,无儿无女,每天疯疯癫癫的宠着一只猫。

路侧妃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当年路漫漫会得到路家嫡枝的注意,就是她故意一次次的在那些人面前说自己有个多么聪明的小侄女,说得次数多了,别人也就当真了,最后路漫漫果然被嫡枝的人抢走,路侧妃又故意羡慕说她小侄女是跟霞光公主同一天出生的,命格贵不可言,让才两岁的路漫漫成了众矢之的,成功的被这些内宅夫人们给算计丢了,

路侧妃从来都不敢小瞧内宅的女人们,她们会因为一句话,而毁掉一个人,而一个人太优秀了,把她们的儿孙压制得死死的,她只需要让这些夫人们看到路漫漫的优秀,那些夫人们就会动手了。

这就是文氏当初敢对她不敬的下场,文家敢算计让她的儿女被王妃带走,她就要算计文氏一辈子都见不到女儿,路侧妃一次次在脑补,像路漫漫长得那样好又聪明的孩子,肯定会被卖到什么肮脏的地方吧,真是希望有一天路老五会在妓院这种地方找到他的女儿,这样也算是继承祖业了,毕竟谁让路铭瑄的娘就是妓院出来的呢。

路漫漫带着安儿骑在马背上悠哉悠哉的走着,修远则是乖乖的跟在马后面走,当走过一个山谷的时候,突然传来了一声虎啸和此起彼伏的呼救声,修远吓坏了,连忙跑到马的前面,伸开双手挡着,嘴里还说:“路姑娘,你快带安儿骑马跑,小生来拦着,那大虫应该快过来了。”如果忽略掉修远颤颤发抖的双腿的话,整个画面还是很感人的。

等修远艰难的转过头,想要看路漫漫她们跑了多远的时候,就看到路漫漫一脸笑意的看着他,修远急了,连忙过来,直接抓着路漫漫的缰绳:“快跑啊,你是不是吓坏了,没事的,小生拦着呢,它要吃也是先吃小生,你们有时间跑呢。”

只见路漫漫红唇轻启,吐出字正腔圆的的两个字:“躲开。”

然后在修远和安儿不敢置信的注视下飞身而起,直接往虎啸的方向奔去。

对于路漫漫这样雁过拔毛,兽走留皮的食人花来说,看到大虫竟然躲开,那是开天大的玩笑,大虫就是路漫漫梦想着要建的黄金屋的一块基石,她还等着以后出嫁的时候,有一座黄金屋做嫁妆呢,所以挣金子,是路漫漫最重要的事情。

等路漫漫赶到的时候,已经有好几个人都被咬伤了,其中有一个人肚子都被咬破了,内脏都流出来了,却还没有死,想想都好痛呢。

路漫漫看到其中一个受伤的人十分的眼熟,不知道为什么,路漫漫觉得心中一痛,第一次多管闲事想要先给这个人治伤,但路漫漫也不愿意放弃这只大虫,所以直接扔了一个荷包到大虫的头上,大虫狂躁的样子突然呆住了,然后直挺挺的倒下了。

路漫漫赶紧给那人喂下一颗止血丸,男子的手臂应该是被大虫冲过来躲闪不及时给撞断的,同时还撞断了几根肋骨,可能还伤到了内脏,路漫漫赶紧把男子放下,摸索着男子断掉的肋骨,还好没有伤到内脏,然后捡了一根木棍放在男子的嘴边:“咬住,我帮你接骨。”

男子的求生欲很强,看到有个小姑娘制服了大虫,还救他的性命,十分的配合,连忙咬住了木棍,路漫漫飞快的把肋骨接上了,男子则是直接痛得昏死过去,而那个肚子破了的人,看到路漫漫救了那个男子,一脸的庆幸,好像是自己得救了一样,然后眼睛就闭上了,好像是在默默等死。

路漫漫走到肚子破掉的男子面前,拿脚踢了踢他,说到:“喂,你这是在等死吗?你跟他一伙的?”路漫漫指了指被她接好肋骨的男子。

肚子破掉的男子说到:“他是我的雇主,我是京城威远镖局的镖师。”

路漫漫嘟了嘟嘴,还是从怀里拿出了一颗药丸扔给男子:“喏,把这个吃下去,能保你的命,你的肚子你自己封上吧。”

男子震惊的看着路漫漫,他根本不敢相信他的肚子破了这么大个洞竟然还能活?路漫漫当然看清楚男子的表情,因此很肯定的说:“能活,这可是神药,只要你还有一口气,都死不了,不过我实在下不了手,你自己搞定接下来的事情吧。”

其余几人应该都是过路人,看样子都伤得不严重,只需要躺个三五月就好了,然后路漫漫就拍拍手,走到了倒在地上的大虫旁边,大虫虽然不能动了,但大虫的眼睛还提溜着转的滑溜得很,应该说这种大虫,只有眼睛能动了。

这个荷包里面有路漫漫捏碎的超级麻醉药,连狗熊大象都得麻翻好几天,是路漫漫小时候有次听说熊掌特别好吃,就跟云来客栈的掌柜捣鼓了这药,跑去深山老林抓狗熊做清蒸熊掌,后来更是拿来时不时的麻翻铁箕山的人玩,早就熟练的掌握了计量,能控制到想麻醉几个时辰就几个时辰,想麻醉哪里就麻醉哪里,这是铁箕山人最讨厌的药物,没有之一。

修远这时候总算牵着马跑到了路漫漫这边,看到路漫漫正蹲在地上看着一旁睡觉的大虫。

“路姑娘,你怎么样,咦,这只大虫是跟路姑娘你打架打累了吗?竟然在睡觉。”

“睡你个大头鬼,没看到这只大虫是被我药倒了吗?真是蠢。”

“小生还以为路姑娘会跟这大虫大战三百回合呢,就像那些说书先生说江湖高手过招一样。”

“我看你就是闲的,那些说书的话,能信吗?哪有那么多江湖高手大战三百回合,还有本姑娘明明可以动动手指就把这小东西给弄翻,我干嘛要打架,吃力不讨好,真是呆子,以后跟在本姑娘好好看着吧,多学多看少说话,知道吗?”

修远被路漫漫教训了一顿,然后呆呆的点了点头,说到:“小生知道了。”

其余的过路人看到大虫被制服了,纷纷过来道谢后,就一个个搀扶着走了,毕竟再拖下去就严重了,得赶紧找大夫,虽然看到路漫漫会医术,但大家还是默契的觉得不要打扰这个姑娘得好,毕竟那么轻松就弄翻大虫的人,多半不好惹。

很快路边就只剩下那个男子和镖师了,镖师吃下了路漫漫给的药,看着自己的肚子,也是有些无语,他又不是女子随身携带针线,怎么缝啊,因此咳了一声提醒正在说话的路漫漫和修远:“那个,姑娘,能不能再麻烦您一件事啊,就是我没有针线啊,怎么缝肚子啊。”

看到路边倒在一旁的棚子被撞烂的马车,路漫漫开口说:“我也没有针线啊,我从来不补衣服,这样吧,本姑娘今天抓了大虫心情好,就送你们去看大夫吧,修远,快去把他们扶上那个烂马车,再把马牵过去给他们拉走。”

路漫漫十分熟练的使唤修远,谁让她是修远的救命恩人加债主呢,所以修远十分自觉得听从路漫漫的吩咐。

马车上只能躺两个人,还有一只几百斤的大虫,一匹马肯定搞不定,所以路漫漫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就是从包袱里拿出了一条裤子,把修远给羞的连忙转过身,路漫漫用两只裤脚很快打了几个结,然后拴在了大虫的头上,把大虫的嘴牢牢的箍住了,然后路漫漫十分得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瓶子,放在大虫的鼻子处,很快大虫就可以动弹了。

修远吓得连连往后退,还打算拉路漫漫,却被路漫漫一巴掌给拍开了:“少见多怪。”

大虫适应了好一会,发现自己终于可以动的时候,对着路漫漫露出了死亡凝视的表情,可惜还没有来得及攻击的时候,就被路漫漫拽着裤子的另一头,翻身上了它的背,大虫当然不肯,路漫漫连续给了大虫好几拳,大虫连仰天大啸的机会都没有就被路漫漫给拽得头一歪,被揍了好一顿,大虫终于老实了,它知道自己怎么都收拾不了在它背上的女子了,因此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早知道就不下山了。

之后就是修远赶着牵着马儿在前面走,时不时的回头看了看骑在大虫背上的路漫漫,修远在心里暗道:“果然还是路姑娘聪明,这样就不需要找其他办法运这只大虫了,不过路姑娘真的好凶好懒,竟然能把一只大虫打得这么温顺,如果路姑娘不是不想走路的话,或许这只大虫也不会被打得这么惨,真是好同情这只大虫哦。”

而躺在马车上的镖师则是十分复杂的看着路漫漫,没想到差点要了他命的大虫,竟然也有这么听话的一天,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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