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刚来的第一天,我就彻底着迷了。
寒风呼啦啦地席卷了整个小城。南方的天空,骤然飘起了久违的白雪。她穿着蓝色球鞋走进棕色木门的时候,我正巧倚在左边的窗台上,对着漫天白雪鬼喊鬼叫。
后排男生冲她把口哨吹得悠扬婉转。她莞尔笑笑,举着一本蓝色的教科书说,大家好,我是你们新来的实习老师,姓江,请多多配合我的工作。
一听不是新来的同学而是实习老师,后排男生顿时兴致全无。倒是我,从始至终都听得津津有味。
她像一团蓝色的火苗,顷刻间,仓皇急迫地点燃了我那颗十六岁的少年心。
我时常伏在窗台,迎接她的款款脚步,目送她的清瘦倩影。偶尔,我会想,如果有一天,她不再是老师,而我,亦不再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那该有多好。
时光并不因为我的惦念而作片刻停留。当她在台上读出席慕容的那首《爱的筵席》时,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落了下来。
“是令人日渐消瘦的心事/是举箸前莫名的伤悲/是记忆里一场不散的筵席/是不能饮不可饮/也要拼却的一醉。”
她念这首诗时,窗外正飘着细亮的小雨,淅淅沥沥,冷冷清清,把整个世界都浸润得如同一只热泪盈眶的眼睛。寒风呼呼地刮过窗台,像是要把那些残留的痕迹和记忆一并卷到岁月的深沟里去。
我该不该告诉她内心的想法呢?如果不说,可能以后再也没有机会。如果说了,我有九成的可能会遭到无情拒绝。
深思熟虑了整整了一宿,最后,在手表指向凌晨五点的时候,我铺开纸笔,打开手电筒,在温热的被子里给她写下了人生中的第一封信。
第二天清晨,在她搭乘的班车下,我把这封信混在淡紫色的精品盒里送给了她。信末,我不但附上了回信的地址,还留下了最常用的电子邮箱和QQ号码。
我仍然习惯趴在窗台凝视那条她常常走来的小路。淡蓝如海的思绪总是一次又一次地被尖锐的上课铃切断。
自从她走后,一向很讨厌网吧的我,只有一点空余时间就拼了命往里跑。我生怕自己不能在第一时间看到她给我回复的邮件,不能在冬日午后接受到由她发来的好友请求。
就这样,我用等待熬过了白雪皑皑的冬天。当第一缕春光扑向大地,扫过明媚的窗台,我才忽然惊觉光阴的转瞬即逝。我决定主动去找她,去那所遥不可及的大学求证最后的答案。
没有她的电话,没有她的宿舍楼牌,我只能默默地站在外语系门口。来往的行人见我始终在那儿,不由自主地投来诧异的目光。
第三天,她终于出现了。桃粉色的高腰羽绒服像一瓣夏日的莲花,把她衬托得清雅淡丽。
那天,大学门口的西餐厅里,她和我说了很多很多。我一句也没有听进去。因为我想要的,不过是一句简单的答案。
我说,你喜欢我吗?她犹豫了片刻,轻微地点了点头。而后,坚定地告诉我,不过,高考之前,这是你我的最后一次见面。如果你能考上重点大学,我就去你所在的城市看你。
她给我留下了电话号码。不过,这是一个极其严肃的约定,在没有考上重点大学之前,无论如何,我都不能拨打。否则,一切都算作废。
因为这个甜蜜而又严肃的约定,我开始了昏天暗地的苦读。偶尔,我会提起话筒想要告诉她,我又进步的消息,但迫于定下的规矩,只好把所有的思念和苦楚都咽回心里。
录取通知书下来那天,我激动异常地按下了那串熟悉的号码。我一遍又一遍地细心确认,但那头传来的却始终都是空号的回话。
我坐在喧哗的网吧里,漫无目的。打开信箱,想要记录当天的心情,却无意发现了她的来信。
因为她的欺骗,我足足恨了三年。尽管当初她在信中已经说明,那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但我还是平息内心的洪流,更解不开洪流中的疙瘩。
大四那年,学校组织去湖南实习,回程后,我收到了一封十六岁女孩的告白。我该如何引导她走出这片暗无天日的沼泽地呢?和当年的她一样,我给这位十六岁的女孩留下了一个美丽的谎言。
我终于明白她当年深藏的良苦用心。打开电脑,我给四年前的那封邮件写了回信:谢谢你用谎言拯救了一位迷途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