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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果然够狂,够傲,够自信!

由此想来,这个世界必定是一个处处充满危机妖怪的修行世界。

在现代的修仙小说中,以及仙侠电视剧中,普通的百姓性命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动不动就被某某妖怪杀一个村,一个镇的人来炼制什么邪恶的法器,充当妖怪残暴的背景板。

萧锦年可不想这世的自己,凭着后世的某些物理化知识,成了个逍遥自在的富家地主,过着调戏少女,遛狗拍马日子的时候。

却忽然又变成某部修仙小说里,彰显妖怪邪魔等残暴嗜杀性格的背景板龙套,临死的时候,甚至没有姓名!

所以,无论是为了自保,还是其他什么,他都必须修仙,也只能修仙。

而且,修仙不仅可自保,更可得长生。

试问这世间,谁不想长生不老呢。

萧锦年是个俗人,当然不能免怀。

而眼下,身为龙族公主的艳彩,或许就是他所能接触到的有一定背景,也能拿出修炼功法的最好人选。

多跟她套套近乎,拍拍龙屁,说不定哪天她就教自己修仙了呢?

嘿嘿,说来也是好运,若不是他恰好会吹玉笛,并且吹出了不错的曲子,引起对方的欣赏,否则哪里能有这个机会。

怕是早就跟刚才那些龙套们一样,被艳彩啪嗒一下图章,成了大花猫一只了。

至于说艳彩为何无缘无故的拿玉笛给自己吹,还提高赏银这点,萧锦年也没太细想,反正对方是有钱人,还是龙族,有钱任性不行啊。

“如此甚好。”艳彩笑脸盈盈,好似想起了什么,忽而又问道。“你这首曲子一共有几人听过?”

“不知小姐何意?”萧锦年不解的看她,不明白她问这个做什么,几个人听过有关系吗。

“倒也没什么啦。”艳彩又开始玩弄着手中的短箫,佯装若无其事道:“我只是想,这么美妙的曲子,若我是第一个听到这首曲子的,那该有多好啊。”

萧锦年这才明白过来,这妮子是想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啊,笑了笑。道:“虽然有点可惜,但在这个世界上,艳彩小姐确实不是第一个听到这首曲子的人了。”

“啊。”艳彩闻言,顿时露出一副失望的表情。“那我是第几个听到这曲子的?”

萧锦年笑道。“虽然不是第一个,但与第一个也相差不远,小姐是第二个。”

“第二个也不错。”艳彩这才一副释然的表情,心中暗暗窃喜。

在艳彩的臆想中,既然此时的她不是第一个听众,却是第二个。

那么第一个听众,想来就是十几年前的自己了。

只是,这人到底有没有失忆啊。

如果失忆,为何还记得十几年前的自己,是第一个听到曲子的人呢。

可如果没失忆,又为什么认不出自己。

难道真是自己变得更加可爱漂亮,所以认不出来?

为了确认这一事实,艳彩挑挑眉,还是不放心的问道:“那第一个听到这首曲子的人是谁啊?”

萧锦年笑得更是开怀,露出一口大白牙。“实不相瞒,正是在下。”

这阳光灿烂的笑容,配上那副俊朗非凡的容貌。

若还是在现代,就凭他这一笑,就能成为不少花痴美眉眼中的白月光一般的小哥哥。

这首曲子,是萧锦年带过来的,在这个世界上,萧锦年可不就是第一个听到这首曲子的人嘛。

第二个,自然是眼前的艳彩和在场的丫鬟们了。

同样被萧锦年灿烂笑容,吸引的失神了一瞬的艳彩,这才反应过来。

又是恼,又是羞的捏起小拳头,轻轻砸了萧锦年胸膛一下,艳彩忍不住娇嗔道。“好啊,原来你是在耍我,你是吹奏的人,算什么第一个嘛,如此看来,第一个听到这首曲子的,分明是我。”

面上虽然装着羞恼的模样,可艳彩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若是这人真的失忆了,忘记了十几年前曾吹过曲子给自己听的事情,而眼下他又说自己是第一个听到的——艳彩理所当然的将萧锦年,说他是第一个听到这曲子的话当成了玩笑,这世上哪有自己吹曲子给自己听的傻瓜嘛。

也就是说,自那天后,他便再没有跟外人吹过这首曲子。

没想到啊,这么美妙的曲子。

听到的人里,第一第二都是我。

真是太开心了,嘻嘻嘻。

想到此,艳彩眼睛都眯成了弯弯月牙儿,刚刚打定捉弄萧锦年的主意,不由淡了几分,笑问道:“对了,我能知道这首曲子的名字吗?”

这可是困扰了她十几年的问题。

“当然可以。”萧锦年道。“这首曲子名字是《献天缘》。”

“献……天……缘?”艳彩喃喃的重复了几声,原来这曲子叫这个名字啊。

这名字真的很好听呢,不枉她惦记这么多年。

如此念了几遍后,很快的,艳彩又是抬头看向他,巧笑嫣然道:“能创作出如此好听的一首曲子,你真有才。”

“承蒙小姐夸赞了。”萧锦年嘴上应下,心底却暗暗惭愧。

毕竟这首曲子的原创者根本不是他,他只是曲子的搬运工。

见他承认,艳彩心下暗暗欣赏的同时,也不自觉的为萧锦年捏了把冷汗。

这人也着实太大胆了些。

天是什么,那可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这人竟胆敢献曲于天?

怕不是寿星公上吊——嫌命太长哟!

想到此,艳彩忽而嘴角又是一翘。

不过,我喜欢!

无愧是我艳彩辛苦寻找了十几年的人或者神仙。

果然够狂,够傲,够自信!

萧锦年不知道她心里的想法,若是知道,必定是哭笑不得。

在现代哪有那么多穷讲究,取名字都是怎么霸气怎么来。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早都是用烂了的名字。

若是早知道,在这个世界,以天为名字,会犯这些忌讳的话,他肯定是不会说的。

之所以在这里,毫不犹豫的把这曲子的名字报了出来,也是萧锦年还未完全适应这个世界的规矩而已。

当然,归根究底的原因。

还是萧锦年潜意识中,并不认为,一首曲子叫献天缘会导致什么不好的结果。

……

一人邀请,一人答应,两人你情我愿,一拍即合,事情当即就这么定了下来。

萧锦年留在彩云庄做乐师,每月可得酬金一千两,并且衣食住行统统由艳彩承包。

他唯一需要做的,便是在艳彩想听曲子的时候,能够保证做到随叫随到。

成功找到了自己要找的人,也顺利的达成了自己的目的,还预定了以后的一场好戏,可谓是三喜临门,艳彩的心情又是好上不少。

当即吩咐后厨做上一桌好菜,她要与萧锦年一起共进晚宴。

萧锦年住的房间,被安排在了东厢,作为主人的艳彩则住在西厢。

饭菜做好还需要一点时间,萧锦年索性便先去了自己的房间,准备看看房间的布局环境到底怎么样。

毕竟,若是没其他大的意外事件发生的话,他可能要在这里住上不少时日了。

倒是艳彩,本来该返回自己的房间的。

不过艳彩想到自己回到房里,闲着也是闲着,便索性跟着萧锦年一道来了。

当然,话是这么说,可这么做的最主要原因。

其实还是她自己想与萧锦年多呆一会儿,或者说,多亲近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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