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7日
我将工作得到的福利都花在买硬件上了。我身边的人,他们多数会去买漂亮的衣服和首饰,只有我买了好几件电器,还有电脑。啊,我终于拥有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因为贪便宜,将超市那台样版机拿下来了。女人多数会喜欢服装、饰品、化妆品、奢侈品,绝少有人喜欢电器。我是个例外。我喜欢电器,这样真切的喜欢。我对清秋说:“我们家终于有这么多电器了,好幸福啊。”她怔怔地看我一眼,表情冷淡,说:“你用得着这么高兴吗?”啊,我的孩子,你如何懂得。
很多年前,他曾向我介绍一名老乡:“他不注重吃、穿,甚至不喜欢玩,但对通讯产品接近痴迷。手机、电脑、MP3、迷你音响,他总是第一个买,抢在大伙的前头便使用上了,更换产品的速度令人吃惊。”我想这样的男人一定是跟得上潮流的,是极为拉风的人。后来见到这位传说中的老乡,个子不高,穿着乳白色的针织衫,没有我想像中的迷人气质。奇怪的是他整个人散发出来的气息,懒散的、近乎颓废的味道。2004年,我们的生活还很结据,他却买了一辆QQ,要开着车载我们去凤凰山。一到车上,他便显得神采奕奕,头上似乎有光圈。这种变化我是明白的,他是酷爱通讯产品的男人呐。
电器、机器、通讯产品,早些年我是不喜欢的,更甭说扯上爱这回事。打工这些年的积蓄,我想用来买房,买了房子就有了家的感觉,有了归宿感、找到了安全感。我一直是这样渴望着把所有的钱都用来买个大的、宽的、环境好的房子。怪只怪深圳的房价贵得没有天理,就连最便宜、物业管理最差,最小面积,环境也并不好的小区,每平米的价格也是我好几个月的工资。
这些年辗转在出租房里,时间一晃就过去了。钱没攒到什么,倒换得一身市井气。心态也不见得有多好,也会有过一天算一天的想法,缺乏激情和信念。有将就的心理。租房住,将就。屋里乱七八糟的堆着杂物,懒得一次又一次收拾,更别说费心思布置。反正不是自己的房子嘛,就那么着罢。买电器,将就。谁知道哪一天又要搬家呢,物件不是人,经不起劳累和折腾的。冷气机,不想买,搬家时要拆装,麻烦又费钱;热水器,没必要买,好的“热得快”也就十来块钱,用来烧水再合适不过;饮水机,不买也行,叫水很麻烦的,要交押金,换一个地方住还得去退水桶退钱;洗衣机完全可以不用,又占地方又费水费电,手洗经济又实惠;电磁炉可以不买,蟑螂爬进去就不能用了,买个电饭煲最好,又能煮饭又能煮菜,关键还便宜;冰箱用不着买,天天去买菜就是了;电脑无需买,反正上班时有电脑用,下班回到家又要照顾孩子……啊,将就着罢,将就着就能过就这样过去算了。
2007年,可以预见的,我突然就很苍老了。爱上了电器。冷气机要买,住在顶楼,深圳的夏天能热死人,可不能让孩子中署;热水器要买,用“热得快”烧水太慢了,而且烧一桶水洗澡不够用,老感觉身上的灰尘没洗干净;饮水机一定要有,孩子要冲个奶粉什么的,没有饮水机怎么行?买电热壶没有饮水机方便;洗衣机是应该买的,这些年洗衣服洗怕了,一看见脏衣服就头痛,偏偏孩子的衣服刚穿上就脏了一大片;电磁炉确实要买,电饭煲煮的菜不香,孩子根本不吃;冰箱得买一个,剩下的菜不放冰箱就坏了,倒掉怪可惜的;电脑必须得买,谁让我是个喜欢码字的人呢?
闲瑕,带孩子去超市逛,不再专注于精致的服装,而是饶有兴致地去看电器。哪怕只是看看,并不真的要买。国美电器行的每家店铺都去看过了,挨着个看。我爱上有着宽宽屏幕的等离子立体电视,爱上变频式两用空调机,爱上滚轮式洗衣机,爱上带消毒柜的冰箱,爱上夜晶手提电脑……它们多么可爱啊,全身上下泛着银色的、闪亮的光。它们可以让颓废的人精神为之而振。我爱电器,是因为我所能拥有的那么少。我曾经有的那个台式电脑、那只电话机、那台笨重的电视机,它们一直陪伴着我,只要我不放弃它们,它们一直都在,一直属于我。年轻的时候并不明白物件的忠诚,不明白电器的重要和好,年纪大了,发现电器远比人来得可靠多了。当我轻易爱上男人,又轻易被他抛弃,不过三年时间。电器都有三年的保修期,爱情却没有保修期,更别说保质期。还是电器好,安全、忠实,即使坏了也仍然属于自己。电器让自己节约时间而不是浪费时间,花再多的钱和感情都值。而男人只会占用女人的时间。有哪个男人会让女人觉得投入再多的时间和情感都没关系、都值?